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世界正在燃燒!


    城市輪廓在建築物後麵勾勒出來,紅色的火焰像山脈一樣延伸。每當狂風從那裏吹來,明亮的火星就像蒲公英的種子一樣飛舞,輕輕地落在建築物和街道上。


    火星落下的地方,又會燃起新的火焰。大火就這樣迅速蔓延到幹燥的冬季倫敦,整個城市充滿了年輕的生命力。


    “發生了什麽事!”


    “著火了!著火了!”


    “叫消防隊!”


    “救命啊!”


    嗡嗡嗡……


    倫敦的紅色天空下,尖叫聲和怒吼聲交織在一起。


    那些在睡夢中遲遲沒有意識到情況的紳士淑女們,穿著睡衣就跑出家門,到處都是這種醜態。他們沒有帶褲子,但手裏卻緊緊地握著各種珠寶。


    很明顯,現在的情況不會自然好轉。必須有人來收拾殘局。


    然而,製造混亂的主角另有其人。


    就像從天空中乘著風傳播火焰的火星一樣,地上也有一些狡猾的小動物在四處遊蕩,放火。這些幼小的生命所到之處,古老的木製建築都會化為灰燼。


    這是生命的循環。它們正在幫助這座城市走向自然死亡,它已經老了,醜陋了,卻不知道如何優雅地死去。


    在這種緊急情況下,作為一名退役軍人,菲勒蒙有很多事情要做。


    但令人羞愧的是,菲勒蒙從跑出家門的那一刻起,就一直站在原地,什麽也沒做。他的目光一直盯著燃燒的街道,被這令人震驚的景象完全吸引住了。


    用夢境來比喻,那就是春夢。


    火焰跳著比任何高級妓女都更能吸引人的舞蹈。有時它會無聊地舔舐著天花板或牆壁,有時它會突然衝到菲勒蒙眼前,讓他大吃一驚。這種令人愉快的變化,是菲勒蒙無法從它身上移開目光的原因。它的破壞,有著獨特的審美。


    “啊!”


    是威爾遜的尖叫聲,驚醒了菲勒蒙。


    “糟糕,威爾遜!”


    菲勒蒙喊著,動了動身子。


    “怎麽了?”


    巷子裏還沒有蔓延到火勢。菲勒蒙舉著槍,轉過拐角,再次麵對了可怕的景象。


    “這小子一直在動。”


    “殺了他,殺了他。”


    “砍掉他的手指。”


    它們很像人,但又像動物。


    菲勒蒙直覺地無法稱呼它們。它們看起來像民間傳說中的小惡魔,或者隻是體型巨大的老鼠。


    它們是兩足動物,用後腿走路,身高大約到菲勒蒙的骨盆,如果挺直腰板,可能會更高。它們的前肢末端有五根手指,方便抓取東西。仔細一看,有些隻有四根手指。


    奇怪的是,它們沒有毛發,皮膚光滑。它們是黑色的,地球上沒有任何動物擁有這種顏色的裸露皮膚。一定是它們原本光滑的皮膚,在塵土中翻滾,變得髒兮兮的。


    說到皮膚,它們的表皮看起來並不結實。它們沒有毛發,看起來很容易受傷。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它們身上都披著亞麻布。


    它們原本是黃色的毛發動物。它們的身體沒有毛發,隻有頭部有毛發,顏色深淺不一。


    它們的眼睛顏色也差不多,但菲勒蒙看到它們的眼睛,卻感到深深的震驚。菲勒蒙不敢相信它們會像人類一樣擁有高級的思維,但看到它們眼中蘊藏的悲傷,菲勒蒙就會相信它們也是有靈魂的生物。


    無論如何,它們不是人。


    它們把威爾遜壓倒在地,分別抓住他的四肢,用手中的刀具刮著他的皮膚。金屬碎片和玻璃碎片上沾滿了血肉和血跡。


    “滾開,你們這些混蛋!”


    菲勒蒙揮舞著拐杖,像驅趕烏鴉一樣威脅著它們。但不知何故,它們一點也不害怕人。


    “我有槍!”


    這真是愚蠢的行為。就在菲勒蒙這樣做的同時,他優秀的助手威爾遜的生命正受到威脅。從生命的輕重來看,沒有什麽比這更重要了。


    菲勒蒙再也忍耐不住,把步槍指向了它們。接下來發生的事情,菲勒蒙的本能比他本人更清楚。


    ────砰!


    子彈擊中腦幹,巨大的爆炸聲穿透了菲勒蒙的耳膜。


    濃濃的火藥味彌漫開來,一切都結束了。


    隻有一塊隻有手指大小的金屬碎片,穿透了它柔軟的皮膚和薄薄的頭骨,攪動了它的腦漿。倒下的屍體上,流淌著混合著腦漿的鮮血。


    “真的開槍了!”


    “瘋子,快跑!”


    看到同伴倒地身亡,它們驚恐地四散逃竄。菲勒蒙從彈膛裏取出彈殼,裝上新的子彈,它們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了。


    這是一個平淡無奇的結局。


    菲勒蒙立刻走上前,扶起威爾遜。威爾遜靠著牆壁,喘著粗氣。


    “怎麽樣?沒事吧?能走嗎?”


