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有一種顏色,隻有在冬天才能看到。
那就是世界上最陰鬱的晨曦。倫敦家家戶戶的壁爐徹夜燃燒,濃重的煤煙彌漫在空中,清晨時分,與霧氣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層渾濁的氣流。無論怎麽擦拭,窗戶上總有一層揮之不去的薄膜,那就是煤煙和霧氣的混合物。
女傭們一大早就開始忙碌,用抹布擦拭著窗戶,與這層揮之不去的陰霾作鬥爭。然而,到了中午,窗戶又會變得模糊不清。生活在倫敦,就意味著要忍受這種半永久性的視覺障礙。
盡管如此,陽光還是會穿透雲層,照射到這座城市。它跨越一億五千萬公裏,穿過濃霧,最終落在倫敦街道兩旁的雜草上,賦予它們生命。
這種顏色,隻有倫敦才有。菲勒蒙·赫伯特愛上了這座城市,愛上了它的獨特,愛上了它的陰鬱,愛上了它的一切。倫敦,他的摯愛,他的驕傲,他的第二故鄉。
1896年,一個嶄新的年份,人們還不太習慣在189後麵寫上6,而不是5。
菲勒蒙手裏拿著兩封信,一封來自皇家貝斯勒姆醫院,另一封來自愛麗絲·普萊森斯·莉莉。
真是巧合,這兩封信都與他上個月在大學調查中遇到的兩個年輕人有關。他先拆開了醫院的來信。
─────────────
尊敬的j.d的讚助人,菲勒蒙·赫伯特男爵閣下:
您好!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本院的支持。
我們想通知您,您所讚助的病人,j.d,病情於昨日惡化,現已轉入腦外科進行進一步治療。
此次治療不會產生額外費用,但在治療期間,謝絕探視。
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皇家貝斯勒姆醫院
1896年1月20日
─────────────
j.d,就是那個自殘,挖去雙眼和舌頭的可憐學生。菲勒蒙決定為這個不知名的年輕人負責到底,於是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
皇家貝斯勒姆醫院,是一家專門為退伍軍人服務的醫院。菲勒蒙的一些戰友也曾因戰爭創傷在那裏接受治療,所以他相信,沒有比那裏更安全的地方了。
他把信放回信封,塞進信箱。
然後,他拿起另一封信,忍不住歎了口氣。
愛麗絲·普萊森斯·莉莉。
信封上,娟秀的字跡清晰可見,仿佛能聽到她那活潑的聲音。菲勒蒙覺得,她的字跡有一種神奇的魔力,能讓人心煩意亂。
他放下信,心想,早晨應該更安靜一些,尤其是對倫敦這種低血壓城市來說。
他一邊整理著愛麗絲寄來的信件,一邊思考著。他突然發現,愛麗絲一個月寄來的信,竟然比他去年三個月收到的信還要多。
愛麗絲·普萊森斯·莉莉。
嚴格來說,她並不叫普萊森斯。奇怪的是,她的官方記錄上隻有愛麗絲·莉莉這個名字,至於她的中間名,除了她自己,從來沒有人提起過。
但她卻堅持稱自己為普萊森斯,考慮到這個名字的由來,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這個名字,是查爾斯·路特維奇·道奇森,也就是路易斯·卡羅爾送給她的。
關於莉莉父女之間的恩怨,菲勒蒙不想多說。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她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愛麗絲,至少,在他的前世是這樣。
但他和愛麗絲之間的關係,卻讓他百思不得其解。
按理說,愛麗絲沒有理由給他寫信。這不是什麽刻薄的話,而是事實!菲勒蒙每周至少要去大學兩次,而愛麗絲依然住在大學宿舍裏。
他們每周二和周五都會聊天,至少三十分鍾。即使愛麗絲沒什麽可說的,她也會靜靜地待在他身邊,直到三十分鍾結束。(她甚至會帶著懷表計時,這算什麽?)
所以,她完全沒有必要浪費郵票給他寫信,有什麽話,當麵說就好了。
說到底,這都是菲勒蒙自己惹的禍。他擔心愛麗絲的安全,於是提醒她,“如果有什麽事要告訴我或者阿瑟,不要寫信,直接來找我們。因為郵局會監視所有寄往弗蘭克莊園的信件,我們也不例外。”
從那以後,愛麗絲就開始給他寫信了!
