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勒蒙感覺自己正走在巨人的內髒之上,而且是死去兩天、已經開始腐爛的巨人的內髒。


    到處都是蒼蠅產下的卵和蠕動的蛆蟲,菲勒蒙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抬起腳,避開這些令人作嘔的東西。每當鞋底傳來那種黏膩的觸感,都讓他忍不住一陣反胃。那些中世紀的畫家們總喜歡用各種恐怖的景象來描繪地獄,但其實他們根本不需要那麽費勁,隻需要把一匹死去兩天的馬的內髒畫出來就足夠了。


    “早知道就穿靴子來了。”


    “按照規定,我們應該馬上清理現場的。”


    聽到菲勒蒙的抱怨,威爾遜像是替警局辯解似的解釋道。


    “但是局長說,為了讓您能更好地了解情況,要保留現場到今天。”


    “兩天前,你們還沒給我發協助調查的請求吧?”


    威爾遜沉默了。菲勒蒙瞪了他一眼,但他也知道是自己遷怒了,便不再說話。威爾遜說得沒錯,親眼所見和照片上的感覺完全不同。如果他沒有親眼看到那些腸絨毛,恐怕根本無法想象牆上那些東西到底是什麽。


    菲勒蒙走到馬屍旁邊,揮舞著手杖,驅趕著聚集在上麵的蒼蠅。


    “這塊是什麽?清理過了嗎?”


    為了看清菲勒蒙指的是哪裏,威爾遜也走上前,結果臉色一白,差點吐了出來。直到這時,菲勒蒙才意識到,自己在這令人窒息的惡臭中竟然如此淡定。


    他突然有些懷疑,自己是不是過得太邋遢了?也許瑪麗說得沒錯,自己真的應該好好收拾一下了。


    “這兒……是巡警倒下的地方。”


    馬屍後麵,馬鞍的位置是唯一沒有被內髒汙染的地方。那塊空地大概有兩拃寬,四五拃長,勉強夠一個成年男子蜷縮著躺下。


    “詳細說說。”


    威爾遜點點頭,開始講述案發經過。


    事件發生在兩天前的淩晨一點到兩點之間。


    按照規定,夜間巡邏一般不騎馬。但考慮到狼人和彈簧腿傑克的速度太快,徒步追捕根本不現實,調查局最終還是同意了騎警隊的請求。於是,這名倒黴的巡警便騎著馬,開始了他的夜間巡邏。


    他感覺到附近有東西,雖然看不清是什麽,但肯定是某種野獸。他聽到了野獸粗重的呼吸聲,以及它在草叢中穿梭時發出的沙沙聲。巡警小心翼翼地搜尋著,最終,他在月光下看到了一個不可思議的生物。


    那是一隻狼人!


    它長著一張毛發濃密的狼臉,身體卻是人類的模樣,甚至還穿著衣服。巡警立刻策馬追趕,但那怪物十分狡猾,很快就躲進了迷宮般的小巷裏。


    它四肢著地,奔跑速度快得驚人,巡警的馬根本追不上。就在這時,那怪物發出一聲非人非獸的咆哮,巡警的馬突然倒地,他也一頭撞在地上,昏了過去。


    直到第二天早上,人們才發現昏迷不醒的巡警,而那隻怪物早已不見蹤影。


    “能讓我見見那個聲稱看到狼人的巡警嗎?”


    威爾遜剛一講完,菲勒蒙就迫不及待地問道。這個故事疑點重重,他必須親自確認一些細節。然而,威爾遜卻遺憾地搖了搖頭。


    “他腿斷了,正在休養。”


    “他的舌頭也一起斷了嗎?”


    威爾遜支支吾吾,最後還是說出了實情。


    “是的,自從他聲稱看到了狼人之後,就一直拒絕和任何人說話。而且……”


    威爾遜環顧四周,壓低了聲音。菲勒蒙知道他想說什麽。當那個可憐的巡警醒來,卻發現自己最好的夥伴以如此淒慘的方式死去,精神肯定會受到巨大的打擊。


    “真是脆弱,在戰場上,失去戰友不過是一瞬間的事。”


    菲勒蒙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仿佛是在責怪那個素未謀麵的巡警。


    “野獸在獵殺完獵物之後,會做什麽?”


    “這……我不太清楚。”


    突如其來的問題讓威爾遜愣了一下,搖了搖頭。


    “當然是吃掉它。野獸捕獵是為了填飽肚子,而不是為了展覽。”


    菲勒蒙環顧四周,目光掃過小巷的每一個角落。


    “你覺得凶手花了多長時間布置這個現場?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你覺得一頭聞到血腥味、看到新鮮獵物的野獸,能有這樣的耐心和定力嗎?”


