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秉義看苟開財站立不穩,知道幾句話戳了他心窩,心裏很得意。


    又聽他提及父親,一直苦惱找不到人報仇,而他卻自我暴露,埋在心裏的痛就要爆發。


    一想,身在市軍管會,不能鬧。


    他惡狠狠盯著猥瑣的苟開財,心頭又泛起他滿頭大汗給老虎凳加磚時的狠毒。


    考慮到留用問題,他平息一下情緒,又恢複一副玩世不恭的神態。對其他幾位說:


    “我肖秉義做人做事憑良心,我是咋樣的人,各位應該清楚。”


    “你們背後議論我,這是槍打出頭鳥,妒忌我。我真悔恨,我咋就這麽有本事呢?”


    瞥一眼幾個警友,都氣的眼睛充血,嘴唇哆嗦著說不出話來。


    他還不解氣,繼續賣弄:“告訴你們,軍服是領導發的,已穿了兩水。”


    “唉,有本事也不是好事啊,惹人眼紅。我真苦惱,現在不進步,都不行了。”


    見那幾個家夥被自己一番戲弄,都垂頭喪氣。


    苟開財咳嗽咳得臉色發紫,直不起身來。


    肖秉義上前瞅瞅問:“苟組長,你不會吐血吧?”


    苟開財又以猛烈的一陣咳嗽,作為回應。


    肖秉義繼而看看其他幾位,都成了豬肝臉,這才作罷。


    跟著又長歎一聲,他似乎能看得見,吐出的是心中的渾濁惡氣。


    他朝苟開財緩緩走去,麵上帶著笑容,冷不丁甩他一巴掌,打愣了所有在場人。


    他指著頭已歪了的苟開財,怒道:


    “我父親犯了哪一條,讓你如此折磨?”


    歪頭苟開財惱怒道:


    “你父親當了日本人的警察所長,算不算漢奸?”


    “檔案中有記載,你父親是大特務莫昆提拔的探長,莫昆戴著少將銜去了台灣。”


    “‘小便宜’你想想。現在你父親與特務有瓜葛。我懷疑,你父親是莫昆留下的高級臥底。”


    肖秉義愣那兒,抖嗦著無以言對。


    ……


    市軍管會政治保衛處龍科長,為“會診”人員介紹案情:


    死者為原東區警署陳署長,於昨夜零時左右。穿著睡衣,死於家中沙發上。


    沒槍眼,沒刀口,現場沒有血跡。口中、胃裏殘留物,無毒。


    血液化驗,有微量不知名毒素,靜脈、動脈均無破損跡象。


    東區軍管會及時保護了現場,之前已勘察過一次,結論不一致。


    有人認為是自殺,也有人提出係他殺。請各位專家,隨我一起去事發現場。


    路上,肖秉義請假上廁所。


    其他刑偵專家去了死者家裏,重新展開勘察。


    龍科長見勘察程序即將結束,仍不見肖秉義,讓手下去找。


    肖秉義正蹲不遠處樹下垃圾桶邊愣神。


    他聽到喊聲,回到門前看向室內。


    客廳茶幾上有小半瓶紅酒,一隻高腳杯中,剩一口紅酒。


    死者倒沙發處畫有白色輪廓線,看上去是坐著側倒。窗戶都上了插銷。


    去臥室四處看看,又回客廳蹲下,看棉質地毯。


    一行人已勘察結束,又去太平間查看屍體。


    肖秉義又請假上廁所,臨走時,從包裏掏一紙包,交給龍科長。要求將茶幾酒瓶和酒杯帶回去化驗。


    他到達太平間,隻有龍科長在等他。


    死者麵容僵硬,兩眼半睜。抹一下,想讓他合眼。手縮回,兩眼又恢複原狀。


    其他幾位已回市軍管會會議室,龍科長不便催促,站門外耐心等待。


    肖秉義已從腳下查到頸子,連針眼都沒有,接著查頭部。


    死者是大背頭,已被梳理整齊。查過兩側,沒有異常。


    他呆呆的看一會,搬起死者頭部,拿起放大鏡……。


    他到達會議室,幾位專家正在爭論。


    苟開財堅持死者係自殺結論。


    理由是茶幾上隻有一隻酒杯。可能是喝酒,引起心肌梗塞。


    肖秉義眯著眼聽了一會,然後寫上幾筆。


    又眯上眼沉默,就好像他隻是來旁聽的。


    龍科長最後請南區警署來的肖警官談見解。


    肖秉義卻無動於衷。眯著眼,仿佛睡著了。


    眾人看他模樣,暗罵,你狗日的還想在領導跟前擺譜?


