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麵麵相覷,看著地上那具後腦勺被砸碎的矮人屍體。


    “你……你殺了他?”


    諾埃爾驚恐地問道。菲勒蒙驚訝地發現,他們之間的認知差距,竟然如此之大。他之所以感到震驚,是因為這個矮人,並不是食屍鬼,而是一個畸形的人類。


    但另一方麵,矮人的死亡,也讓他感到一絲安慰。他不知道,他們兩個人,誰更正常,但他們中的一個,已經走上了歧途。


    “也許吧,如果他是人類的話。”


    “可是……他不是食屍鬼。”


    “沒錯。”


    雖然菲勒蒙沒有親眼見過食屍鬼,但他知道,這個矮人,絕對不是食屍鬼。食屍鬼最明顯的特征,就是它們那顆像狗一樣的腦袋,一顆可以輕易咬碎人類頭骨的巨大狗頭。


    但這個矮人,雖然長得奇形怪狀,但他依然是人類。菲勒蒙仔細地觀察著他的屍體。


    他的皮膚很白,即使在黑暗中,也像大理石一樣,甚至可以透過皮膚,看到下麵的血管和內髒。他一定從來沒有見過陽光,如果他暴露在陽光下,他的皮膚一定會被灼傷。


    他一絲不掛,菲勒蒙覺得,即使是最柔軟的絲綢,也會讓他感到刺痛。他很瘦,皮包骨頭,可以清楚地看到骨骼的輪廓。他的腰彎曲著,就像一隻四足動物,他的手臂關節,也以一種奇怪的角度彎曲著。


    菲勒蒙翻開他的眼皮,看到他的瞳孔放大,幾乎占據了整個眼球。菲勒蒙懷疑,他是否還能看到東西。雖然他已經變得麵目全非,但菲勒蒙還是覺得,他不是英國人。


    他不是傳統的盎格魯-撒克遜人,他是一個外國人。


    菲勒蒙盯著矮人的屍體,看了很久,他想要找到證據,證明他不是人類。但他越仔細觀察,就越覺得,他隻是一個人類,一個畸形的人類。


    “我們走吧,別看了。”


    諾埃爾回過神來,扶起菲勒蒙。他似乎還沒有從殺人的陰影中走出來。


    菲勒蒙鬆了一口氣,如果諾埃爾現在問他問題,他一定會把一切都告訴他,他會告訴他,他有多麽絕望。自從看到那個白色的矮人之後,他就已經失去了希望。


    如果地麵和地下世界,沒有完全隔絕,怎麽會出現這種怪物?


    如果他真的是人類,那他怎麽會變成這樣?菲勒蒙不相信,僅僅一兩代人的時間,就能讓人類發生如此巨大的變化。他們一定在地下生活了很久很久,也許是幾十年,也許是幾百年。那麽,這條路,真的通往地麵嗎?


    “你怎麽了?”


    “沒事……我們走吧。”


    菲勒蒙好幾次想讓諾埃爾回去,但他還是忍住了。他們不能空手而歸,他需要一個答案,無論是什麽答案。諾埃爾也一樣,他們必須找到那些屍體。


    隧道、隧道、隧道、隧道……


    他們走過無數條隧道,但菲勒蒙已經沒有興趣再查看那些房間了。他知道,那些房間,都是地下墓穴。他們隻能漫無目的地向前走,這條路,隻有一條,那就是向下。


    雖然菲勒蒙把它們都叫做“隧道”,但它們的形狀卻各不相同。


    他以前從來沒有想過,建造隧道,竟然有這麽多不同的方法。從一開始的羅馬式拱形隧道,到後來出現的方形隧道、圓形隧道……越往下走,隧道的形狀就越奇怪,越不像人類建造的。


    隧道越來越少,但它們之間的年代差距,卻越來越大。隧道的建築風格,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從精致到粗糙,從藝術到原始。菲勒蒙感到一陣毛骨悚然。


    那些原本充滿人類智慧的建築,在地下,卻變成了邪惡的象征。不僅是那些骨骸,就連這些隧道,也像是某種邪惡的遺跡。


    有些隧道,甚至已經不再適合人類通行,它們更像是某種大型齧齒動物的巢穴。


    “我們在繞圈。”


    諾埃爾低聲說道。


    “你說什麽?”


    “我們一直在繞圈,這條路,是一個圓形,一個很大的圓形。”


    菲勒蒙回頭看去,發現道路確實向右傾斜。雖然傾斜的角度很小,但如果一直這樣走下去,他們最終會回到起點。而且,從這個圓形的規模來看,它不可能隻是圍繞著西諾伍德公墓,或者南倫敦。


    “它圍繞著整個倫敦……”


    菲勒蒙驚呼道。這個洞穴,並不是偶然出現在倫敦地下的,它是一個精心設計的陷阱,一個從遠古時代就存在的陷阱。那些在地麵上鋪設腐殖土的人,顯然對倫敦充滿了惡意。


    他們已經進入了另一個世界,一個與地麵世界完全隔絕的地下世界。


    地下的寒氣消失了,菲勒蒙感覺到,地麵上傳來一陣熱浪。他知道,在地下深處,溫度會升高,但這不是地熱,而是生物的體溫。


    就像是一匹正在奔跑的馬,散發出來的熱量。


    “教授,您看。”


    諾埃爾指著前方。他們還沒有走到路的盡頭,但道路卻在這裏,分成了無數條岔路。


    菲勒蒙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那些岔路口,都非常高大,至少有十幾米高,和之前那些狹窄的隧道入口,完全不同。


    他們走了很久,才走到一個岔路口前。


    “天哪……”


    岔路口的另一邊,是一個巨大的地下城市。


    菲勒蒙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怎麽會這樣?倫敦的地下,竟然隱藏著另一個文明?他們是什麽時候建造這座城市的?他們為什麽要挖地道通往地麵?


