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菲茨亨利,是愛爾蘭姓氏,而紅頭發,也是愛爾蘭人的典型特征。博士和伊芙小姐,都是紅頭發,而且,發色很純正,沒有混血的痕跡,所以,他們之間,肯定有血緣關係。再加上,您代替意外身亡的博士,出現在這裏,所以,我推測,您應該是他的親人。從年齡判斷,父女關係,比兄妹關係,更合理。”


    紐曼的推測,完全正確,而且,合情合理。但菲勒蒙注意到,他提到了一件,他不可能知道的事情。


    “我可沒說過,博士是意外身亡。”


    “您比我想象中,還要多疑啊。是這樣的,我最後一次見到博士的時候,發現他患上了老年癡呆症。您也知道,在倫敦,獨居的老人,很容易發生意外,所以,我隻是根據醫學統計數據,做了一個推測。而您,恰好證實了我的猜測。”


    菲勒蒙忍不住問道:


    “你怎麽知道,博士是獨居的?你剛才不是說,他有女兒嗎?”


    “感謝您,還願意一個一個問題地問我。”


    紐曼的語氣中,充滿了嘲諷。


    “因為,博士的指甲很長。您應該知道,老年癡呆症患者,很容易抓傷自己,所以,一般都會把指甲剪得很短。如果他有家人照顧,就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菲勒蒙終於明白,為什麽自己和紐曼,總是無法正常交流了。


    那些隱藏在黑暗中的人,通常都陰險狡詐,城府極深,讓人感到厭惡。但紐曼,卻與他們截然不同。


    無論菲勒蒙說什麽,他都能立即理解,並給出答案,仿佛早就看穿了一切。而當菲勒蒙詢問他,是如何得出結論的時候,他才會不耐煩地解釋幾句。


    他的眼中,沒有瘋狂,也沒有惡意,隻有純粹的理性。


    這才是讓菲勒蒙感到不舒服的原因。


    他就像一個早熟的孩子,對這個世界,充滿了好奇,卻缺乏必要的社會經驗。


    “你果然是菲茨亨利博士的合作者。”


    “除了我,還能有誰?”


    紐曼反問道,仿佛在責怪菲勒蒙,為什麽到現在才明白。


    菲勒蒙隻好將已經到嘴邊的解釋,又咽了回去。他突然意識到,和紐曼解釋自己的推理過程,是多麽愚蠢的一件事。


    答案,其實很簡單。


    年邁的導遊,因為工作原因,不得不留在這裏。布羅凱迪斯夫婦,是來旅遊的,他們不可能長期留在倫敦,更不可能成為博士的合作者。那個可疑的特工,已經承認,他是在跟蹤菲勒蒙,和博士無關。


    至於珍妮和哈裏斯,他們沒有能力完成這樣的任務,而且,他們已經死了,所以,可以直接排除。現在回想起來,菲勒蒙甚至懷疑,自己之所以會得出這樣的結論,也是被紐曼引導的。


    “我們還是回到正題吧。”


    紐曼打破了沉默,他看起來有些無聊。


    “說實話,我當時也嚇了一跳。我本來是來和菲茨亨利博士見麵的,結果,卻遇到了您,我一直在提防的人。我當時就想,您一定是搞砸了什麽事情。我本來可以轉身就走的,但,我不是普通人。”


    說到“我不是普通人”的時候,紐曼的語氣,明顯變得興奮起來。


    “我決定利用這個機會,好好觀察一下您。您也知道,在這個危險的世界裏,多一個朋友,總比多一個敵人好。就算您不可信,至少,我可以提前做好準備。所以,我策劃了一場小小的鬧劇。一場關乎生死的謀殺案,而且,還是連環殺人案,應該足以讓您露出真麵目了。”


    菲勒蒙被他厚顏無恥的解釋,氣笑了。


    “小小的鬧劇?”


    “難道不是嗎?”


    紐曼反問道,一臉認真。


    “我可以肯定地說,如果我真想犯罪,那我一定會製造出,世界犯罪史上,最不可思議的案件。就算蘇格蘭場傾巢而出,就算那些著名的犯罪學家、小說家、偵探,都來幫忙,也絕對查不出真相。如果我願意,您根本不可能站在這裏,和我說話。您知道,我為了您,做出了多大的犧牲嗎?”


    紐曼得意洋洋地說著,語氣中充滿了傲慢。


    “你未免也太自負了吧?”


    “等您離開這裏的時候,就會明白,我說的是對的。”


    紐曼篤定地說道。


    “我現在就證明給您看。您一直認為,我是個啞巴,對吧?”


    “在聽到你的聲音之前,我隻是懷疑。”


    “隻是懷疑!”


    紐曼冷笑一聲,語氣中充滿了不滿。


    “如果是我,我早就發現,自己不是啞巴了。但您沒有,因為,我故意誤導了您。您之所以認為我是啞巴,之所以懷疑我不是啞巴,都是因為我。”


    “你未免也太……”


    “誇張?那我就問問您,您為什麽認為,我是啞巴?”


    菲勒蒙雖然對紐曼的自信,感到懷疑,但還是回答道:


    “因為你讓珍妮,告訴我,你是啞巴。”


    “就這些?”


