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魔的聲音少有的冷漠,雖然沒有任何怒氣,但處處透著殺意,而且這殺意毫不掩飾。
暗衛首領雖然懼怕,但他篤定瘋魔不會在這裏殺他,畢竟這是公羊家的地盤,瘋魔不至於在公羊家的地方去殺這樣一個暗衛的首領。
暗衛首領想到這,一時來了勇氣,反而又向前上了兩步道:“不是我們不給你找,隻不過確實分不開人手,實在無能為力,隻能另想其他辦法。”
這也就是瘋魔,如果是其他人,恐怕暗衛首領早就命人將他轟出去了。
瘋魔怒了,真正發怒的瘋魔,此時如同一個魔鬼,身影高大,藍袍飛舞,頭發顆顆立起,如同絕世魔鬼,矗立在這,挺直的身軀,散發著無情無盡的殺意。
瘋魔的眼睛中,一股幽藍的光芒射出,這是他殺人的千兆,如果了解瘋魔的人一定要小心,這是瘋魔多年的習慣。
暗衛卻不知道,在眾多人的護衛下,他是自信的,認為沒有人可以殺他,在這裏也沒有人敢殺他。
顯然他低估了瘋魔,瘋魔之所以叫瘋魔,不單單是他生吃人肉,還是因為他行事毫無顧忌,不遵循章法,殺人如草芥,對待生命毫無尊重,隻要是他看著不順眼的事就會出手,而一出手,便是取人性命。不然也不會被尉遲世家關起了,但是這麽多年,瘋魔依然沒有改掉這個瘋狂的秉性。
隻見他向前走了一步,大地緊跟著動搖,周圍的建築在他這一步之間,便是開始倒塌。
瘋魔目射藍光,深沉的道:“我最後問你一遍,這個人你找不找?”
暗衛首領不斷的向後退去,但卻沒有在嘴上留情,道:“這個人我找不到!”
你瘋魔這麽牛氣,見到我無視,既然如此何不去自己找人,我這還不待見你。這是暗衛首領的真實想法。
就在他話音剛落,瘋魔動了,城守隻感覺到一股涼風從自己身旁吹過,瘋魔已經消失不見,下一刻,瘋魔出現在暗衛首領身旁,他一隻手伸出,似乎鉗子一樣,夾住暗衛首領的脖子。
見到首領被抓,這是對暗衛的公然挑釁,周圍一眾暗衛的人拿著兵器,一躍而上,各種戰技紛至遝來。
瘋魔看也不看,另一隻手隨手一揮,無形元氣化作一柄大掃帚,橫向的就掃了出去。
這就像是捅了馬蜂窩,但傷害的不是人,而是馬蜂,一柄大掃帚掃除之後,那些要向前的人被一下掃除三十丈遠,將周圍的民房全部砸倒,隻是一擊,沒有人生還。
城守嚇的都要尿褲子了,瘋魔可不要隨手在給他來一下子,雖然他是一道的修種,但是在瘋魔麵前絕對不夠看。
瘋魔兩眼藍光,盯著暗衛首領,道:“你惹的我很不高興,你以為我不敢殺你吧,如果你那樣想,真的錯了,在我麵前,還沒有敢和我頂撞的,你該死...”瘋魔一聲怒吼,直接將暗衛首領的耳朵撕了下來,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放入嘴中,開始咀嚼起來,他竟然生吃了暗衛首領的耳朵。
暗衛首領這一刻虛汗從後背冒出,在他的脊柱上,豆大的汗珠,順著脊柱那個槽向下流,褲子已經濕了。
既有疼,又有驚,恐懼布滿他的全身。
“你是否很不心甘,等待著公羊世家來救你,我可以給你這個機會,看看誰會來救你。”瘋魔說完又將暗衛首領的另一個耳朵撕了下來。
一眾暗衛的人,警惕的看著瘋魔,一隻煙花衝天發射,在天空中出現一個巨大的蓮花,這是暗衛的信號,這種代表著緊急呼救,按照以往,在公羊城內,發生暗衛預警召集的信號,公羊世家一定會派高人前來,暗衛首領鬆了一口氣,信號已經發了出去,隻等公羊家人的到來,雖然損失了兩個耳朵,但是至少能保住性命。
