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看似無用的異議!開始鋪墊!
讓你法律援助,你當場整頓公檢法 作者:影正身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被告席上。
蕭紅麵容沉著地說道。
“被告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關於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在寰宇建工收到建設方的打款後,早已經如期發放給各分包公司。”
“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工作,是由分包公司來具體負責的。”
“包工頭阮風的卷款私逃,並非我們的意願,不以我方的意誌為轉移。”
“我方認為,我的當事人寰宇建工,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請法院駁回原告償付農民工工資的訴訟請求!”
“二:寰宇建工的所有經濟法律活動,均是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合規進行。”
“關於原告對我方進行的刑事指控,我方均不予認可。”
“請求法院駁回原告方的起訴!”
“三:原告方對我方的刑事指控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
“我們認為,原告方的行為已經構成誣告陷害罪!”
“請法院依法追究原告刑事責任!”
蕭紅提出的訴訟請求。
句句都代表了的回應。
總之就是要錢沒有,要罪不認。
還要直接反告回去。
這樣的訴訟請求。
在這種級別的律師對線當中並不少見。
所以也並未引起吃瓜群眾們多大的反響。
隻是對麵的林昊高高地舉起了手,說道。
“審判長,我有異議。”
林昊的舉手讓所有人眼前一亮。
他這顯然是要開始出擊了呀!
審判席上。
審判長顧易點頭說道。
“請原告律師發表異議。”
在眾人的目光下。
林昊起身說道。
“在對方的訴訟請求中,對我方的主張進行了反駁。”
“聲稱包工頭阮風的逃跑,與寰宇建工和羅氏集團無關,不以他們的意誌為轉移。”
“這顯然是一句廢話,這當然與他們公司無關!”
“要是阮風攜款私逃這件事與他們有關,那我們也就不用在這討論了,直接判就好了!”
“不過如果因為阮風逃跑的事與對方無關,就因此而忽視了對方的責任,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既然寰宇建工作為奇峰城項目的總包,就應當對各分包公司承擔監管責任。”
“包工頭阮風的承包行為是否合法我們尚且不論,但我認為,寰宇建工對阮風也同樣負有監管責任!”
“阮風卷走了工程款,當然應該由你們寰宇建工負責!”
林昊的一頓分析,讓不少觀眾點頭稱是。
整個工程都是你們管的。
難道一個小小的包工頭就不是了?
對此,蕭紅不慌不忙地回應道。
“首先,寰宇建工跟包工頭阮風之間並無直接聯係,無法對其實施監管。”
“如果你們是要追究監管責任,那麽你們應該去找跟阮風對接的分包公司!”
“其次,即便如林律師所說,寰宇建工確實對阮風負有監管責任。”
“但我們也應當注意,負有監管責任,也不代表應當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
“阮風攜款私逃是犯罪行為,我們不可能因為某個個人的犯罪行為而承擔賠償責任!”
“再者,建設方發放的工程款是有來源有去向的,各項工程款分門別類,各有用處。”
“如果我們挪用其他款項來彌補這項虧空,勢必會影響整個項目的資金鏈。”
“到時候對項目進度,項目質量,尤其是項目安全造成了不良影響,我想沒有人能擔得起責任!”
蕭紅把後果說的很嚴重。
雖然看起來依舊像是在撇清責任。
但確實也不失道理。
林昊歪嘴一笑,說道。
“蕭律師轉移矛盾的手段很高明,不過沒有用。”
“我現在就明確地告訴你,我們群主張的欠薪發放,並不是讓寰宇建工從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中出。”
“而是讓寰宇建工從公司本身的流動資金中拿出來。”
“寰宇建工是魔都建工行業的翹楚,應該還不至於連這點流動資金都拿不出來吧?”
“即便是寰宇建工的項目上真的拿不出來,不是還有羅氏建築集團嗎?”
“羅氏集團這麽大個上市集團,不可能還差這三瓜兩棗吧?”
“如果這個錢不是從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中拿出來的,不就對項目的正常建設沒有影響了!”
