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先生!”瑪麗有些緊張,站在門口不敢進去。
房間很簡陋,但看起來並不像是有人住在這裏。正如菲勒蒙所料,這裏應該是神父的辦公室。書桌下堆滿了空白的紙張,桌子上放著一個墨水瓶,裏麵的墨水已經幹涸了。或許神父平時會幫村民們寫信,或者正在寫什麽書。
菲勒蒙的目光,卻被書桌旁邊的一個小書架吸引了。書架上稀稀拉拉地擺放著幾本書,大部分都是法語的神學書籍,還有一些英語版的聖經。
除了聖經之外,其他的書看起來已經很久沒有人翻閱過了,上麵落滿了灰塵。菲勒蒙隨手抽出一本沒有書名的書。
這本書擺放的位置並不顯眼,而且看起來很舊,沒有任何特別之處。菲勒蒙隻是隨手一抽,卻沒想到,這會是一個改變他命運的決定。
曆史總是充滿了巧合,而巧合,往往就是命運的安排。
菲勒蒙翻開書,這才發現,書的封麵是用藍色的皮革製成的。他在心裏默默地記下了這本書的另一個特點。
書是用古英語寫成的。
從裝訂來看,這本書的年代並不久遠,但書中的文字,卻像是古英語和現代英語的過渡階段的產物。
菲勒蒙對語言學並不精通,但亞瑟是這方麵的專家。
在大學期間,菲勒蒙曾經被迫旁聽過亞瑟的課程,所以他對一些簡單的語法規則還算了解。再加上書中偶爾會出現一些現代詞匯,所以菲勒蒙還是能勉強看懂一些內容的。
這本書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布羅尼爾斯和蘭戈斯這兩個村莊之間的古老傳統。蘭戈斯是距離這裏幾公裏外的一個小村莊,以湖泊聞名。
這是一種契約,或者說,是兩個村莊之間必須遵守的約定。
例如,村長的出身必須來自某個特定的家族,任期有多長,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聯姻,而且必須輪流由女方和男方提供新娘,甚至連可以砍伐的樹木的高度,以及每年可以開墾的土地麵積,都有詳細的規定。
這本書的內容,充滿了德魯伊教的色彩,與教堂的氛圍格格不入。雖然這本書對民俗學家來說,或許是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但對菲勒蒙來說,卻沒有任何幫助。
菲勒蒙快速地翻閱著書頁,突然,他發現了一個反複出現的單詞。他並不認識這個單詞,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單詞對當地人來說,一定有著特殊的意義。
書中,將這個單詞簡稱為“w”。
在這本枯燥乏味的書中,所有關於“w”的描述,都充滿了強烈的情感色彩。那是一種恐懼,或者說,是憐憫。
“亨利六世盡到了國王的責任。w是背叛的教訓,我們必須銘記,並永遠遠離它。”
菲勒蒙讀到這裏,合上了書。
“先生,那本書……”
“我們必須帶走它。”
菲勒蒙拉起瑪麗的手,快步離開了教堂。
“就算我們帶走了這本書,他們也會發現的。”瑪麗提醒道。
瑪麗說得沒錯,但菲勒蒙已經決定了要去哪裏。書中的一個規則,為他們指明了方向。
“布羅尼爾斯每年必須派一個人去蘭戈斯湖,在那裏度過餘生。他不能信仰其他的神,第一年,他的喉嚨會被割開,變成啞巴;第二年,他的右手拇指會被砍掉。”
菲勒蒙心中湧起一股強烈的預感,他肯定地說道:“蘭戈斯湖,那裏一定隱藏著什麽秘密。”
村莊廣場的鍾聲,在清晨的薄霧中回蕩。
菲勒蒙和瑪麗穿過村莊與森林的交界處,踏上了一條泥濘的小路。
鍾聲響起的時間,比菲勒蒙預想的要早得多。他們前腳剛離開教堂,神父後腳就回來了。看來他們的運氣還不錯。
是誰偷走了書,很快就會真相大白。