這裏是公羊世家的大本營,遇到示警,來的人當然快。
隻見遠方一處亮點,亮點越來越近,一點點變大,這是一個如同飛碟的飛行法器,速度奇快無比,隻在公羊世家大本營才有,飛碟猛然停在上方,一道鐵門打開,從飛碟上緩緩降落下十人。
這十個人都不是普通人,有公羊家的太上長老,有公爵,有修種三道的高手,還有暗衛第二等的首領,這些人在平日就是震懾宵小之輩的強大力量,他們一出現,暗衛首領鬆了一口氣,這下總算有救了。
十人意氣風發的來了,全是的修為沒有任何掩飾,手中法器泛著青光,隨時準備出擊。
但當走進前一看,頓時停止不前了。
越是修為高深的人,越知道瘋魔的瘋狂之處,也知道瘋魔的戰力,那是一個不可招惹的瘋子,十個人加在一起,恐怕也不一定打過一個瘋狂起來的瘋魔。
近幾日盛傳,瘋魔大戰聞人世家岐天公,要知道岐天公可不是一般人,而是聞人世家的三個半王之一,號稱王者不出,天下無敵。就是這樣近似於傳說中的人,卻與瘋魔戰了平手,而且讓瘋魔從容離去,不敢追究。
“瘋魔大人!”十個人同時稱呼一聲,雖然沒有行禮,但其中的恐懼就是一個普通人也能看得明白。他們是在懼怕瘋魔,不敢向前,而是遠遠的稱呼道。
瘋魔根本就沒有理他們,依然掐著這暗衛首領的脖子,就這樣掐著。
但是那十個手握實權,修為高深的公羊家人,沒有說出一個不字,就站在那等,更沒有說要救暗衛首領的意思。
看到這一幕,暗衛首領的腸子都悔青了,沒事他裝什麽大半蒜,連這十個人都不敢招惹,他一個最低等的暗衛首領裝的是什麽,這真是天作有雨人作有禍。
剛才一瞬間,眾人都已經看明白,瘋魔也沒有理會那十個人,他們不還是好好的在那受著。
“前輩饒命,我錯了,饒了我吧!”這一刻暗衛首領在也不抱有任何僥幸,如果在這樣裝下去,死的就是他,公羊家那十個人明顯是想犧牲自己,換取瘋魔的和解。
瘋魔根本沒有聽他說話,而是盯著暗衛首領的胳膊,他在想先是吃了哪一個胳膊,片刻之後,他有了選擇,大手一抓,狠狠的抓住暗衛首領的右臂,然後猛然一撕,生生的一條胳膊就這樣撕下來。
暗衛首領慘嚎一聲,聲音中充滿著顫抖,道:“救我,首領救我...”他在叫暗衛更高一級的首領。
那個暗衛首領,根本不敢看瘋魔,因為在那胳膊被撕下去之後,鮮血直接衝胳膊那裏噴了出來,而這一切仿佛都不歸瘋魔管,他的眼睛隻是盯著這個胳膊,旋即震撼的讓人惡心的一幕出現,瘋魔抓起這個胳膊直接啃了起來。
“噗!”城守率先的吐了,跟隨的是一眾暗衛,每個人都在吐,這一切太瘋狂了,生吃人肉,胳膊內的血不斷的流出,接觸到瘋魔衣服時,便被衣服冒出的一股藍光彈走,消失不見。
暗衛首領已經疼昏過去了,這一刻他知道自己完了,就一因為一個尊嚴問題,要被吃掉,還是一個人要吃掉他。
昏迷之中,暗衛首領隱約的感覺到自己的另一隻胳膊也別吃掉了,然後因為流血過多,他的神識一片混沌,失去了自主意識。
吃完了暗衛首領,瘋魔意猶未盡,他旋即又看向周圍的人,那些暗衛隊員。
這個時候十個不能在看下去,雖然是最低等的暗衛人員,損失了也不好補充,況且傳出去,公羊家的麵子往哪放,但他們還不敢得罪瘋魔。
一個暗衛的首領,在一眾太上長老,暗衛二首領,三道修種的麵前被吃掉,可見瘋魔的震懾力有多強。
瘋魔大手一揮,瞬間一個人被吸了過來。
暗衛二首領在也不能忍受,如果在任憑瘋魔吃下去,他這個首領也就不要做了。
“瘋魔大人還請住手!”
