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玄罡震天雷
家人們誰懂啊,職業太多也是罪 作者:再續前緣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玄罡震天雷:雷屬性異種元素排行第十三,已經超越了普通雷電之力的範疇,形成了一種特殊的“雷罡”,威力是普通雷電之力的數十倍,每一道雷罡都帶著可怕的破壞力,能夠輕鬆貫穿山脈。
並且除了威力之外,它還帶有莫大的威懾之力,一旦出現往往能夠讓周圍的人時身處恐怖的壓迫感之中,若是膽小、心中暗藏邪魅之人甚至可能當場破膽而亡。(提示:該雷屬性異種元素對使用者要求極高)
(兌換價格:八千萬軍功)
司光雷霆:雷屬性異種元素排行榜第五十三,帶有光明之力的雷霆,能夠淨化一切的邪惡之力,是所有邪惡生物的克星。
(兌換價格:五百萬軍功)
煉血邪雷:雷屬性異種元素排行榜第六十六,血色的雷霆,其中蘊含鮮血之力,被它擊中的位置將升起血色膿瘡,是一種極為詭異的雷霆。(提示:此雷極為詭異,甚至可能會反噬吸收者,精神屬性未達到500點以上的職業者慎用)
(兌換價格:三百萬軍功)
軍隊的獎勵的確要比極光會和靈芝公司的高級。
雷屬性的異種元素不僅有,而且足足有三個!
其中有一個還是排名第十三的玄罡震天雷,就是兌換它所需要的軍功...
“八千萬....”方修人都麻了。
龍王秘術當中提到過,用的異種元素越好,成為龍王時也就越強。所以方修肯定是盡自己所能搞到最好的雷屬性異種元素給小亟雷龍。
可這八千萬的價格...
“先奔著司光雷霆去,看情況,如果軍功攢的快,可以嚐試衝擊一下八千萬,否則就隻能夠拿司光雷霆將就了”方修打算著,他現在才算知道林今安把“清虛靈風”和自己換“滄海焰”吃了多大的虧。
“老板大氣”方修忍不住再次感歎。
既然林今安要夢魘心核,那我就給她搞顆大的!
方修回去之後就查了“夢魘心核”,的確是隻有擊殺夢魘一族才能夠拿到,算是稀罕玩意,但這東西分品級,等階越高的夢魘,掉落的夢魘心核品級也就越高。
方修又查了一下風屬性異種元素,這就更多了。
一共有八種風屬性異種元素,排名最靠前的是第十一位,名為“湮神風”。兌換價格高達“一億軍功”。
這玩意,方修更是隻能看看了。
就算是有一億,他也先買玄罡震天雷。以後真有那麽多的軍功再考慮買下湮神風吧。
關掉機器,拔出卡。
方修在魘魂穀的極光會分部開了一間單人房,一個月一百極光點。不算貴,但海光城的極光會裏,單人房是免費的。
接下來的三天,方修一直住在魘魂穀,每天除了查看資料,了解魘族,了解魘魂穀前線戰場的信息之外,就是消耗劍憶珠來提升“風之魔劍技”的等級。
三天,又消耗了三十顆劍憶珠之後,方修終於將風之魔劍技提升到了lv15(max)。
【技能領悟:風行劍魔】
【風行劍魔:八星史詩技能,lv6(max),主動,凝聚天地之間的風之力於自身,感悟自然之力,以劍立心,暫時性化身為“風之劍魔”持續15分鍾,冷卻時間:1天】
(風行劍魔:移動速度提升100%,風元素傷害提升50%,劍術傷害提升100%,所有風係、劍類技能攻擊範圍翻倍)
“必殺技是狀態技能?這倒是少見!”方修驚喜。
比起攻擊性的技能,他更喜歡狀態技能。畢竟他同時具備四個職業,攻擊技能太多了。有時候都不知道用哪個好。
但狀態技能就不一樣了,它能夠提升自己的上限,並且不同的狀態技能不會衝突。
自然是越多越好!
