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收養到了白眼狼(24)
快穿之從七零年代開始 作者:千千絲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父林母都是大學生,都有個體麵的工作,家裏都離縣城不遠的,而且縣城裏也有老房子。
再有最近還傳家裏會拆遷,以後就連家底不怎麽行的這個短板也沒有了。
可是林父覺得這種完美的家庭,現在有瑕疵了,他們家要有一個殘廢的兒子還是長子,林父有時候真的恨自己為什麽要跑這一趟。
腿殘了不說,身體也是各種毛病,他想到這裏眼神閃過一絲嫌棄。
又想著好在自己還有個小兒子,林父隻能這樣安慰自己。
林母也有點嫌棄,別的不說和好姐妹攀比的時候,比如說要是她諷刺你,說你有一個瘸子大兒子的時候就夠她難受的了。
再有就是已經幾年沒有見麵了,要是一直在一起還說有點感情,但是現在林母覺得自己能忍住不露出嫌棄的表情就不錯了 。
至於林宵可不知道他爸媽的內心戲,他看著自己的親爸媽,其實以前的親爸媽他早就忘記是什麽樣子,隻是記得好像家庭情況還好。
沒有想到這一見,他親爸媽穿的很是體麵,一看就是高知家庭。
林宵瞬間就看不起黃寧,看來黃寧沒有收養自己也是有自知之明,看到他幫忙報警的份上,林宵表示自己就不計較他以前做的事情了。
就這樣林宵被夫妻兩個人帶到了林家,開了一天一夜的車才到了林家,進入到了林家,林宵臉色瞬間就不好了。
他看見林家有一個穿著好看的衣服,長的粉雕玉琢的小朋友。
雖然自己看起來比他大,但是這個小朋友卻比他高,比他好看,甚至林宵因為前兩年的經曆,他臉上還有疤。
林宵心裏有點自卑,臉上閃過一絲嫉妒,上輩子他其實雖然嫉妒。
但是說實話那個時候他弟弟太優秀了,兩個人差距太大了,林宵也起不了攀比的心思。
而且那個時候的林宵在社會摸滾打爬的那麽久,知道輕重的,他知道自己隻有討好這家人,說不定自己能分到一兩套房子。
不過不管他怎麽想,對於原身上輩子他卻更加覺得是原身耽誤了他,使的他更討厭和厭惡原身而已。
但是現在林宵的記憶,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做乞丐,他現在的人生信條就是不管怎麽樣都要搶,他不懂看家裏的形勢,就隻會橫衝直撞。
不像被原身收養那世,那是聰明多了,比如直接對原身進行pua大法。
林宵壓下心中的厭惡,抬頭看著林父:“爸媽,這是哪家的小朋友?”
林宵雖然心裏有預感,但是萬一是朋友家的孩子呢?萬一是親戚家裏的小孩呢?
林父甩開林宵的手,走到了小兒子的麵前:“林宵這是你弟弟林浩,弟弟還小,你以後要讓著弟弟。
家裏現在還沒有收拾出你的房間,你就先睡客房,等收拾好你的房間了再說,一會兒讓你媽媽帶你上去。”
林浩有點好奇的看著林宵,不過看見一會兒就不想看了,感覺像個小乞丐,渾身上下看著髒兮兮的臭臭的。
林家住的地方是縣的村裏,離s縣半個小時的車程,但是因為s縣發展的可比廣縣好多了,林父他們鎮也是有工廠的,所以他們本地人日子過的還是很滋潤。
林家是自己修的一棟樓一共有六層樓,也就下麵四層是裝修好的,其他層樓都沒有錢裝修。
這種房子在他們村大多數都有,根本不值什麽錢,有些缺錢的,會把房子租給鎮上的工人,但是房租一點都不貴,一個月也就一兩百,林父實在是看不起這個錢,也沒有租 。
林父說的客房也就是在二樓。
林宵閃過一絲不滿,知道自己要回來了,都不收拾個房間,居然讓自己住客房。
但是形勢比人強,林宵根本就記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也不了解自己的爸媽,要是自己鬧了,爸媽不給自己讀書怎麽辦?
林宵雖然上輩子老了因為瘸腿找不到工作,因為又沒有錢就去當乞丐了。
但是在孤兒院他好歹還是讀了幾年書,雖然他知道爸媽不能把他棄養,但是隨便養養和精心養養那差別可大了。
別的不說自己的這個所謂的弟弟看起來就是精心養的。
於是林家開始了雞飛狗跳的生活。
因為什麽?當然是因為林父林母表麵上的錢隻能精心培養一個孩子。
要知道一個好的私立學校一個學期就要幾萬學費,這還隻是學費,這個世界上不論那個時候都不缺什麽有錢人。
而且林浩放假後,全國各地的跑,用林父的話說就是,讀萬卷書行萬裏路。
當然這些和林宵沒有什麽關係,他隻能讀公立學校,而且因為自己腿的原因,學校的同學要麽就是欺負他,要麽就是不和他玩孤立他。
當林宵問林父:“爸為什麽我不能讀好的學校,為什麽我不能全國各地的玩,為什麽我想的通通都沒有?這不公平,爸我也是你兒子啊!”