或許,他那句話徹底激發了愛麗絲的少女心。她開始用自己發明的密碼、隱喻和新詞寫信,而菲勒蒙,當然看不懂。
所以,他每次去大學,都要帶上愛麗絲的信,向她請教其中的含義,真是愚蠢至極。
除了認識了愛麗絲,菲勒蒙的大學生活並沒有什麽變化。
卡拉斯教授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沒有人注意到他的消失。菲勒蒙依然像往常一樣上課,處理代理校長的事務,尋找新的教授人選。
唯一改變的是,六慧之鍾停止了運轉。
學生們也不再以畢業的名義被帶走。那些畢業生,依然在走廊裏遊蕩,但他們隻是麵朝著牆壁,一動不動,不再構成任何威脅。
危機暫時解除,菲勒蒙的調查也變得更加謹慎。他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尋找與其他學院聯絡的方法上。
“咚咚咚。”
菲勒蒙整理完信件,拿起報紙,瑪麗敲門走了進來。
“我給您準備了茶。”
“好的,謝謝。”
瑪麗現在說話流利多了,自從那天菲勒蒙被送回家之後,她就變成了這樣。
她走進房間,把茶盤放在桌上,擺好茶杯、茶壺、司康餅和果醬。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菲勒蒙手中的報紙上。
“主人,您又給那個狡猾的小鬼買報紙了?”
菲勒蒙假裝沒聽見,自顧自地翻閱著報紙。
每天早上,那個賣報的小男孩都會準時出現在菲勒蒙的窗前,敲響窗戶。菲勒蒙會偷偷打開窗戶,用幾個便士獎勵他的勤勞。
他很珍惜這段新友誼,不想被瑪麗破壞。他一開始還覺得瑪麗變得健談是件好事,現在看來,他錯了。
他竟然忘了,瑪麗的嘮叨也回來了。她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再加上那些可怕的內容,簡直讓人無法忍受。
菲勒蒙快速瀏覽了一遍廣告,然後開始閱讀第一篇報道。
《斯科特上校首次南極探險,以失敗告終!誰該為此負責?》
報紙上報道了斯科特上校的最新消息,這讓他有些意外。
自從斯科特在菲勒蒙家看到瑪麗之後,就再也沒有聯係過他。看來,這個不靠譜的家夥,竟然一聲不吭地跑去南極了。雖然菲勒蒙早就預料到他會去南極,但他的不辭而別,還是讓菲勒蒙感到有些不快。
不過,倫敦的報紙,向來都是標題黨,不能隻看標題就下結論。
這次航行,甚至算不上是探險。斯科特隻是和皇家地理學會一起,勘測了南極海岸線,尋找登陸點,為以後的南極點探險做準備。
“如果我要踏上這片冰原,那一定是去征服南極點的時候。”
據說,斯科特甚至沒有登陸南極大陸,就回到了倫敦。菲勒蒙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但以斯科特愛炫耀的性格,這也不是不可能。
菲勒蒙對報社的無恥行徑已經見怪不怪了,為了銷量,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
“有什麽有趣的新聞嗎?”瑪麗問道。
菲勒蒙慌忙翻過報紙,他不想讓瑪麗看到關於斯科特的報道。
下一條新聞,比斯科特的新聞更讓他震驚。
《南方與中部鐵路公司收購倫敦與西北鐵路公司,倫敦直達牛津時代來臨!》
南方與中部鐵路公司(smr),這家壟斷了英國南部和中部鐵路的巨頭,終於吞並了最後一家獨立的鐵路公司——倫敦與西北鐵路公司(lnwr)。現在,所有通往倫敦的鐵路,都落入了他們的手中。
lnwr,對菲勒蒙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因為大學代表線(varsity line),這條連接牛津和劍橋的鐵路,就是lnwr的。當年,他就是乘坐lnwr的列車,帶著父親的訃告,回到了劍橋。
他至今還記得,三等車廂裏那令人作嘔的氣味。
“與其說有趣,不如說是荒謬。”
“怎麽了?”瑪麗好奇地問道,她把脖子伸了過來,想看看報紙上的內容。
菲勒蒙嚇了一跳,猛地向後退去。瑪麗也被他的反應嚇了一跳,疑惑地看著他。菲勒蒙把報紙遞給她,“你自己看吧。”
“smr……lnwr……”
她低聲念著這兩個縮寫,“我看不出有什麽問題啊。”
“lnwr最著名的線路,就是大學代表線。無論是距離還是重要性,終點站都應該是劍橋,而不是牛津。我真想看看寫這篇報道的人到底是誰,他肯定沒上過大學。”
“可是牛津也很有名啊。”
菲勒蒙盯著瑪麗,她躲避著他的目光,假裝在看報紙。她平時讀書很慢,但每次想轉移話題的時候,卻能迅速找到借口。
“新的列車,不到兩個小時就能到牛津。”
菲勒蒙接過報紙,仔細看了看,難以置信地說道:“這不可能!從倫敦到牛津,至少要兩個小時四十五分鍾!”
