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重生年代文中的作精妹妹13
快穿:萬人迷她用盛世美顏做任務 作者:月球少女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雖然沈家人都不理睬他們,但王萍和沈誌安整天這麽鬧著也確實煩人,正巧沈初禮和二嫂錢穎得知此事後打電話讓沈初墨來京城玩,順便散散心,
沈家一家人都很讚同,沈初墨想了想,也答應了下來,反正高中的課本對她沒什麽難度,上不上學倒是無所謂了,正好她也可以提前為將來要做的事了解一下行情。
沈初墨簡單收拾了行囊,和李怡一起踏上了前往京城的路途。
一路上,沈初墨雖然戴著口罩,但依然被周圍人不停打量著,好在沒有人上來打擾。
李怡心下歎氣,自己這個女兒生的太美,也不全是好事。
沈初墨早就習慣了這些目光,望著車窗外不斷變換的景色,心中思緒萬千。
抵達京城後,沈初禮和錢穎早已在車站等候,看到沈初墨和李怡的那一刻,才熱情地迎了上去。
沈家三兄妹皆生得一副好相貌,沈初陽常年奔波在外,高大挺拔的身軀,皮膚呈古銅色,又常年鍛煉,每一塊肌肉都緊實有致,十足的男人味。
沈初禮文質彬彬,麵龐精致,戴著銀框眼鏡,嘴角常帶笑,很有儒雅知性氣質,錢穎也不遜色,麵容姣好,身材曼妙,站在沈初禮旁邊就是一對璧人。
“媽,小妹,一路辛苦了,到了京城就好好放鬆放鬆。” 沈初禮笑著接過兩人的行李。
錢穎則親切地挽著沈初墨的胳膊,說道:“走,我們先回家,我給你準備了好多好吃的。”
四人坐上出租車,沈初墨坐在窗邊看著八五年的京城。此時的京城正處在時代的交替與發展之中。
街道上,老式的建築與新興的樓房交錯林立,那些帶著歲月痕跡的四合院被包裹在一片煙火氣息之中,青瓦灰牆仿佛在訴說著悠悠的過往,新建的商品樓和大廈筆直地矗立著,現代化的氣息在它們的玻璃幕牆上折射。
街道修建的很寬敞,人群熙熙攘攘,自行車如潮水般在馬路上穿梭,清脆的車鈴聲此起彼伏,來來往往的汽車,也足以證明這個城市的繁華。
出租車很快到了沈初禮樓下,沈初禮住的是商品房,也是單位分的房,雖然隻有兩室,但對於小夫妻來說完全夠住了,房子內部也是處處溫馨。
到了屋內,沈初墨才摘下口罩,沈初禮和錢穎看著沈初墨的容貌有些吃驚,
“小妹,你這是越來越好看了啊,你別說,就小妹這容貌,在這京城都難找到一個像小妹一樣美的。”
錢穎讚同道:“我看著小妹都有些挪不開眼。”
沈初墨淺笑道:“這還不是我們媽媽的基因好,我們兄妹三人哪一個不好看。”
李怡聽了樂嗬嗬道:“行了,別貧嘴了。”
“媽,初墨你們先坐,我去把囡囡接回來。”錢穎笑著道。
囡囡是沈初禮和錢穎的女兒,剛滿兩歲,因為沈初禮和錢穎出門接人,便將她寄放在鄰居家了。
李怡高興道:“好久沒看見我的大孫女了,快點接回來給我看看。”
沈初墨卻忽然想到,大哥大嫂成婚已經快五年了,卻沒有一兒一女,原著中沈初陽最後好像也沒和大嫂有孩子,難不成兩個人身體有點問題?
