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對戒和好東西
離婚後我嫁給了他兄弟 作者:我愛打灰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時初禮挑眉,任由女孩牽著自己上樓。
走了幾步,另一隻手插著兜,摸到了一個硬硬的小盒子,這是早上少恒過來幫他帶過來的。
一結婚,他就聯係了設計師設計這款對戒,直到今天才拿到手。
“諳諳。”時初禮眼眸微暗,喊住身前的女孩。
“嗯?”洛諳疑惑回頭,向前走的步伐慢了下來。
隻見男人右手插兜,從兜裏隨意掏出來一個什麽,然後,那個小東西一閃,就戴在了她的無名指上。
洛諳:!
什麽,什麽東西?!戒指!
洛諳被驚到了,停下腳步,抬起手欣賞無名指上的戒指。
一個素圈,平平整整的,上麵是繁複典雅的花紋,大氣張揚,仿佛古老而又莊重的誓言,圈圈纏繞在素白的指尖,不喧賓奪主,卻無時無刻不彰顯自己的存在。
“好看,很喜歡,特別喜歡。”洛諳欣賞完,眼睛彎彎的抬頭,有些激動地和時初禮訴說自己的歡喜。
真的好看啊,她一向不喜歡那些鑽戒什麽的,睡覺硌得慌,梳頭還掛頭發,太不方便。
這完全長在她的審美上啊,禮哥他簡直就是一個妙人!
時初禮見女孩眼裏的歡喜不似作假,勾起唇角笑,心裏被熨帖的暖暖的,眼裏的陰鬱最後一掃而空。
這樣,總不會還有人上來要微信了吧,更重要的是,對戒送出去了,諳諳很喜歡。
“禮哥,這個隻有一個嗎?”洛諳抬頭,換了個方向拉著人繼續往前走,邊走邊舉著手欣賞手上的戒指。
戒指不應該是對戒嗎?為什麽會是一個。
“還有一個。”兩人走進電梯,時初禮從兜裏將小盒子取出來,打開取出另一個明顯大一號的給洛諳看。
猶豫了一瞬,時初禮將盒子揣回兜裏,準備自己也將對戒戴上。
洛諳原本扒著時初禮的手看戒指,這時連忙將戒指搶過來道:“我來我來。”
拿過戒指,她這才發現,戒指裏圈好像還有字。
“是我們的名字嗎?我這個戒指裏麵也有?”洛諳好奇。
“嗯。”時初禮眉眼含笑,輕輕應道。
洛諳愛惜地摸摸戒指,雙手捧過男人的手在胸前,抿抿唇,神色認真又嚴肅,將戒指對準男人的無名指,輕輕送了上去。
第一次給男人戴戒指,還是意義非凡的對戒,別說,還真有些緊張。
時初禮全程認真又溫柔地盯著女孩的小臉,內心充實又滿足。
洛諳給時初禮套上戒指,拿過自己戴著戒指的手過去比劃比劃,兩隻幹淨白皙的手放在一起,格外賞心悅目。
女孩的手纖細,男人的手修長,無名指上帶著對戒,彰顯著兩隻手主人的關係,密不可分。
洛諳欣賞著時初禮的手,有些愛惜地摸摸,顯得更像流氓了。
可能是看慣了自己的手,現在看別人的美手,總是看不夠。
骨節分明,手指根根分明修長,上麵再套上一個素圈戒指,這就是她的夢中情手啊。
饒是特別想和洛諳貼貼的時初禮,看見女孩這副模樣,也有些無措,僵硬的轉移話題,忽略他有些紅的耳根的話。
“諳諳剛才說要給我看好東西?是什麽?”