從倫敦到牛津,有81英裏,將近130公裏,怎麽可能不到兩個小時就到?
……菲勒蒙突然對19世紀的科技水平感到絕望。
報道繼續寫道,為了慶祝線路合並,smr公司將在本周六開通“smr威爾士號”特快列車。菲勒蒙雖然對這種新型列車的安全性有些擔心,但時間上卻很合適。
“最近很流行乘坐火車去郊外度假,大概兩三天的時間。”瑪麗一邊收拾茶盤,一邊說道。
“嗯。”
“您打算周六出發嗎?我幫您準備行李,大概需要帶兩天的換洗衣物。”
瑪麗突然停了下來,一動不動,像個木偶。
國王十字車站。
這座建於1852年的火車站,位於卡姆登區,是倫敦最重要的交通樞紐。來自英國北部的鐵路,在這裏匯聚,形成一張以倫敦為中心的巨大網絡。
車站的站台,也充滿了藝術氣息。
以鍾樓為中心,兩側是拱形入口,這種新穎的設計,加上模仿莫斯科建築風格的異國情調屋頂,為車站增添了一絲神秘感。然而,在這裏,沒有人會駐足欣賞它的美。
那些在市區裏趾高氣揚的紳士淑女們,到了這裏,都會變得慌慌張張,仿佛丟了魂一般。這就是火車和車站的魔力。
“怎麽辦?”瑪麗今天已經說了十遍這句話了,“人太多了。”
她把頭湊到菲勒蒙耳邊,低聲說道,仿佛生怕被人聽到。
“你怕什麽?你的臉都遮住了。”
瑪麗不安地絞著手指,“可是,這樣會不會很奇怪?”
她的擔心不無道理,她用紗布蒙著臉,外麵還戴了兩層黑色的麵紗,看起來的確很奇怪。但車站裏的人,根本沒有注意到她。
在倫敦,每個人都行色匆匆,仿佛自己是世界上最忙碌的人,根本沒有時間關注別人。
“自信一點,別在意別人的眼光。就算有點奇怪,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瑪麗挺起胸膛,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更自信,但這卻讓她的步伐變得更加怪異。現在,她看起來更可疑了。
這時,一個男人朝他們走了過來。
“這位女士,是第一次乘坐火車嗎?”
那是一個中年男人,額頭寬闊,穿著考究的禮服,外麵披著一件狐狸毛大衣。在倫敦這種一周就能把白衣服染成黑色的城市,他的穿著顯得格外醒目。
他要麽是剛來倫敦不久的外地人,要麽就是超級富豪。菲勒蒙更傾向於後者,因為他的倫敦腔太標準了。
“小姐?”瑪麗抬頭看著菲勒蒙,即使隔著麵紗,菲勒蒙也能感覺到她的無助。
“她從小在倫敦長大,這是她第一次出遠門。”菲勒蒙替她回答道。
“哦,那真是太棒了!今天將是她人生中最難忘的一天。‘smr威爾士號’特快列車,是繼‘火箭號’之後,曆史上最重要的火車,也是最先進的火車。它永不停止,永不誤點,安全舒適,一定會讓您滿意。”男人自豪地說道,他對科技的崇拜溢於言表。
“請問,您是smr公司的員工嗎?”菲勒蒙忍不住問道。
“哦,抱歉,我還沒自我介紹呢。我叫喬治·赫德森二世。”
菲勒蒙和他握了握手,“菲勒蒙·赫伯特男爵,這位是我的女仆,雪莉·瑪麗。她不善言辭,請您見諒。”
“哦,這樣啊。”
赫德森驚訝地眨了眨眼睛,瑪麗的穿著打扮,怎麽看也不像是個女仆。他很快便腦補了一出狗血劇,了然地點了點頭。菲勒蒙並沒有解釋,任由他誤會。
“喬治·赫德森……讓我想起了一個人。”菲勒蒙意味深長地說道。
赫德森的臉上頓時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您是說‘鐵路大王’嗎?”
