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問楊撿:“複婚以後呢?家庭生活比以前好了麽?”


    楊撿說:“沒有。那年春節,本來早就說好的,去我媽家過年。我媽買這個,買那個,高興的從早忙到晚;老人家嘛一年到頭就盼個團圓。


    結果人家領孩子去陪自己父母了!


    我安慰我媽:都是父母生的,人之常情,元宵節再一起過吧。


    結果元宵節人家還不來!我就有點生氣,想單獨接孩子回來,可孩子讓她父母教的,跟我和我媽一點也不親近,還說奶奶做飯,沒有姥姥做飯好吃;說什麽也不來。


    我媽哭了半宿。


    我跟我媽說,既然孩子不願意和我們在一起,就不要再惦記他了,就當他是別人家的孩子吧!”


    姐歎氣:“雖然離婚了,但孩子總歸是父母生的;父母兩方給予的雙份關愛,總比一方給予孩子的多!可有些父母偏要教小孩子排斥、疏遠,甚至仇恨另一方!這麽做,除了減少孩子應得的愛,又有什麽意義呢?”


    楊撿幽憤道:“三觀不正!即使我心裏沒有安心,也很難和她一家人相處到一起。一個家庭,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不停地吵鬧,讓人厭煩!


    所以後來她一說要離,我心裏就一陣竊喜,生怕她反悔,趕緊學她第一次離婚時說的話:那就別等明天了,今天下午就去民政局。


    她見我當真,跟我哭鬧,晚上又去我屋裏示好……我不是粗魯的人,她想怎樣就怎樣吧。反正她一鬧騰,我就去我媽家住。


    冷靜一段時間,她又去找我回來。八年,就是這樣斷點續傳式過來的!直到你母親去世,我再次見到安心,才明白:愛,隻願意給我愛的人!隻有和相愛的人組成的家,才能像個真正的家!”


    姐說:“那是當然的!——安心知道你離婚嗎?”


    “知道,當天我就告訴她了。可她,仍然不理我、恨我。”


    “多給她點時間——你……離婚順利嗎?”


    “ 順利!協議離婚,很簡單。”


    “你的……前妻,沒和你吵鬧麽?”


    “沒有。客觀的說,魏蘭和她的父母不一樣,她開朗、大方、不記仇,就是脾氣有點無常。在她眼裏,好的時候什麽都好,不好的時候什麽都不好。


    我在家裏很少說話,因為摸不準她過山車一樣的情緒,若哪句話不順她的耳,她就針對這句,居高臨下、沒完沒了,講她那一套大道理。”


    姐問:“那,你和她……行夫妻之事麽?”


    “這個……她不主動,我真的就不行……”


    “你沒有用心吧?比如,事前熱身什麽的……”姐用手亂比劃一通。


    楊撿明白姐的意思,正經道:“姐你不是男人,所以不懂男人的心理。那個事……呃……打個比方:就好比在飯店用餐,如果服務員是個溫順的小女生,你就願意消費很多東西。


    如果旁邊站一強壯的女服務員,她緊盯著你,你杯子一空,她就給你上烈性酒。而你,剛好不喜歡那種酒,知道喝下去會難受,你就想裝醉或逃跑。夫妻之間也是一樣,願意和對方做,與強迫自己和對方做,感覺完全不同。”


    姐說:“我以為你離婚完全是因為安心。看來,是你們夫妻感情出了問題。”


    楊撿認真說:“我和前妻沒有感情,隻有義務。始終都是。”


    姐感慨:“八年夫妻,如果沒有感情,那一定是漫長的八年!”


    “是!很漫長!記得離婚時工作人員問她:離婚原因?她看我一眼,說感情破裂。工作人員又問我——我就煩她們瞎調解,隻想早日逃離,幹脆說我有家暴,很厲害的那種……”


    姐說:“雖然你沒有動口動手,但你對她疏遠,不給她溫情,這絕對算得上是冷暴力!”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隻有真正走進婚姻,才懂得沒有感情的家庭有多痛苦!”


    “既然沒感情,你為什麽不早點離?如果沒有孩子,會少去許多牽扯,對雙方都有好處!”


    楊撿無奈道:“結婚半個月我就醞釀好了離婚,可她偏就懷孕了!她先是用試紙測出來,後來去醫院做b超,證明是真的。


    我勸她做掉,因為她經常喝酒,白酒,一喝就是大半瓶;啤酒,都是幾個人踩著箱子喝。酒精對胎兒肯定不好。但她很固執,說她喜歡小孩,我不要,她就自己養,不管孩子生下來是什麽樣……”


    聽了楊撿的講述,姐歎道:“ 女人就是這樣,你寵她,她就對你溫柔如水;你疏離她,她就對你冷漠生硬。她向你要溫情,你不給,她必然情海生波!”


    楊撿無奈道:“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也怨不得別人!隻怪你當初盲目衝動!不過話又說回來,年少時,誰又沒向生活展示過桀驁不馴!”


    “唉!隻因當年太無知,害人害已!”


    姐安慰他:“沒事的,你們還年輕,都有從頭開始的資本—— 孩子跟他媽,他媽要上班,她一個人照顧得來麽?”


    “昨天,魏蘭電話裏說,她和孩子搬去她爸媽家住,可以相互照顧。平時孩子就交給她父母管,我和她早飯中飯都在單位解決,晚上各自應酬,家裏基本不生火。”


    “這日子過的!”


    “魏蘭帶著孩子搬去她爸媽家住,肯定是她父母的主意!孩子跟他們住在一起,我和我媽就不好意思去看孩子了!她父母的目的,就是要切斷我和孩子之間的所有聯係。


    事實上,他們確實做到了,孩子對我和我媽很抵觸,見我就像見陌生人!我媽去學校看他,給他帶好吃的、好玩的,他頭都不回,跟不認識似的。八歲不到的小孩子,怨氣怎麽這麽大?”


    姐說:“這也不能怪小孩子!變成這樣,一是性格,二是生活環境。”


    “他姥爺姥姥拿他當寶,溺愛得不行。我一糾正他的壞毛病,他要麽不理,要麽說:這裏不是你的家,你回奶奶家去吧!


    說實話,我對孩子既陌生又奇怪,他是怎麽來的?怎麽長大的?不跟我一個姓,長得也不像我,為什麽叫我爸爸?我時常恍惚。他讓我回我媽家,我傷感又高興,心裏巴不得遠離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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