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一晚醉酒的緣故,盛揚在第二天中午起得有些晚。
幸好行李早就已經裝好。
行色匆匆的盛揚和妻兒告別。
甚至連中飯都未來得及吃,隻說去機場貴賓室將就拿個三明治先墊著肚子就行——飛機上自然有餐食。
正所謂,天底下真正的分別總是在不經意間。
向苒看著盛揚的口袋巾有些歪。她忍不住伸手,替他整了整。細巧的手指將兩個角捋了捋,她往後退了一步,看看,笑著說:“好了。”
他們倆在一起這麽久,她第一次給他整理行裝。
應該也是最後一次。
盛揚舉起手機:“小陳剛給我來電話了。兒子呢?還睡著嗎?”
“要我去抱來嗎?”
他笑道:“不用了,讓他繼續睡吧。你也不用下來了,小心吹著風。”
說著,他就下了樓。
-
向苒靠著房門,聽著他下樓的腳步聲,越來越遠。
她猛地打開了門。
穿著拖鞋跑下了樓。
一層又一層的樓梯拐彎,
穿過門廳,
穿過花園,
聽到小富在喊:“太太,你去哪?”
她心跳得快要跳出來。
終於在花園的台階上,看到了正要上車的盛揚。
“盛揚!”她喘著氣,叫他。
盛揚回頭。
他的小妻子,亭亭玉立的站在台階上,
向他走來。
他看著她走近,卻不知她為什麽追了出來。
小陳把行李放到後備箱後,很自覺的上了駕駛室。
小富也在花園不遠處站住了腳。
隻剩夫妻兩人相對。
盛揚低頭看看,她隻穿著柔軟的粉色緞麵拖鞋。
“怎麽這樣就出來了?才出月子呢。”他問,“難道是我忘什麽東西了嗎?怎麽不讓小富她們拿出來?”
向苒喘著氣,說:“沒有,隻是我有話想和你說。”
盛揚等著。
“你……多保重啊。”她說。
盛揚點頭。
又有點疑惑,
就那麽看著她。
“沒有別的了,就隻是想說這句話。”她說。
“啊?”盛揚笑著問,“舍不得我?傻瓜,我們每天都可以微信聯係啊。我很快就會回來。”
他笑聲溫醇,濃釅的眸底都是溫柔。
對於妻子今日表現出來的反常依戀,盛揚特別受用。
他伸手摘了朵枝頭的合歡花,
粉色花瓣輕如羽翼。
把花輕輕插在妻子鬢間:“等我回來——給你畫眉。”
-
向苒看著他轉身上車。
車的自動門關閉。
邁巴赫在她的目光中遠去.....
風一吹,樹影晃動。
這一年,恍然如夢。
宛如台曆上的紙,
被風一吹,就這樣輕輕翻過了。
-
盛揚走後,向苒就關上房門,開始清點自己要帶走的東西。
考慮到跑路方便,她甚至還偷偷下單買了雙防水的戶外鞋和防水的雙肩包。
畢竟這整個屋子裏的鞋都不適合跑路啊。
至於其餘東西嘛。
錢都已經轉移到卡裏,最多就帶一些金銀首飾之類的好變現。
其餘的身外之物都不用帶走。
正當她沉浸在跑路的構想之中時,門外響起了曾阿姨的聲音——“小姐,我可以進來嗎?”
嚇了向苒一跳,
她立馬關好櫃門:“進來。”
曾阿姨笑眯眯地問:“小姐,盛總走了哦?”
“嗯。他說這次要出差蠻長時間的。”
“哦,那你恢複得怎麽樣了。”曾阿姨問。
向苒裝作虛弱的樣子:“剛吹了點風就頭暈,生完孩子後體力大不如前,連出趟門走幾步路都出虛汗。”
“啊,你這麽年輕,竟然恢複得這麽差啊。你這都生完整整三十五天了吧。”
向苒掀起眼皮瞧她:“勞煩你記得這麽清楚,還不是你們蘇小姐的阿姨當時說我不需要無痛分娩,害得我生了二十個小時才把孩子生下來,現在坐月子打底就是四十二天呢。”
“不打無痛分娩,那還不是為孩子好嗎?我們那個年代,在床上打滾疼三天三夜才生下孩子的比比皆是。”
向苒聽不下去了:“曾阿姨,你別老是提你們那個年代啊。改革開放都多少年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後麵蘇經理的安排沒有什麽變動吧,是不是就和之前所說的那樣——過一段時間,你們送我去澳洲,假裝看望你們蘇夫人,然後一段時間後,你們小姐再回國代替我回盛家,是不是?”
