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沈星辰便詢問麥老三結婚的流程,以及具體要準備什麽東西。


    當然,最重要的是什麽時候去領證!


    否則他不安心,生怕到手的媳婦突然就沒了。


    這年頭結婚說簡單也簡單,說複雜也複雜。


    男方那邊要準備“三轉一響”作為聘禮。


    即手表、自行車、縫紉機、以及收音機。


    能全部湊齊的,絕對稱得上大戶人家。


    女方則需要準備“三十六條腿”或者“七十二條腿”作為嫁妝。


    即床、桌子、衣櫃、椅子、櫥櫃等木質家具。


    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當然了,這是城裏大戶人家的結婚標準。


    他們不光有錢,還得有勢。


    否則根本弄不到三轉一響的票,沒票,有錢也買不回這些大件。


    但婚總歸是要結的。


    所以,如果買不到東西,那就多給點彩禮,也是可以的。


    農村普遍都窮,沒人能湊齊這些東西。


    誰要是敢提這樣的要求,那就不是結親,而是存心結仇,談都不用談,直接走人!


    麥老三把這些情況告訴沈星辰,也不是為了讓他去弄這些東西,而是想多要點彩禮。


    結果沈星辰直接說道:“手表和收音機沒問題,我手裏剛好有票,隻是縫紉機和自行車.....能不能換成別的?”


    麥老三沒想到沈星辰這麽大方,立馬喜笑顏開:“能,當然能!


    這樣吧,叔也不為難你,咱以後都是一家人,除了手表和收音機,彩禮你就給三百吧。


    叔也知道,這個彩禮有點高,但我家麥穗跟村裏其他女娃不一樣,她.....”


    “我明白,麥三叔,你說得對,麥穗跟別人不一樣,她值得最好的。”


    沈星辰一臉真誠,把麥老三都搞得有點不好意思了。


    要知道,附近十裏八鄉的彩禮標準一般是66元,客氣點的就是88元。


    數字吉利又好聽,雙方都滿意。


    麥老三獅子大開口要三百,委實有點欺負老實人的意味了。


    但沈星辰自己樂意,一點沒覺得吃虧。


    他現在滿心期盼,隻想快點領證結婚。


    況且,三百對沈星辰來說,確實不算什麽,因為他存折裏還有六千多。


    當然了,沈星辰也不傻,縱使他有錢,也知道三百不是一筆小錢,隻是他心甘情願罷了。


    不過,最後這筆錢,麥老三也沒撈著,全部進了麥穗的口袋。


    因為在麥穗眼裏,麥老三不是她爹,而是她小弟。


    老大結婚,你一個小弟收彩禮,合適嗎?


    平時給你點零花錢就不錯了,還想要彩禮,怕不是皮癢了,想討打!


    不過,麥老三也不是一無所獲,至少麥向東他們給的禮金,麥穗沒要。


    也有可能是麥穗不知道。


    反正這都是後話,一點小錢,麥穗也沒那麽計較。


    至於嫁妝,麥老三想給麥穗打個大衣櫃,隻是被麥穗一口回絕了。


    “我就那五六七八件衣服,打個屁的衣櫃。


    況且,我馬上要去部隊了,衣櫃放在家裏也沒用。”


    既如此,那就算了。


    於是乎,女方這邊一分錢嫁妝都沒有。


    麥穗覺得無所謂,因為家裏的錢都在她身上,給出去,最後還不是要回到她手裏。


    她也不屑做麵子功夫。


    於是這一步,就省了。


    沈星辰自然沒意見,麥穗說啥就是啥。


    “那什麽時候去領證?我聽說,去供銷社買喜糖的話,需要提供結婚證。”沈星辰迫不及待地問道。


    這是昨晚李啟明告訴他的。


    事實也的確如此。


    因為是計劃經濟,無論什麽東西都是限量供應,憑票購買。


    但結婚是人生大事,所以政府規定,每對新人可以憑結婚證去供銷社買一些結婚用品。


    這些都是不需要票的(但還是要錢),算是一種福利。


    每個地區提供的福利物品有所不同,但也大差不差。


    一般是五斤水果硬糖、一個搪瓷臉盆、兩個搪瓷杯、以及兩條毛巾,或者一個暖水瓶。


    如果沒錢,也可以不買這麽多。


    但一般人還是會去買喜糖。


    畢竟是結婚,臉盆什麽的可以不要新的,但喜糖必不可少。


    麥老三也覺得不能浪費這個額度,打算讓他們先領證後擺酒。


    沈星辰聽了,上揚的嘴角怎麽壓都壓不住。


    當即就表示要去找大隊長開結婚的介紹信,然後再帶麥穗去城裏領證買東西。


    麥穗不懂這些,隨他和麥老三安排。


    麥老三便親自帶沈星辰去找大哥麥向東,順便叫麥鴻材去把麥向南也喊來。


    因為他們還要商量一下結婚擺酒的具體日子。


    這樣,等沈星辰進城買東西,就可以順便去通知麥向北到時候回村喝喜酒。


    親侄女結婚,他這個當叔叔的,怎麽滴都必須回來。


    麥穗對這些事不感興趣,就不跟著去了,等他們商量好,直接通知她就行。


    ......


    麥向東和麥向南一聽沈星辰要跟麥穗結婚,還有些不敢置信。


    “這麽快嗎?”


    “不快了,我跟麥穗都處了好久的對象,該結婚了。”沈星辰立馬反駁道。


    麥老三也說道:“是啊,孩子大了,也該結婚了。”


    麥向南點頭,喃喃道:“也好,免得麥穗去了部隊沒時間,萬一一晃好多年,耽誤了也不好。”


    “是啊!是啊!”沈星辰瘋狂點頭。


    麥向東還是有所顧慮,詢問沈星辰:“你家裏人都同意嗎?”


    “同意,當然同意。我昨天帶麥穗去公社打電話,舅舅還叫我帶麥穗回去過年呢。”沈星辰麵不改色心不跳地說道。


    說多了,竟連他自己都覺得,就是這樣的,沒錯!


    既如此,麥向東也沒什麽好說的。


    當即就給沈星辰開了介紹信,然後拿出萬曆年,開始找好日子。


    “下月十五不錯。”麥向東說道。


    “不行,不行,太久了,選個近點的。”


    沈星辰拿過萬曆年,自己找。


    “這個不錯,下周一,諸事皆宜!正適合結婚擺酒。”


    沈星辰指著日曆上的一個日子,鄭重其事地說道。


    麥老三、麥向東、麥向南麵麵相覷,最終點頭道:“行!”


    反正結婚證都領了,早一天晚一天也沒區別。


    拿到了介紹信,確定了好日子,沈星辰迫不及待帶著麥穗進城領證。


    一路上,他騎車騎得飛快,自行車的兩個踏板都快被他踩出火星子了。


    結果兩人來到民政局,被工作人員告知,不能結婚。


    確切地說,是他們手續不全,所以民政局不能給他們發結婚證。


    “不可能!介紹信和戶口簿,我們都帶了,還差什麽手續?”沈星辰問。


    “還差部隊的結婚申請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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