    但很快,他就發現,自己錯了。


    這座城市,雖然籠罩在黑暗之中,但卻讓他感到無比熟悉。它的建築風格,它的布局,都讓他想起了人類的文明。鬥獸場、教堂、拱形橋梁、幹涸的溝渠……


    菲勒蒙終於明白了。


    “這是羅馬,這是羅馬!”


    兩千年前,統治著英國的羅馬帝國,滅亡了。他們被盎格魯-撒克遜人入侵,最終消失在了曆史的長河中。倫敦,這座被他們稱為“倫迪尼烏姆”的城市,也被認為是被野蠻人摧毀了。


    但倫迪尼烏姆,依然存在!


    這座曾經輝煌的城市,被埋葬在了地下,它依然保留著兩千年前的模樣。但菲勒蒙並沒有感到高興,他隻感到恐懼。


    “他們是羅馬人。”


    “什……什麽意思?”


    這不是一座廢墟,這裏依然有人居住。


    “那個假食屍鬼,就是羅馬人,他們沒有消失,他們一直生活在地下,已經一千多年了!”


    菲勒蒙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可怕的畫麵。


    這座可以容納數十萬人的城市,在一夜之間沉入了地下,所有的市民,都被活埋了。他們與世隔絕,近親繁殖,最終變成了現在這副模樣。


    他們走進了城市。


    倫迪尼烏姆,已經不再是一座人類的城市。街道上,到處都是糞便,溝渠裏,流淌著汙水,那是屍體腐爛後產生的液體。這座曾經擁有完善的供水係統的城市,已經變成了一個汙穢不堪的地方。


    諾埃爾想要嘔吐,但他已經吐不出任何東西了,隻能幹嘔。


    “別亂碰東西。”


    “知……知道了……”


    諾埃爾看著周圍的環境,有氣無力地說道。


    菲勒蒙不知道,在這種環境下,會滋生多少細菌。他不知道該怎麽解釋,隻能提醒諾埃爾小心。


    當城市沉入地下的時候,恐懼一定籠罩著這座城市。然後,文明崩潰,饑餓和疾病,折磨著他們,他們一代又一代地在地下掙紮求生。城市裏的大部分建築,都已經倒塌了,搶劫和殺戮,一定是家常便飯。


    城市裏一片寂靜,不知道還有多少人活著。也許,他們殺死的那個矮人,就是最後一個幸存者。


    “他們是想出去嗎?”


    諾埃爾看著來時的路,問道。


    “他們一定是在尋找通往地麵的路,他們已經找了一千五百年。然後,他們終於找到了出口,卻發現,他們已經無法適應地麵上的生活了。”


    諾埃爾不安地說道。


    “然後,他們遇到了那些管理員,他們用銀幣……換取食物。”


    諾埃爾的聲音很低,他似乎不知道,自己應該同情這些可憐的羅馬人,還是應該厭惡他們那可怕的習俗。


    但菲勒蒙知道,事情沒有那麽簡單。


    從那些隧道的痕跡來看,倫迪尼烏姆的沉沒,應該是在很短的時間內發生的。大部分市民,都來不及逃生,就被活埋在了地下。


    如果他們真的是為了逃生,才挖掘那些隧道的,那為什麽越往下走,隧道的結構就越簡陋?最完整的隧道,應該是城市沉沒之前建造的,而不是之後。


    這裏一定還隱藏著其他的秘密。


    他們決定原路返回,但他們都沒有說出口。諾埃爾還在尋找他的父親,而菲勒蒙,依然抱著一絲希望。


    也許,他希望永遠也找不到雪莉·瑪麗的屍體,他希望她已經被啃食得麵目全非,沒有任何複活的可能。


    他們繼續前進。


    一股血腥味,從一棟建築裏飄了出來。


    那是沒有幹涸的血水,它從建築物裏流出來,流進溝渠,然後流到街道上。他們像被血腥味吸引的蒼蠅一樣,跟著血腥味,來到了一座教堂前。那座教堂,曾經供奉過羅馬的神,也供奉過耶穌基督。


    而現在,它供奉著一個新的神。


    他們走進教堂,終於看到了那些失蹤的管理員和礦工。他們正在舉行某種儀式,也許是某種獻祭儀式。


    “爸爸!”


    菲勒蒙看到了魯本·奧古斯丁的屍體,他被那些羅馬人,擺放在祭壇上。菲勒蒙不知道,他是被殺死的,還是死後被肢解的。但他終於明白了,為什麽那些骨骸,會變成黑色。


    那些羅馬人,聽到諾埃爾的喊聲,轉過身來。他們就像一群受驚的野獸。諾埃爾推開菲勒蒙,拿起一塊碎石,瘋狂地衝向那些羅馬人。


    ────砰!砰!砰!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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