他們離開教堂的時候,被不少村民看到了。現在,村民們應該已經發現書不見了。很快就會有人組織搜查隊,他們必須趕在搜查隊找到他們之前,逃得越遠越好。
這也是菲勒蒙沒有選擇乘坐馬車的原因。一來,他們沒有時間等到馬車出發;二來,他也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們要去蘭戈斯。
“先生,你怎麽能偷教堂的東西呢?”瑪麗不解地問道。
“以後再跟你解釋,現在……”菲勒蒙催促道。
雖然嘴上這麽說,但實際上,菲勒蒙的步伐已經慢了下來。他不得不依靠瑪麗的攙扶,才能勉強行走。
“你會遭天譴的。”瑪麗抱怨道。
“天譴以後再說。”
瑪麗無奈地歎了口氣。雖然她的聲音聽起來很奇怪,但菲勒蒙還是能聽出她語氣中的不滿。
……
菲勒蒙因為職業的緣故,養成了記憶地圖的習慣。
布羅尼爾斯和蘭戈斯之間,隻有一條森林小路相連。所以,菲勒蒙希望村民們不會想到他們會逃往這個方向。
他的計劃似乎成功了。他們已經逃了很長時間,但依然沒有聽到任何追趕的聲音。
菲勒蒙拉住瑪麗的衣袖,指著一個方向,說道:“我們走這邊。”
“這邊都是樹叢。”
“沒關係。”
他們離開了小路,走進茂密的樹林。瑪麗雖然沒有抱怨,但每當衣服被樹枝刮到的時候,都會發出一聲驚呼。
走了一段距離後,他們來到了一處隱蔽的地方,菲勒蒙再次拉住瑪麗的衣袖,說道:“我們休息一下。”
菲勒蒙靠在一棵枯樹上,瑪麗則靜靜地站在他身邊。菲勒蒙注意到,瑪麗似乎一點都不累。他突然有些好奇,瑪麗是真的不累,還是她的身體根本就不會感到疲憊?但菲勒蒙還是決定做一個紳士,不去探究這個問題。
他拿出那本從教堂裏偷來的書,繼續研究起來。
書中記載了許多信息。
例如,這本書是什麽時候寫成的?
雖然書中並沒有明確的年份,但還是可以推測出來。
“亨利六世盡到了國王的責任。w是背叛的教訓,我們必須銘記,並永遠遠離它。”
這句話中提到的亨利六世,是在15世紀初期到中期統治英國的。
而書中的語言,也提供了一些線索。書中依然保留著許多古英語的痕跡,而現代倫敦英語的普及,主要是在莎士比亞時期前後。
也就是說,這本書至少是在15世紀中期到16世紀中期之間寫成的。如果菲勒蒙像亞瑟那樣精通語言學,或許可以將時間範圍縮小到更精確的年份。但現在,這些信息已經足夠了。
“四百年,足夠讓一個秘密被遺忘了。”菲勒蒙自言自語道。
“什麽?”
“w究竟是什麽?是一個東西?一個行為?還是一件事情?如果簡單地把它理解成‘野獸’的縮寫,那就太想當然了……”
菲勒蒙陷入了沉思。
僅僅依靠書中那些隱晦的描述,很難推測出w的真正含義。但他可以肯定的是,w在當地一定很常見,而且,所有村民都對它抱有一種負罪感。
為什麽在這個小小的村莊裏,會存在如此矛盾的情緒?
想要解開這個謎團,唯一的辦法,就是去蘭戈斯湖。
菲勒蒙的推測是,布羅尼爾斯和蘭戈斯這兩個相距不到五公裏的村莊,一定共同保守著某個秘密。所以,他們才會互相監視,並製定了那些奇怪的規則。
或許是因為負罪感,他們想要掩蓋w的存在,但又因為某種原因,他們又不希望徹底忘記它。
菲勒蒙猜測,書中的另一個規則,就是由此而來的。
“布羅尼爾斯每年必須派一個人去蘭戈斯湖,在那裏度過餘生。他不能信仰其他的神,第一年,他的喉嚨會被割開,變成啞巴;第二年,他的右手拇指會被砍掉。”
這個規則,太過殘忍,太過血腥,絕對不是什麽簡單的封建迷信。
割開喉嚨,讓他無法說話;砍掉拇指,讓他無法書寫。他們用這種方式,將保守秘密的責任,轉嫁到一個無辜的人身上,並用這種殘忍的方式,確保秘密不會泄露。
而這個秘密究竟是什麽,從上下文就可以推測出來。
菲勒蒙不確定,這種古老的傳統是否還在延續。但至少,如果能找到那些被送到蘭戈斯湖的人曾經居住過的地方,或許就能找到一些線索。
“先生?”
