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在瑪麗的催促下,菲勒蒙·赫伯特終於肯刮胡子了。這可是兩個月來的頭一回。
“瞧,您把胡子刮幹淨,看起來精神多了。”
菲勒蒙也不得不承認,刮完胡子後,清爽的感覺確實不錯。但他實在不想洗澡,便讓瑪麗打來滿滿一桶水,像在海軍服役時那樣,用毛巾仔細地擦拭身體。擰幹的毛巾裏流出黑乎乎的汙水,但這對習慣了在軍隊和探險中風餐露宿的菲勒蒙來說,根本算不上什麽。
反倒是瑪麗被這景象嚇了一跳。
她端著滿滿一桶汙水跑出去倒掉,回來後便說什麽也要打掃房間,把菲勒蒙趕了出去。房間裏頓時傳來乒乒乓乓的掃地聲和嘩啦嘩啦的擦地聲,這姑娘對衛生的執著勁兒真是讓人難以置信。
“您看,這麽多灰!”
過了一會兒,瑪麗捧著一大團灰塵,得意洋洋地向菲勒蒙展示。
“說實話,我這輩子還是第一次見到有人想用灰塵團來讓我大吃一驚的,我真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老爺,您的房間實在是太髒了。”
“日子久了,灰塵自然就積起來了。”
“話是這麽說,可哪有人會讓灰塵積成這樣啊!”
“那是你還沒見識過更髒的。”
菲勒蒙懶得再和瑪麗爭辯,轉身回了房間。房間確實比之前幹淨了不少,至少地板和床鋪看起來清爽多了。他環顧四周,想挑點毛病,但最終還是放棄了,開始準備出門。
他一邊整理著西裝,一邊發現少了點什麽,便開始在書桌上翻找起來。書房裏沒有,他又去翻床鋪,最後連窗台都找遍了,還是一無所獲。
無奈之下,他隻好使出最後的殺手鐧。
“瑪麗,你看到我的懷表了嗎?”
“懷表?”
“對,你收拾東西的時候看到過嗎?”
瑪麗走進房間,不安地搖了搖頭。
“您知道的,我從來不會亂動您的東西。”
“我知道,可你也沒動過,我也沒動過,難道它還能自己長腿跑了不成?”
菲勒蒙煩躁地掀開枕頭,低聲抱怨著。
────叮鈴鈴。
這時,門口傳來門鈴聲。
“快幫我找找!”
菲勒蒙更加焦急,開始胡亂翻騰起根本不可能放懷表的抽屜。
“表的事就交給我吧,您先去見客人吧。”
“什麽?讓我不戴表就出門?這怎麽行!”
瑪麗的態度異常堅決,菲勒蒙幾乎是被她連推帶搡地“請”到了門口。
“喂!”
“您就別再磨蹭了!”
