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我還算是一個有自知之明的人,明白我雖然長得不差,但還沒帥到能讓女孩子見到就主動貼的地步。


    換成在國內,安全性較高,這類事還能嚐試。


    但在緬北,再好看的貼上來我也不敢要了。


    上次發生的事,至今想起來頭皮都還會發麻。


    看著賴在副駕上的女孩,我板起臉很生氣地說:“你下不下去,你再不下去信不信我將你拉去賣了?”


    女孩不屑的哼了一聲,瞪著我說:“你有本事就把我賣了啊,反正我也沒錢,早晚得餓死。”


    想到女孩先前上分的衝動,我反應過來她為何纏著我不放了。


    很明顯,她是身上的錢花光了,想要耍賴找個冤大頭養著她。


    在緬北,有錢就是天堂,吃喝玩樂等等一樣不愁。


    可要是沒錢,那即便想睡大街都沒地方睡,因為到處都是灰。


    男的還好點,沒人看得上。


    女的就不一樣了,縮角落被吸毒的或者是逃犯盯上,可能會被強行帶到山上快活完直接弄死。


    賭場雖然可以進去,也設有沙發等可以休息的地方,但裏麵燈火通明,加上各種嘈雜聲永不停歇,短暫休息還行,長時間睡覺就不成。


    弄明白女孩不下車的原因,為了將她送走,我從車門旁將先前在賭場贏的現金抽了五百出來遞給她,說:“要吃宵夜你去吃吧,我不想吃!”


    女孩看了眼遞到麵前的現金,白眼一翻嘀咕道:“你打發要飯的呢,五百塊在這邊能吃什麽?”


    我……


    五百塊能吃什麽?


    五百塊不說吃多好,但吃飽完全沒問題,竟然還嫌少?


    要不是知道女孩沒錢,我真想說一句那你將我當叫花子,也打發我五百?


    抱怨歸抱怨,我實在沒心情和這女孩瞎扯浪費時間,就又抽出五百,女孩這才不情願的接下。


    那表情和動作,看得我一瞬間真想甩她兩耳光。


    尼瑪的,老子給你錢,還要看你臉色?


    不爽歸不爽,我還是忍住沒動手,很清楚要是動了手,就女孩現在的境況,搞不好要徹底賴上我,讓我包她吃包他住。


    “加個v唄?”


    女孩打開車門都要下車了,忽然又轉身回來拿手機朝我晃了晃。


    我搖了搖頭,說:“不用了。”


    此時此刻我隻知道一個事實,主動送上門來的都不會是什麽好貨。


    女孩沒說話也沒下車,就隻是靜靜的看著我。


    看這架勢,我不給聯係方式她又要賴著不走?


    我不明白女孩心頭到底在打什麽主意,但為了盡快將她打發走,隻能拿起在這邊用的手機添加了她的聯係方式,想著現在先敷衍,回頭就給刪了也一樣。


    女孩下車後,忽然又湊到窗前笑嗬嗬的說:“大哥,我又不是壞人,你至於那麽防著我嗎?”


    “都是從國內過來的,以後要是有什麽事需要幫助,也能找到一個人張口不是?”


    “實話告訴你,看你不是那種思想齷齪的人,我才會加你為好友。”


    “你要是那種人,你信不信我搭都不會搭理你一句。”


    對於女孩的誇獎,我沒搭理,而是發動車子離開。


    回到宿舍躺床上,想到先前添加的女孩,我當即打開手機準備將她給刪了。


    這種臉皮厚的女孩要是牽連上,以後估計少不了會借錢等等。


    女孩的頭像正是她的自拍照,拍得很誘人,乍一看有些類似小姐會用的頭像。


    這讓我忍不住想她會不會是一個小姐,但轉念一想又覺得不太可能。


    因為她要是一個小姐,在這邊顯然有住處,不可能會賴上我,從我這裏弄到一千塊才走人。


    刪之前,我鬼使神差的點開了她的朋友圈。


    女孩的朋友圈都差不多,要麽是自拍,要麽就是美食。


    可刷著刷著,一張照片忽然引起我注意,驚得我猛然就坐起來。


    仔細盯著照片上的人看了看後,我很確定沒看錯,拳頭不由得緊緊捏起來。


    踏破鐵鞋無覓處。


    我沒想到,偶然遇上的女孩竟和阿青那賤人認識。


    照片上是一群女的聚餐自拍,其中一人,正是我這輩子可能都不會忘記的女孩阿青。


    最近一段時間雖然忙於工作上的事,但我從未忘記尋找阿青那婊子,不時就催阿龍去問虎哥,通緝令難道沒起作用。


    阿龍問了兩次後,說這麽長時間沒消息,多半是跑回國內去了。


    深深吸了兩口氣將心中怒火給壓下去後,我看了看女孩發朋友圈的時間,正是一個周前,而不是我認識阿青之前。


    一個周前她還和女孩在一起,說明阿青並沒有回國,依舊還在這邊。


    隻要人還在這邊,就不愁找不到。


    發現阿青,我自然放棄了將女孩給刪除的想法,主動發消息問她在幹嘛。


    很快,女孩就發來一張照片,看得都頓時一陣冒火。


    她發的照片,說明她正在玩打魚機。


    原本是想著給她一千塊,是給她永遠解決生活難題。


    她卻不知悔改,拿去玩電玩。


    傻子嗎?


    電玩這種東西,不吃飽根本就不會吐,比去維加斯搏一搏還要坑。


    我當即告訴她,電玩太假了,喜歡玩還不如到維加斯去走走。


    靠電玩,一千塊搞幾千塊,得需要運氣加持,但百分之九十的概率是全部虧。


    但到賭場就不一樣了,一千塊慢慢磨,再加上運氣變成幾千甚至是上萬都沒太大難度。


    女孩當即說不敢去賭場,說賭場會殺豬,去了有多少都是死。


    看到這回應,我忍不住笑了,告訴她想多了。


    賭場確實會像網上說那種存在殺豬,但人家殺的都是大肥豬,而不是散客。


    散客能有多少錢?


    賭場養一個會手腳的荷官,投資可不少。


    好鋼用在刀刃上,隻有大賭客出現,賭場才會讓會手腳的荷官上,否則基本都是本地人當荷官。


    關於這情況,我也和阿龍探討過,阿龍說賭場最不怕的就是賭客贏錢,怕的是賭客不賭。


    賭場有金庫撐著,裏麵放著幾個億的現金,相當於是有無限本錢。


    賭客則沒那麽多本錢作為支撐,運氣也不可能一直旺,因此賭客短暫的贏錢賭場並不擔心,擔心的是賭客贏了幾百萬後直接回國不玩了,這才難搞。


    正因為這樣,才催生出經紀人這個職業。


    經紀人不僅僅會從國內源源不斷的叫人過來賭博,也會想方設法蠱惑那些贏了錢回去的人再過來玩。


    隻要一上頭,那就會死得很慘。


    解釋完,女孩忽然給我來的一句話,頓時將我給整不會了。


    搞半天,我自己挖坑給自己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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