瘋魔一頓,兩道藍光掃在了二號首領的臉上,道:“你敢阻我?”
暗衛二號首領不自覺的向後退了兩步,連忙擺手道:“豈敢豈敢,瘋魔大人誰該阻止,我隻是好意出言提醒,瘋魔大人想要尋找的人還要他們去尋找,都給殺了,對您不利。”
瘋魔這才想起來,他來到此處的原因,險些忘記是尋找李陌的。
瘋魔一鬆手,那人隨即掉在地上,瘋了一樣的爬出去,屁滾尿流。
他們不一定怕死,但是害怕這種被吃的死法。
“還不快去尋找!”暗衛二號首領順道又踢了他一腳,直接踢出兩丈遠,躲過瘋魔。
聽到二號首領這聲音,一眾暗衛就像是螞蟻散開一樣,瘋子似的就跑出去,生怕晚了一步,被瘋魔吃掉,這些人一邊跑,一邊回想剛才的一幕,口中吐著青黃之物。
將地麵染成五顏六色,一時之間倒是很好看,不過味道卻難聞的很。
“記住是這個人,速度要快!”瘋魔揮手間落末的畫像又出現了。
(為什麽要這麽多的寫瘋魔呢,是因為我喜歡瘋魔這個人,瘋魔是一個行事毫無顧忌的瘋人,一個讓人喜歡的人,如果可以的話,這樣的性格我想給主角了,但是吃人肉這一點還是有些惡心的,對於主角來說,還是不要的好。)
暗衛首領雖然懼怕,但他篤定瘋魔不會在這裏殺他,畢竟這是公羊家的地盤,瘋魔不至於在公羊家的地方去殺這樣一個暗衛的首領。
暗衛首領想到這,一時來了勇氣,反而又向前上了兩步道:“不是我們不給你找,隻不過確實分不開人手,實在無能為力,隻能另想其他辦法。”
這也就是瘋魔,如果是其他人,恐怕暗衛首領早就命人將他轟出去了。
瘋魔怒了,真正發怒的瘋魔,此時如同一個魔鬼,身影高大,藍袍飛舞,頭發顆顆立起,如同絕世魔鬼,矗立在這,挺直的身軀,散發著無情無盡的殺意。
瘋魔的眼睛中,一股幽藍的光芒射出,這是他殺人的千兆,如果了解瘋魔的人一定要小心,這是瘋魔多年的習慣。
暗衛卻不知道,在眾多人的護衛下,他是自信的,認為沒有人可以殺他,在這裏也沒有人敢殺他。
顯然他低估了瘋魔,瘋魔之所以叫瘋魔,不單單是他生吃人肉,還是因為他行事毫無顧忌,不遵循章法,殺人如草芥,對待生命毫無尊重,隻要是他看著不順眼的事就會出手,而一出手,便是取人性命。不然也不會被尉遲世家關起了,但是這麽多年,瘋魔依然沒有改掉這個瘋狂的秉性。
隻見他向前走了一步,大地緊跟著動搖,周圍的建築在他這一步之間,便是開始倒塌。
瘋魔目射藍光,深沉的道:“我最後問你一遍,這個人你找不找?”
暗衛首領不斷的向後退去,但卻沒有在嘴上留情,道:“這個人我找不到!”