事到如今,菲勒蒙也隻好硬著頭皮打開了房門。
“早上好。”
“早上好,先生,我來接您了。”
站在門外的威爾遜壓了壓警帽,向菲勒蒙問好。
協助調查的請求——菲勒蒙偶爾會收到這樣的邀請,仿佛他是什麽推理小說裏的名偵探似的。
但他心裏清楚,自己和那些料事如神的偵探根本就不是一類人。他會收到這種邀請,完全是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傳聞。至於這些傳聞是怎麽來的,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切都要從那樁被他“破解”的懸案說起。
“那是十四年前的案子了。”
威爾遜一邊走,一邊緩緩說道。
“諾福克晚餐事件,我查過了,您當時可是個風雲人物啊。”
“托您的福,我可不想出這種名。”
“您做了一件好事。”
1881年,一樁駭人聽聞的奇案震驚了整個英國。
案件發生在諾福克街的一棟民宅裏。在文人雅士雲集的倫敦,這條街一向以寧靜著稱。案件的五名受害者,彼此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甚至難以分辨誰是凶手,誰是被害者。
而這一切的開端,都要從哈裏斯·朱達邀請馬丁·帕特裏克共進晚餐說起。
“餐桌上還有朱達的兩個女兒和他的妻子。”
“真是場人間慘劇。”
那頓晚餐,堪稱倫敦曆史上最恐怖的晚餐。
第一個報警的是朱達家的鄰居。他聽到朱達家傳來尖叫聲和奇怪的怪聲,便立刻跑到警察局報案,聲稱“隔壁可能遭了賊”,因為他從未見過一向溫文爾雅的朱達一家如此失態。
由此可見,朱達在鄰居眼中是位多麽值得信賴的紳士。兩名巡警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往朱達家。
然而,當他們和報案人趕到時,震耳欲聾的尖叫聲和怒吼聲已經消失了。從拉起的窗簾縫隙中透出燈光,說明屋裏還有人。為了弄清狀況,兩名巡警慢慢靠近房門。
───吧唧吧唧。
就在他們準備敲門時,卻聽到屋裏傳來一陣奇怪的聲音。那聲音實在詭異,和朱達平日裏溫文爾雅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野狗啃食腐肉時發出的聲音。
兩名巡警麵麵相覷,放棄了敲門的打算。他們發現房門虛掩著,便輕輕推開一條縫。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麵而來,夾雜著內髒、排泄物的惡臭,令人作嘔。
他們意識到情況不妙,猛地推開房門。
眼前的景象,宛如人間地獄。
餐桌上坐著五個人,無一例外,他們的肚子都被剖開,內髒流了一地,眼珠也不翼而飛。原本豐盛的晚餐散落一地,餐桌上擺放著幾隻耳朵以及一些難以辨認的人體組織。餐桌下鋪著昂貴的波斯地毯,此時已被鮮血染紅,浸透了血液的羊毛蜷縮在一起,散發著令人毛骨悚然的氣息。
四個人已經斷了氣,隻剩下一個人還在動彈。哈裏斯·朱達吮吸著自己的手指,正在啃食女兒的內髒。
“朱達在現場被捕,當場死亡。”
“失血過多。”
隨後,警方在勘察現場時,發現了更加驚人的事實。
受邀前來的客人帕特裏克,竟然也參與了這場恐怖的“盛宴”。他的胃裏發現了尚未消化的幾根手指,而他的嘴裏,則含著疑似是朱達的食道。
這一切都指向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實:朱達和帕特裏克在晚餐時殺害了其他家人,並像野獸一樣互相撕咬。
案件一經報道,舉國震驚。
兩位原本受人尊敬的紳士,一夜之間淪為史上最恐怖的殺人狂。帕特裏克的家人被指控崇拜撒旦,在當地飽受騷擾,不得不逃往鄉下。然而,等待他們的卻是無盡的恐懼和絕望。不堪忍受來自倫敦記者的追蹤和騷擾,馬丁·帕特裏克的妻子海倫,最終選擇在沒有留下任何遺言的情況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從那以後,邀請鄰居共進晚餐的傳統徹底消失了。人們互相猜忌,閉門不出,任何一戶人家的房門都緊閉著,生怕“引狼入室”。這種現象在英國各地蔓延開來,社會學家將其稱為“朱達綜合症”。
各大報社爭相報道此事,賺得盆滿缽滿。然而,就在他們數著鈔票偷著樂的時候,背負著巨大壓力的刑事調查局卻陷入了困境。
“這對於剛剛成立的調查局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畢竟,這是調查局重組後,第一次受到媒體如此高度的關注。”