“應該是的吧,你要自己問蘇管家。”曾阿姨打量她,“隻是你這身體什麽時候能恢複?”
“過些日子吧。”向苒漫不經心地的答著,“等到了兩個月時,應該會好很多了。”
“那我今天就先回去了。現在這兒人多,房間也住不下。”
曾阿姨之前住的床,現在高阿姨睡著。
所以她隻能每天來點卯。
“其實你也用不著每天都來......”
“那怎麽行,我每天必要到的,隻是周末要下午來,上午教會有些事。”
“哦,教會?”向苒問,“曾阿姨,你——什麽時候信教了?”
“上個禮拜!”曾阿姨有些不好意思,“我上周去菜場買菜的時候被人發傳單,介紹入會的。”
“那不急,你去參加教會活動好了。晚點來也不要緊!”
曾阿姨走後,
向苒掐指一算——周末還有三天。
而給她留出操作的時間隻有周末上午半天。
-
作者話:
有關前麵章節持續發酵的爭議點,想借讀者私信並結合網上相關資料,回複一下疑問。(原本不打算解釋這些的,怕劇透了後麵劇情)
“1,關於男主和蘇小姐的領證。
答案:屬無效婚姻登記,舉證可撤銷。
第一屬於非自願,第二屬於欺騙強迫性質 ,第三男主不知情屬於“被結婚”,綜上,由一方舉證實際可撤銷。
下麵是網上對於類似案例解讀:“從維護婚姻法實施的角度,“被結婚”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利於婚姻登記製度的嚴格實施,會對“一夫一妻”製度構成挑戰,進而破壞婚姻製度。因此,從維護婚姻法正確實施的角度,主動糾錯,也是婚姻登記機關不可推卸的法定職責。以甲女冒用乙女的身份與丙男結婚登記的情況為例,婚姻登記機關已經查證屬實,即應當依法撤銷乙女與丙男的結婚登記,如果甲女與丙男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也應當同時責令二人補辦結婚登記。”
2,而男主和女主,可被認定是夫妻(隻要後麵補領結婚證,婚姻關係還可追溯既往)。
男女主共同生活一年多,且有了孩子,關係良好,“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
而“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適用婚姻法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
幸好行李早就已經裝好。
行色匆匆的盛揚和妻兒告別。
甚至連中飯都未來得及吃,隻說去機場貴賓室將就拿個三明治先墊著肚子就行——飛機上自然有餐食。
正所謂,天底下真正的分別總是在不經意間。
向苒看著盛揚的口袋巾有些歪。她忍不住伸手,替他整了整。細巧的手指將兩個角捋了捋,她往後退了一步,看看,笑著說:“好了。”
他們倆在一起這麽久,她第一次給他整理行裝。
應該也是最後一次。
盛揚舉起手機:“小陳剛給我來電話了。兒子呢?還睡著嗎?”
“要我去抱來嗎?”
他笑道:“不用了,讓他繼續睡吧。你也不用下來了,小心吹著風。”
說著,他就下了樓。
-
向苒靠著房門,聽著他下樓的腳步聲,越來越遠。
她猛地打開了門。
穿著拖鞋跑下了樓。
一層又一層的樓梯拐彎,
穿過門廳,
穿過花園,
聽到小富在喊:“太太,你去哪?”
她心跳得快要跳出來。
終於在花園的台階上,看到了正要上車的盛揚。
“盛揚!”她喘著氣,叫他。
盛揚回頭。
他的小妻子,亭亭玉立的站在台階上,
向他走來。
他看著她走近,卻不知她為什麽追了出來。
小陳把行李放到後備箱後,很自覺的上了駕駛室。
小富也在花園不遠處站住了腳。
隻剩夫妻兩人相對。
盛揚低頭看看,她隻穿著柔軟的粉色緞麵拖鞋。
“怎麽這樣就出來了?才出月子呢。”他問,“難道是我忘什麽東西了嗎?怎麽不讓小富她們拿出來?”
向苒喘著氣,說:“沒有,隻是我有話想和你說。”
盛揚等著。
“你……多保重啊。”她說。
盛揚點頭。
又有點疑惑,
就那麽看著她。
“沒有別的了,就隻是想說這句話。”她說。
“啊?”盛揚笑著問,“舍不得我?傻瓜,我們每天都可以微信聯係啊。我很快就會回來。”
他笑聲溫醇,濃釅的眸底都是溫柔。
對於妻子今日表現出來的反常依戀,盛揚特別受用。
他伸手摘了朵枝頭的合歡花,
粉色花瓣輕如羽翼。
把花輕輕插在妻子鬢間:“等我回來——給你畫眉。”
-
向苒看著他轉身上車。
車的自動門關閉。
邁巴赫在她的目光中遠去.....