既然要讓沈家人都獲得幸福,這個問題還是挺嚴重,晚上得問問李怡沈初陽是什麽情況。
沈初禮拎起水壺,分別給沈初墨和李怡的杯子裏添滿了水,而後在沙發上緩緩坐下。
“媽,小妹,你們這段時間就安心在京城好好遊玩,等沈願的判決書下來了再回去也不遲。
不過出了這檔子事,咱們家和大伯家算是徹底結仇了。以大伯和大伯母的脾性,肯定會對咱們家心懷怨恨的。
大家都在一個村子裏生活,就怕他們在背後使壞,媽,我實在是放心不下,要不您叫上爸和小大哥幹脆以後都搬到京城來吧。” 沈初禮滿臉擔憂地說道。
況且在這個年頭,外麵的環境也不太平,單說沈初墨那出眾的樣貌,待在那小地方,萬一被人惦記上了,就像王大誌那種人,他怎麽能安心呢。
李怡麵露難色,平崗村可是她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真要離開,她心裏滿是不舍。
沈初墨伸手摟住李怡的肩膀,說道:“二哥,這世上隻有防賊的道理,哪有怕賊的說法。我猜大伯最多也就是鬧騰這麽一陣子。
從小到大,他們就沒把沈願當女兒看待,簡直是把她當成仆人來使喚,他們心裏頂多就是盤算著將來把沈願嫁出去,好賣個好價錢。
現在錢沒撈著,白白養了沈願這麽多年,他們自然會鬧一鬧,不過他們還有個寶貝小兒子,那可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不會不顧及兒子而對咱們家下手的。要是他們真敢這麽做,那也休怪我們無情無義了。”
沈初禮點頭,“ 那倒是。”他從小就沒看見大伯給過沈願一個好臉色,所以沈願時常跑到他們家來,沈誌國都會不忍心讓沈願留下吃飯,結果喂出一個白眼狼來了。
沈初墨繼續道:“我還有一年就高考了,我的目標是京城大學,可能以後也會留在京城,媽,到時候幹脆讓我大哥也來京城發展,我在京城買個四合院,一家人熱熱鬧鬧地住在一起怎麽樣。”
哪個當家長不希望子女陪在身邊,沈初禮和沈初墨來京城發展是好事,李怡不想拖兒女的後腿,笑著道:“行啊,你要是真能說動你大哥大嫂,買的起四合院,到時候我和你爸都搬來京城住。”
至於四合院,李怡隻當沈初墨在開玩笑,雖然她一直住在鄉下也知道京城的房子到底有多貴。
沈初墨高興道:“二哥聽到沒有,媽答應了,以後可不能反悔哦。”
沈家一家人都很讚同,沈初墨想了想,也答應了下來,反正高中的課本對她沒什麽難度,上不上學倒是無所謂了,正好她也可以提前為將來要做的事了解一下行情。
沈初墨簡單收拾了行囊,和李怡一起踏上了前往京城的路途。
一路上,沈初墨雖然戴著口罩,但依然被周圍人不停打量著,好在沒有人上來打擾。
李怡心下歎氣,自己這個女兒生的太美,也不全是好事。
沈初墨早就習慣了這些目光,望著車窗外不斷變換的景色,心中思緒萬千。
抵達京城後,沈初禮和錢穎早已在車站等候,看到沈初墨和李怡的那一刻,才熱情地迎了上去。
沈家三兄妹皆生得一副好相貌,沈初陽常年奔波在外,高大挺拔的身軀,皮膚呈古銅色,又常年鍛煉,每一塊肌肉都緊實有致,十足的男人味。
沈初禮文質彬彬,麵龐精致,戴著銀框眼鏡,嘴角常帶笑,很有儒雅知性氣質,錢穎也不遜色,麵容姣好,身材曼妙,站在沈初禮旁邊就是一對璧人。
“媽,小妹,一路辛苦了,到了京城就好好放鬆放鬆。” 沈初禮笑著接過兩人的行李。
錢穎則親切地挽著沈初墨的胳膊,說道:“走,我們先回家,我給你準備了好多好吃的。”
四人坐上出租車,沈初墨坐在窗邊看著八五年的京城。此時的京城正處在時代的交替與發展之中。