倫敦警察廳成立至今不過70年,而刑事調查局的曆史則更加短暫。就在三年前,也就是1878年,上一任局長雄心勃勃地從警隊中抽調了200名警員,對調查局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然而,改革後的調查局還沒有什麽拿得出手的成績,這次的案件無疑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如果能順利破案,就能贏得倫敦市民的信任,樹立調查局的威信。
然而,這起案件的詭異程度,遠遠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凶手和被害者都太過明顯,根本沒有人可以逮捕,也沒有人可以懲罰。然而,民眾卻依然要求警方盡快破案。
調查局硬著頭皮展開了調查。30名精銳警探被派往現場,6條警犬和2匹軍馬24小時不間斷地巡邏,可謂是興師動眾。然而,大多數警探根本無從下手,時間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
就在公眾的熱情逐漸消退的時候,調查局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鼓勵民間人士參與調查。各大報紙紛紛刊登了案件的詳細經過,並呼籲知情人士提供線索。
“就在這時,先生,您的信寄到了調查局。”
“大眾總是喜歡戲劇性的情節,比起一群警探的辛苦調查,他們更願意相信是一位天才通過一封信就破解了謎題。可事實上,我隻寫了兩句話而已。”
1881年,是菲勒蒙人生的轉折點。
他失去了左腿,被迫從服役多年的海軍光榮退役,無論做什麽都提不起勁。他蝸居在一間租來的公寓裏,每天除了閱讀報紙和書籍,幾乎無所事事。
就這樣,他偶然間看到了關於這起案件的報道。閑來無事,他便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寫了一封信寄往調查局,然後便將此事拋諸腦後。
一些好事者聲稱,菲勒蒙是在閱讀報道時,一眼就看穿了案件的真相,並準確地說出了凶手的名字。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他隻是隨意寫了兩句話,而這兩句話,卻因為19世紀和21世紀之間巨大的認知差異,歪打正著地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眾所周知,19世紀是科學觀飛速發展的時代,個人與大眾之間的認知差距也因此被無限拉大。在當時,科學更像是某種不為人知的秘密,隻有少數“專家”才掌握著其中的奧妙。
此外,當時的刑偵技術還很落後,“科學辦案”的概念也尚未普及,調查人員和專家之間幾乎沒有任何合作。這也是為什麽像福爾摩斯那樣精通各種雜學的“偵探”,會在當時大行其道的原因。
總而言之,菲勒蒙隻是把自己認為是“常識”的東西寫了出來,卻意外地觸及了案件的核心。兩個月後,真正的凶手落網的消息登上了報紙頭條。
而此時的菲勒蒙,正以研究員的身份登上“光榮號”(hms glory),航行在大西洋上。換句話說,他根本無法對那些杜撰的報道進行任何反駁。
為了博人眼球,記者們開始大肆渲染菲勒蒙的“豐功偉績”,將他塑造成一個無所不能的“奇人”。就這樣,菲勒蒙莫名其妙地背負上了“神秘事件專家”的名聲。
每當倫敦發生什麽詭異的事件,人們就會想起他。而每當他的名字出現在相關報道中,他的“傳奇”就會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之前的雅各布島審判就是一個例子。
“但您在那之後,也解決了不少案件啊。”
“是啊,人們總是來找我,說他們家裏鬧鬼,孩子被惡魔附身。而我,隻能建議他們修好地板,多和孩子聊聊天。如果這也算解決案件的話,那我的確解決了不少。”
菲勒蒙已經因為那些捕風捉影的報道,成為了媒體的眼中釘,自然不想再和這類事件扯上任何關係。
“但活捉狼人的要求,我還是頭一次遇到。”
“我也是頭一次提出這種要求。”
威爾遜苦笑著說。
“所以,我們還要走多久?我得提醒你,我的腿腳可不太好。”
“快了,穿過這條巷子就到了。”
說話間,他們已經偏離了大路,走進了一條僻靜的小巷。
“報紙上說,那隻狼人每晚都會出現。”
“隻要喝點威士忌,誰都能看見狼人。畢竟,留胡子的男人到處都是。”
威爾遜轉頭看了菲勒蒙一眼。
“怎麽了?”
“沒什麽,我隻是覺得您今天的心情不太好。”
菲勒蒙本想反駁,但最終還是把話咽了回去。他一直在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像個脾氣暴躁的中年人,可現在,僅僅因為一塊懷表就大發雷霆,實在是有失體麵。
“您接著說。”
“據我們調查,狼人一共出現過三次。”
菲勒蒙皺了皺眉。
“很多了。”
“除此之外,還有五次疑似狼人出沒的事件。”
聽到這裏,菲勒蒙徹底懵了。
“什麽叫‘疑似狼人’?”
