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央不可置信:“小舅舅,你為何不願?”


    比起他,邊關的百姓更需要衛驍,衛家遭遇滅頂之災,衛驍居然心灰意冷到百姓都不顧了麽。


    衛驍:“自秦一朝起,中原人就在為抗擊匈奴做準備。匈奴曆經百年發展,最鼎盛時期,壓得晉人苦不堪言,年年都要咱們割地賠款、派公主和親安撫。是衛家和武安侯結束了這種局麵,若無我們兩家,今時今日之大晉天子,豈能高枕無憂?”


    淩央點頭:“這些事,大晉百姓人人都明白,他……天子也心知肚明。”


    衛驍:“武安侯夫婦將星隕落,大司馬重病離世,整個大晉最該去主戰場抵禦匈奴的人,隻能是我。可天子為了壓製衛家,轉用禹璃那妖婦身後勢力,壓得我一而再再而三放出兵權,隻能被迫遠走玉門做個守關之將。晉軍吃了一次又一次敗仗,他還是不肯停下腳步休養生息,他隻為證明一件事。”


    “那就是在大晉,除了衛家之外,別人同樣能殲滅匈奴。他寶刀未老,成就他帝王霸業赫赫功績的人,隻能是他自己的決策,而不是依靠衛家。”


    “可惜他證明錯了,致使整個大晉走到了如今地步。他現在哪怕求著我回去,我也絕不回頭,我偏要讓他看看,離了衛家,他什麽也不是。”


    衛驍目前這些打算,確實有賭氣的成分。


    他知道百姓與私怨孰輕孰重,可他現在沒有半分力氣,再重新披甲上陣了。


    晉帝殺他全家,他便是賭氣這一回又如何?


    衛家上下自入仕伊始,就在為大晉流血流汗,多少衛家男兒和門客戰死於沙場之上,為無數百姓奔波請命;身為外戚,衛家即使在大司馬在世時也從未弄過權,更別提他死後,衛家更是如履薄冰、低位謹慎,唯恐引起晉帝猜忌。


    可就算為大晉、為晉帝做了這麽多,到頭來終是落得個瓦解雲散的下場。


    衛驍的心病從出逃玉門關那刻起,便愈發深重。


    他不明白這一生到底是為誰而戰,他厭倦了朝堂無休止的鬥爭,厭倦了這冰冷人間。


    若說是為了長兄去世後的衛家,可晉帝有意打壓衛家,才轉頭扶持了霍家上位。他空有一身的本事,在朝為官的品階甚至比不過一個霍騰。


    若說是為了居於深宮的阿姊和淩央,可他護到最後,什麽都沒護住,連淩央的命都是霍霆用婚事極力保下的……


    為了百姓?


    他心中同樣在為百姓而戰,邊關百姓在匈奴鐵蹄的騷擾之下過得有多苦,這些他全都知道。


    可是衛家已經隕落了,衛驍的心已經跟著衛家一起死了,而且死於一個無中生有的罪名。


    不知十年、百年後,再提起衛家,百姓還能救星般看待嗎?還是要跟著史官狠狠唾罵上一句亂臣賊子、外戚弄權、自取滅亡。


    他見不得那般場麵,更不想聽到不明就裏的外人肆意評判衛家。


    衛驍習慣性地摸向腰間,想摸出一枚酒壺,可酒壺早就被秦老怪喝空了,他就沒再戴上。


    很多心緒,他無法與淩央訴說,更不可能與霍晚絳這個小姑娘說,隻能由他一個人消解。


    衛驍站起身,抽出環首刀,刀身在光下亮得不可直視,他道:


    “寧做人間寂寂無名一遊俠,不登朝堂事無情天子,這便是我今後誌向。文玉,以後休得再在我麵前提及此事。”


    說罷,他走向遠門外。


    淩央遠遠叫住他:“小舅舅,你要去哪兒?”


    衛驍沒有回頭,隻是高抬左臂:“進山,狩獵。”


    ……


    一連五天,衛驍都去山間打獵,就為了應下給霍晚絳的承諾。


    到冬天,能取皮毛的獵物都鮮少出來活動,衛驍接連撲了幾天的空,終於在第五天時帶回來整整五張上好的狐皮。


    有白的、有花的,他還另帶回來兩條灰兔,準備作為晚飯。


    白色的那張狐皮沒有一絲雜質,這樣的好皮,放到長安也能賣個好價錢。


    衛驍把處理好的皮子放在霍晚絳跟前,由著她自己折騰;又把灰兔扒了皮,交給阮娘,一刻不停繼續劈柴去了。


    淩央拎起純白的狐皮,笑道:“阿絳,這張適合做披風,你穿上一定很好看。”


    披風?


    現在穿披風,似乎不太切實際了,披風多麻煩啊,行動不便,怎能適應民間生活。


    霍晚絳有自己的打算。


    皮子被衛驍處理得很好,拿回來時甚至都不見什麽血跡。


    霍晚絳剛想伸手,從淩央手裏拿過狐皮仔細打量一番,就見淩央忽然呆愣住,狐皮從他手中滑落在地。


    被衛驍保護得好好的狐皮,驟然沾了地上的灰。


    霍晚絳心疼得連忙撿起。


    淩央還盯著他空落落的手在看,隔了好一會兒,他才低聲問霍晚絳:“阿絳,你從前可讀過詩經?”


    她自然是讀過的。


    隻是在淩央眼裏,或許她就是個不學無術的蠢貨,胸無點墨,什麽也不懂。


    更何況,在長沙城時,他曾親口對她唱過一回。


    那時她從淩央的歌聲裏聽懂了一切,他在懷念遠在長安的美人,懷念曾與他卿卿我我的霍素持。


    她看破了,卻硬要裝作不懂,這樣才不至於哭得太難看。


    現在他又問——


    霍晚絳自然是搖頭。


    淩央明顯鬆了口氣,神色都輕鬆不少:“沒什麽,我方才一時大意,沒接好。”


    這個回答牛頭不對馬嘴,霍晚絳滿頭霧水,多瞄了他兩眼。


    淩央臉色迅速漲紅,他尷尬咳道:“我問你讀沒讀過詩經,是想再唱一首給你聽聽,你可願意?”


    霍晚絳搖了搖頭,她現在才沒空聽他哼歌兒呢,她要想辦法把這些狐皮都變成衣服,他們一人一件,每個人都有份。


    淩央快速說了句“你先忙我要進屋小憩”,便狼狽逃離。


    關上房門,他才漸漸平複下呼吸。


    早在方才小舅舅把狐皮交給阿絳的那一刻,看到她雙眼閃閃發亮,他立即就不合時宜地想到了一句話。


    野有死麋,白茅包之,有女懷春,吉士誘之。


    這詩的大概意思,便是青年男子為心愛的女子獵了獸皮,以白茅包裹,作為聘禮向那姑娘求愛。


    小舅舅雖然沒有用白茅包裹狐皮,阿絳更不是他心愛的女子,可那短短一瞬,極其礙淩央的眼。


    他居然會吃起小舅舅的醋來了?


    淩央更後悔的是從前這雙手還有力氣挽弓射箭時,沒有給霍晚絳送過一次獸皮,哪怕是灰鼠小兔的。


    他獵下的那些好皮,全部都用白茅包裹著命人送給了霍素持。


    她與霍素持同住一府,應該是知道、看到過,所以他才迫不及待問她,可有讀過詩經。


    幸好,幸好他的阿絳沒有讀過。


    可惜他現在再後悔,也無法補償霍晚絳這些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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