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勒蒙掙紮著坐起身,環顧四周。


    威爾遜昏迷不醒,但看起來傷勢並不致命。獵犬已經不見了蹤影,遠處傳來了雜亂的腳步聲。


    劫後餘生的喜悅,以及各種複雜的情緒,一齊湧上心頭。恐懼、寒冷、血腥味、火藥味、夜風、寂靜……


    “好久不見了,弟弟,你還是這麽沒用啊。”


    ……還有厭惡。


    “巴茲爾,你這個混蛋……”菲勒蒙咬牙切齒地說道,聲音嘶啞。


    “怎麽跟哥哥說話呢?”


    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菲勒蒙的麵前。


    巴茲爾·赫伯特,菲勒蒙同父異母的哥哥。


    四目相對,如同野獸般凶狠。


    嘈雜的喧鬧聲,憤怒的咆哮聲,此起彼伏。


    “不是說好是來獵狼的嗎?!”


    “我們也沒想到會變成這樣……”


    “這麽危險的事情,你們為什麽不提前說明?!”


    病房的牆壁上,投射著幾道長長的黑影。其中一個身影高大挺拔,正襟危坐,像是在訓斥著什麽;而另外兩個身影則顯得有些矮小,隨著訓斥聲的起伏,不安地晃動著,看起來有些滑稽。


    “話說回來,那到底是什麽東西?”


    “這個……很難解釋。”


    “我都已經親眼看到了,還有什麽好隱瞞的?”


    說話的聲音壓低了幾分,語氣也變得柔和起來,像是帶著某種誘惑。唯唯諾諾的解釋聲,和低沉的男聲交織在一起,最後,像是談判破裂了一般,房間裏突然響起一聲怒吼。


    “我真的很抱歉!”


    負責交涉的警探似乎沒什麽經驗,此刻已經完全被對方的氣勢壓製住了,最後,他用一種討好的語氣說道:


    “我親愛的弟弟也受了傷……”


    然後,他像是施舍一般,說出了最終的目的:


    “你們打算賠償多少?”


    巴茲爾·赫伯特,是個騙子。


    ……


    巴茲爾走進病房,在菲勒蒙的病床邊坐下,不滿地抱怨道:“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你怎麽會在這裏?”菲勒蒙強忍著身上的疼痛,艱難地從床上坐了起來。


    他的傷口還在隱隱作痛,甚至能感覺到骨頭斷裂的錯位感。每動一下,都讓他冷汗直流。但他還是強忍著不適,努力讓自己看起來和平時一樣。


    巴茲爾沒有回答他的問題,而是從口袋裏掏出一個精致的皮套,從中抽出一支雪茄,放進嘴裏點燃。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吐出一團濃密的煙霧,一股刺鼻的煙草味頓時彌漫在整個房間裏。


    “你的教養呢?”菲勒蒙忍不住皺起了眉頭。


    巴茲爾沉默了片刻,然後才開口說道:“你誤會了,我並不知道你會在這裏。如果我知道的話,我絕對不會來。你以為你還是個孩子嗎?居然……”


    “你該不會連警察都騙了吧?”菲勒蒙打斷了他的話。


    巴茲爾翹起二郎腿,深深地吸了一口雪茄,說道:“不是我求著他們,是他們求著我來的。”


    “倫敦那些經驗豐富的警探,居然需要你的幫助?”菲勒蒙嘲諷道。


    “那些警探裏,有誰有獵殺狼的經驗嗎?”巴茲爾反問道。


    菲勒蒙忍不住笑了出來。


    “你該不會真的以為自己獵殺過狼吧?”


