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寶在學校自從上次展示過一手後,收了個小弟李墨單,生活更加滋潤了,小弟幫忙給打水,小弟學習還好,不會的地方,還給補習,這樣元寶很快適應了補習班的生活,如魚得水起來。


    元寶爸爸金來富這邊則是擺爛上班,要不是一家人都辭職會太顯眼,金來富早都想走了,一個月也就千八百,雖然不少,但是受罪啊,日夜顛倒的生活,二十啷當還行,這四十多的人了,真是吃不消。金來富真是希望趕緊把店鋪開起來,這樣他就可以鹹魚躺了。


    等店鋪裝修完成,小超市就可以鋪貨了,他已經找人了解了不少超市經營的經驗,而且夜總會也是少不了煙酒,從同事那裏打聽了不少進貨渠道,差不多萬事俱備隻欠東風了。


    贏燦如自己平時就愛美愛捯飭,所以對於質量上乘又檔次不錯的女性衣服款式和價格很是清楚,畢竟不了解如何砍價嘛!這自己做生意了,當然得更上心,之前她常去的豔麗服裝店就是贏燦如好朋友開的。


    侯豔麗她是從夜總會撈了一筆大的,然後自己出來做的女裝生意,紅火的很,而且贏燦如之所以能當上女經理還是侯豔麗這個前任推薦的,所以兩人關係好得很,從她那裏進貨,不僅給優惠價,而且不用擔心被人坑,再好不過,其實侯豔麗早抖勸過早點贏燦如出來單幹,但是贏燦如覺得自己沒什麽底子,不敢撲騰,這不似乎拆遷了,一切剛剛好。


    說起候豔麗,其實也是個可憐女人,她媽媽是家庭婦女,一輩子沒個正經工作,她爸倒是煤礦運輸隊的,而且是在一隊隊長金來貴手底下幹的,運輸隊的人那個年月工資本來就不低,而且還有“外快”,所以候豔麗小時候是過了幾年幸福日子的,但是他爸爸不知道從哪借來的膽,竟然敢偷煤賣,83年被抓住後,一家人跟跌進地獄一般,戰戰兢兢,他們全家砸鍋賣鐵賠償給礦裏,所以礦裏給幫忙求了情,侯爸爸隻判了兩年。


    候媽媽帶著三個兒女,守著老房子,邊打工邊等丈夫,賣過饅頭,鹹菜,還給人當過保姆,幹過護工,可是能受的罪都受了,但是她硬是沒讓三個兒女輟學,尤其鄰居都勸大女兒豔麗都已經上了初中了,可以了,早點工作賺錢養家,多好,但是候媽媽覺得有了學曆才能有個好工作,堅持讓女兒豔麗上學。


    就這樣兩年一閃而過,侯爸爸也被放了出來,候爸爸找了人,花了錢,又進去了煤礦運輸隊,這下子原本可以生活步入正軌,但是候爸爸出軌了,剛開始還往家裏拿錢,但是開始罵罵咧咧,說兒女都是討債的,吃那麽多,上學有什麽用,找茬和候媽媽罵架,打架,吵起來更不顧一切,剪掉候媽媽的衣服,砸掉家裏的電風扇,茶幾,能砸掉的都砸掉,甚至小兒子吃了他買的涼菜,都要被打一頓,說是嘴巴饞,可哪有做成年父親買涼菜回來,不讓七八歲的年幼兒子吃一口的道理,就算不讓吃,也不能因為這個打一頓吧?說白了,男人變心了娃就跟不是自己的種似的。


    可侯爸爸越是如此,就讓僅有點積蓄的候媽媽更是攥緊了存折,死都不離婚,死都不給候爸爸存折,候爸爸逼急眼了就開始在外麵公然有了二奶,成了另外一個家,那會兒已經沒有流氓罪了,所以即便鬧上去也隻是道德瑕疵,不耽誤他們過的逍遙。


