“我都說了不喜歡你,能不能離我遠一點?把你的手拿開,女男授受不親不知道嗎?我們也不是七歲以下的稚童,你怎麽能沒有分寸呢?”


    男人身體努力往後仰,使勁扯著另一邊被女人抓住的衣袖,臉上有些許不耐煩:“我沒收過你的東西,我們的親事不算。”


    這女人怎麽糾纏不清的,明明家裏已經有了正夫側夫,她說的真心又值多少?


    不過是不知道去哪裏打聽到一些消息,想通過他跟璃表姐扯上關係罷了。


    齊樂(第280章)知道這是人之常情,可他不願意當這個踏板,他希望對方選擇他,是因為他這個人。


    他才知道自己雖然算不上出色,撇開長相不說,他活幹得不賴,各方麵都會一些,最起碼在蠻州的那些郎君裏能夠排前。


    可一個比他大十歲以上的女人,憑什麽?


    “怎麽能不算呢?我喜歡你就夠了啊,我會一輩子對你好的!女男之間不都是母父之命,媒妁之言嗎?你家明明很滿意我。”


    “她們滿意你就去娶她們啊,找我做什麽?她們不是我的母父,做不了主,再說我姑母姑父同我說,要我答應才會同意把我嫁給你。


    你怎麽能往我家人頭上潑髒水,說的好像她們把我賣了一樣!她們說得那麽明白,你聽不懂人話嗎?”


    對方有一套邏輯,無論齊樂怎麽說,她都不為所動。


    這把他氣得夠嗆:“夠了!別再糾纏我,不然別怪我報官!


    如今蠻州在領主的帶領下已經變得不一樣,男子十八歲,隻要能夠證明獨自能養自己就可以不用出嫁。


    我的手藝養活自己綽綽有餘,根本不需要靠女人養活,我何必讓自己過去遭罪。平夫說的再怎麽好聽,不還是比正夫低一級?”


    他刺繡的手藝不錯,繡不出繁雜的繡品,但是他見到的花鳥蟲草都能繡得栩栩如生。


    別人一張帕子不過能賣兩三文錢,可他的能賣十幾二十文。若不是礙於布料太差,價值還能更高。


    一張帕子他熟能生巧,一天能繡好幾張,要不是怕傷到眼睛,他能繡得更多。


    除了繡帕子外,他還能下地種田,能除草種菜,養家畜。


    他什麽都會一點,每天繡的帕子,夠他省吃儉用好幾天。


    雖然十五歲後要交人頭稅,可一年不過120文,他完全能夠負擔得起。


    再說她們蠻州的城池,對男子較友好,憑他的本事,就算找份穩定的工作也非常容易,並非隻有出嫁這一條路。


    他的確想找個人共度一生,可絕對不能是這樣聽不懂人話,糾纏不清的女子。


    明明相看了不少女郎,拒絕過後,她們便禮貌的道別,沒再打擾,為什麽這個李小姐這麽膈應人?!


    “李小姐,您讀書識字,夫子應該沒教您騷擾男子吧?快放手,一會兒這肯定有人過來。”


    心裏膈應的要命,可他卻不敢太過掙紮,怕這個李小姐一不做二不休。


    “我這是追求!你介意我正夫他們?你是不是對我也有意思?可是沒辦法,他們為我生兒育男,我不可能降位份或者拋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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