    巴茲爾聞言,眉頭微微一皺。


    ……


    《偉大的探險家巴茲爾,在印度獵殺長牙虎!》


    巴茲爾常年在世界各地遊曆,甚至有些年份根本沒有踏足過英國本土。但即使如此,他在倫敦依然家喻戶曉。


    那些渴望冒險的民眾,總是熱衷於收集關於巴茲爾的新聞報道和每年出版的探險故事,並從中編織著自己心中的英雄夢。就連瑪麗,也曾經偷偷地收藏過幾篇關於他的報道。


    巴茲爾帶回來的“戰利品”五花八門,應有盡有。


    有來自印度,長著象牙般長牙的老虎;有來自中亞,被當地人奉為火神的長腿蛇蛻;還有來自非洲,據說是從繭中孵化出來,長著翅膀的巨型蜘蛛……每一件“戰利品”背後,都有一段驚險刺激的冒險故事。


    然而,與他豐富的“冒險經曆”相比,他帶回英國的“戰利品”卻少得可憐。對此,他總是能找到各種各樣的借口。


    有時是因為遭遇了憤怒的土著居民襲擊,不得不丟棄行李逃命;有時是因為航海途中遭遇風暴,貨物沉入海底;有時是被海盜洗劫一空;有時是出於善心,將戰利品捐贈給了當地社區;有時則是為了完成某個神秘的委托,將戰利品送到了某個不為人知的地方……每一個借口,都為他的冒險故事增添了幾分傳奇色彩。


    令人驚訝的是,很少有人懷疑他的“冒險經曆”的真實性。


    他那高大英俊的外表,在公眾麵前展現出的出色口才,以及赫伯特家族世代相傳的男爵爵位,再加上那些為他說話的名人朋友,以及他那還算不錯的文筆和用來包裝自己的生物學知識,最重要的是,他那高超的圖像處理技術……這一切,都讓他成為了一個完美的“傳奇”。


    菲勒蒙和亞瑟重逢後,也曾經短暫地懷疑過,巴茲爾會不會是真的在和某種神秘力量作鬥爭。


    為了驗證自己的猜測,他第一次買了一本巴茲爾的書。然而,就在那天晚上,他隻看了不到半個小時,就徹底打消了這個念頭。


    巴茲爾的書裏,充斥著各種荒誕不經、充滿種族歧視的妄想。菲勒蒙甚至懷疑,那些所謂的“探險照片”,都是他花錢雇人拍的,他自己根本就沒有去過那些地方。


    當然,菲勒蒙自己也不是什麽道德楷模。


    巴茲爾想要怎麽騙人,都和他沒有關係,他也懶得去管。但隻有一點,讓他無法忍受,那就是巴茲爾居然利用父親留下的男爵爵位來進行詐騙。


    ……


    “這到底是怎麽回事?”菲勒蒙從短暫的回憶中回過神來,問道。巴茲爾看起來心事重重。


    “我隻想知道一件事,我殺了人嗎?應該沒有吧?”


    “我知道些什麽。”菲勒蒙說道。


    “但要不要告訴你,是我的自由。”


    巴茲爾怪異地笑了笑,像是想要掩飾什麽,卻又強顏歡笑。


    “你總是對我抱有偏見。”


    “難道我說錯了嗎?”


    “我不是在跟你討論對錯。”


    兩人的聲音越來越大,像是要吵起來一樣。


    “難道你就打算這樣放任那些怪物在倫敦街頭橫行霸道嗎?”巴茲爾突然說道。


    菲勒蒙頓時啞口無言。他原本以為,巴茲爾在了解真相後,一定會想方設法逃離這裏。沒想到,他居然會說出這樣的話。


    “你還想怎麽做?”


    “當然是要把它們趕盡殺絕!”巴茲爾挺起胸膛,義正言辭地說道,“保護國家,是我的責任。”


    菲勒蒙在心裏冷笑一聲,暗罵道:“虛偽!”