結果,他剛問完這句話,胸前抱著自己手的女孩猛然一怔,緊接著就將他的手放開,同手同腳走出電梯:“哈哈,我們在電梯這麽久了,快出來。”
出去的洛諳簡直想殺了自己,滿心懊惱。
沒事幹放什麽大話呀,還說什麽好東西,在這個對戒麵前,她的禮物,直接被秒成渣了。
時初禮挑眉,安靜跟在女孩身後。
進了家門,洛諳換好拖鞋,才道:“那個,似乎也不是什麽好東西。”
時初禮輕笑:“嗯,隻要是諳諳給我看的,我都喜歡。”
洛諳:謝謝,沒有被安慰到,反而更愧疚了。
“諳諳等我一下,我去洗漱一下再看好東西怎麽樣。”出去飯店走一圈,回來還抽了煙,時初禮的潔癖又犯了。
“哦,好,你換完去我工作室喔。”洛諳應了聲,抬起胳膊聞聞自己身上的味道。
好像是有點味奧,那正好也換一下,換完下午就不出去了。
洛諳換完衣服,推開工作室的門,沿著展示櫃尋找那個“好東西”。
記得好像在這裏來著,之前雖然她一直住聖海別墅,但是這個黏土,她一直放在閑庭的臥室裏麵。
後來改造完工作室以後,就把那個小黏土也擺在了這裏的展示櫃。
洛諳的視線劃過一排排小人,小動物,最終定格在一個小人身上。
哎嘿,找到了。
洛諳揭開展櫃的玻璃門,小心翼翼地將其捧了出來。
“這個,就是諳諳說的好東西嗎?”突然的聲響,嚇得洛諳一個激靈。
幸好她手穩,不然摔了就壞了。
洛諳轉頭,將手裏的玻璃罐罐,遞給時初禮,時初禮立馬伸手,小心翼翼地接過。
兩人抱著這個胖罐罐,走到屋裏的桌子前,並排盤腿坐下。
時初禮抱著罐罐仔細觀賞,眼眸深深。
“那個,可以拆開的。”洛諳坐在旁邊,胳膊撐在桌上,側身看著時初禮和他麵前的罐罐,有些不好意思。
她這份禮物,可能都算不上禮物,這份好東西,也算不上好東西的東西,屬實有些拿不出手了。
甚至可能,引起他不好的回憶。
不過,三年前那件事,禮哥應該不記得了吧,希望如此。
洛諳坐在一邊默默祈禱。
倒不是怕他想起來對她怎麽樣,而是現在他好不容易心情好了,再想起那些,豈不是掃興。
時初禮聽到能打開,小心翼翼地研究了下,伸手按住底座,將外麵的玻璃罐,輕輕拔了出來。
露出裏麵的一個小人,是他。
他剛才從外麵看,就一眼認出了,這個黏土小人兒,是他自己,不過,不是現在的他,是以前的他。
這個小人兒的形象,應該是在酒吧裏吧。
因為,這個小人兒的指尖,夾著一根煙。
三年裏,他抽煙的次數屈指可數,女孩見過的,應該隻有那一次。
那次,還是她親手替他點的煙。
時初禮想到這裏,眸色越來越深。
走了幾步,另一隻手插著兜,摸到了一個硬硬的小盒子,這是早上少恒過來幫他帶過來的。
一結婚,他就聯係了設計師設計這款對戒,直到今天才拿到手。
“諳諳。”時初禮眼眸微暗,喊住身前的女孩。
“嗯?”洛諳疑惑回頭,向前走的步伐慢了下來。
隻見男人右手插兜,從兜裏隨意掏出來一個什麽,然後,那個小東西一閃,就戴在了她的無名指上。
洛諳:!
什麽,什麽東西?!戒指!
洛諳被驚到了,停下腳步,抬起手欣賞無名指上的戒指。
一個素圈,平平整整的,上麵是繁複典雅的花紋,大氣張揚,仿佛古老而又莊重的誓言,圈圈纏繞在素白的指尖,不喧賓奪主,卻無時無刻不彰顯自己的存在。
“好看,很喜歡,特別喜歡。”洛諳欣賞完,眼睛彎彎的抬頭,有些激動地和時初禮訴說自己的歡喜。
真的好看啊,她一向不喜歡那些鑽戒什麽的,睡覺硌得慌,梳頭還掛頭發,太不方便。
這完全長在她的審美上啊,禮哥他簡直就是一個妙人!