“家父的確有此稱號。”
“我繼承了父親的事業,我也是‘鐵路大王’。”赫德森迫不及待地說道,“‘smr威爾士號’的設計者,就是我。”
果然,他是個超級富豪。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他可不是什麽普通員工,而是smr公司的重要董事。而且,他從父親那裏繼承的,不僅僅是巨額財富。
他用一種充滿自信的聲音說道:“您知道嗎?火車,是一種宗教藝術品。”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當然,因為這是我的原創理論。我不僅是鐵路大王,還是偉大的藝術家,可以與米開朗基羅和伽利略相提並論。他們用畫筆和雕刻刀裝飾教堂,而我,則是現代教堂的設計師。您明白我的意思嗎?現在的人們,不再去教堂做禮拜,而是湧向火車站。他們乘坐火車,逃離喧囂的城市,來到寧靜的鄉村,尋找心靈的慰藉。火車,就是現代人的教堂。”
雖然赫德森對自己的藝術理念充滿了自信,但菲勒蒙看得出來,他對藝術一竅不通。首先,伽利略從來沒畫過壁畫。
“您要去哪裏?”赫德森問道。
“牛津。”
“您買的是幾等座?”
“這很重要嗎?反正都是同一輛火車。”
赫德森愣了一下,菲勒蒙坦然說道:“二等座。”
“哦,那您隻需要一個小時三十六分鍾就能到達目的地。想當年,這段路程需要好幾天呢,現在,不到兩個小時就夠了,真是太棒了!”赫德森精確到分鍾,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您怎麽知道?”菲勒蒙懷疑地問道。
赫德森仿佛早就料到他會這麽問,自信地說道:“我之前就說過了,‘smr威爾士號’永不誤點,它永遠不會停下!”
遠處,一輛火車緩緩駛入站台,汽笛聲響徹雲霄。菲勒蒙突然覺得,那汽笛聲和赫德森的聲音很像。
那就是世界上最陰鬱的晨曦。倫敦家家戶戶的壁爐徹夜燃燒,濃重的煤煙彌漫在空中,清晨時分,與霧氣交織在一起,形成一層渾濁的氣流。無論怎麽擦拭,窗戶上總有一層揮之不去的薄膜,那就是煤煙和霧氣的混合物。
女傭們一大早就開始忙碌,用抹布擦拭著窗戶,與這層揮之不去的陰霾作鬥爭。然而,到了中午,窗戶又會變得模糊不清。生活在倫敦,就意味著要忍受這種半永久性的視覺障礙。
盡管如此,陽光還是會穿透雲層,照射到這座城市。它跨越一億五千萬公裏,穿過濃霧,最終落在倫敦街道兩旁的雜草上,賦予它們生命。
這種顏色,隻有倫敦才有。菲勒蒙·赫伯特愛上了這座城市,愛上了它的獨特,愛上了它的陰鬱,愛上了它的一切。倫敦,他的摯愛,他的驕傲,他的第二故鄉。
1896年,一個嶄新的年份,人們還不太習慣在189後麵寫上6,而不是5。
菲勒蒙手裏拿著兩封信,一封來自皇家貝斯勒姆醫院,另一封來自愛麗絲·普萊森斯·莉莉。
真是巧合,這兩封信都與他上個月在大學調查中遇到的兩個年輕人有關。他先拆開了醫院的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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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j.d的讚助人,菲勒蒙·赫伯特男爵閣下:
您好!