    ……


    巴茲爾·赫伯特,是個怪胎。


    他長得和家裏的任何一個人都不像。菲勒蒙的父親身材矮小,而巴茲爾卻高大挺拔;菲勒蒙的母親目光銳利,而巴茲爾卻長著一雙溫柔的眼睛。


    但巴茲爾之所以被稱為“怪胎”,還有另一個原因。


    他天生六指。據說,他的母親在看到他後,當場就用牙齒咬掉了他的第六根手指,讓他看起來和其他孩子一樣“正常”。而那根被咬下來的手指,在家裏放了很久,最後也不知被老鼠叼到哪裏去了。


    總之,巴茲爾的出生,伴隨著鮮血和謊言。


    或許是因為這個原因,或許是因為菲勒蒙的父母在生下他們三兄弟之前,曾經失去過一個女兒,所以他們對巴茲爾格外溺愛。同樣的錯誤,如果換做是菲勒蒙或者他的二哥,一定會受到嚴厲的懲罰,但巴茲爾卻總能輕易逃脫。


    巴茲爾很清楚這一點。


    他從小就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優勢,肆無忌憚地索取。如果仔細觀察,就會發現,他就像是一個寄生蟲,或者說,是一株寄生植物,依附在赫伯特家族這棵大樹上,貪婪地吸取著養分。


    他外表美麗,內心卻無比醜陋。


    ……


    “我告訴你,那些怪物的本質,並非是它們的外表,而是隱藏在其中的東西。是占據了人類身體的野獸,沒錯,就是野獸!”


    “就像冬蟲夏草一樣。”巴茲爾突然說道。


    菲勒蒙愣了一下,沒想到他會說出這樣的話。這個比喻雖然有些突兀,但卻意外地貼切。


    “沒錯,就像冬蟲夏草一樣。”


    “這麽說來,我打死的那些怪物,其實不能算是人。希望不會惹上什麽麻煩才好。”巴茲爾看起來有些擔憂。


    菲勒蒙從他的反應中可以斷定,他一定有過殺人的經曆,或者至少,有過類似的經曆。當然,巴茲爾並沒有參過軍。


    “那是什麽東西?我沒看錯的話,其中一個怪物的腦袋都被打爆了,居然還能動?”


    “至於是怎麽活下來的,我也不知道,也不想知道。”菲勒蒙努力回憶著自己在傑基爾實驗室裏看到過的所有資料,“我隻知道,那東西是其他怪物的母體,非常特殊。就算把它徹底粉碎,甚至燒成灰,它也不會死。隻是沒想到,它的恢複能力居然這麽強。”


    “也就是說,那東西是不死的?”


    “可以這麽說。”


    菲勒蒙突然意識到,他們麵對的,究竟是怎樣可怕的敵人。難怪調查局花了一年多的時間,也無法解決這個難題。


    “總之,現在不是說這些的時候,我們必須齊心協力。”巴茲爾說道,“我一直希望我們兄弟之間能夠和睦相處。”


    “怎麽會變成這樣……”


    後麵的事情,菲勒蒙就記不清了。


    他隻記得,自己怒火攻心,不顧一切地衝了上去。


    他不知道自己是掐住了巴茲爾的脖子,還是揮起了拳頭,或許兩者都有。


    但他可以肯定的是,他打人了,也被打了。


    等到他冷靜下來的時候,巴茲爾已經離開了。


    “你沒事吧?”一個警探聽到動靜,慌慌張張地跑進來,遞給菲勒蒙一塊手帕。


    菲勒蒙愣了一下,接過手帕,疑惑地看著對方。


    警探見狀,用手在自己的臉上比劃了幾下。


    菲勒蒙這才意識到,自己的臉上沾滿了鮮血。


    如果非要說的話,這也算是“功勳章”吧。


    ……


    父親去世後不久,菲勒蒙回到了劍橋大學。


    然而,他很快就收到了二哥的電報,說母親病倒了。菲勒蒙連忙放下手頭的一切,趕回了倫敦。


    回到家,打開門,菲勒蒙看到母親正坐在父親最喜歡的那張椅子上,望著窗外。她還沒有來得及換下黑色的喪服,在刺眼的陽光下,顯得格外憔悴。


    “你哥哥,他離家出走了……”母親低聲說道,聲音顫抖。


    然後,她就再也沒有說過一句話。


    菲勒蒙從二哥口中得知,巴茲爾昨天突然回到家中,拿走了父親留下的撫恤金,然後就離開了。母親受了刺激,一病不起,醫生說需要靜養才能恢複。


    “你就一點都不生氣嗎?”菲勒蒙無法理解二哥的平靜。


    “如果連我都生氣了,那這個家怎麽辦?”