“啊,走吧。”
瑪麗的聲音,打斷了菲勒蒙的思緒。他站起身,準備繼續趕路。瑪麗看起來有些不高興。
……
房間很簡陋,但看起來並不像是有人住在這裏。正如菲勒蒙所料,這裏應該是神父的辦公室。書桌下堆滿了空白的紙張,桌子上放著一個墨水瓶,裏麵的墨水已經幹涸了。或許神父平時會幫村民們寫信,或者正在寫什麽書。
菲勒蒙的目光,卻被書桌旁邊的一個小書架吸引了。書架上稀稀拉拉地擺放著幾本書,大部分都是法語的神學書籍,還有一些英語版的聖經。
除了聖經之外,其他的書看起來已經很久沒有人翻閱過了,上麵落滿了灰塵。菲勒蒙隨手抽出一本沒有書名的書。
這本書擺放的位置並不顯眼,而且看起來很舊,沒有任何特別之處。菲勒蒙隻是隨手一抽,卻沒想到,這會是一個改變他命運的決定。
曆史總是充滿了巧合,而巧合,往往就是命運的安排。
菲勒蒙翻開書,這才發現,書的封麵是用藍色的皮革製成的。他在心裏默默地記下了這本書的另一個特點。
書是用古英語寫成的。
從裝訂來看,這本書的年代並不久遠,但書中的文字,卻像是古英語和現代英語的過渡階段的產物。
菲勒蒙對語言學並不精通,但亞瑟是這方麵的專家。
在大學期間,菲勒蒙曾經被迫旁聽過亞瑟的課程,所以他對一些簡單的語法規則還算了解。再加上書中偶爾會出現一些現代詞匯,所以菲勒蒙還是能勉強看懂一些內容的。
這本書的內容,主要是關於布羅尼爾斯和蘭戈斯這兩個村莊之間的古老傳統。蘭戈斯是距離這裏幾公裏外的一個小村莊,以湖泊聞名。
這是一種契約,或者說,是兩個村莊之間必須遵守的約定。
例如,村長的出身必須來自某個特定的家族,任期有多長,每兩年必須進行一次聯姻,而且必須輪流由女方和男方提供新娘,甚至連可以砍伐的樹木的高度,以及每年可以開墾的土地麵積,都有詳細的規定。
這本書的內容,充滿了德魯伊教的色彩,與教堂的氛圍格格不入。雖然這本書對民俗學家來說,或許是一件價值連城的寶物,但對菲勒蒙來說,卻沒有任何幫助。
菲勒蒙快速地翻閱著書頁,突然,他發現了一個反複出現的單詞。他並不認識這個單詞,但可以肯定的是,這個單詞對當地人來說,一定有著特殊的意義。
書中,將這個單詞簡稱為“w”。
在這本枯燥乏味的書中,所有關於“w”的描述,都充滿了強烈的情感色彩。那是一種恐懼,或者說,是憐憫。
“亨利六世盡到了國王的責任。w是背叛的教訓,我們必須銘記,並永遠遠離它。”
菲勒蒙讀到這裏,合上了書。
“先生,那本書……”
“我們必須帶走它。”
菲勒蒙拉起瑪麗的手,快步離開了教堂。
“就算我們帶走了這本書,他們也會發現的。”瑪麗提醒道。
瑪麗說得沒錯,但菲勒蒙已經決定了要去哪裏。書中的一個規則,為他們指明了方向。
“布羅尼爾斯每年必須派一個人去蘭戈斯湖,在那裏度過餘生。他不能信仰其他的神,第一年,他的喉嚨會被割開,變成啞巴;第二年,他的右手拇指會被砍掉。”
菲勒蒙心中湧起一股強烈的預感,他肯定地說道:“蘭戈斯湖,那裏一定隱藏著什麽秘密。”
村莊廣場的鍾聲,在清晨的薄霧中回蕩。
菲勒蒙和瑪麗穿過村莊與森林的交界處,踏上了一條泥濘的小路。
鍾聲響起的時間,比菲勒蒙預想的要早得多。他們前腳剛離開教堂,神父後腳就回來了。看來他們的運氣還不錯。
是誰偷走了書,很快就會真相大白。
他們離開教堂的時候,被不少村民看到了。現在,村民們應該已經發現書不見了。很快就會有人組織搜查隊,他們必須趕在搜查隊找到他們之前,逃得越遠越好。
這也是菲勒蒙沒有選擇乘坐馬車的原因。一來,他們沒有時間等到馬車出發;二來,他也不想讓任何人知道他們要去蘭戈斯。
“先生,你怎麽能偷教堂的東西呢?”瑪麗不解地問道。