他為什麽不問林母,因為林宵知道家裏的財政大權都在林父的手裏。
林父看了一眼林宵,給老婆使了個眼色,林母走了過來道:“宵兒你是老大,你應該讓著弟弟不是嗎?再說了你腿也不行去旅遊什麽?
我們全力培養你弟弟,以後你弟弟要是出息了還不是你也會受益的,家裏條件實在是困難,培養不了兩個人,你要聽話好嘛?
你要是不聽話,我就把你送到奶奶家裏,我和你爸爸天天上班已經夠累了,你不要添亂好嘛?”
要是林宵是真正的小孩子,可能就投降了,但是他不是,他做乞丐那麽多年,就知道東西就是要搶要掙,你不搶不掙就要餓死。
所以林宵第一步就開始對付林浩了,在他看來隻要林浩不行了,他爸媽肯定會把家裏的資源給他的。
常寧看到這裏拍了拍手,實在是精彩的很,這次戲真的不錯,讓這一家人狗咬狗挺好的。
其實林家人怎麽可能培養不了兩個孩子,別不說他們現在的拆遷分的房子和鋪麵的租金就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林父林母工資也不低了。
不過在林家人看來,林宵都瘸了實在不能浪費家裏的錢來培養,他們的小兒子以後還要出國留學,還要全世界都要去旅遊開眼界。
那個時候花錢才是個無底洞,怎麽可能把錢浪費在一個瘸子的身上。
再說了在林父林母看來,自己又不是一點都不培養大兒子,培訓班不是在上嘛?有什麽愛好不是交錢給學了嘛?那裏沒有培養了。
林宵肯定不會領情,畢竟他這點投資,對比林浩來說真的是九牛一毛。
常寧邊看連續劇,邊準備在廣縣看看有什麽合適房子,他要是去縣裏太晚的話,或者有事情,自己也有地方睡覺。
酒店他是不喜歡,他潔癖症犯了,至於家裏的房子他已經裝修好了。
再有最近還傳家裏會拆遷,以後就連家底不怎麽行的這個短板也沒有了。
可是林父覺得這種完美的家庭,現在有瑕疵了,他們家要有一個殘廢的兒子還是長子,林父有時候真的恨自己為什麽要跑這一趟。
腿殘了不說,身體也是各種毛病,他想到這裏眼神閃過一絲嫌棄。
又想著好在自己還有個小兒子,林父隻能這樣安慰自己。
林母也有點嫌棄,別的不說和好姐妹攀比的時候,比如說要是她諷刺你,說你有一個瘸子大兒子的時候就夠她難受的了。
再有就是已經幾年沒有見麵了,要是一直在一起還說有點感情,但是現在林母覺得自己能忍住不露出嫌棄的表情就不錯了 。
至於林宵可不知道他爸媽的內心戲,他看著自己的親爸媽,其實以前的親爸媽他早就忘記是什麽樣子,隻是記得好像家庭情況還好。
沒有想到這一見,他親爸媽穿的很是體麵,一看就是高知家庭。
林宵瞬間就看不起黃寧,看來黃寧沒有收養自己也是有自知之明,看到他幫忙報警的份上,林宵表示自己就不計較他以前做的事情了。
就這樣林宵被夫妻兩個人帶到了林家,開了一天一夜的車才到了林家,進入到了林家,林宵臉色瞬間就不好了。
他看見林家有一個穿著好看的衣服,長的粉雕玉琢的小朋友。
雖然自己看起來比他大,但是這個小朋友卻比他高,比他好看,甚至林宵因為前兩年的經曆,他臉上還有疤。
林宵心裏有點自卑,臉上閃過一絲嫉妒,上輩子他其實雖然嫉妒。
但是說實話那個時候他弟弟太優秀了,兩個人差距太大了,林宵也起不了攀比的心思。
而且那個時候的林宵在社會摸滾打爬的那麽久,知道輕重的,他知道自己隻有討好這家人,說不定自己能分到一兩套房子。
不過不管他怎麽想,對於原身上輩子他卻更加覺得是原身耽誤了他,使的他更討厭和厭惡原身而已。
但是現在林宵的記憶,他大部分時間都在做乞丐,他現在的人生信條就是不管怎麽樣都要搶,他不懂看家裏的形勢,就隻會橫衝直撞。
不像被原身收養那世,那是聰明多了,比如直接對原身進行pua大法。
林宵壓下心中的厭惡,抬頭看著林父:“爸媽,這是哪家的小朋友?”