    他彎下腰,仔細觀察著馬屍。馬的屍體已經開始腐爛,皮膚像融化的膠質一樣,但菲勒蒙依然能從中找到許多信息。馬的眼球上有一個拇指大小的洞,深可見骨。


    “凶手在襲擊的瞬間,用拇指戳瞎了馬的眼球,他知道如何製服一匹馬,他應該當過兵。”


    接著,菲勒蒙又用手杖撥開馬腹部的傷口,那些流淌出來的內髒令人作嘔。然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馬腹部的毛發上幾乎沒有沾染血跡。


    他在馬的脖子上發現了一處細小的傷口,便用手杖撥開覆蓋在上麵的內髒碎片。不出所料,傷口下方露出一道清晰的、深可見骨的刀傷。


    “凶手的手法非常嫻熟,他一刀就割斷了馬的頸動脈。以這樣的出血量,這匹馬應該很快就死了。也就是說,凶手並不是在馬還活著的時候剖開它的肚子,而是在它死後才動的手。”


    菲勒蒙仿佛看到了當時的場景:這匹馬痛苦地掙紮著,鮮血從它的脖子上噴湧而出,而凶手則冷眼旁觀,直到它徹底斷氣,才開始肢解它的屍體。比起什麽狼人,這才是真正的恐怖。


    “我一開始就覺得奇怪,現在終於明白了。凶手對這裏的地形非常熟悉,他一定是故意把馬引到這條狹窄的小巷裏,所以巡警才會誤以為他比馬跑得還快。而且,在這樣的小巷裏,凶手很容易就能躲開追捕,消失得無影無蹤。”


    菲勒蒙的腦海中,凶手的輪廓逐漸清晰起來。所有的一切都說得通了。


    至於什麽四肢著地、毛發濃密,很可能是夜晚的光線和陰影造成的錯覺,也可能是驚慌失措的巡警在事後編造出來的。


    “但還有一個問題,凶手為什麽要這麽做?”


    然而,菲勒蒙卻想不出答案。就好像一個精密的儀器,所有零件都已組裝完畢,卻唯獨缺少了最關鍵的那枚齒輪。


    “為什麽?”


    究竟是什麽人,會如此大費周章地做這種事?


    這時,菲勒蒙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畫麵:一群邪教徒在黎明時分舉行秘密儀式,他們一邊念誦著邪惡的咒語,一邊將馬的內髒獻祭給他們信奉的惡魔,而那個可憐的巡警,則成為了他們玷汙的目標。


    “為什麽要這麽做?”


    然而,這個解釋依然無法令人信服。那些邪教徒為什麽要襲擊巡警?菲勒蒙突然感到一陣莫名的焦躁,他想要看時間,但他沒有懷表。


    他所能想到的最詭異、最恐怖的猜測,都無法解釋眼前發生的一切。


    “為什麽?”


    菲勒蒙猛地揮舞著手杖,將地上的蛆蟲碾碎。難道倫敦的黑暗深處,真的潛藏著什麽可怕的東西?它要把所有倫敦市民都變成自己的獵物,還有他的懷表……該死!都是那塊該死的懷表,害他無法集中精神!


    “先生。”


    威爾遜的聲音將菲勒蒙拉回了現實。他意識到自己有些失態了,這都是因為那塊該死的懷表!


    “抱歉,我得先回去休息一下……還有,我要去找我的懷表。”


    “在那之前,我還有一樣東西要交給您。”


    威爾遜遞給菲勒蒙一個信封。


    “是傑基爾醫生讓我轉交給您的,他邀請您共進晚餐。”


    “醫生?”


    菲勒蒙接過信封,看到了寄信人的名字。


    “亨利·傑基爾醫生”


    當天晚上,菲勒蒙來到了位於倫敦市中心的一家餐廳門前。


    “萊昂納多餐廳。”


    這家餐廳地理位置優越,可以俯瞰倫敦市政廳。然而,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就在50年前,這裏還是英國上流社會避之不及的地方。當時,貴族們的社交場所都集中在泰晤士河畔,那六家以“河岸線”著稱的餐廳,幾乎壟斷了整個上流社會的餐飲市場。


    然而,隨著工業革命的到來,泰晤士河變成了散發著惡臭的“臭水溝”,“河岸線”的餐廳紛紛倒閉或遷址,“萊昂納多餐廳”則憑借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和精美的菜肴,一躍成為倫敦最頂級的餐廳。


    雖然這裏號稱提供全英國最正宗的法國菜,但食物本身卻並非重點。大多數客人都會選擇“廚師推薦”,隻有那些想要炫耀自己法語水平的人,才會對著菜單指手畫腳。


    而這家餐廳最受歡迎的“菜品”,永遠都是人脈。那些對皇室忠心耿耿的貴族、在倫敦擁有工廠的企業家,以及那些想要攀附權貴的“聞香而來”的蒼蠅,每天都會聚集在這裏,上演著一出出爾虞我詐的戲碼。


    菲勒蒙也曾是這裏的常客,但自從四年前被貴族社會排擠後,就再也沒有踏入過這裏一步。


    ────咚,咚。


    拐杖和木腿敲擊地麵的聲音,在寂靜的夜晚顯得格外刺耳。菲勒蒙感覺到四麵八方投來的目光,他努力不去和任何人對視。


    大多數人隻是隨意地瞥了一眼,便不再感興趣的。畢竟,沒有人願意和一個隻會出現在報紙上的怪老頭扯上關係。但也有一些目光充滿了惡意,仿佛要將他生吞活剝一般。


    在這些目光中,菲勒蒙捕捉到了一絲善意。


    那是一個衣著考究的紳士,目光如鷹隼般銳利。他幾乎不眨眼,偶爾眨一次,也會閉上眼睛一秒鍾以上,仿佛在仔細觀察著周圍的一切。菲勒蒙感覺自己就像是被他監視一般,但奇怪的是,他並沒有感到任何不適。


    “傑基爾醫生?”


    “久仰大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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