風一吹,樹影晃動。
這一年,恍然如夢。
宛如台曆上的紙,
被風一吹,就這樣輕輕翻過了。
-
盛揚走後,向苒就關上房門,開始清點自己要帶走的東西。
考慮到跑路方便,她甚至還偷偷下單買了雙防水的戶外鞋和防水的雙肩包。
畢竟這整個屋子裏的鞋都不適合跑路啊。
至於其餘東西嘛。
錢都已經轉移到卡裏,最多就帶一些金銀首飾之類的好變現。
其餘的身外之物都不用帶走。
正當她沉浸在跑路的構想之中時,門外響起了曾阿姨的聲音——“小姐,我可以進來嗎?”
嚇了向苒一跳,
她立馬關好櫃門:“進來。”
曾阿姨笑眯眯地問:“小姐,盛總走了哦?”
“嗯。他說這次要出差蠻長時間的。”
“哦,那你恢複得怎麽樣了。”曾阿姨問。
向苒裝作虛弱的樣子:“剛吹了點風就頭暈,生完孩子後體力大不如前,連出趟門走幾步路都出虛汗。”
“啊,你這麽年輕,竟然恢複得這麽差啊。你這都生完整整三十五天了吧。”
向苒掀起眼皮瞧她:“勞煩你記得這麽清楚,還不是你們蘇小姐的阿姨當時說我不需要無痛分娩,害得我生了二十個小時才把孩子生下來,現在坐月子打底就是四十二天呢。”
“不打無痛分娩,那還不是為孩子好嗎?我們那個年代,在床上打滾疼三天三夜才生下孩子的比比皆是。”
向苒聽不下去了:“曾阿姨,你別老是提你們那個年代啊。改革開放都多少年了!不過話又說回來,後麵蘇經理的安排沒有什麽變動吧,是不是就和之前所說的那樣——過一段時間,你們送我去澳洲,假裝看望你們蘇夫人,然後一段時間後,你們小姐再回國代替我回盛家,是不是?”
“應該是的吧,你要自己問蘇管家。”曾阿姨打量她,“隻是你這身體什麽時候能恢複?”
“過些日子吧。”向苒漫不經心地的答著,“等到了兩個月時,應該會好很多了。”
“那我今天就先回去了。現在這兒人多,房間也住不下。”
曾阿姨之前住的床,現在高阿姨睡著。
所以她隻能每天來點卯。
“其實你也用不著每天都來......”
“那怎麽行,我每天必要到的,隻是周末要下午來,上午教會有些事。”
“哦,教會?”向苒問,“曾阿姨,你——什麽時候信教了?”
“上個禮拜!”曾阿姨有些不好意思,“我上周去菜場買菜的時候被人發傳單,介紹入會的。”
“那不急,你去參加教會活動好了。晚點來也不要緊!”
曾阿姨走後,
向苒掐指一算——周末還有三天。
而給她留出操作的時間隻有周末上午半天。
-
作者話:
有關前麵章節持續發酵的爭議點,想借讀者私信並結合網上相關資料,回複一下疑問。(原本不打算解釋這些的,怕劇透了後麵劇情)
“1,關於男主和蘇小姐的領證。
答案:屬無效婚姻登記,舉證可撤銷。
第一屬於非自願,第二屬於欺騙強迫性質 ,第三男主不知情屬於“被結婚”,綜上,由一方舉證實際可撤銷。
下麵是網上對於類似案例解讀:“從維護婚姻法實施的角度,“被結婚”不僅影響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利於婚姻登記製度的嚴格實施,會對“一夫一妻”製度構成挑戰,進而破壞婚姻製度。因此,從維護婚姻法正確實施的角度,主動糾錯,也是婚姻登記機關不可推卸的法定職責。以甲女冒用乙女的身份與丙男結婚登記的情況為例,婚姻登記機關已經查證屬實,即應當依法撤銷乙女與丙男的結婚登記,如果甲女與丙男符合法定結婚條件,也應當同時責令二人補辦結婚登記。”
2,而男主和女主,可被認定是夫妻(隻要後麵補領結婚證,婚姻關係還可追溯既往)。
男女主共同生活一年多,且有了孩子,關係良好,“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經補辦登記,其事實婚姻關係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認與保護。
而“事實婚姻關係具有婚姻的效力。凡認定為事實婚姻關係的,實際是確認其為合法有效婚姻關係,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適用婚姻法中有關夫妻權利義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