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本院的支持。
我們想通知您,您所讚助的病人,j.d,病情於昨日惡化,現已轉入腦外科進行進一步治療。
此次治療不會產生額外費用,但在治療期間,謝絕探視。
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皇家貝斯勒姆醫院
1896年1月20日
─────────────
j.d,就是那個自殘,挖去雙眼和舌頭的可憐學生。菲勒蒙決定為這個不知名的年輕人負責到底,於是把他送到了精神病院。
皇家貝斯勒姆醫院,是一家專門為退伍軍人服務的醫院。菲勒蒙的一些戰友也曾因戰爭創傷在那裏接受治療,所以他相信,沒有比那裏更安全的地方了。
他把信放回信封,塞進信箱。
然後,他拿起另一封信,忍不住歎了口氣。
愛麗絲·普萊森斯·莉莉。
信封上,娟秀的字跡清晰可見,仿佛能聽到她那活潑的聲音。菲勒蒙覺得,她的字跡有一種神奇的魔力,能讓人心煩意亂。
他放下信,心想,早晨應該更安靜一些,尤其是對倫敦這種低血壓城市來說。
他一邊整理著愛麗絲寄來的信件,一邊思考著。他突然發現,愛麗絲一個月寄來的信,竟然比他去年三個月收到的信還要多。
愛麗絲·普萊森斯·莉莉。
嚴格來說,她並不叫普萊森斯。奇怪的是,她的官方記錄上隻有愛麗絲·莉莉這個名字,至於她的中間名,除了她自己,從來沒有人提起過。
但她卻堅持稱自己為普萊森斯,考慮到這個名字的由來,也就不足為奇了。因為這個名字,是查爾斯·路特維奇·道奇森,也就是路易斯·卡羅爾送給她的。
關於莉莉父女之間的恩怨,菲勒蒙不想多說。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她就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愛麗絲,至少,在他的前世是這樣。
但他和愛麗絲之間的關係,卻讓他百思不得其解。
按理說,愛麗絲沒有理由給他寫信。這不是什麽刻薄的話,而是事實!菲勒蒙每周至少要去大學兩次,而愛麗絲依然住在大學宿舍裏。
他們每周二和周五都會聊天,至少三十分鍾。即使愛麗絲沒什麽可說的,她也會靜靜地待在他身邊,直到三十分鍾結束。(她甚至會帶著懷表計時,這算什麽?)
所以,她完全沒有必要浪費郵票給他寫信,有什麽話,當麵說就好了。
說到底,這都是菲勒蒙自己惹的禍。他擔心愛麗絲的安全,於是提醒她,“如果有什麽事要告訴我或者阿瑟,不要寫信,直接來找我們。因為郵局會監視所有寄往弗蘭克莊園的信件,我們也不例外。”
從那以後,愛麗絲就開始給他寫信了!
或許,他那句話徹底激發了愛麗絲的少女心。她開始用自己發明的密碼、隱喻和新詞寫信,而菲勒蒙,當然看不懂。
所以,他每次去大學,都要帶上愛麗絲的信,向她請教其中的含義,真是愚蠢至極。
除了認識了愛麗絲,菲勒蒙的大學生活並沒有什麽變化。
卡拉斯教授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沒有人注意到他的消失。菲勒蒙依然像往常一樣上課,處理代理校長的事務,尋找新的教授人選。
唯一改變的是,六慧之鍾停止了運轉。
學生們也不再以畢業的名義被帶走。那些畢業生,依然在走廊裏遊蕩,但他們隻是麵朝著牆壁,一動不動,不再構成任何威脅。
危機暫時解除,菲勒蒙的調查也變得更加謹慎。他把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尋找與其他學院聯絡的方法上。
“咚咚咚。”
菲勒蒙整理完信件,拿起報紙,瑪麗敲門走了進來。
“我給您準備了茶。”
“好的,謝謝。”
瑪麗現在說話流利多了,自從那天菲勒蒙被送回家之後,她就變成了這樣。
她走進房間,把茶盤放在桌上,擺好茶杯、茶壺、司康餅和果醬。她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菲勒蒙手中的報紙上。
“主人,您又給那個狡猾的小鬼買報紙了?”