作為必殺技,風行劍魔帶來的加成還是比較直接的,移動速度、風元素傷害、劍術傷害,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增幅。
“就是冷卻時間長了些”方修吐槽。
高達一天的冷卻時間,怪不得是必殺技。
瞟了一眼職業空間裏的劍魂珠。
還有四顆劍憶珠(小),一顆劍憶珠(中)。還行吧,至少還有留。等自己的【風之劍魔】四轉之後提升熟練度肯定是不夠的。那時候就再進一次劍魂塚吧。
起身,方修離開修煉室。
來到分部大廳,他準備吃個晚飯之後,就上樓睡覺養精神。
剛到大廳,發現前幾天沒人去的委托接取窗口已經人滿為患,甚至本來隻有五個委托接取窗口,現在已經擴展到了十個,仍舊是大排長龍。
“魘魂穀行動正式開始了?”方修疑惑,之前新人可沒辦法接取委托。
從兜裏拿出手機查看,發現極光app上的確又更新了一條新人競爭任務。
【魘魂穀(新人競爭任務)】
【任務目標:為期三個月時間盡可能的獲取軍功】
【接受限製:本屆新加入極光會的新人】
【任務獎勵:三個月後根據獲取的軍功進行排名,並根據名次獲取獎勵】
(第一名:一百萬軍功和極光點)
(第二名:七十萬軍功和極光點)
(第三名:五十萬軍功和極光點)
(第四名:四十萬軍功和極光點)
..........
(第三十名-五十名:一萬軍功和極光點)
果然如李博所說的,比起副本的新人競爭任務獎勵,這麵向所有分部新人的戰爭新人競爭任務獎勵才是真正的大頭。
第一名直接獎勵一百萬軍功和一百萬極光點!
這基本等於兩百萬極光點麵額。
不過,對於方修所要購買的,價值八千萬的“玄罡震天雷”來說隻是杯水車薪。就算是買司光雷霆也隻是五分之一。
“不算了,路在腳下,還是得一點一點的攢才行”方修輕歎一聲,有一種為了買車,買房要努力起來奮力工作的無奈感。
亟雷龍啊,亟雷龍,長大以後,你得給我把這個軍功賺回來!
方修拿起手機,開始翻看關於魘魂穀的委托。
並且除了威力之外,它還帶有莫大的威懾之力,一旦出現往往能夠讓周圍的人時身處恐怖的壓迫感之中,若是膽小、心中暗藏邪魅之人甚至可能當場破膽而亡。(提示:該雷屬性異種元素對使用者要求極高)
(兌換價格:八千萬軍功)
司光雷霆:雷屬性異種元素排行榜第五十三,帶有光明之力的雷霆,能夠淨化一切的邪惡之力,是所有邪惡生物的克星。
(兌換價格:五百萬軍功)
煉血邪雷:雷屬性異種元素排行榜第六十六,血色的雷霆,其中蘊含鮮血之力,被它擊中的位置將升起血色膿瘡,是一種極為詭異的雷霆。(提示:此雷極為詭異,甚至可能會反噬吸收者,精神屬性未達到500點以上的職業者慎用)
(兌換價格:三百萬軍功)
軍隊的獎勵的確要比極光會和靈芝公司的高級。
雷屬性的異種元素不僅有,而且足足有三個!
其中有一個還是排名第十三的玄罡震天雷,就是兌換它所需要的軍功...
“八千萬....”方修人都麻了。
龍王秘術當中提到過,用的異種元素越好,成為龍王時也就越強。所以方修肯定是盡自己所能搞到最好的雷屬性異種元素給小亟雷龍。
可這八千萬的價格...
“先奔著司光雷霆去,看情況,如果軍功攢的快,可以嚐試衝擊一下八千萬,否則就隻能夠拿司光雷霆將就了”方修打算著,他現在才算知道林今安把“清虛靈風”和自己換“滄海焰”吃了多大的虧。
“老板大氣”方修忍不住再次感歎。
既然林今安要夢魘心核,那我就給她搞顆大的!