“您也知道,我們現在正在同時調查兩起案件:狼人和彈簧腿傑克。這五次,有可能是彈簧腿傑克幹的。”
菲勒蒙聽得一頭霧水,仿佛在聽一個蹩腳的數學家出的謎語。
“所以,我們到底要去哪?看起來不像去警察局的路。”
“事實上,我想讓您親眼看看。”
威爾遜說著,拐進了一條更加偏僻的小巷。倫敦的小巷就像迷宮一樣,曲折蜿蜒,每走一步都會看到不同的景象。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奇怪的味道,說不上難聞,但絕對不好聞。
“狼人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兩天前的晚上,我們現在要去看看受害者。”
“也好,去聽聽受害者怎麽說。”
菲勒蒙很好奇,這次又是什麽人在故弄玄虛。最近的倫敦,總有一些年輕人為了出名,不惜做出各種匪夷所思的事情。
“恐怕有點困難。”
威爾遜的表情有些凝重。他們拐過最後一個彎,走進一條死胡同。
一大群蒼蠅嗡嗡地向他們飛來。
一匹馬的屍體橫臥在巷子中央,已經開始腐爛。它的眼球渾濁不堪,上麵爬滿了蛆蟲,舌頭耷拉在外麵,比木頭還幹。它的肚子被剖開,內髒散落一地,幾乎覆蓋了整條小巷,這絕非偶然,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藝術創作”。
“當晚的受害者,是一匹警馬。”
菲勒蒙看著眼前的景象,腦海中浮現出一個詞:現代藝術。這幅用馬內髒創作的“抽象畫”,或許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傑作”。
“瞧,您把胡子刮幹淨,看起來精神多了。”
菲勒蒙也不得不承認,刮完胡子後,清爽的感覺確實不錯。但他實在不想洗澡,便讓瑪麗打來滿滿一桶水,像在海軍服役時那樣,用毛巾仔細地擦拭身體。擰幹的毛巾裏流出黑乎乎的汙水,但這對習慣了在軍隊和探險中風餐露宿的菲勒蒙來說,根本算不上什麽。
反倒是瑪麗被這景象嚇了一跳。
她端著滿滿一桶汙水跑出去倒掉,回來後便說什麽也要打掃房間,把菲勒蒙趕了出去。房間裏頓時傳來乒乒乓乓的掃地聲和嘩啦嘩啦的擦地聲,這姑娘對衛生的執著勁兒真是讓人難以置信。
“您看,這麽多灰!”
過了一會兒,瑪麗捧著一大團灰塵,得意洋洋地向菲勒蒙展示。
“說實話,我這輩子還是第一次見到有人想用灰塵團來讓我大吃一驚的,我真不知道該作何反應。”
“老爺,您的房間實在是太髒了。”
“日子久了,灰塵自然就積起來了。”
“話是這麽說,可哪有人會讓灰塵積成這樣啊!”
“那是你還沒見識過更髒的。”
菲勒蒙懶得再和瑪麗爭辯,轉身回了房間。房間確實比之前幹淨了不少,至少地板和床鋪看起來清爽多了。他環顧四周,想挑點毛病,但最終還是放棄了,開始準備出門。
他一邊整理著西裝,一邊發現少了點什麽,便開始在書桌上翻找起來。書房裏沒有,他又去翻床鋪,最後連窗台都找遍了,還是一無所獲。
無奈之下,他隻好使出最後的殺手鐧。
“瑪麗,你看到我的懷表了嗎?”
“懷表?”
“對,你收拾東西的時候看到過嗎?”
瑪麗走進房間,不安地搖了搖頭。
“您知道的,我從來不會亂動您的東西。”
“我知道,可你也沒動過,我也沒動過,難道它還能自己長腿跑了不成?”