菲勒蒙假裝沒聽見,自顧自地翻閱著報紙。
每天早上,那個賣報的小男孩都會準時出現在菲勒蒙的窗前,敲響窗戶。菲勒蒙會偷偷打開窗戶,用幾個便士獎勵他的勤勞。
他很珍惜這段新友誼,不想被瑪麗破壞。他一開始還覺得瑪麗變得健談是件好事,現在看來,他錯了。
他竟然忘了,瑪麗的嘮叨也回來了。她那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再加上那些可怕的內容,簡直讓人無法忍受。
菲勒蒙快速瀏覽了一遍廣告,然後開始閱讀第一篇報道。
《斯科特上校首次南極探險,以失敗告終!誰該為此負責?》
報紙上報道了斯科特上校的最新消息,這讓他有些意外。
自從斯科特在菲勒蒙家看到瑪麗之後,就再也沒有聯係過他。看來,這個不靠譜的家夥,竟然一聲不吭地跑去南極了。雖然菲勒蒙早就預料到他會去南極,但他的不辭而別,還是讓菲勒蒙感到有些不快。
不過,倫敦的報紙,向來都是標題黨,不能隻看標題就下結論。
這次航行,甚至算不上是探險。斯科特隻是和皇家地理學會一起,勘測了南極海岸線,尋找登陸點,為以後的南極點探險做準備。
“如果我要踏上這片冰原,那一定是去征服南極點的時候。”
據說,斯科特甚至沒有登陸南極大陸,就回到了倫敦。菲勒蒙不知道這是不是真的,但以斯科特愛炫耀的性格,這也不是不可能。
菲勒蒙對報社的無恥行徑已經見怪不怪了,為了銷量,他們什麽都做得出來。
“有什麽有趣的新聞嗎?”瑪麗問道。
菲勒蒙慌忙翻過報紙,他不想讓瑪麗看到關於斯科特的報道。
下一條新聞,比斯科特的新聞更讓他震驚。
《南方與中部鐵路公司收購倫敦與西北鐵路公司,倫敦直達牛津時代來臨!》
南方與中部鐵路公司(smr),這家壟斷了英國南部和中部鐵路的巨頭,終於吞並了最後一家獨立的鐵路公司——倫敦與西北鐵路公司(lnwr)。現在,所有通往倫敦的鐵路,都落入了他們的手中。
lnwr,對菲勒蒙來說,有著特殊的意義。因為大學代表線(varsity line),這條連接牛津和劍橋的鐵路,就是lnwr的。當年,他就是乘坐lnwr的列車,帶著父親的訃告,回到了劍橋。
他至今還記得,三等車廂裏那令人作嘔的氣味。
“與其說有趣,不如說是荒謬。”
“怎麽了?”瑪麗好奇地問道,她把脖子伸了過來,想看看報紙上的內容。
菲勒蒙嚇了一跳,猛地向後退去。瑪麗也被他的反應嚇了一跳,疑惑地看著他。菲勒蒙把報紙遞給她,“你自己看吧。”
“smr……lnwr……”
她低聲念著這兩個縮寫,“我看不出有什麽問題啊。”
“lnwr最著名的線路,就是大學代表線。無論是距離還是重要性,終點站都應該是劍橋,而不是牛津。我真想看看寫這篇報道的人到底是誰,他肯定沒上過大學。”
“可是牛津也很有名啊。”
菲勒蒙盯著瑪麗,她躲避著他的目光,假裝在看報紙。她平時讀書很慢,但每次想轉移話題的時候,卻能迅速找到借口。
“新的列車,不到兩個小時就能到牛津。”
菲勒蒙接過報紙,仔細看了看,難以置信地說道:“這不可能!從倫敦到牛津,至少要兩個小時四十五分鍾!”
從倫敦到牛津,有81英裏,將近130公裏,怎麽可能不到兩個小時就到?
……菲勒蒙突然對19世紀的科技水平感到絕望。
報道繼續寫道,為了慶祝線路合並,smr公司將在本周六開通“smr威爾士號”特快列車。菲勒蒙雖然對這種新型列車的安全性有些擔心,但時間上卻很合適。
“最近很流行乘坐火車去郊外度假,大概兩三天的時間。”瑪麗一邊收拾茶盤,一邊說道。
“嗯。”
“您打算周六出發嗎?我幫您準備行李,大概需要帶兩天的換洗衣物。”
瑪麗突然停了下來,一動不動,像個木偶。
國王十字車站。
這座建於1852年的火車站,位於卡姆登區,是倫敦最重要的交通樞紐。來自英國北部的鐵路,在這裏匯聚,形成一張以倫敦為中心的巨大網絡。
車站的站台,也充滿了藝術氣息。
以鍾樓為中心,兩側是拱形入口,這種新穎的設計,加上模仿莫斯科建築風格的異國情調屋頂,為車站增添了一絲神秘感。然而,在這裏,沒有人會駐足欣賞它的美。
那些在市區裏趾高氣揚的紳士淑女們,到了這裏,都會變得慌慌張張,仿佛丟了魂一般。這就是火車和車站的魔力。
“怎麽辦?”瑪麗今天已經說了十遍這句話了,“人太多了。”
她把頭湊到菲勒蒙耳邊,低聲說道,仿佛生怕被人聽到。
“你怕什麽?你的臉都遮住了。”
瑪麗不安地絞著手指,“可是,這樣會不會很奇怪?”