林宵雖然心裏有預感,但是萬一是朋友家的孩子呢?萬一是親戚家裏的小孩呢?
林父甩開林宵的手,走到了小兒子的麵前:“林宵這是你弟弟林浩,弟弟還小,你以後要讓著弟弟。
家裏現在還沒有收拾出你的房間,你就先睡客房,等收拾好你的房間了再說,一會兒讓你媽媽帶你上去。”
林浩有點好奇的看著林宵,不過看見一會兒就不想看了,感覺像個小乞丐,渾身上下看著髒兮兮的臭臭的。
林家住的地方是縣的村裏,離s縣半個小時的車程,但是因為s縣發展的可比廣縣好多了,林父他們鎮也是有工廠的,所以他們本地人日子過的還是很滋潤。
林家是自己修的一棟樓一共有六層樓,也就下麵四層是裝修好的,其他層樓都沒有錢裝修。
這種房子在他們村大多數都有,根本不值什麽錢,有些缺錢的,會把房子租給鎮上的工人,但是房租一點都不貴,一個月也就一兩百,林父實在是看不起這個錢,也沒有租 。
林父說的客房也就是在二樓。
林宵閃過一絲不滿,知道自己要回來了,都不收拾個房間,居然讓自己住客房。
但是形勢比人強,林宵根本就記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也不了解自己的爸媽,要是自己鬧了,爸媽不給自己讀書怎麽辦?
林宵雖然上輩子老了因為瘸腿找不到工作,因為又沒有錢就去當乞丐了。
但是在孤兒院他好歹還是讀了幾年書,雖然他知道爸媽不能把他棄養,但是隨便養養和精心養養那差別可大了。
別的不說自己的這個所謂的弟弟看起來就是精心養的。
於是林家開始了雞飛狗跳的生活。
因為什麽?當然是因為林父林母表麵上的錢隻能精心培養一個孩子。
要知道一個好的私立學校一個學期就要幾萬學費,這還隻是學費,這個世界上不論那個時候都不缺什麽有錢人。
而且林浩放假後,全國各地的跑,用林父的話說就是,讀萬卷書行萬裏路。
當然這些和林宵沒有什麽關係,他隻能讀公立學校,而且因為自己腿的原因,學校的同學要麽就是欺負他,要麽就是不和他玩孤立他。
當林宵問林父:“爸為什麽我不能讀好的學校,為什麽我不能全國各地的玩,為什麽我想的通通都沒有?這不公平,爸我也是你兒子啊!”
他為什麽不問林母,因為林宵知道家裏的財政大權都在林父的手裏。
林父看了一眼林宵,給老婆使了個眼色,林母走了過來道:“宵兒你是老大,你應該讓著弟弟不是嗎?再說了你腿也不行去旅遊什麽?
我們全力培養你弟弟,以後你弟弟要是出息了還不是你也會受益的,家裏條件實在是困難,培養不了兩個人,你要聽話好嘛?
你要是不聽話,我就把你送到奶奶家裏,我和你爸爸天天上班已經夠累了,你不要添亂好嘛?”
要是林宵是真正的小孩子,可能就投降了,但是他不是,他做乞丐那麽多年,就知道東西就是要搶要掙,你不搶不掙就要餓死。
所以林宵第一步就開始對付林浩了,在他看來隻要林浩不行了,他爸媽肯定會把家裏的資源給他的。
常寧看到這裏拍了拍手,實在是精彩的很,這次戲真的不錯,讓這一家人狗咬狗挺好的。
其實林家人怎麽可能培養不了兩個孩子,別不說他們現在的拆遷分的房子和鋪麵的租金就不是一個小數目,而且林父林母工資也不低了。
不過在林家人看來,林宵都瘸了實在不能浪費家裏的錢來培養,他們的小兒子以後還要出國留學,還要全世界都要去旅遊開眼界。
那個時候花錢才是個無底洞,怎麽可能把錢浪費在一個瘸子的身上。
再說了在林父林母看來,自己又不是一點都不培養大兒子,培訓班不是在上嘛?有什麽愛好不是交錢給學了嘛?那裏沒有培養了。
林宵肯定不會領情,畢竟他這點投資,對比林浩來說真的是九牛一毛。
常寧邊看連續劇,邊準備在廣縣看看有什麽合適房子,他要是去縣裏太晚的話,或者有事情,自己也有地方睡覺。
酒店他是不喜歡,他潔癖症犯了,至於家裏的房子他已經裝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