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雙,可能出事了。


    偷渡方式雖然變了,需要消耗更多時間,且白天是藏在山窩窩裏麵,信號確實會沒有,但隻要到了晚上就會繼續走。


    翻山越嶺,爬到高的地方,有了信號,我們發的消息自然就會彈出來。


    我們四個人都發了不少消息,大雙看到後知道我們很擔心,肯定會回應一句讓我們安心。


    但從說偷渡開始後沒多久,就誰也沒收到他消息,哪怕是簡單的一個字。


    其次,蛇頭是偷渡最重要的一個人員。


    蛇頭需要隨時了解人到什麽地方,然後提前安排車去接,否則翻山越嶺到這邊來的人,會因為沒人接根本不知要朝什麽地方走。


    大雙失聯,蛇頭也失聯,加上從偷渡開始到現在,這都兩個白天和兩個晚上,按理說差不多是到這邊了。


    如果到了這邊,那大雙不可能不回消息。


    即便蛇頭沒聯係上,無法派車去接,猴子也肯定會想辦法問清楚大概位置,從碼頭這邊弄車去接。


    然而,這些都沒發生。


    越想,心頭感覺越不好。


    “不會是半路上被堵了吧?”


    胖子忽然插話說:“昨晚在魚廳,遇到一個其他公司的,他說現在過來也查得很嚴,他朋友前幾天偷渡,直接就被半路給抓了!”


    “他還說,現在偷渡過來被抓到,處罰方式和以前不一樣了!”


    “以前就是拉回去關一晚上第二天罰款放人,三年內不許到邊境線上來,現在是直接送看守所,偷越國邊境罪,半年起步。”


    胖子這不提還好,一提我們就都有些坐不住了。


    本來就因為聯係不上大雙,有想他是不是偷渡的路上被邊防武警發現,直接抓回去了,但心懷希望,這想法隻是一閃而過。


    胖子一句話將情況點明,還說了發生在其餘人身上的事,促使我們都有些控製不住地開始朝這方麵去想,越想越覺得大概是這樣。


    “現在……”


    “你他媽的給我閉嘴!”


    阿龍怒狠狠盯著還要繼續說的胖子,大概覺得他這樣做有些影響軍心。


    胖子滿臉不情願地翻了個白眼,倒也沒再繼續說。


    大家都沒說話,現場氣氛一時間說不出的凝重。


    其實我們心頭都很明白,大雙要真是偷渡路上被堵,事情變得更複雜了。


    偷渡路上被武警抓到,直接送看守所,信息錄入,先前打電話讓大雙去配合的警察就會查到。


    一看他是偷渡路上被抓到,基本可以確定他是要逃避,肯定會過來版納這邊將其給帶回去審問調查。


    這情況,就妥妥地變成了偷雞不成蝕把米。


    本來,乖乖聽從對方要求去配合調查,即便真被查出點什麽,按照那律師的說法,因是電話聯係主動投案,可以算是自首,能減輕處罰。


    甚至說,主動過去配合調查,事情不嚴重,即便最終要處罰,前期也是給個取保放回來。


    但這一跑,情節就變得更為嚴重,要加重處罰,原本想給取保也不會再給。


    “不會的,一定是還在山裏,手機沒電了!”


    “等他出了山,給手機充上電就能聯係上!”


    小雙明顯難以麵對當前已經很明顯的情況,自己安慰自己。


    我也不知道該怎麽安慰他,起身就走到不遠處獨自抽煙。


    又等待一天,到晚上依舊還是沒任何消息。


    這時候,是真的坐不住了。


    然而,更讓人煎熬折磨的是有力無處使。


    要說能聯係到相關的人,好歹還能弄清楚人到底是還在山裏,還是說真被半路抓了,心頭多少還能有個底。


    這種啥情況都搞不清,想找人又不知道找誰的情況,又急又無力。


    我們四人不知發了多少消息給大雙,誰也沒得到回應。


    電話打過去,一直都是顯示無法接通。


    又煎熬了一個晚上,清晨去樓下辦公室的路上,小雙忽然說:“哥,要不我打電話給我爸,讓他去報警吧?”


    主動報警?


    我正要問為何這樣做,小雙就說:“我昨天晚上在網上查了不少,有人說要是實在找不到,可以去報警!”


    “因為人要是真被抓起來,公安係統可以查到,這樣就能知道他到底有沒有被抓!”


    身為弟弟的小雙,徹底急壞了。


    此時的他,選擇用這樣的方式,說明他甘願大雙被抓,也不想這樣聯係不上。


    被抓了,人身安全最少不需要擔心。


    但聯係不上,生死不知,因為偷渡的有些路很凶險,且還是深山老林,稍不注意在裏麵迷路,餓都可能餓死。


    但主動去報警這種操作,我還是第一次停手,難以確定這樣做是否有效。


    而且,我還想著萬一是我們想多了呢?


    大雙其實沒有被抓,隻是偷渡路線不同,比以前需要的時間更長,目前還在山裏麵轉悠,手機也恰巧沒電,這才聯係不上。


    因為手機要是一直沒信號,對電量的損耗會很大。


    看小雙急躁不堪,我說:“再等兩天,兩天後要是還聯係不上,那就按照你說的方式做。”


    人沒事去報警,那就相當於是自投羅網了。


    萬一真沒事,反而還搞出事來,隻會讓事情變得更複雜。


    因此,我還想在沉住氣等兩天。


    上班沒事時,我也開始在網上各種搜,確實看到小雙說的方式,


    看著看著,看到一個更為細節的流程,我心頭一動,發消息給那律師,詢問他一個人要是被抓,會不會通知家裏人?


    他接觸的案件多,對流程應該很清楚。


    律師說,正常情況是先羈押,期限為三十七天,這三十七天內警察會向檢察院遞交資料,檢察院要是批準逮捕,那就百分之一百要判刑了。


    如果不批準逮捕,自然就從看守所內放出來。


    逮捕後,會直接給戶籍地寄送逮捕通知書。


    不過,在送進看守所之前,為避免家裏人聯係不上著急擔心,大部分警察還是會給當事人朝家裏打電話的機會。


    在警察局審問等等一係列的流程中,還要留下親屬的聯係方式。


    當事人如果不聯係家裏人,警察回頭也會打電話通知,告知家裏人大概情況。


    亦或者說當事人隨身攜帶的一些東西,除了手機還要留下調取數據,其餘的隨身物品會按照留下的聯係方式聯係親屬或者朋友去取。


    搞清楚大概的情況後,我讓小雙等著就是了。


    大雙如果真被抓,那麽警察就會打電話給他或者是我小叔進行通知。


    如果接到電話,那大雙就百分之百被抓了。


    沒接到電話,一切就還有希望。


    等待,最為煎熬。


    幹坐著也不是事,為緩解心頭慌亂和著急,下班後我們隻能繼續去打魚轉移注意力,隻有這樣才不會去想大雙的情況。


    兩天時間都還沒過,距離小雙說報警,我讓他再等一等的第二天早晨,正上班呢,小雙電話忽然就響了起來。


    他立馬衝來我跟前,一看是版納的座機號,我知道大概率是通知來了。


    對於這個電話,很猶豫到底是接還是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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