    “我看到你,給她傳紙條了。”


    “沒錯,我故意讓您看到,而且,是在您能看清內容的角度,反複傳遞。”


    “那這個呢?”


    菲勒蒙將握著槍的右手,伸進口袋,用小指和無名指,夾出一張紙條,遞給紐曼。那是之前,他撿到的那張,寫著“我們之中,有殺人凶手”的紙條。


    “其實,我還掉了一張,但您沒看到。”


    紐曼笑著說道,仿佛在講一個笑話。


    “我是故意讓您看到的。如果我想隱瞞,我可以讓您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但結果呢?我用這種方式,傳遞如此重要的信息,您難道不會認為,我真的是個啞巴嗎?”


    菲勒蒙無言以對,隻能發出一聲無奈的歎息。


    “看來,您還是不相信我。那我就再辛苦一點,給您解釋得更清楚一些。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您是怎麽來到這裏的?”


    菲勒蒙愣住了,他沒聽懂紐曼的意思。


    “什麽?”


    “別裝傻了,您不是已經找到了答案,認為我就是凶手了嗎?說說您的推理過程吧。”


    “你的腦子呢?”


    菲勒蒙嘲諷道。紐曼卻毫不謙虛地開始自誇。


    “您能如此肯定我的能力,我真是受寵若驚。不過,太聰明,也不一定是好事,尤其是在揣摩別人心思的時候。根據我留下的線索,我可以在六分鍾內,破解這起案件,不多不少,正好六分鍾。而您,卻花了幾個小時。我必須知道,您到底在哪裏卡住了,才能……請恕我直言,才能糾正您的錯誤。”


    菲勒蒙被他氣得,放下了槍。


    “我一開始就覺得,這案子很奇怪。首先,從物理角度來說,這是不可能的。我們從一樓到二樓,最多也就兩分鍾的時間,凶手竟然能在這麽短的時間內,處理掉所有痕跡,藏好屍體,然後自己也消失得無影無蹤,這完全超出了我的認知範圍。”


    菲勒蒙說道。


    “然後呢?”


    “然後,就算他能做到這一切,也沒有必要這麽做。布羅凱迪斯夫人,看到了凶手行凶的過程,而且,她還大聲尖叫,凶手完全可以聽到。在這種情況下,凶手根本沒有必要冒險,去掩蓋罪行。”


    紐曼的臉上,露出了笑容,他的笑容,是如此真誠,讓菲勒蒙更加確信,自己的推理,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


    “最關鍵的,是氣味。”


    “氣味?”


    “如果用長矛刺穿腹部,肯定會流很多血,但現場,卻一點血腥味都沒有。而且,受害者身上的香水味,雖然很淡,但依然存在。”


    菲勒蒙越說越覺得,自己就像一隻提線木偶,被紐曼牽著鼻子走。


    “所以,我得出的結論是……”


    但事到如今,他也隻能硬著頭皮,繼續說下去。


    “珍妮和哈裏斯,都沒有死。這兩起連環殺人案,都是你自導自演的,而你,就是這一切的幕後黑手。”


    菲勒蒙話音剛落,紐曼便猛地站起身。


    “珍妮就算了,為什麽要殺哈裏斯?”


    “他的情況,更簡單,我看到地麵反光了。”


    菲勒蒙說道。


    “外麵的燈光,照射在地麵上,形成了一圈光暈,就像鹽水的表麵一樣。我仔細觀察了一下,發現哈裏斯倒下的地方,散落著一些鹽的結晶。不,應該說,是他躺過的地方。”


    正是這個發現,讓菲勒蒙意識到,這一切,都是假的。


    “他趁著大家不注意,用最快的速度,跑到了樓下,然後,為了吸引大家的注意,為了製造他從樓上摔下來的假象,他推倒了女王的雕像。真是褻瀆神靈啊。不過,他似乎忘記了,他的後背,已經被汗水浸透了。”


    “哈裏斯,他不是那種會騙人的人。”


    紐曼像個孩子一樣,嘟囔道。


    “他的演技太差了,我幾次都為他捏了一把汗,結果,他還是搞砸了。”


    他說著,便徑直走出了展館。菲勒蒙知道,他要做什麽,所以,並沒有阻止他,隻是默默地跟在他身後。


    其他人看到他們兩人,從展館裏走出來,都愣住了。


    “你們,你們去哪裏了?”


    “我們隻是聊了一會兒。”


    紐曼搶先回答了布羅凱迪斯先生的問題。布羅凱迪斯先生驚訝得,連話都說不出來了。


    “你,你,你不是啞巴*嗎?”


    “如果我真的是啞巴,那世界上,就不需要‘聰明’這個詞了。”


    (*dumb = 啞巴,笨蛋)


    布羅凱迪斯先生顯然沒聽懂他的笑話,依然一臉茫然。


    紐曼走到水晶宮的大門前,背對著大門,麵向眾人,說道:


    “女士們,先生們,請允許我,隆重地向大家介紹……”


    他故意拖長了聲音,門內,傳來一陣“哢噠哢噠”的聲音。空氣,仿佛凝固了一般。紐曼停頓了幾秒鍾,然後,用誇張的語氣,喊道:


    “屍體!”


    大門打開,兩個身影,出現在眾人麵前。


    是珍妮和哈裏斯。他們毫發無損,活蹦亂跳地站在那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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