林昊直接把主意打到了羅氏集團身上。
讓坐在一旁的羅宇不禁撇了撇嘴。
從羅氏集團的賬上出?
你可真敢想啊!
蕭紅當即不屑地說道。
“不可能!”
“奇峰城項目的農民工工資,隻有可能從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中出,絕不可能從寰宇建工的賬上出!”
“寰宇建工是民辦企業!是盈利機構!不是公益組織!”
“羅氏集團也一樣!絕不可能動用自有資金!”
蕭紅這話雖然說的在理。
可是這也讓公眾們看清了資本家的醜惡嘴臉。
他們雖然隻是施工方。
但他們能從這個項目中賺取的利益。
絕不僅僅隻是農民工的這點工資可以比擬的。
可他們卻寧願眼睜睜地看著這些勞苦的農民工們白幹。
也不願意將所得的利益拿出來分毫。
不過公眾們雖然這樣想。
但道理卻不站在這一邊。
這一點林昊也很清楚。
他之所以要特意提出這一點來。
就是想贏得全網所有觀眾們的支持。
從上次的經驗來看。
人民群眾的意見,對加強立法委的重視很有作用。
目的達成,林昊又說道。
“好,蕭律師說的在理。”
“寰宇建工和羅氏集團是商業機構,確實沒有義務動用自有資金。”
“不過你方剛才說,我方的指控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這一點恕我不能苟同。”
“我們都還沒有拿出我們的依據,蕭律師又怎麽知道我們沒有?”
林昊這顯然是句廢話。
說白了他就是在挑逗蕭紅。
不管林昊是否能拿的出依據。
作為應訴方,他們都得那麽說。
蕭紅撇了撇嘴,說道。
“多說無益,請林律師拿出你的依據吧!”
林昊笑了笑,對著審判席說道。
“審判長,我覺得我們可以進入舉證階段了,我方申請出示證據!”
審判長顧易點了點頭說道。
“同意申請。”
“下麵開始舉證質證,請原告方出示證據。”
蕭紅麵容沉著地說道。
“被告方的訴訟請求如下:”
“一:關於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在寰宇建工收到建設方的打款後,早已經如期發放給各分包公司。”
“農民工工資的發放工作,是由分包公司來具體負責的。”
“包工頭阮風的卷款私逃,並非我們的意願,不以我方的意誌為轉移。”
“我方認為,我的當事人寰宇建工,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請法院駁回原告償付農民工工資的訴訟請求!”
“二:寰宇建工的所有經濟法律活動,均是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法合規進行。”
“關於原告對我方進行的刑事指控,我方均不予認可。”
“請求法院駁回原告方的起訴!”
“三:原告方對我方的刑事指控缺乏相關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
“我們認為,原告方的行為已經構成誣告陷害罪!”
“請法院依法追究原告刑事責任!”
蕭紅提出的訴訟請求。
句句都代表了的回應。
總之就是要錢沒有,要罪不認。
還要直接反告回去。
這樣的訴訟請求。
在這種級別的律師對線當中並不少見。
所以也並未引起吃瓜群眾們多大的反響。
隻是對麵的林昊高高地舉起了手,說道。
“審判長,我有異議。”
林昊的舉手讓所有人眼前一亮。
他這顯然是要開始出擊了呀!
審判席上。
審判長顧易點頭說道。
“請原告律師發表異議。”
在眾人的目光下。
林昊起身說道。
“在對方的訴訟請求中,對我方的主張進行了反駁。”
“聲稱包工頭阮風的逃跑,與寰宇建工和羅氏集團無關,不以他們的意誌為轉移。”
“這顯然是一句廢話,這當然與他們公司無關!”
“要是阮風攜款私逃這件事與他們有關,那我們也就不用在這討論了,直接判就好了!”
“不過如果因為阮風逃跑的事與對方無關,就因此而忽視了對方的責任,那可就大錯特錯了!”
“既然寰宇建工作為奇峰城項目的總包,就應當對各分包公司承擔監管責任。”
“包工頭阮風的承包行為是否合法我們尚且不論,但我認為,寰宇建工對阮風也同樣負有監管責任!”