菲勒蒙煩躁地掀開枕頭,低聲抱怨著。
────叮鈴鈴。
這時,門口傳來門鈴聲。
“快幫我找找!”
菲勒蒙更加焦急,開始胡亂翻騰起根本不可能放懷表的抽屜。
“表的事就交給我吧,您先去見客人吧。”
“什麽?讓我不戴表就出門?這怎麽行!”
瑪麗的態度異常堅決,菲勒蒙幾乎是被她連推帶搡地“請”到了門口。
“喂!”
“您就別再磨蹭了!”
事到如今,菲勒蒙也隻好硬著頭皮打開了房門。
“早上好。”
“早上好,先生,我來接您了。”
站在門外的威爾遜壓了壓警帽,向菲勒蒙問好。
協助調查的請求——菲勒蒙偶爾會收到這樣的邀請,仿佛他是什麽推理小說裏的名偵探似的。
但他心裏清楚,自己和那些料事如神的偵探根本就不是一類人。他會收到這種邀請,完全是因為一些莫名其妙的傳聞。至於這些傳聞是怎麽來的,他自己也百思不得其解。
但可以肯定的是,這一切都要從那樁被他“破解”的懸案說起。
“那是十四年前的案子了。”
威爾遜一邊走,一邊緩緩說道。
“諾福克晚餐事件,我查過了,您當時可是個風雲人物啊。”
“托您的福,我可不想出這種名。”
“您做了一件好事。”
1881年,一樁駭人聽聞的奇案震驚了整個英國。
案件發生在諾福克街的一棟民宅裏。在文人雅士雲集的倫敦,這條街一向以寧靜著稱。案件的五名受害者,彼此之間的關係錯綜複雜,甚至難以分辨誰是凶手,誰是被害者。
而這一切的開端,都要從哈裏斯·朱達邀請馬丁·帕特裏克共進晚餐說起。
“餐桌上還有朱達的兩個女兒和他的妻子。”
“真是場人間慘劇。”
那頓晚餐,堪稱倫敦曆史上最恐怖的晚餐。
第一個報警的是朱達家的鄰居。他聽到朱達家傳來尖叫聲和奇怪的怪聲,便立刻跑到警察局報案,聲稱“隔壁可能遭了賊”,因為他從未見過一向溫文爾雅的朱達一家如此失態。
由此可見,朱達在鄰居眼中是位多麽值得信賴的紳士。兩名巡警接到報案後,立即趕往朱達家。
然而,當他們和報案人趕到時,震耳欲聾的尖叫聲和怒吼聲已經消失了。從拉起的窗簾縫隙中透出燈光,說明屋裏還有人。為了弄清狀況,兩名巡警慢慢靠近房門。
───吧唧吧唧。
就在他們準備敲門時,卻聽到屋裏傳來一陣奇怪的聲音。那聲音實在詭異,和朱達平日裏溫文爾雅的形象格格不入,更像是野狗啃食腐肉時發出的聲音。
兩名巡警麵麵相覷,放棄了敲門的打算。他們發現房門虛掩著,便輕輕推開一條縫。一股濃烈的血腥味撲麵而來,夾雜著內髒、排泄物的惡臭,令人作嘔。
他們意識到情況不妙,猛地推開房門。
眼前的景象,宛如人間地獄。
餐桌上坐著五個人,無一例外,他們的肚子都被剖開,內髒流了一地,眼珠也不翼而飛。原本豐盛的晚餐散落一地,餐桌上擺放著幾隻耳朵以及一些難以辨認的人體組織。餐桌下鋪著昂貴的波斯地毯,此時已被鮮血染紅,浸透了血液的羊毛蜷縮在一起,散發著令人毛骨悚然的氣息。
四個人已經斷了氣,隻剩下一個人還在動彈。哈裏斯·朱達吮吸著自己的手指,正在啃食女兒的內髒。
“朱達在現場被捕,當場死亡。”
“失血過多。”
隨後,警方在勘察現場時,發現了更加驚人的事實。
受邀前來的客人帕特裏克,竟然也參與了這場恐怖的“盛宴”。他的胃裏發現了尚未消化的幾根手指,而他的嘴裏,則含著疑似是朱達的食道。
這一切都指向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事實:朱達和帕特裏克在晚餐時殺害了其他家人,並像野獸一樣互相撕咬。
案件一經報道,舉國震驚。