你瘋魔這麽牛氣,見到我無視,既然如此何不去自己找人,我這還不待見你。這是暗衛首領的真實想法。
就在他話音剛落,瘋魔動了,城守隻感覺到一股涼風從自己身旁吹過,瘋魔已經消失不見,下一刻,瘋魔出現在暗衛首領身旁,他一隻手伸出,似乎鉗子一樣,夾住暗衛首領的脖子。
見到首領被抓,這是對暗衛的公然挑釁,周圍一眾暗衛的人拿著兵器,一躍而上,各種戰技紛至遝來。
瘋魔看也不看,另一隻手隨手一揮,無形元氣化作一柄大掃帚,橫向的就掃了出去。
這就像是捅了馬蜂窩,但傷害的不是人,而是馬蜂,一柄大掃帚掃除之後,那些要向前的人被一下掃除三十丈遠,將周圍的民房全部砸倒,隻是一擊,沒有人生還。
城守嚇的都要尿褲子了,瘋魔可不要隨手在給他來一下子,雖然他是一道的修種,但是在瘋魔麵前絕對不夠看。
瘋魔兩眼藍光,盯著暗衛首領,道:“你惹的我很不高興,你以為我不敢殺你吧,如果你那樣想,真的錯了,在我麵前,還沒有敢和我頂撞的,你該死...”瘋魔一聲怒吼,直接將暗衛首領的耳朵撕了下來,然後在眾目睽睽之下,放入嘴中,開始咀嚼起來,他竟然生吃了暗衛首領的耳朵。
暗衛首領這一刻虛汗從後背冒出,在他的脊柱上,豆大的汗珠,順著脊柱那個槽向下流,褲子已經濕了。
既有疼,又有驚,恐懼布滿他的全身。
“你是否很不心甘,等待著公羊世家來救你,我可以給你這個機會,看看誰會來救你。”瘋魔說完又將暗衛首領的另一個耳朵撕了下來。
一眾暗衛的人,警惕的看著瘋魔,一隻煙花衝天發射,在天空中出現一個巨大的蓮花,這是暗衛的信號,這種代表著緊急呼救,按照以往,在公羊城內,發生暗衛預警召集的信號,公羊世家一定會派高人前來,暗衛首領鬆了一口氣,信號已經發了出去,隻等公羊家人的到來,雖然損失了兩個耳朵,但是至少能保住性命。
這裏是公羊世家的大本營,遇到示警,來的人當然快。
隻見遠方一處亮點,亮點越來越近,一點點變大,這是一個如同飛碟的飛行法器,速度奇快無比,隻在公羊世家大本營才有,飛碟猛然停在上方,一道鐵門打開,從飛碟上緩緩降落下十人。
這十個人都不是普通人,有公羊家的太上長老,有公爵,有修種三道的高手,還有暗衛第二等的首領,這些人在平日就是震懾宵小之輩的強大力量,他們一出現,暗衛首領鬆了一口氣,這下總算有救了。
十人意氣風發的來了,全是的修為沒有任何掩飾,手中法器泛著青光,隨時準備出擊。
但當走進前一看,頓時停止不前了。
越是修為高深的人,越知道瘋魔的瘋狂之處,也知道瘋魔的戰力,那是一個不可招惹的瘋子,十個人加在一起,恐怕也不一定打過一個瘋狂起來的瘋魔。
近幾日盛傳,瘋魔大戰聞人世家岐天公,要知道岐天公可不是一般人,而是聞人世家的三個半王之一,號稱王者不出,天下無敵。就是這樣近似於傳說中的人,卻與瘋魔戰了平手,而且讓瘋魔從容離去,不敢追究。
“瘋魔大人!”十個人同時稱呼一聲,雖然沒有行禮,但其中的恐懼就是一個普通人也能看得明白。他們是在懼怕瘋魔,不敢向前,而是遠遠的稱呼道。
瘋魔根本就沒有理他們,依然掐著這暗衛首領的脖子,就這樣掐著。
但是那十個手握實權,修為高深的公羊家人,沒有說出一個不字,就站在那等,更沒有說要救暗衛首領的意思。