    從那以後,母親就患上了失語症,再也沒有開口說過話。


    而巴茲爾的消息,很快就傳到了菲勒蒙的耳中。


    他搖身一變,成了一個年輕富有的貴族探險家,在國外風生水起。


    至於他的啟動資金從何而來,自然不言而喻。


    菲勒蒙永遠無法原諒他。


    ……


    菲勒蒙的傷勢,花了一周的時間才痊愈。


    雖然傷得並不重,但弗蘭肯斯坦還是對他嘮叨了半天,說什麽“上了年紀的人,就算隻是肌肉拉傷,也要好好休養”之類的話。菲勒蒙懷疑,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傷得有多重。


    “先生,你怎麽又把窗戶關上了?!”


    “天氣冷。”


    “不行!弗蘭肯斯坦醫生說過,白天要開窗通風,新鮮空氣有利於身體健康。”


    “他又沒有親自給我檢查。”


    瑪麗不顧菲勒蒙的反對,徑直走到窗邊,一把拉開了窗簾。


    “好刺眼!”菲勒蒙抱怨道。


    “這可是陽光!你整天都待在昏暗的房間裏,當然會覺得刺眼。我就知道,我不在你身邊,你肯定又會偷懶。”瑪麗趁機數落了菲勒蒙一頓,然後又打開了窗戶,任憑冷風灌進房間。


    菲勒蒙費了好大勁才把房間的溫度升上去,現在全白費了。


    “我可是病人!”


    “你什麽時候把自己當過病人了?”


    “我本來就病了,而且我覺得,和你待在一起,我的病隻會越來越重。”菲勒蒙拉起被子,蓋住腦袋,悶悶不樂地說道。


    瑪麗見狀,突然遞給他一張紙條。


    “這是什麽?”


    “威爾遜探長讓我交給你的。”


    “他來過這裏?”菲勒蒙猛地坐起身,接過紙條。


    “他傷得比你還重吧?”


    “看起來是的。雖然我隻是透過窗戶看了一眼,但他身上纏滿了繃帶,就連衣服都遮不住。”


    “你的眼神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好了?”菲勒蒙忍不住問道。


    瑪麗沒有回答。


    菲勒蒙低頭看向手中的紙條。


    紙條上是威爾遜那熟悉的字跡,簡潔幹練,但內容卻不容忽視。


    威爾遜在紙條上說,調查局已經找到了狼的蹤跡,並計劃在近期內再次展開圍捕行動。為了防止再次受到幹擾,他們還將同時展開大規模的怪物清剿行動。最後,他希望菲勒蒙能夠再次伸出援手。


    紙條上還標注了行動的日期,留給他們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菲勒蒙知道,事情絕對沒有那麽簡單。威爾遜和調查局局長彼得都不是傻瓜,他們不可能放任那些怪物逍遙法外。之所以一直沒有采取行動,是因為他們還沒有找到萬全之策。


    而現在,他們之所以會如此急切地想要行動,隻有一個原因。


    那就是,隨著目擊狼的人越來越多,調查局一直以來試圖掩蓋的真相,已經快要瞞不住了。如果再這樣下去,不用等到行動開始,調查局就會因為民眾的恐慌而陷入癱瘓。


    為了保住調查局,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威廉·彼得,不得不鋌而走險。


    這是一場政治豪賭,而賭注,則是無數警探和市民的生命。


    困獸猶鬥,更何況,那隻“野獸”,還擁有著不死之身。


    菲勒蒙心中升起一股不祥的預感。


    西爾格溫森林中的野獸,一旦開始行動,就絕對不會輕易停下。


    它一定會來找他,奪回屬於它的一切。


    這是菲勒蒙與它之間,通過海德建立起的特殊聯係,一種無法用語言形容的直覺。


    如果這次不能阻止它,那等待著菲勒蒙的,將是萬劫不複的深淵。


    “你怎麽了?”看到菲勒蒙躺在床上,痛苦地呻吟著,瑪麗關切地問道。


    菲勒蒙看著她,腦海中卻在飛速運轉著。瑪麗永遠也無法想象,此刻的菲勒蒙,正在思考著多麽複雜的問題。


    他需要線索,任何線索都可以。


    傑基爾一定知道些什麽。他當初一定是出於某種目的,才會把雪莉·帕特裏克帶到倫敦,並親切地稱她為“西爾格溫森林的野獸”。


    真的是他給她取的名字嗎?