兩位原本受人尊敬的紳士,一夜之間淪為史上最恐怖的殺人狂。帕特裏克的家人被指控崇拜撒旦,在當地飽受騷擾,不得不逃往鄉下。然而,等待他們的卻是無盡的恐懼和絕望。不堪忍受來自倫敦記者的追蹤和騷擾,馬丁·帕特裏克的妻子海倫,最終選擇在沒有留下任何遺言的情況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從那以後,邀請鄰居共進晚餐的傳統徹底消失了。人們互相猜忌,閉門不出,任何一戶人家的房門都緊閉著,生怕“引狼入室”。這種現象在英國各地蔓延開來,社會學家將其稱為“朱達綜合症”。
各大報社爭相報道此事,賺得盆滿缽滿。然而,就在他們數著鈔票偷著樂的時候,背負著巨大壓力的刑事調查局卻陷入了困境。
“這對於剛剛成立的調查局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挑戰。畢竟,這是調查局重組後,第一次受到媒體如此高度的關注。”
倫敦警察廳成立至今不過70年,而刑事調查局的曆史則更加短暫。就在三年前,也就是1878年,上一任局長雄心勃勃地從警隊中抽調了200名警員,對調查局進行了大刀闊斧的改革。
然而,改革後的調查局還沒有什麽拿得出手的成績,這次的案件無疑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如果能順利破案,就能贏得倫敦市民的信任,樹立調查局的威信。
然而,這起案件的詭異程度,遠遠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凶手和被害者都太過明顯,根本沒有人可以逮捕,也沒有人可以懲罰。然而,民眾卻依然要求警方盡快破案。
調查局硬著頭皮展開了調查。30名精銳警探被派往現場,6條警犬和2匹軍馬24小時不間斷地巡邏,可謂是興師動眾。然而,大多數警探根本無從下手,時間就這樣一天天過去了。
就在公眾的熱情逐漸消退的時候,調查局使出了最後的殺手鐧——鼓勵民間人士參與調查。各大報紙紛紛刊登了案件的詳細經過,並呼籲知情人士提供線索。
“就在這時,先生,您的信寄到了調查局。”
“大眾總是喜歡戲劇性的情節,比起一群警探的辛苦調查,他們更願意相信是一位天才通過一封信就破解了謎題。可事實上,我隻寫了兩句話而已。”
1881年,是菲勒蒙人生的轉折點。
他失去了左腿,被迫從服役多年的海軍光榮退役,無論做什麽都提不起勁。他蝸居在一間租來的公寓裏,每天除了閱讀報紙和書籍,幾乎無所事事。
就這樣,他偶然間看到了關於這起案件的報道。閑來無事,他便抱著試一試的心態,寫了一封信寄往調查局,然後便將此事拋諸腦後。
一些好事者聲稱,菲勒蒙是在閱讀報道時,一眼就看穿了案件的真相,並準確地說出了凶手的名字。然而,事實並非如此。
他隻是隨意寫了兩句話,而這兩句話,卻因為19世紀和21世紀之間巨大的認知差異,歪打正著地成為了破案的關鍵。
眾所周知,19世紀是科學觀飛速發展的時代,個人與大眾之間的認知差距也因此被無限拉大。在當時,科學更像是某種不為人知的秘密,隻有少數“專家”才掌握著其中的奧妙。
此外,當時的刑偵技術還很落後,“科學辦案”的概念也尚未普及,調查人員和專家之間幾乎沒有任何合作。這也是為什麽像福爾摩斯那樣精通各種雜學的“偵探”,會在當時大行其道的原因。
總而言之,菲勒蒙隻是把自己認為是“常識”的東西寫了出來,卻意外地觸及了案件的核心。兩個月後,真正的凶手落網的消息登上了報紙頭條。
