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秉義聽了劉傑的問題,感覺不好回答。那個鬼影雖然在腦海中漸漸清晰。


    但沒有足夠證據揭穿他,說了等於沒說。反而驚動了內鬼。隻好模糊道:


    “領導,鎮軍管會出現了不少蹊蹺事,我隻是感覺鎮軍管會有內鬼。究竟是誰?我也不知道。”


    劉傑頓了一下,笑道:


    “我估計你已有懷疑目標。隻是沒有證據,不方便說。對吧?”


    “依我看,沒有證據,可以讓內鬼給你證據嘛。你這麽聰明,何不給他機會呢?”


    “你放心,我馬上跟朱主任招呼。你不願意說,不逼你。但你要抓緊,不能老養著內鬼哦。”


    肖秉義禮貌告別,找來李小滿,一同去查電信兵。


    在鎮西一堆垃圾堆放處,終於找到電信兵遺體。


    發現電信兵是被身後人抹了脖子,跟著又發現了菜刀。


    李小滿驚道:


    “老肖,我認識這把刀,好像是食堂孫師傅的菜刀。”


    “當時我還認為是殺豬刀。食堂孫師傅不會又是內鬼吧?”


    肖秉義接過菜刀,見鋒利的刀口有很深血跡,搖頭道:


    “現在還不能定,我馬上要去洪埠鎮,請你先查食堂孫師傅。”


    “我估計他作案的可能性不大。此人力道大,刀法嫻熟,一刀割喉,職業手法。”


    “要防止內鬼障眼法,調查思路要開闊些,先查清這把刀的出處。”


    他見天色已晚,帶上破案工具箱,跟市局小車疾奔洪埠鎮。


    到了洪埠鎮軍管會,顧不得休息,看了現場照片,跟趙警官去見小牛。


    小牛見到肖哥,流淚問:


    “肖哥,你可來了。特務沒打進鎮吧?這兒的警察,非說我騎車撞死了人。”


    “真是可笑。自行車能撞死人,我還是第一次聽講。”


    肖秉義聽他之言,心裏隱隱的痛。本應該好好表彰他,卻被關在牢房。


    遂安慰道:


    “小牛,相信肖哥,你不會有事。等我勘驗結束,帶你回去。說具體情況。”


    小牛說,他騎車上了橋,正是黎明前的黑暗。眼前模模糊糊,沒看見橋上有人。


    但確實感覺撞了什麽,摔昏了。


    肖秉義問他摔倒時,有沒有聽到喊聲?見他搖頭,他點頭。


    小牛又告訴他,酒店老板跟夥計談話內容。


    肖秉義微微點頭,他已知道,小牛已排除嫌疑了。死者另有他因。


    他考慮,必須說服趙警官,讓他認可自己的分析結論。


    他要趙警官帶他去事發現場。趙警官要騎摩托車帶他,他堅持騎自行車。


    二人站橋頭,趙警官介紹案發情況:


    他當晚在朋友家喝多了酒,四點醒來,急著回家。


    路過拱橋,發現有人酒氣熏天,靠著橋欄杆,兩腿伸直,耷拉著頭坐那兒。


    他以為酒鬼醉酒了,沒在意。


    後又發現,橋東頭一小叫花子昏迷在自行車旁。又發現他口袋有一遝塊票。


    估計小叫花子偷了酒鬼自行車和錢,急著離開。慌不擇路,摔暈了。


    便想問酒鬼有沒有少錢,自行車是不是他的。


    酒鬼喊不醒,推推他,倒了,這才測他鼻息,沒氣了。


    電筒照他全身,上身幹幹淨淨。下身穿褲頭,人已涼了。


    他認定,小叫花子謀財害命。不僅偷了酒鬼自行車和錢,還撞死了他。


    現場勘驗完畢,喊人搬走屍體,將小叫花子抬回關押。


    小叫花子醒來,偷偷跑了。估計他會去找自行車,便趕到橋頭。


    又發現他正在酒館鬧事,被酒館夥計打得爬不起來。


    又抓回去,他死不承認撞死了人。屍體保存在鎮衛生院,正請縣醫院徐醫生鑒定。


    肖秉義問:


    “你憑什麽認定死者是自行車撞死的呢?”


    趙警官回答:


    “死者雙腿有自行車輪胎壓痕,照片你也看了。壓痕清晰,雙腿齊展展一條線。”


    肖秉義笑笑說:


    “那行,自行車也在,我倆模擬一下。看看你估計的有沒有道理。”


    他先讓趙警官用自行車,還原自行車現場撞人情況。


    趙警官跨上自行車,愣哪兒。左比劃,右模仿,還原不出雙小腿一條線被壓情況。


    肖秉義這才點撥他,要他按照死者當時坐姿坐那兒,他推車試試看。


    “哎吆,你真壓啊?”趙警官摸著小腿責問。


    肖秉義這才拉起他,說了自己的判斷:


    其一,你說死者雙小腿有被自行車壓過之痕跡,照片為證,我相信。”


    “壓痕恰恰證明小牛隻壓了死者雙小腿。而沒有接觸死者身體的其他部位。”


    “照片證明,死者膝蓋以上衣服整潔,沒有自行車壓過、撞過之痕跡。對吧?”


    他看趙警官微微點頭,又說:


    “其二,人之小腿是非常敏感部位,被自行車壓過,應該很疼。你剛才已驗證了。”


    “小牛自行車壓過死者雙小腿,死者應該大喊大叫。而小牛沒聽到任何喊聲。”


    “說明被壓之人已死,起碼沒知覺了。對不對?”


    他看趙警官正在遲疑,又說:


    “死者四點多身體涼了。大熱天,人死後,屍體逐漸涼,起碼需要四五個小時以上。”


    “更何況死者喝了酒呢?我能肯定。死者在昨晚十二點之前已死亡。”


    “其三,自行車和死者在運動的情況下,被撞之人可能大腿或襠部有撞痕,不可能一條線壓過死者雙小腿。”


    “死者即便被自行車撞倒,被撞之人應該直線仰倒,和橋欄杆基本呈平行狀,或側倒。”


    “死者形狀不可能和馬路成直角,更不應該平展雙腿,整整齊齊靠橋欄杆。”


    “其四,即使頭撞橋欄杆致死,死者頭部和橋欄杆碰擊處,應有血跡。而不是顱內出血。”


    ”你照片拍的比較詳細,我看了你的照片,五官出血,卻沒有頭撞橋欄杆處有血。“


    趙警官似有不服,站那兒歪著脖子,左看右看,最後說:


    “你分析的有道理,但是,會不會小牛撞倒他,然後將他搬到橋頭坐下,偽裝現場?”


    肖秉義聽他這樣說,心裏有些窩火,很不客氣的反問一句:


    “說到現在,你還是認為小牛撞了他?行,請你告訴我,小牛撞他哪兒了?”


    趙警官拿不出證據,搖搖頭,笑笑說:


    “肖警官,不要發火嘛,嘿嘿嘿。其實,我也不信自行車會撞死人。除非撞巧了哪兒。”


    “楊主任回來,一再叮囑,要我跟你學點東西哦。行,小牛可以排除嫌疑了。”


    肖秉義輕噓一口氣,小牛作案的可能已排除,他可以帶小牛一起走了。


    他想起小牛提供的酒館情況,邀請趙警官喝酒,拉他去橋頭酒館。


    他去酒館,不光是為喝酒,還想送趙警官一個大禮。


    人家辛辛苦苦陪你,總的要感謝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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