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判罰
安安穩穩隻種田,真的好難啊 作者:磁場紊亂的鴿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申時已過,東山村人十分開心。因為張才等人今日沒來村口靜坐,有可能是準備放棄了。
眾人回到家洗洗涮涮,正準備好好吃頓晚食,就隱約聽到江安和江寧的嘶喊:“有人來了——很多人來了——”
江雁順手抄上院子裏的鐮刀,徑直往村口趕去。
……
東山村村口,張才和周力正帶著六個壯年男子持刀與村民們對峙,另有四個壯年男子護衛在一輛十分精致的馬車旁。
楊婆子雙手微微掀開碧藍色的幃裳,垂頭斂目。
還有一位綠衣男子靠近車輿,似在與車內之人交談。
很快,綠衣男子徑直走到東山村人麵前,厲聲喝道:“快把鐵器放下,你們是想進縣牢嚐嚐大刑的滋味嗎?”
又是個不報來處的人。
江旺眯著眼睛,仔細辨認了一會兒,才認出綠衣男子是未穿官服的吳縣丞。
吳縣丞分管榮成縣的賦稅征收事宜,每年東山村將稅糧運入府衙核點完畢後,都找他簽字畫押。
不過一年隻見一麵,吳縣丞的樣貌又很難找到記憶點,加上這次沒穿縣丞製服,很難對上號。
江旺領著眾人放下鐵器,雙手抱頭,老老實實地蹲在一側,讓出進村的道路。
周力率著四人一起進村翻找。
江雁在後排蹲到腿腳發麻,不慎一個屁股墩著地,看守著的張才等人無心關注,順勢坐地歇息。
江英聽到動靜,不著痕跡地挪了挪位置,擋住江雁的姿勢。
約莫半個時辰後,幾人一無所獲地出來匯報。
這時東山村眾人早已體力不支,在看守蔑視的默許下排排坐著。
沒過多久,從碧藍色的幃裳之後出來一位身著紫色係雜裾垂髾服的女郎,發式繁複,環佩叮鐺。
無視楊婆子想要將她扶下馬車的動作,紫衣女郎就立在車輿前,居高臨下的對著東山村人柔聲道:“貿然前來,諸多打擾。”
東山村人已回到一開始的下蹲抱頭姿勢,抬頭不便。
聽到這話,江旺恭敬地回答:“不打擾,不打擾。貴人來到我們村,是大家的福氣。”
“我姓伏,你們往後可以喚我為伏女郎。”
“但我更希望,你們能喊我主子。”
東山村人聽到“主子”二字都慌了。
這是什麽意思?
江旺喉嚨發緊,顫聲糾正:“貴人,我們都是平民,沒有賣身,不好喚人主子的。”
楊婆子悄悄抬眼,夕陽映襯下,伏女郎笑得萬分動人……但此刻她隻覺身體戰栗,瘮得慌。
伏女郎對江旺試探性地反駁毫無惱意,仍舊用著她那輕柔的語調:“沒有關係。你們隻要記得,從此刻起,我就是你們的伏主了。”
吳縣丞上前一步,向東山村人宣告他們往後的命運:
“河定府伏氏女郎,於建光十三年八月四日向榮成縣購買小清山至藏虎山一帶的山林。
山中之物自該日起,均歸伏氏女郎所有。
外人未經允許進山,視作盜賊。
經查證,八月四日之後東山村人進山活動頻繁,並偷采林木,盜獵野味,數額巨大。
另自八月六日起,日日持械阻攔伏氏奴仆進山探查。
依據北晉律令,東山村人應受笞刑四十,主謀江旺杖五,並判退還贓款,合計七十五兩八錢。”
“不過伏姑娘心善,不忍東山村老弱因此受難,”吳縣丞口風一轉,“今日午前特與縣令商議,允各位賣身與她,債與罰自此一筆勾銷。”
“諸位,還不拜謝?!”
眾人回到家洗洗涮涮,正準備好好吃頓晚食,就隱約聽到江安和江寧的嘶喊:“有人來了——很多人來了——”
江雁順手抄上院子裏的鐮刀,徑直往村口趕去。
……
東山村村口,張才和周力正帶著六個壯年男子持刀與村民們對峙,另有四個壯年男子護衛在一輛十分精致的馬車旁。
楊婆子雙手微微掀開碧藍色的幃裳,垂頭斂目。
還有一位綠衣男子靠近車輿,似在與車內之人交談。
很快,綠衣男子徑直走到東山村人麵前,厲聲喝道:“快把鐵器放下,你們是想進縣牢嚐嚐大刑的滋味嗎?”
又是個不報來處的人。
江旺眯著眼睛,仔細辨認了一會兒,才認出綠衣男子是未穿官服的吳縣丞。
吳縣丞分管榮成縣的賦稅征收事宜,每年東山村將稅糧運入府衙核點完畢後,都找他簽字畫押。
不過一年隻見一麵,吳縣丞的樣貌又很難找到記憶點,加上這次沒穿縣丞製服,很難對上號。
江旺領著眾人放下鐵器,雙手抱頭,老老實實地蹲在一側,讓出進村的道路。
周力率著四人一起進村翻找。
江雁在後排蹲到腿腳發麻,不慎一個屁股墩著地,看守著的張才等人無心關注,順勢坐地歇息。
江英聽到動靜,不著痕跡地挪了挪位置,擋住江雁的姿勢。
約莫半個時辰後,幾人一無所獲地出來匯報。
這時東山村眾人早已體力不支,在看守蔑視的默許下排排坐著。
沒過多久,從碧藍色的幃裳之後出來一位身著紫色係雜裾垂髾服的女郎,發式繁複,環佩叮鐺。
無視楊婆子想要將她扶下馬車的動作,紫衣女郎就立在車輿前,居高臨下的對著東山村人柔聲道:“貿然前來,諸多打擾。”
東山村人已回到一開始的下蹲抱頭姿勢,抬頭不便。
聽到這話,江旺恭敬地回答:“不打擾,不打擾。貴人來到我們村,是大家的福氣。”
“我姓伏,你們往後可以喚我為伏女郎。”
“但我更希望,你們能喊我主子。”
東山村人聽到“主子”二字都慌了。
這是什麽意思?
江旺喉嚨發緊,顫聲糾正:“貴人,我們都是平民,沒有賣身,不好喚人主子的。”
楊婆子悄悄抬眼,夕陽映襯下,伏女郎笑得萬分動人……但此刻她隻覺身體戰栗,瘮得慌。
伏女郎對江旺試探性地反駁毫無惱意,仍舊用著她那輕柔的語調:“沒有關係。你們隻要記得,從此刻起,我就是你們的伏主了。”
吳縣丞上前一步,向東山村人宣告他們往後的命運:
“河定府伏氏女郎,於建光十三年八月四日向榮成縣購買小清山至藏虎山一帶的山林。
山中之物自該日起,均歸伏氏女郎所有。
外人未經允許進山,視作盜賊。
經查證,八月四日之後東山村人進山活動頻繁,並偷采林木,盜獵野味,數額巨大。
另自八月六日起,日日持械阻攔伏氏奴仆進山探查。
依據北晉律令,東山村人應受笞刑四十,主謀江旺杖五,並判退還贓款,合計七十五兩八錢。”
“不過伏姑娘心善,不忍東山村老弱因此受難,”吳縣丞口風一轉,“今日午前特與縣令商議,允各位賣身與她,債與罰自此一筆勾銷。”
“諸位,還不拜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