時初禮見女孩眼裏的歡喜不似作假,勾起唇角笑,心裏被熨帖的暖暖的,眼裏的陰鬱最後一掃而空。
這樣,總不會還有人上來要微信了吧,更重要的是,對戒送出去了,諳諳很喜歡。
“禮哥,這個隻有一個嗎?”洛諳抬頭,換了個方向拉著人繼續往前走,邊走邊舉著手欣賞手上的戒指。
戒指不應該是對戒嗎?為什麽會是一個。
“還有一個。”兩人走進電梯,時初禮從兜裏將小盒子取出來,打開取出另一個明顯大一號的給洛諳看。
猶豫了一瞬,時初禮將盒子揣回兜裏,準備自己也將對戒戴上。
洛諳原本扒著時初禮的手看戒指,這時連忙將戒指搶過來道:“我來我來。”
拿過戒指,她這才發現,戒指裏圈好像還有字。
“是我們的名字嗎?我這個戒指裏麵也有?”洛諳好奇。
“嗯。”時初禮眉眼含笑,輕輕應道。
洛諳愛惜地摸摸戒指,雙手捧過男人的手在胸前,抿抿唇,神色認真又嚴肅,將戒指對準男人的無名指,輕輕送了上去。
第一次給男人戴戒指,還是意義非凡的對戒,別說,還真有些緊張。
時初禮全程認真又溫柔地盯著女孩的小臉,內心充實又滿足。
洛諳給時初禮套上戒指,拿過自己戴著戒指的手過去比劃比劃,兩隻幹淨白皙的手放在一起,格外賞心悅目。
女孩的手纖細,男人的手修長,無名指上帶著對戒,彰顯著兩隻手主人的關係,密不可分。
洛諳欣賞著時初禮的手,有些愛惜地摸摸,顯得更像流氓了。
可能是看慣了自己的手,現在看別人的美手,總是看不夠。
骨節分明,手指根根分明修長,上麵再套上一個素圈戒指,這就是她的夢中情手啊。
饒是特別想和洛諳貼貼的時初禮,看見女孩這副模樣,也有些無措,僵硬的轉移話題,忽略他有些紅的耳根的話。
“諳諳剛才說要給我看好東西?是什麽?”
結果,他剛問完這句話,胸前抱著自己手的女孩猛然一怔,緊接著就將他的手放開,同手同腳走出電梯:“哈哈,我們在電梯這麽久了,快出來。”
出去的洛諳簡直想殺了自己,滿心懊惱。
沒事幹放什麽大話呀,還說什麽好東西,在這個對戒麵前,她的禮物,直接被秒成渣了。
時初禮挑眉,安靜跟在女孩身後。
進了家門,洛諳換好拖鞋,才道:“那個,似乎也不是什麽好東西。”
時初禮輕笑:“嗯,隻要是諳諳給我看的,我都喜歡。”
洛諳:謝謝,沒有被安慰到,反而更愧疚了。
“諳諳等我一下,我去洗漱一下再看好東西怎麽樣。”出去飯店走一圈,回來還抽了煙,時初禮的潔癖又犯了。
“哦,好,你換完去我工作室喔。”洛諳應了聲,抬起胳膊聞聞自己身上的味道。
好像是有點味奧,那正好也換一下,換完下午就不出去了。
洛諳換完衣服,推開工作室的門,沿著展示櫃尋找那個“好東西”。
記得好像在這裏來著,之前雖然她一直住聖海別墅,但是這個黏土,她一直放在閑庭的臥室裏麵。
後來改造完工作室以後,就把那個小黏土也擺在了這裏的展示櫃。
洛諳的視線劃過一排排小人,小動物,最終定格在一個小人身上。
哎嘿,找到了。
洛諳揭開展櫃的玻璃門,小心翼翼地將其捧了出來。
“這個,就是諳諳說的好東西嗎?”突然的聲響,嚇得洛諳一個激靈。
幸好她手穩,不然摔了就壞了。
洛諳轉頭,將手裏的玻璃罐罐,遞給時初禮,時初禮立馬伸手,小心翼翼地接過。
兩人抱著這個胖罐罐,走到屋裏的桌子前,並排盤腿坐下。
時初禮抱著罐罐仔細觀賞,眼眸深深。
“那個,可以拆開的。”洛諳坐在旁邊,胳膊撐在桌上,側身看著時初禮和他麵前的罐罐,有些不好意思。
她這份禮物,可能都算不上禮物,這份好東西,也算不上好東西的東西,屬實有些拿不出手了。
甚至可能,引起他不好的回憶。
不過,三年前那件事,禮哥應該不記得了吧,希望如此。
洛諳坐在一邊默默祈禱。
倒不是怕他想起來對她怎麽樣,而是現在他好不容易心情好了,再想起那些,豈不是掃興。
時初禮聽到能打開,小心翼翼地研究了下,伸手按住底座,將外麵的玻璃罐,輕輕拔了出來。
露出裏麵的一個小人,是他。
他剛才從外麵看,就一眼認出了,這個黏土小人兒,是他自己,不過,不是現在的他,是以前的他。
這個小人兒的形象,應該是在酒吧裏吧。
因為,這個小人兒的指尖,夾著一根煙。
三年裏,他抽煙的次數屈指可數,女孩見過的,應該隻有那一次。
那次,還是她親手替他點的煙。
時初禮想到這裏,眸色越來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