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消息和給律師後,電話直接就打了過來。


    他告訴我,沒必要這樣。


    倒不是說勸我不要告知大雙將一切給扛了,而是看在認識的份上,他給我說實話,且他最近還有些忙,趕來版納很耗費時間,沒那麽多精力。


    過來也就是傳遞消息順道了解大概的情況,直接在版納這邊找一個律師過去就行。


    他還告訴我,他們這一行,對於這種情況的合作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單次合作,一種是整體合作。


    單次合作,主要就是見麵傳遞話,這種一次也就兩三千甚至都不要,整體合作就是專職服務,從頭到尾各種忙活,具體價格就根據事情來。


    大雙因為還牽涉到另外一件事,最終是被留在版納這邊還是會被湖南那邊給提走暫時還不知道,所以沒必要現在就專門找一個律師跟進,否則跑來跑去他也跑不了那麽多。


    等徹底確定在什麽地方,到時再和他簽合同進行合作。


    現在隻是傳遞信息,直接版納找一個更有性價比。


    仔細一想倒也是,現在就找對方,距離太遠跑過來費用高,且人家還很忙,到時會很匆忙。


    結果既然和找其餘律師差不多,那幹脆就在這邊找一個更方便,且在本地的律師,對本地的情況和政策也更為熟悉,我當即到網上去搜版納的律師事務所。


    很快就聯係上一個律師事務所,添加到其中一個姓方的律師微信,簡單和對方聊了聊大概的想法和情況。


    方律師表示大雙應該不會長期羈押在公安局,最終還是會被送去看守所,我這邊要是願意,三千塊,他幫我去了解情況,然後想辦法見到大雙將我們要傳遞的信息傳達。


    當務之急,是見到大雙搞清楚具體情況,因此我也沒討價還價,直接說成。


    方律師跟著就說,即便是一次合作,也需要簽署委托書,隻有這樣才能進看守所。


    但由於我們在這邊,沒辦法簽署,商量到最後由小雙這個弟弟進行委托比較合適,拍身份證過去,然後找人代簽字。


    這些弄好後,我就將三千塊轉過去。


    這錢我也沒打算去和猴子和阿龍要,實在是不想為了這麽點錢再搞些事出來。


    下午四點多,方律師發來消息,告知我大雙已經被送到看守所,問我具體要傳遞一些什麽信息,他現在就去看守所,趕在下班之前將這件事處理好。


    得知我要傳遞的意思後,方律師很明確地說這樣做,對大雙可不怎麽好,畢竟本來他就隻是一個從犯,即便判也不會很重。


    但現在直接將其頂成主犯,結果可就不一樣了。


    這些區別我自然了解,也很直接的告訴方律師沒辦法,就按照交代的傳遞信息就成。


    拿錢辦事,方律師並未多說什麽,讓我等消息就是。


    得知我已經找了律師,現在正在見大雙,下班後猴子和阿龍就一直跟在我身邊,想第一時間知道具體情況。


    六點多,方律師終於回了信息,告知已經從看守所內出來了。


    微信上不好交流,我當即就打了電話過去。


    我們要傳達的信息,已經傳達給大雙,得知阿龍和猴子每個月會給他家裏一萬五,他同意了這個計劃,表示不管怎麽樣都會咬死,不牽連到兩人。


    阿龍和猴子聽得這話,明顯如釋重負,對視間都笑了笑,看得我是一陣來氣。


    要掛斷電話時,方律師忽然提起看守所的情況,說裏麵可什麽東西都沒有,要找人送點衣服,給他充點生活費之類的,可以在裏麵買點吃的東西。


    我們人由於在這邊,沒辦法去買衣服等等的東西送去,我隻能厚著臉皮麻煩方律師幫忙去買點衣服等等的東西,順道給大雙充點生活費。


    對方倒也挺爽快,表示一會兒就去買,明天他正好還要到看守所會見其餘人,正好送去。


    掛斷電話後,我又轉了兩千過去,讓他買衣服等等剩下的錢就全部充值給大雙當生活費。


    得到結果,猴子和阿龍就準備離開,我直接說:“商量好的一萬五,晚上拿來給我!”


    “找律師花了三千,還有買衣服等等這些兩千,總得五千,這錢我就不和你們計較了,我自己出,但答應給大雙家裏的一萬五,今晚就要見到。”


    “就按照這個時間算,每個月的今天準時拿來!”


    事情走到現在,我懶得再顧及雙方麵子,該是什麽就是什麽,不會因為看在情麵上就緩和。


    錢到手,後續再有什麽變動才不影響什麽。


    等滿一個月才給,鬼知道這期間大雙能不能徹底扛得住不將兩人給說出來,到時要是真這樣,大雙就一樣都沒撈到。


    所以,當哥的,能給他搞一點補償就搞一點,後續有什麽變動,再走一步看一步。


    猴子盯著我看了兩秒,隨後點了點頭說晚上下班之前會弄給我。


    “哥,謝謝你!”


    “要不是你,我都不知道該怎麽辦。”小雙很是感激地看著我。


    我搖了搖頭表示不用這樣。


    仔細想想,很多辦法,其實都是遇上事後才被逼迫出來。


    沒發生這些事之前,我是真不知道人進了看守所隻有律師和辦案民警能見到,不知道有信息要傳遞,還能單獨找律師進行單次會見,一直以為隻要有事,就是和一個律師進行長期合作,更不知道外麵的人還能送衣服到看守所,還能充錢在裏麵買東西。


    晚上九點多,猴子出去了一趟,再回來時就將一萬五送到我麵前。


    我都沒過手,直接將小雙叫過來,讓他將這錢拿著,下班存到自己賬戶上,然後轉回去。


    不這樣做,搞不好還會讓猴子以為我從中吃錢,他明明給了一萬五,我卻隻是拿了一萬給我小叔。


    猴子轉身離開之前,朝我說:“東子,這件事麻煩你了,等會下班一起去吃宵夜吧!”


    “這幾天因為這件事,一個個搞得情緒都很差,坐下來好好地聊聊!”


    麵對邀請,我搖了搖頭說:“不想吃,改天再說吧!”


    我知道,這次的衝擊,讓猴子開始意識到有時候就要聽人勸,意識到我的有些籌劃並非瞎說,具備一定道理。


    正是不聽勸,才弄出這麽多麻煩事。


    即便大雙答應了頂包,但麵對警察的調查,最終他到底扛不扛得住,會不會再產生變動,這些都很難說。


    踏上緬北,就不要想將心給放在肚子裏。


    他知道,後續必然還會有不少事要麻煩我,仔細我的想法,想要緩和關係,這樣後續才好開口。


    但是,對於不聽勸的人,我打心底不想搭理。


    猴子欲言又止,最後還是沒說什麽,勉強地笑了笑轉身離開。


    “哥,我這錢轉回去,咋和家裏說嘛?”


    早上得知大雙出事,我就有讓小雙好好想一想怎麽解釋大雙聯係不上,但一直到現在,看他樣子都沒想好說辭。


    該咋說呢?


    我也為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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