    但是侯豔麗慘了,她作為老大,本來家裏日子就不好過,更加雪上加霜,候豔麗小時候不懂為什麽弟弟有一二百的新鞋子,她隻幾塊錢的布鞋,她隻是默默接受,初中後看著弟弟甚至喝了營養液生命一號,候媽媽買的,擔心兒子個子矮以後不好娶媳婦,鬼知道初一的男孩子,才十三歲,娶什麽媳婦。上了高中更是,家裏的飯都是兩樣飯,弟弟吃米飯大辣椒炒肉,她則是麵條,炒茄子,因為弟弟不愛吃麵條不愛吃茄子。侯豔麗也爭取過,吵鬧過,但是侯媽媽總是一句輕飄飄的“你弟弟還小,而且他鬧啊!”


    可是侯豔麗也隻比弟弟大二歲而已,那時候她不懂,差兩歲就差這麽多嗎?她有時候覺得她可以管弟弟叫哥哥,媽媽能不能偏心她一回?


    剛開始侯豔麗是相信這個借口的,後來偏心的多了,她也就麻木了,小到牙膏,大到補習費,好衣服好鞋子,候豔麗吵鬧,質問為什麽她一次都沒有?但是她媽剛開始還拿這個借口搪塞,後來隨著侯豔麗越來越大,這借口變的蒼白無力,那時候侯豔麗隱約明白了什麽,但是她又說不上來。


    直到候豔麗高中畢業以後,工作不好找,大學沒考上,找到了夜總會的工作,薪水高,可以養家,緩解家裏困苦的環境,供兩個弟弟上大學時候,她見多了她這樣的女娃子,也明白了為什麽那麽貧苦的家裏,為什麽還會有兩樣飯,兩種鞋,那就是重男輕女,但是你要說她媽媽不愛她,倒也不是,畢竟候爸爸早都不給家裏錢了,候媽媽還是堅持讓她上了高中,也沒有逼著她嫁給二婚的或者給家裏掙彩禮,甚至供兩個弟弟上學,甚至讓他們打了借條,候豔麗隻能說候媽媽是愛她的,隻是這份愛沒有兒子的多,愛原來是有條件的,兒子的多,女兒的少,愛也要分三六九等。無疑,她就是那個最差的那個。


    候豔麗也不是那麽甘於奉獻的人,供弟弟上學的欠條也拿著,肯定會讓他們還的,而且自己在夜總會掙的錢,除了交一部分家用,剩下的都存起來,她一直都沒有結婚談男朋友,她覺得沒有必要到婆家去吃那個苦,伺候人,自己快樂過一輩子也挺好,之後當經理的時候跟過一個叫劉金龍的港商,這港商說是隻要陪他一段時間,就會給她一筆錢,可以讓她後半生逍遙自在的錢,候豔麗沒有猶豫一秒就答應了,但凡她猶豫,都對不起她之前吃的苦。


    有一次,侯豔麗意外懷孕,劉金龍也讓侯豔麗打掉,反而是讓她把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兒。侯豔麗陪一場,沒別的要求,就是要求劉金龍帶走女兒跟他過活,因為她深切的知道錢雖然不是萬能的,但是沒有錢的日子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候豔麗拿著多年的積蓄和劉金龍留給她的一大筆錢,買了鋪子房子,做起了女裝生意,經營的紅紅火火,三節兩壽給候媽媽買些衣服,禮品,再拿個幾百塊孝敬一下就可以了。兩個弟弟結婚娶媳婦買房子,她一律不管,候媽媽也沒說讓她負責。


    候豔麗至今已經十來年不見父親了,雖然他們都生活在一個城市,但是她覺得沒有必要見麵,死了也不要告訴他,畢竟兒子結婚還給了一萬塊,兒子既然拿了錢,那麽候爸爸的身後事就應該兒子負責。


    猴媽媽給了她三分愛,她就回饋三分情,多一分也沒有,她想她這輩子估計不會戀愛結婚了,畢竟看夠了惡心的婚姻帶來的後果,她能夠照顧好自己,不婚不育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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