而此時的菲勒蒙,正以研究員的身份登上“光榮號”(hms glory),航行在大西洋上。換句話說,他根本無法對那些杜撰的報道進行任何反駁。
為了博人眼球,記者們開始大肆渲染菲勒蒙的“豐功偉績”,將他塑造成一個無所不能的“奇人”。就這樣,菲勒蒙莫名其妙地背負上了“神秘事件專家”的名聲。
每當倫敦發生什麽詭異的事件,人們就會想起他。而每當他的名字出現在相關報道中,他的“傳奇”就會更加深入人心,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之前的雅各布島審判就是一個例子。
“但您在那之後,也解決了不少案件啊。”
“是啊,人們總是來找我,說他們家裏鬧鬼,孩子被惡魔附身。而我,隻能建議他們修好地板,多和孩子聊聊天。如果這也算解決案件的話,那我的確解決了不少。”
菲勒蒙已經因為那些捕風捉影的報道,成為了媒體的眼中釘,自然不想再和這類事件扯上任何關係。
“但活捉狼人的要求,我還是頭一次遇到。”
“我也是頭一次提出這種要求。”
威爾遜苦笑著說。
“所以,我們還要走多久?我得提醒你,我的腿腳可不太好。”
“快了,穿過這條巷子就到了。”
說話間,他們已經偏離了大路,走進了一條僻靜的小巷。
“報紙上說,那隻狼人每晚都會出現。”
“隻要喝點威士忌,誰都能看見狼人。畢竟,留胡子的男人到處都是。”
威爾遜轉頭看了菲勒蒙一眼。
“怎麽了?”
“沒什麽,我隻是覺得您今天的心情不太好。”
菲勒蒙本想反駁,但最終還是把話咽了回去。他一直在努力讓自己看起來不像個脾氣暴躁的中年人,可現在,僅僅因為一塊懷表就大發雷霆,實在是有失體麵。
“您接著說。”
“據我們調查,狼人一共出現過三次。”
菲勒蒙皺了皺眉。
“很多了。”
“除此之外,還有五次疑似狼人出沒的事件。”
聽到這裏,菲勒蒙徹底懵了。
“什麽叫‘疑似狼人’?”
“您也知道,我們現在正在同時調查兩起案件:狼人和彈簧腿傑克。這五次,有可能是彈簧腿傑克幹的。”
菲勒蒙聽得一頭霧水,仿佛在聽一個蹩腳的數學家出的謎語。
“所以,我們到底要去哪?看起來不像去警察局的路。”
“事實上,我想讓您親眼看看。”
威爾遜說著,拐進了一條更加偏僻的小巷。倫敦的小巷就像迷宮一樣,曲折蜿蜒,每走一步都會看到不同的景象。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奇怪的味道,說不上難聞,但絕對不好聞。
“狼人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兩天前的晚上,我們現在要去看看受害者。”
“也好,去聽聽受害者怎麽說。”
菲勒蒙很好奇,這次又是什麽人在故弄玄虛。最近的倫敦,總有一些年輕人為了出名,不惜做出各種匪夷所思的事情。
“恐怕有點困難。”
威爾遜的表情有些凝重。他們拐過最後一個彎,走進一條死胡同。
一大群蒼蠅嗡嗡地向他們飛來。
一匹馬的屍體橫臥在巷子中央,已經開始腐爛。它的眼球渾濁不堪,上麵爬滿了蛆蟲,舌頭耷拉在外麵,比木頭還幹。它的肚子被剖開,內髒散落一地,幾乎覆蓋了整條小巷,這絕非偶然,而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藝術創作”。
“當晚的受害者,是一匹警馬。”
菲勒蒙看著眼前的景象,腦海中浮現出一個詞:現代藝術。這幅用馬內髒創作的“抽象畫”,或許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