    傷口並不深。菲勒蒙不禁想起不久前救助的一位美國人,當時的情況非常相似。


    它們隻是撕裂了皮膚,拚命地刮著肋骨,並沒有觸碰內髒或血管等致命部位。


    “你注射了抗毒血清嗎?”


    “沒有。”


    “那就希望你走運。”


    與上次不同的是,他們不能去醫院。在這種混亂中,醫院不可能正常運營,即使能運營,威爾遜也沒有時間接受治療。


    菲勒蒙拍拍他的背,催促他行動。


    “傷口不深。快走吧。我們不能在這裏待到早上。”


    “我殺了一個孩子。”


    威爾遜說道。


    他難以置信地轉過身,看著屍體。是的,不是屍體,而是屍體。


    “是的,沒錯。”


    菲勒蒙平靜地接受了現實。


    “我殺了一個孩子。”


    “太可怕了。”


    “為了救你,我別無選擇。”


    “我知道。”


    威爾遜和菲勒蒙都沒有說話。他們需要時間去適應。菲勒蒙沉默地撕下衣服,像繃帶一樣包紮著他的傷口。


    “好多了。”


    “嗯。”


    過了一會兒,威爾遜這樣說道,然後站了起來。他似乎不是在說空話,因為他盡管受傷,還是扶著菲勒蒙站了起來。


    他們再次走進了燃燒的街道。


    “我們該去哪裏?”


    威爾遜問道,菲勒蒙無法立刻回答。


    “倫敦哪裏能容納40多萬人,而且還能藏上一整天?在這個擁擠不堪的城市,這怎麽可能?”


    他們漫無目的地走著。


    “實際上,我知道一個地方。”


    “我也是。”


    菲勒蒙轉過身,看著威爾遜。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在想同樣的事情。我們腳下藏著數百甚至數千個深潛者。”


    “我不太確定。但我確實知道,經常能發現變成野獸的人的地方。”


    他低頭看著地麵。


    “也是在腳下。”


    “是的。”


    “那是成年人無法進入的狹窄通道。而且,那裏臭氣熏天,即使是孩子們,也隻會給一些零錢,讓他們下去,而他們自己絕對不會下去。那裏就像一個城市一樣廣闊。”


    他們走到一個地方,停下了腳步。兩個人的意誌合二為一,所有的懷疑都變成了事實。


    打開的下水道井蓋。


    “倫敦的下水道。孩子們一直躲在那裏。”


    現在一切都清楚了。


    白天,那些孩子都躲在哪裏?他們是如何在不被警察發現的情況下,自由地在夜間街道上遊蕩的?他們又是如何同時出現在整個城市,放火的?現在一切都明白了。


    “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們需要做很多準備。他們需要能夠接觸到下水道結構圖,他們需要在幾周內,說服42萬人,並養活他們,這意味著,他們背後一定有領導能力的人。”


    菲勒蒙停了下來。


    遠處傳來的尖叫聲,穿透了他們兩個人之間的空間。在那些街道和巷子裏,一定發生了可怕的事情。


    菲勒蒙再次直視著威爾遜的眼睛,斷言道。


    “無論他們的目的如何,這都是一個經過長期精心策劃的起義。”


    “我們必須告訴倫敦警察!”


    “你認為我們能從這裏跑到白廳4號嗎?亞瑟,即使警察出動,也無法解決問題,現在不是集體行動的時候。為了生存,我們必須成為強大的個人!”


    菲勒蒙神經質的喊叫,讓威爾遜驚訝地盯著他。他似乎終於意識到了菲勒蒙的想法。


    威爾遜顫抖著聲音說道。


    “先生,這不是戰爭。”


    “戰爭已經開始了,警探。城市正在遭到攻擊。”


    菲勒蒙轉過身,看著國王十字車站的方向。


    “現在,最近的部隊一定已經了解了倫敦的異常情況,並出發了。他們乘坐火車到達倫敦,不會超過兩個小時。還有惠靈頓兵營的三個近衛步兵團。他們現在正在保護白金漢宮,但一旦了解了情況,他們就會積極行動。明白了嗎?再過幾個小時,倫敦就會變成戰場,士兵!”


    威爾遜意識到情況的嚴重性,臉色蒼白。他裝出一副老練的警探的樣子,但他的本性並沒有消失。相反,他因為偽裝,變得更加不安。


    “我們必須救人!”


    “你能救多少人?一百?兩百?”


    “即使隻有一人,我們也必須救!”


    “軍隊到達後,就會發生大屠殺,數百人根本不算什麽。即使不是42萬人,至少也會有一半人喪生。”


    威爾遜喘不過氣來,咳嗽著。然後,他喊道。


    “那您打算怎麽辦!您比任何人都清楚,戰爭不是一個英雄就能阻止的,先生!”


    實際上,他盡管看起來很慌張,但實際上卻冷靜地觀察著局勢。從他關心自己的安危,並理性地製定營救計劃的那一刻起,他就展現出了非凡的天賦。


    “不,也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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