“阮風卷走了工程款,當然應該由你們寰宇建工負責!”
林昊的一頓分析,讓不少觀眾點頭稱是。
整個工程都是你們管的。
難道一個小小的包工頭就不是了?
對此,蕭紅不慌不忙地回應道。
“首先,寰宇建工跟包工頭阮風之間並無直接聯係,無法對其實施監管。”
“如果你們是要追究監管責任,那麽你們應該去找跟阮風對接的分包公司!”
“其次,即便如林律師所說,寰宇建工確實對阮風負有監管責任。”
“但我們也應當注意,負有監管責任,也不代表應當承擔所有的經濟損失。”
“阮風攜款私逃是犯罪行為,我們不可能因為某個個人的犯罪行為而承擔賠償責任!”
“再者,建設方發放的工程款是有來源有去向的,各項工程款分門別類,各有用處。”
“如果我們挪用其他款項來彌補這項虧空,勢必會影響整個項目的資金鏈。”
“到時候對項目進度,項目質量,尤其是項目安全造成了不良影響,我想沒有人能擔得起責任!”
蕭紅把後果說的很嚴重。
雖然看起來依舊像是在撇清責任。
但確實也不失道理。
林昊歪嘴一笑,說道。
“蕭律師轉移矛盾的手段很高明,不過沒有用。”
“我現在就明確地告訴你,我們群主張的欠薪發放,並不是讓寰宇建工從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中出。”
“而是讓寰宇建工從公司本身的流動資金中拿出來。”
“寰宇建工是魔都建工行業的翹楚,應該還不至於連這點流動資金都拿不出來吧?”
“即便是寰宇建工的項目上真的拿不出來,不是還有羅氏建築集團嗎?”
“羅氏集團這麽大個上市集團,不可能還差這三瓜兩棗吧?”
“如果這個錢不是從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中拿出來的,不就對項目的正常建設沒有影響了!”
林昊直接把主意打到了羅氏集團身上。
讓坐在一旁的羅宇不禁撇了撇嘴。
從羅氏集團的賬上出?
你可真敢想啊!
蕭紅當即不屑地說道。
“不可能!”
“奇峰城項目的農民工工資,隻有可能從奇峰城項目的工程款中出,絕不可能從寰宇建工的賬上出!”
“寰宇建工是民辦企業!是盈利機構!不是公益組織!”
“羅氏集團也一樣!絕不可能動用自有資金!”
蕭紅這話雖然說的在理。
可是這也讓公眾們看清了資本家的醜惡嘴臉。
他們雖然隻是施工方。
但他們能從這個項目中賺取的利益。
絕不僅僅隻是農民工的這點工資可以比擬的。
可他們卻寧願眼睜睜地看著這些勞苦的農民工們白幹。
也不願意將所得的利益拿出來分毫。
不過公眾們雖然這樣想。
但道理卻不站在這一邊。
這一點林昊也很清楚。
他之所以要特意提出這一點來。
就是想贏得全網所有觀眾們的支持。
從上次的經驗來看。
人民群眾的意見,對加強立法委的重視很有作用。
目的達成,林昊又說道。
“好,蕭律師說的在理。”
“寰宇建工和羅氏集團是商業機構,確實沒有義務動用自有資金。”
“不過你方剛才說,我方的指控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這一點恕我不能苟同。”
“我們都還沒有拿出我們的依據,蕭律師又怎麽知道我們沒有?”
林昊這顯然是句廢話。
說白了他就是在挑逗蕭紅。
不管林昊是否能拿的出依據。
作為應訴方,他們都得那麽說。
蕭紅撇了撇嘴,說道。
“多說無益,請林律師拿出你的依據吧!”
林昊笑了笑,對著審判席說道。
“審判長,我覺得我們可以進入舉證階段了,我方申請出示證據!”
審判長顧易點了點頭說道。
“同意申請。”
“下麵開始舉證質證,請原告方出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