    警友忍不住提醒他,龍科長想聽他意見。


    肖秉義這才一副專家模樣的抬起眼簾。


    “領導,小人現在還不能發表意見。身體不舒服,想請假,這是我的請假條。”


    說罷,起身遞過去。


    龍科長稀奇的眼神盯著他,瞥一眼請假條。原來是他診斷結論。


    宣布休會。


    肖秉義“診斷”結論:他殺。這是一起精心布置好的謀殺案。


    死者麵容僵直,兩眼都未來得及合上。可理解為瞬間死亡,隻能是神經麻痹致死。


    死者死亡時毫無防備,應該是和女人親熱時,被她戒指內微型神經毒針刺中腦後。


    兩種可能:情殺或暗殺。


    小人傾向於後者。可鎖定符合以下特點之人。


    可聚焦中學女教員,年齡不到二十五歲。


    個頭一米六五以內,體重不超過八十斤,站立右傾,可能右腿有傷。


    凶手與死者關係曖昧。去過美國,亦或參加過中美合作特訓班。


    龍科長早就聽說他是神探,采信了他的判斷。


    按照他分析線索,案件很快有了進展。


    凶手係東區一所中學女教員,叫唐小娜,保密局特工。


    死者生前曾與之關係曖昧。抓捕時已逃匿,正通緝。


    龍科長找到肖秉義,虛心請教破案思路。肖秉義故作謙虛。


    “領導,不是小人有本事。俗話說,人過留名,雁過留聲,風過留痕。''”


    “隻要有人為,就有蛛絲馬跡。”


    “偵探工作就是通過痕跡尋找真相。這次能破案,是你給了小人答案。’


    “小人隻是在你基礎上,稍加梳理,抽絲剝繭,加了一點點分析。”


    龍科長不解得問:


    “我沒給你答案呀,為啥這樣說?”


    肖秉義笑著解釋:


    “龍科長事先介紹案情,小人歸納了一下,介紹了四點。”


    “第一和第三點能證明死者不是自殺。


    第二點,說明死者對凶手毫無防備。”


    “聯係到他家人不在南京,很可能是個年輕女人。


    第四點說明女人是帶著毒素去的。”


    “第三點已將口服毒素排除,隻能另找突破口。”


    龍科長饒有興趣的問:


    “你結論是女教員,憑什麽斷定是凶手是教員呢?”


    肖秉義繼而解釋:


    “小人請了兩次假,來時請假,查了死者住所周圍的五個垃圾桶。”


    “在屋後三百米處垃圾桶內,發現了一個報紙裹著的紙包。”


    “紙包內有一高腳酒杯,用女式白手套裹著。


    包裹紙是報紙,是本市解放後的教育創刊號。”


    “上有紅墨水畫的不很規則的梯形截麵圖,還有麵積公式。”


    “看上去是思考時,隨意寫的。”


    “你也知道,事後化驗結果,兩個酒杯紅酒是出自同一酒瓶。”


    “查看住所,地毯留有不明顯小洞,小洞右淺左深。”


    “第二次請假去查了那個垃圾桶周圍。”


    “在一拐彎處,發現凶手抄近道。土路上留有高跟鞋釘印,也是右淺左深。”


    “凶手個頭如高於一米六五,小洞就會很明顯。”


    “至於戒指藏毒針,以及神經毒汁。是美國女特工必備之物。”


    “輕輕一刺,十秒內,因腦神經麻痹死亡。警校畢業生都知道。”


    “聯想死者,解放期間積極聯絡起義。雖未成功,已成為敵特必除之人。”


    “因他會拳腳,常人無法靠近。隻有女人能做到,必為有經驗的女特工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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