街道上,老式的建築與新興的樓房交錯林立,那些帶著歲月痕跡的四合院被包裹在一片煙火氣息之中,青瓦灰牆仿佛在訴說著悠悠的過往,新建的商品樓和大廈筆直地矗立著,現代化的氣息在它們的玻璃幕牆上折射。
街道修建的很寬敞,人群熙熙攘攘,自行車如潮水般在馬路上穿梭,清脆的車鈴聲此起彼伏,來來往往的汽車,也足以證明這個城市的繁華。
出租車很快到了沈初禮樓下,沈初禮住的是商品房,也是單位分的房,雖然隻有兩室,但對於小夫妻來說完全夠住了,房子內部也是處處溫馨。
到了屋內,沈初墨才摘下口罩,沈初禮和錢穎看著沈初墨的容貌有些吃驚,
“小妹,你這是越來越好看了啊,你別說,就小妹這容貌,在這京城都難找到一個像小妹一樣美的。”
錢穎讚同道:“我看著小妹都有些挪不開眼。”
沈初墨淺笑道:“這還不是我們媽媽的基因好,我們兄妹三人哪一個不好看。”
李怡聽了樂嗬嗬道:“行了,別貧嘴了。”
“媽,初墨你們先坐,我去把囡囡接回來。”錢穎笑著道。
囡囡是沈初禮和錢穎的女兒,剛滿兩歲,因為沈初禮和錢穎出門接人,便將她寄放在鄰居家了。
李怡高興道:“好久沒看見我的大孫女了,快點接回來給我看看。”
沈初墨卻忽然想到,大哥大嫂成婚已經快五年了,卻沒有一兒一女,原著中沈初陽最後好像也沒和大嫂有孩子,難不成兩個人身體有點問題?
既然要讓沈家人都獲得幸福,這個問題還是挺嚴重,晚上得問問李怡沈初陽是什麽情況。
沈初禮拎起水壺,分別給沈初墨和李怡的杯子裏添滿了水,而後在沙發上緩緩坐下。
“媽,小妹,你們這段時間就安心在京城好好遊玩,等沈願的判決書下來了再回去也不遲。
不過出了這檔子事,咱們家和大伯家算是徹底結仇了。以大伯和大伯母的脾性,肯定會對咱們家心懷怨恨的。
大家都在一個村子裏生活,就怕他們在背後使壞,媽,我實在是放心不下,要不您叫上爸和小大哥幹脆以後都搬到京城來吧。” 沈初禮滿臉擔憂地說道。
況且在這個年頭,外麵的環境也不太平,單說沈初墨那出眾的樣貌,待在那小地方,萬一被人惦記上了,就像王大誌那種人,他怎麽能安心呢。
李怡麵露難色,平崗村可是她生活了一輩子的地方,真要離開,她心裏滿是不舍。
沈初墨伸手摟住李怡的肩膀,說道:“二哥,這世上隻有防賊的道理,哪有怕賊的說法。我猜大伯最多也就是鬧騰這麽一陣子。
從小到大,他們就沒把沈願當女兒看待,簡直是把她當成仆人來使喚,他們心裏頂多就是盤算著將來把沈願嫁出去,好賣個好價錢。
現在錢沒撈著,白白養了沈願這麽多年,他們自然會鬧一鬧,不過他們還有個寶貝小兒子,那可是他們的命根子,他們不會不顧及兒子而對咱們家下手的。要是他們真敢這麽做,那也休怪我們無情無義了。”
沈初禮點頭,“ 那倒是。”他從小就沒看見大伯給過沈願一個好臉色,所以沈願時常跑到他們家來,沈誌國都會不忍心讓沈願留下吃飯,結果喂出一個白眼狼來了。
沈初墨繼續道:“我還有一年就高考了,我的目標是京城大學,可能以後也會留在京城,媽,到時候幹脆讓我大哥也來京城發展,我在京城買個四合院,一家人熱熱鬧鬧地住在一起怎麽樣。”
哪個當家長不希望子女陪在身邊,沈初禮和沈初墨來京城發展是好事,李怡不想拖兒女的後腿,笑著道:“行啊,你要是真能說動你大哥大嫂,買的起四合院,到時候我和你爸都搬來京城住。”
至於四合院,李怡隻當沈初墨在開玩笑,雖然她一直住在鄉下也知道京城的房子到底有多貴。
沈初墨高興道:“二哥聽到沒有,媽答應了,以後可不能反悔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