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宇掃過筆記本上寫下的詞匯,點點頭:“如果你是亞聖,最執念的地方是哪?”


    墨染訕訕一笑,把髒東西趕出腦海,夢梵分明就是在耍她。


    江宇是誰,琴島的帝王,子民數十萬,傳說故事比肩神明,做事怎麽會如此荒唐。


    她有些跟不上主人跳脫的思維,認真想了許久,猶豫道:“主人,你想聽正史還是瘋話。”


    江宇淡然笑道:“隨便說說。”


    “我就當是聽個故事。”


    墨染仿佛換了個人,膽怯褪去,滿身書卷氣。


    “亞聖周遊列國,顛沛一生,最後在家鄉教書度過殘生,不勵誌,也看不到希望。”


    “他最執念的自然是四大諸侯國。”


    “在有生之年,卻始終未得到任何國君的重用,一直徘徊在政治舞台的邊緣。”


    “這是正史。”


    江宇不是很滿意,範圍太空:“瘋話呢?”


    墨染聲音小了很多,輕聲道:“主人,亞聖也是人,努力一生看不到希望也會迷茫。”


    “或許會和我這種小人物一樣,覺得選錯了路,如果亞聖沒有讀書,選擇經商或者做個屠夫會不會更開心些。”


    “人生識字憂患始。”


    江宇在筆記本上又加了幾個詞,說道:“瘋話有血有肉,正史太假太空,亞聖也是人。”


    “不算太無稽。”


    沒有聽到嘲諷,墨染反而不適應,試探道:“主人,你不會覺得我腦子有病嗎?”


    “上學時我在課堂上說過一次,被老師同學笑了很久。”


    江宇合上筆記本,笑容溫暖:“腦子有病是優點。”


    “太正常的人不適合末世。”


    墨染勾起嘴角,發自內心的笑,她開始慶幸自己還沒有泯然眾人。


    她真的很喜歡很喜歡那些絕美文章。


    江宇放下座椅,讓墨染過來後座,說道:“讀幾首你最喜歡的詩詞,我不說話不能停。”


    這...


    小丫頭大腦宕機。


    救命,聊得好好的,怎麽說飆車就飆車。


    不需要磨合下嗎?!


    詩詞斷斷續續,嗓音沙啞顫抖,配合音惑異能,悅耳動聽。


    墨染從《蝶戀花》讀到《浣溪沙》,詩詞篆刻在本能中,大腦一片空白還是一字不差。


    夢梵說過的話再次響在耳邊,剛才她還在質疑老師的齷齪,現在想來,自己真的好單純。


    有了這段記憶,以後這些詩詞還怎麽坦然讀出口。


    ......


    齊省西南一角,周城市內。


    周城是座很小的城市,城裏最多的就是煤礦,零零年前後很繁華。


    後來核能普及,煤炭逐漸退出主流能源舞台,周城也隨之衰落。


    月殞後,核電站盡數被輻射摧毀,煤炭再次成為主要燃料,小城逐漸變得熱鬧起來。


    僅限於礦區。


    城中心,商業街角落。


    末世前此處是整座城最繁華的地方,開著數百家店鋪,現在早已荒廢。


    太陽高掛,正是中午飯點,商業街上空無一人,連喪屍都零零散散,餓的皮包骨。


    砰!砰!砰!


    幾隻喪屍重重砸在地上,脖子切口平整。


    隨後,街角走出一個女孩,衣服精致幹淨,走得近了看清女孩的臉,清純中透著一種妖異感。


    五官唯美妖氣,卻不是小狐妖然然那種魅惑,味道淡很多。


    女孩輕輕一笑,氣質慵懶疏離。


    她四處張望著街道,不時打量下店鋪上麵掛著的招牌,走了很久,突然看到什麽,瞳孔有了光芒。


    “找到了!”


    順著女孩視線看去,招牌隻剩一半,第一個字是‘金’,第二個字隻剩半邊,應該是個‘麥’字。


    女孩站在卷簾門前,皺著眉頭,考慮要不要敲門,他若是不在怎麽辦?


    他若是還在,又該怎麽辦?


    自己現在這副模樣是不是不太好,他怎麽可能認得出來,畢竟離開了那麽久。


    低頭看不到腳尖,變化確實很大。


    女孩感覺臉頰發燙,從懷裏取出貼身放著的小荷包,緊緊捂在胸口。


    小荷包很漂亮,亮絲編織,繡著一朵牡丹,女孩輕輕打開,裏麵塞著艾草,味道很好聞。


    除去艾草,還有一張紙,疊的整整齊齊,紅痕穿透紙張,和女孩臉蛋同樣豔麗。


    心跳的好快。


    當當當!


    女孩深吸一口氣,還是鼓起勇氣敲響房門,聲音引來喪屍圍攻。


    虛影閃過,十幾隻喪屍四分五裂,女孩再次敲響房門。


    當當當!


    果然沒人嗎?


    也是,異變到現在差不多三年,他那麽善良,心軟的要死,聖母都不足以形容。


    怎麽可能活下來。


    女孩抬手劃過門鎖,緩緩抬起卷簾門,裏麵一片狼藉,不知被獵殺隊洗劫過多少次。


    正對麵牆上海報全是甜點麵包,顯然這裏曾經是一家甜品店。


    門口地麵上、牆壁上均勻塗抹著喪屍血肉,早已幹涸許久,可以有效遮蓋人類自身味道。


    不是獵殺留下的痕跡,是很刻意的塗抹,有明顯的界限。


    女孩表情緩和許多,說明曾經有幸存者住過。


    “老板,我要一份火腿披薩。”


    女孩聲音在房間裏回蕩,沒有家具,回聲久久不停,語氣很失落。


    “沒有嗎?”


    “賣剩的也好...”


    “北尋,你在嗎?”


    “小貝回家了。”


    記憶湧入腦海,在店門口,她會吃到破掉的肉鬆小貝,爆開的泡芙,不小心壓扁的小塊披薩。


    有一次無聊,她躲在窗外偷看,親眼看到北尋偷偷按碎一顆泡芙。


    老板發現後生氣的訓他,北尋低頭道歉,看到她在外麵偷窺還對著她笑。


    北尋是個十足小氣的家夥,自己不舍得花錢給她買東西吃,就霍霍店裏的點心。


    這些小事就算了,重要的是比起泡芙,她其實更喜歡吃熱狗和披薩好不好。


    北尋一點也不懂她。


    吱嘎!吱嘎!


    踩在木質樓梯上,小貝向二樓走去,推開門,刺鼻的酸臭味讓她皺起眉頭。


    穿過走廊,眼前景象讓她開心起來,他還在!


    淩亂肮髒的被褥,吃剩一半的幹餅,碗裏殘湯散發著不友好的氣味。


    小貝拿起幹餅,掰下邊角仔細查看,觸感濕潤,看不到黴菌,沒有酸腐味道,時間並不長。


    角落裏,地上散落著點點痕跡。


    女孩低下身子嗅了嗅,臉頰微紅,忍不住勾起嘴角。


    可疑的腥臭味道,很好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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