    但現在,想要找到傑基爾的研究資料,已經是不可能了。他的實驗室已經被大火吞噬,剩下的東西,也都被消防隊帶走了。


    菲勒蒙沉思片刻,做出了決定。


    他不是什麽天才,但他相信,隻要行動起來,就一定會有所收獲。


    “瑪麗,你現在有空嗎?”


    瑪麗歪著頭,疑惑地看著他。


    “我們要準備出發了。”


    “去哪兒?”


    “去威爾士。”


    他們一大早就出發了。


    菲勒蒙的穿著和平時一樣,但瑪麗卻像是要去參加什麽重要活動似的,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活像一個得了麻風病的貴族。


    “這樣反而更引人注目。”菲勒蒙忍不住說道。


    “還要再……”


    “不用了。”


    菲勒蒙回頭看了一眼,發現莊園的窗簾突然被拉上了。亞瑟和他的哥哥應該不會做這種無聊的事情……


    “你還是和孩子們相處不好嗎?”菲勒蒙問道。


    “什麽?”


    “我是說,他們也可能會來送你。”


    “我怕會嚇到他們。而且,就算他們要來,應該也是來送……”


    瑪麗說到一半,突然停了下來,像是不知道該怎麽繼續說下去。菲勒蒙擔心會勾起她的傷心事,便沒有再追問。


    他看著瑪麗身上那件花裏胡哨的衣服,問道:“你什麽時候買的這件衣服?”


    “是伯爵幫我準備的。”


    菲勒蒙一直以為,瑪麗那像是走調的樂器般的聲音,無法表達出任何情感。但仔細想想,音樂本身就是用樂器演奏出來的,而音樂,恰恰是最能表達情感的藝術形式。


    不知道這是亞瑟的品味,還是弗蘭克家族沒落後留下的舊衣服,當然,更有可能是後者。總之,瑪麗的這身打扮,絕對不像是一個普通平民。


    但也不像是什麽富貴人家,反而像是沒落貴族才會穿的舊衣服。不過,瑪麗從小在孤兒院長大,應該也分不清這些吧。


    “請上車。”


    莊園門口,早已等候多時的司機恭敬地打開了車門。


    ……


    在前往威爾士的路上,菲勒蒙思緒萬千。沉默了許久,他終於忍不住開口問道:“你最近和那個家夥走得很近?”


    “哪個家夥?”


    菲勒蒙已經開始後悔自己為什麽要提起這個話題了,但他並沒有解釋,隻是沉默不語。瑪麗和他相處了這麽多年,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你是說弗蘭肯斯坦醫生嗎?”


    “不是他。”菲勒蒙否認道,然後又改口說道,“沒錯,我聽說他前幾天來找過我,還帶了你一起去。”


    “沒有啊!”瑪麗驚訝地否認道,“是弗蘭肯斯坦醫生有事要找你,我非要跟著去的。”


    “因為神諭?”


    瑪麗搖了搖頭,說道:“這隻是一方麵的原因,我聽說你失蹤了,所以很擔心你。而且,我感覺弗蘭肯斯坦醫生好像還有其他事情……我看到他拿了一本書,但最後又帶回去了。”


    菲勒蒙想不出弗蘭肯斯坦會有什麽書要交給他。他靠在椅背上,說道:“總之,我不希望你和他走得太近。我這個人看人很準,那個家夥……”


    菲勒蒙突然不知道該怎麽形容弗蘭肯斯坦。他並不討厭弗蘭肯斯坦,隻是單純地不喜歡他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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