她的擔心不無道理,她用紗布蒙著臉,外麵還戴了兩層黑色的麵紗,看起來的確很奇怪。但車站裏的人,根本沒有注意到她。
在倫敦,每個人都行色匆匆,仿佛自己是世界上最忙碌的人,根本沒有時間關注別人。
“自信一點,別在意別人的眼光。就算有點奇怪,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瑪麗挺起胸膛,努力讓自己看起來更自信,但這卻讓她的步伐變得更加怪異。現在,她看起來更可疑了。
這時,一個男人朝他們走了過來。
“這位女士,是第一次乘坐火車嗎?”
那是一個中年男人,額頭寬闊,穿著考究的禮服,外麵披著一件狐狸毛大衣。在倫敦這種一周就能把白衣服染成黑色的城市,他的穿著顯得格外醒目。
他要麽是剛來倫敦不久的外地人,要麽就是超級富豪。菲勒蒙更傾向於後者,因為他的倫敦腔太標準了。
“小姐?”瑪麗抬頭看著菲勒蒙,即使隔著麵紗,菲勒蒙也能感覺到她的無助。
“她從小在倫敦長大,這是她第一次出遠門。”菲勒蒙替她回答道。
“哦,那真是太棒了!今天將是她人生中最難忘的一天。‘smr威爾士號’特快列車,是繼‘火箭號’之後,曆史上最重要的火車,也是最先進的火車。它永不停止,永不誤點,安全舒適,一定會讓您滿意。”男人自豪地說道,他對科技的崇拜溢於言表。
“請問,您是smr公司的員工嗎?”菲勒蒙忍不住問道。
“哦,抱歉,我還沒自我介紹呢。我叫喬治·赫德森二世。”
菲勒蒙和他握了握手,“菲勒蒙·赫伯特男爵,這位是我的女仆,雪莉·瑪麗。她不善言辭,請您見諒。”
“哦,這樣啊。”
赫德森驚訝地眨了眨眼睛,瑪麗的穿著打扮,怎麽看也不像是個女仆。他很快便腦補了一出狗血劇,了然地點了點頭。菲勒蒙並沒有解釋,任由他誤會。
“喬治·赫德森……讓我想起了一個人。”菲勒蒙意味深長地說道。
赫德森的臉上頓時露出了得意的笑容,“您是說‘鐵路大王’嗎?”
“家父的確有此稱號。”
“我繼承了父親的事業,我也是‘鐵路大王’。”赫德森迫不及待地說道,“‘smr威爾士號’的設計者,就是我。”
果然,他是個超級富豪。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他可不是什麽普通員工,而是smr公司的重要董事。而且,他從父親那裏繼承的,不僅僅是巨額財富。
他用一種充滿自信的聲音說道:“您知道嗎?火車,是一種宗教藝術品。”
“我還是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當然,因為這是我的原創理論。我不僅是鐵路大王,還是偉大的藝術家,可以與米開朗基羅和伽利略相提並論。他們用畫筆和雕刻刀裝飾教堂,而我,則是現代教堂的設計師。您明白我的意思嗎?現在的人們,不再去教堂做禮拜,而是湧向火車站。他們乘坐火車,逃離喧囂的城市,來到寧靜的鄉村,尋找心靈的慰藉。火車,就是現代人的教堂。”
雖然赫德森對自己的藝術理念充滿了自信,但菲勒蒙看得出來,他對藝術一竅不通。首先,伽利略從來沒畫過壁畫。
“您要去哪裏?”赫德森問道。
“牛津。”
“您買的是幾等座?”
“這很重要嗎?反正都是同一輛火車。”
赫德森愣了一下,菲勒蒙坦然說道:“二等座。”
“哦,那您隻需要一個小時三十六分鍾就能到達目的地。想當年,這段路程需要好幾天呢,現在,不到兩個小時就夠了,真是太棒了!”赫德森精確到分鍾,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您怎麽知道?”菲勒蒙懷疑地問道。
赫德森仿佛早就料到他會這麽問,自信地說道:“我之前就說過了,‘smr威爾士號’永不誤點,它永遠不會停下!”
遠處,一輛火車緩緩駛入站台,汽笛聲響徹雲霄。菲勒蒙突然覺得,那汽笛聲和赫德森的聲音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