方修回去之後就查了“夢魘心核”,的確是隻有擊殺夢魘一族才能夠拿到,算是稀罕玩意,但這東西分品級,等階越高的夢魘,掉落的夢魘心核品級也就越高。
方修又查了一下風屬性異種元素,這就更多了。
一共有八種風屬性異種元素,排名最靠前的是第十一位,名為“湮神風”。兌換價格高達“一億軍功”。
這玩意,方修更是隻能看看了。
就算是有一億,他也先買玄罡震天雷。以後真有那麽多的軍功再考慮買下湮神風吧。
關掉機器,拔出卡。
方修在魘魂穀的極光會分部開了一間單人房,一個月一百極光點。不算貴,但海光城的極光會裏,單人房是免費的。
接下來的三天,方修一直住在魘魂穀,每天除了查看資料,了解魘族,了解魘魂穀前線戰場的信息之外,就是消耗劍憶珠來提升“風之魔劍技”的等級。
三天,又消耗了三十顆劍憶珠之後,方修終於將風之魔劍技提升到了lv15(max)。
【技能領悟:風行劍魔】
【風行劍魔:八星史詩技能,lv6(max),主動,凝聚天地之間的風之力於自身,感悟自然之力,以劍立心,暫時性化身為“風之劍魔”持續15分鍾,冷卻時間:1天】
(風行劍魔:移動速度提升100%,風元素傷害提升50%,劍術傷害提升100%,所有風係、劍類技能攻擊範圍翻倍)
“必殺技是狀態技能?這倒是少見!”方修驚喜。
比起攻擊性的技能,他更喜歡狀態技能。畢竟他同時具備四個職業,攻擊技能太多了。有時候都不知道用哪個好。
但狀態技能就不一樣了,它能夠提升自己的上限,並且不同的狀態技能不會衝突。
自然是越多越好!
作為必殺技,風行劍魔帶來的加成還是比較直接的,移動速度、風元素傷害、劍術傷害,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增幅。
“就是冷卻時間長了些”方修吐槽。
高達一天的冷卻時間,怪不得是必殺技。
瞟了一眼職業空間裏的劍魂珠。
還有四顆劍憶珠(小),一顆劍憶珠(中)。還行吧,至少還有留。等自己的【風之劍魔】四轉之後提升熟練度肯定是不夠的。那時候就再進一次劍魂塚吧。
起身,方修離開修煉室。
來到分部大廳,他準備吃個晚飯之後,就上樓睡覺養精神。
剛到大廳,發現前幾天沒人去的委托接取窗口已經人滿為患,甚至本來隻有五個委托接取窗口,現在已經擴展到了十個,仍舊是大排長龍。
“魘魂穀行動正式開始了?”方修疑惑,之前新人可沒辦法接取委托。
從兜裏拿出手機查看,發現極光app上的確又更新了一條新人競爭任務。
【魘魂穀(新人競爭任務)】
【任務目標:為期三個月時間盡可能的獲取軍功】
【接受限製:本屆新加入極光會的新人】
【任務獎勵:三個月後根據獲取的軍功進行排名,並根據名次獲取獎勵】
(第一名:一百萬軍功和極光點)
(第二名:七十萬軍功和極光點)
(第三名:五十萬軍功和極光點)
(第四名:四十萬軍功和極光點)
..........
(第三十名-五十名:一萬軍功和極光點)
果然如李博所說的,比起副本的新人競爭任務獎勵,這麵向所有分部新人的戰爭新人競爭任務獎勵才是真正的大頭。
第一名直接獎勵一百萬軍功和一百萬極光點!
這基本等於兩百萬極光點麵額。
不過,對於方修所要購買的,價值八千萬的“玄罡震天雷”來說隻是杯水車薪。就算是買司光雷霆也隻是五分之一。
“不算了,路在腳下,還是得一點一點的攢才行”方修輕歎一聲,有一種為了買車,買房要努力起來奮力工作的無奈感。
亟雷龍啊,亟雷龍,長大以後,你得給我把這個軍功賺回來!
方修拿起手機,開始翻看關於魘魂穀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