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警員應了一聲,帶著五人離開。


    等他們都走了,方玉穎才問鮑鈞:“鮑隊,下一步怎麽辦?”


    鮑鈞眯著眼站起來,說:“事情越來越有意思了。


    兩個人都記得死者出現的情景,還都有發生爭執的記憶。


    我們現在要知道的是,那些爭執的對象是誰。”


    方玉穎愣了一下:“查這個有用嗎?況且這麽久的時間過去,大矛盾肯定會留下記錄,小摩擦根本沒法查。”


    鮑鈞擺擺手:“現在這是唯一的辦法。


    先查著再說,我去現場看看。


    方隊,你派人跟我走一趟,再給我拿一份案件材料,有什麽情況明天再說,怎麽樣?”


    方玉穎輕歎了口氣,的確如鮑鈞所說,這是他們現在唯一能做的,而對他們這些探案的人來說,有事做總比無所事事好。


    何況鮑鈞的想法,說不定還真能找到線索。


    十幾分鍾後,鮑鈞帶著薛坤在警員的帶領下前往市局,直接奔赴第一個被害者的棄屍地點。


    根據檔案記載,第一個被害人劉傑也是一個廚師。


    接到報警電話後,方玉穎第一時間帶隊到達現場。


    經初步屍檢,確認劉傑的死亡時間在五小時內。


    報警人許安是十點半下班,大概十一點左右回家。


    因此,凶手有約三小時時間作案、拋屍、清理現場並逃逸。


    相比當晚發現健身教練家中屍體的事件,這起案子的時間更加充裕。


    那麽這兩件事是否存在某種聯係呢?


    鮑鈞從不對問題預設立場。


    他認為所有事都會有痕跡可循,也都值得質疑。


    至於這些疑問最終能否解開,還需後續跟進。


    許安家距離市局大約二十公裏。


    現在是淩晨,路上車輛極少,半個小時後他們便停在了許安的樓下。


    根據檔案,第一具屍體被發現於許安床下。


    鮑鈞觀察到,從大門進臥室至少需通過兩道門。


    所以,凶手要麽有鑰匙,要麽是開鎖高手。


    許安的房子不算小,在報案五人中年齡最大,房子也是最大的。


    最關鍵的是,許安住在七樓,周邊居民不少。


    如此環境下,凶手如何能悄無聲息將屍體藏於床下?他又是如何保證搬運過程不會被鄰居察覺呢?畢竟那是一具屍體,不是寵物貓狗那樣可以隨便藏起來的東西。


    更別提,他還得穿過許安家裏的防盜門,還有臥室的門,他到底是怎麽進來的?鮑鈞完全不相信這一層樓的鄰居不認識許安。


    既然大家都認識許安,那麽在他不在的時候有人開門進入這樣的事情,即便鄰居覺得和自己沒關係,也該在許安回家時告訴他一聲吧?


    甚至不用等到許安回家,因為鮑鈞同樣相信這些住戶中總有人知道怎麽聯係到許安。


    鮑鈞站在許安的臥室裏,盡全力使用自己的能力同時問道:“當時詢問這一層的居民時,他們怎麽說的?”


    帶路來的警官略微一愣後急忙回答道:“調查過程中,所有住在這層的人都表示晚上沒有聽到任何異常聲響。


    那天大部分人都在家看電視,有幾個人是在樓下慢跑,因此都沒發現有什麽問題。”


    “哎呀!”薛坤倒吸了一口涼氣,“這麽多眼睛竟然沒有人看到入侵者進來?就算是鬼,這家夥又怎麽能處理掉劉傑的屍體呢?”


    忽然間,鮑鈞的眼睛一亮,走向了窗戶邊。


    這裏是七樓,並未安裝防盜窗網;加上這房子裝修有些年頭,最近還剛剛簡單翻修過,於是他發現了窗框上有個約拳頭大小的抹擦痕跡。


    記錄顯示,盡管許安年逾四旬卻獨身一人生活,曾經的妻子帶著孩子離開了。


    這意味著這個痕跡不可能是小孩留下的。


    顯然,既不是小孩也不是大男人本人,這片擦痕是怎麽形成的?留下它的人意圖是什麽?


    此時,薛坤悄無聲息地靠近看了看窗外,“隊長,這裏有點不對勁嗎?”


    鮑鈞停頓了一下,嘴角掠過一抹苦笑後搖頭道:“算了,咱們去看下個地點。”


    薛坤點頭同意,“這兒看來也沒什麽好檢查的了,凶手顯然是老手一枚,所有線索都被清除殆盡,可見其準備十分充分。”


    “真夠細心啊...”鮑勤斷斷續續地說著轉身看向同事沉思起來。


    作為一名孤兒長大的經曆讓鮑鈞對此類清潔打掃並不陌生,在他眼裏徹底整理這麽一個房間最起碼需要半小時。


    如果還要將全部作案留下的蛛絲馬跡清理幹淨則可能至少要一個小時以上。


    而且整個過程裏還得小心避開接觸其他物品隻專注於移動屍體——光這項工作就得耗費額外時間。


    算上殺完人再轉移至現場、躲避周圍目擊並離開,三小時完成這些似乎顯得格外緊張。


    特別是第二個受害者——健身房教練的情況就更離譜:留給凶手處理一切的時間隻有一個鍾頭左右!難道真是精心策劃就能實現如此無縫對接?簡直讓人難以置信。


    翻開文件夾接著往下看,後續案件模式相似但略有差別:第三、四位受害者的發現間隔也是大致相同的五個小時窗口內。


    然而無論哪起凶案的具體發生時段,總是集中在大約下午七八點鍾之間。


    而這個時候外麵其實還算明亮能夠看清周遭環境,這就令人疑惑不已。


    究竟凶手是在哪裏行凶呢?他是隨機挑選下手地點嗎,還是早有預謀確定目標路線?


    隨機的話他如何保證事後有充足轉移遺體的機會;預先安排好的話又是怎麽得知那些人一定會按照他的設想經過特定位置...


    隨著時間推移對於此案的了解增加,困惑也越發深重。


    這樁罪行幾乎完美無瑕沒有明顯漏洞……


    過了好久才歎一口氣放下卷宗對同伴吩咐道,“我們去看看下一處吧。”


    ......


    就在鮑鈞趕往第二個現場的路上,方玉穎也在緊鑼密鼓地調查幾年前的一樁舊事。


    雖說那些往事並不遙遠,但畢竟也有些年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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