看到這一幕,暗衛首領的腸子都悔青了,沒事他裝什麽大半蒜,連這十個人都不敢招惹,他一個最低等的暗衛首領裝的是什麽,這真是天作有雨人作有禍。
剛才一瞬間,眾人都已經看明白,瘋魔也沒有理會那十個人,他們不還是好好的在那受著。
“前輩饒命,我錯了,饒了我吧!”這一刻暗衛首領在也不抱有任何僥幸,如果在這樣裝下去,死的就是他,公羊家那十個人明顯是想犧牲自己,換取瘋魔的和解。
瘋魔根本沒有聽他說話,而是盯著暗衛首領的胳膊,他在想先是吃了哪一個胳膊,片刻之後,他有了選擇,大手一抓,狠狠的抓住暗衛首領的右臂,然後猛然一撕,生生的一條胳膊就這樣撕下來。
暗衛首領慘嚎一聲,聲音中充滿著顫抖,道:“救我,首領救我...”他在叫暗衛更高一級的首領。
那個暗衛首領,根本不敢看瘋魔,因為在那胳膊被撕下去之後,鮮血直接衝胳膊那裏噴了出來,而這一切仿佛都不歸瘋魔管,他的眼睛隻是盯著這個胳膊,旋即震撼的讓人惡心的一幕出現,瘋魔抓起這個胳膊直接啃了起來。
“噗!”城守率先的吐了,跟隨的是一眾暗衛,每個人都在吐,這一切太瘋狂了,生吃人肉,胳膊內的血不斷的流出,接觸到瘋魔衣服時,便被衣服冒出的一股藍光彈走,消失不見。
暗衛首領已經疼昏過去了,這一刻他知道自己完了,就一因為一個尊嚴問題,要被吃掉,還是一個人要吃掉他。
昏迷之中,暗衛首領隱約的感覺到自己的另一隻胳膊也別吃掉了,然後因為流血過多,他的神識一片混沌,失去了自主意識。
吃完了暗衛首領,瘋魔意猶未盡,他旋即又看向周圍的人,那些暗衛隊員。
這個時候十個不能在看下去,雖然是最低等的暗衛人員,損失了也不好補充,況且傳出去,公羊家的麵子往哪放,但他們還不敢得罪瘋魔。
一個暗衛的首領,在一眾太上長老,暗衛二首領,三道修種的麵前被吃掉,可見瘋魔的震懾力有多強。
瘋魔大手一揮,瞬間一個人被吸了過來。
暗衛二首領在也不能忍受,如果在任憑瘋魔吃下去,他這個首領也就不要做了。
“瘋魔大人還請住手!”
瘋魔一頓,兩道藍光掃在了二號首領的臉上,道:“你敢阻我?”
暗衛二號首領不自覺的向後退了兩步,連忙擺手道:“豈敢豈敢,瘋魔大人誰該阻止,我隻是好意出言提醒,瘋魔大人想要尋找的人還要他們去尋找,都給殺了,對您不利。”
瘋魔這才想起來,他來到此處的原因,險些忘記是尋找李陌的。
瘋魔一鬆手,那人隨即掉在地上,瘋了一樣的爬出去,屁滾尿流。
他們不一定怕死,但是害怕這種被吃的死法。
“還不快去尋找!”暗衛二號首領順道又踢了他一腳,直接踢出兩丈遠,躲過瘋魔。
聽到二號首領這聲音,一眾暗衛就像是螞蟻散開一樣,瘋子似的就跑出去,生怕晚了一步,被瘋魔吃掉,這些人一邊跑,一邊回想剛才的一幕,口中吐著青黃之物。
將地麵染成五顏六色,一時之間倒是很好看,不過味道卻難聞的很。
“記住是這個人,速度要快!”瘋魔揮手間落末的畫像又出現了。
(為什麽要這麽多的寫瘋魔呢,是因為我喜歡瘋魔這個人,瘋魔是一個行事毫無顧忌的瘋人,一個讓人喜歡的人,如果可以的話,這樣的性格我想給主角了,但是吃人肉這一點還是有些惡心的,對於主角來說,還是不要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