“以後再跟你解釋,現在……”菲勒蒙催促道。
雖然嘴上這麽說,但實際上,菲勒蒙的步伐已經慢了下來。他不得不依靠瑪麗的攙扶,才能勉強行走。
“你會遭天譴的。”瑪麗抱怨道。
“天譴以後再說。”
瑪麗無奈地歎了口氣。雖然她的聲音聽起來很奇怪,但菲勒蒙還是能聽出她語氣中的不滿。
……
菲勒蒙因為職業的緣故,養成了記憶地圖的習慣。
布羅尼爾斯和蘭戈斯之間,隻有一條森林小路相連。所以,菲勒蒙希望村民們不會想到他們會逃往這個方向。
他的計劃似乎成功了。他們已經逃了很長時間,但依然沒有聽到任何追趕的聲音。
菲勒蒙拉住瑪麗的衣袖,指著一個方向,說道:“我們走這邊。”
“這邊都是樹叢。”
“沒關係。”
他們離開了小路,走進茂密的樹林。瑪麗雖然沒有抱怨,但每當衣服被樹枝刮到的時候,都會發出一聲驚呼。
走了一段距離後,他們來到了一處隱蔽的地方,菲勒蒙再次拉住瑪麗的衣袖,說道:“我們休息一下。”
菲勒蒙靠在一棵枯樹上,瑪麗則靜靜地站在他身邊。菲勒蒙注意到,瑪麗似乎一點都不累。他突然有些好奇,瑪麗是真的不累,還是她的身體根本就不會感到疲憊?但菲勒蒙還是決定做一個紳士,不去探究這個問題。
他拿出那本從教堂裏偷來的書,繼續研究起來。
書中記載了許多信息。
例如,這本書是什麽時候寫成的?
雖然書中並沒有明確的年份,但還是可以推測出來。
“亨利六世盡到了國王的責任。w是背叛的教訓,我們必須銘記,並永遠遠離它。”
這句話中提到的亨利六世,是在15世紀初期到中期統治英國的。
而書中的語言,也提供了一些線索。書中依然保留著許多古英語的痕跡,而現代倫敦英語的普及,主要是在莎士比亞時期前後。
也就是說,這本書至少是在15世紀中期到16世紀中期之間寫成的。如果菲勒蒙像亞瑟那樣精通語言學,或許可以將時間範圍縮小到更精確的年份。但現在,這些信息已經足夠了。
“四百年,足夠讓一個秘密被遺忘了。”菲勒蒙自言自語道。
“什麽?”
“w究竟是什麽?是一個東西?一個行為?還是一件事情?如果簡單地把它理解成‘野獸’的縮寫,那就太想當然了……”
菲勒蒙陷入了沉思。
僅僅依靠書中那些隱晦的描述,很難推測出w的真正含義。但他可以肯定的是,w在當地一定很常見,而且,所有村民都對它抱有一種負罪感。
為什麽在這個小小的村莊裏,會存在如此矛盾的情緒?
想要解開這個謎團,唯一的辦法,就是去蘭戈斯湖。
菲勒蒙的推測是,布羅尼爾斯和蘭戈斯這兩個相距不到五公裏的村莊,一定共同保守著某個秘密。所以,他們才會互相監視,並製定了那些奇怪的規則。
或許是因為負罪感,他們想要掩蓋w的存在,但又因為某種原因,他們又不希望徹底忘記它。
菲勒蒙猜測,書中的另一個規則,就是由此而來的。
“布羅尼爾斯每年必須派一個人去蘭戈斯湖,在那裏度過餘生。他不能信仰其他的神,第一年,他的喉嚨會被割開,變成啞巴;第二年,他的右手拇指會被砍掉。”
這個規則,太過殘忍,太過血腥,絕對不是什麽簡單的封建迷信。
割開喉嚨,讓他無法說話;砍掉拇指,讓他無法書寫。他們用這種方式,將保守秘密的責任,轉嫁到一個無辜的人身上,並用這種殘忍的方式,確保秘密不會泄露。
而這個秘密究竟是什麽,從上下文就可以推測出來。
菲勒蒙不確定,這種古老的傳統是否還在延續。但至少,如果能找到那些被送到蘭戈斯湖的人曾經居住過的地方,或許就能找到一些線索。
“先生?”
“啊,走吧。”
瑪麗的聲音,打斷了菲勒蒙的思緒。他站起身,準備繼續趕路。瑪麗看起來有些不高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