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沒有法律?那我就創造法律!
讓你法律援助,你當場整頓公檢法 作者:影正身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公益訴訟?”
楊主任訝異道。
公益訴訟,顧名思義是一種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的訴訟方式。
是指對於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製度。
雖然這家福利院看起來確實可疑,但林昊隻是進去逛了一圈就直接要起訴。
著實讓楊主任有些驚訝。
林昊說道。
“沒錯,由援助中心做為訴訟主體,我以外聘律師的身份出庭。”
“放心,我一毛錢的律師費也不收,就當是感謝楊主任這一年來的照顧了!”
林昊現在這麽出名,他的律師費想必不會低。
不過既然林昊自己提出了免費,他自然也不會推辭。
這畢竟也是一份公益事業。
他可不會跟林昊客氣。
不過他對於這個案子還是有些疑問,他說道。
“這倒是沒什麽問題,可是我們訴他們什麽呢?”
林昊自信地說道。
“要訴就訴刑事,告他們犯罪!”
楊主任有些疑慮地說道。
“可是……可是以什麽罪名來起訴呢?”
“其實我之前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拋開證據的調查不說,光是起訴罪名就是個問題!”
“虐待罪的主體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福利院的護工和院民肯定不能算是家庭成員。”
“如果控告他們故意傷害罪的話,即便他們平時有動過手,估計也不會下手太重,不一定能達到構成標準吧?”
“所以以什麽罪名起訴是關鍵!”
楊主任的話提醒了林昊。
林昊想的是,直接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來起訴。
可是這個世界並沒有這項罪名。
即便是在前世,也是到了2015年才正式通過了刑法修正案。
並且正式施行了這條法律。
在這之前,對於非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行為仍然沒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這個世界沒有這項法條!
這可就難辦了呀!
不過我記得,這幾年一直有人在立法會議上提出過這項提案。
原因就是這些年來護工虐待老人,虐待病患的現象越來越多。
隻是雖然有人提案,但到目前為止,還依然在討論階段。
並沒有能正式通過這項法條。
這麽說的話。
如果我能通過這起案件,促使立法委正式立法。
社會影響力會不會直接拉滿啊?
上次隻是稍微修改了一下法律解釋。
社會影響力就突破到了s!
如果這次能修改法條。
那還不得直接起飛嘍!
想到這裏,林昊不自覺地有些興奮起來。
就這麽辦!
沒有條件,那我就創造條件!
沒有法律,那我就創造法律!
林昊得意地笑道。
“沒關係,我們就以虐待罪起訴他們!”
“到時候,我自有辦法!”
楊主任一臉驚奇地望著林昊,心想。
這小子!
真不知道他哪來的這股自信!
用這種罪名去起訴福利院,估計法院都不一定會受理吧?
真是太離譜了!
不過不知道為什麽。
明知道這件事情很離譜。
可我還是想跟他一起瘋一把!
林昊這家夥進步很大啊!
以前總是一副毫無幹勁的樣子!
現在居然變得這麽有血性了!
搞得我十幾年不曾燃起的熱血,都有些被他點燃了!
罷了,就信他這一次吧!
雖然已經有了決斷,但楊主任心裏多少還是有些不安。
他略帶遲疑地說道。
“既然你這麽有信心,我也就不多說什麽了。”
“不過,取證的事,你真的沒問題嗎?”
林昊的庭審,楊主任之前已經看過不少。
林昊總是能拿出讓人意想不到的證據。
給對方極為關鍵的一擊。
所以林昊說能拿到證據,他一點也不意外。
他之所以會這樣問。
也隻是想圖個心安。
聽楊主任問起,林昊抬頭望向剛才那棟樓。
信誓旦旦地說道。
“放心吧楊主任,不會有任何問題!”
“這個案子,我已經找到突破口了!”
在林昊的目之所及之處。
一個獨臂的小男孩,正趴在走廊的護欄上。
遠遠地望著林昊他們。
林昊和楊主任二人沒有久留。
很快就打車走了。
在她們上車後。
門口的保安室裏。
保安從桌上拿起一個對講機說道。
“他們走了!”
福利院四樓的一間臥房裏。
苗露萍老太太正坐在床沿上發愣。
瞬息間。
剛才那個胖胖的女護工卓婷。
已經拎著由舊報紙折成的一把長長的尺子,氣勢洶洶地衝了進來。
一進門,卓婷就麵色難看地說道。
“你看看!都是你幹的好事!”
“之前的警察也是,現在的律師也是,都是被你這個掃把星給招來的!”
“你讓我們福利院的名譽受到了多大的損害,你知道嗎?”
“你讓我名譽又受到了多的損害,你知道嗎?”
“我看你剛才還想跟那兩個律師說話,是不是?”
苗露萍明顯很害怕,一張老臉上滿是恐懼!
她顫抖著聲音,輕聲地說道。
“我……我沒有……”
女護工卓婷眉毛一瞪,手上的紙製戒尺就招呼上去。
“還不承認!”
“我今天非讓你長長記性不可!”
“還有,罰你今晚沒肉吃!看你下次還敢不敢作妖!”
…………
沒過幾天。
林昊就以長虹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名義。
向井田區中級法院提起了公益訴訟。
起初,正如楊主任分析的那樣。
因為罪名主體的適格問題,法院並不願意受理。
不過鑒於林昊提交了很多對福利院不利的證據。
法院最終還是決定受理了。
於是。
井田區愛心福利院。
院長辦公室。
福利院院長衛禮,滿臉怒意地盯著手中的法院傳票。
衛禮冷聲道。
“邵主任,你不是說已經搞定了,不會有什麽問題嗎?”
“為什麽我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端端正正地站在一旁的邵遠,一臉委屈地說道。
“我也不知道啊!”
“那天我是全程陪同著他們,並且親眼看著他們離開福利院的!”
“我可以拿性命保證,他們什麽不該看的都沒有看到!什麽不該聽的也都沒有聽到!”
“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麽會去法院告我們呐!”
“難道,真讓他們發現什麽了?”
院長衛禮撇著嘴,一臉嚴肅地說道。
“還不快去找律師!這還要我說嗎?”
“這次的事情可大可小,保險起見,一定要找紅圈所的律師!不能貪便宜!”
“是!”
邵遠應了一聲,就立即出了門。
楊主任訝異道。
公益訴訟,顧名思義是一種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的訴訟方式。
是指對於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
由法律規定的國家機關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製度。
雖然這家福利院看起來確實可疑,但林昊隻是進去逛了一圈就直接要起訴。
著實讓楊主任有些驚訝。
林昊說道。
“沒錯,由援助中心做為訴訟主體,我以外聘律師的身份出庭。”
“放心,我一毛錢的律師費也不收,就當是感謝楊主任這一年來的照顧了!”
林昊現在這麽出名,他的律師費想必不會低。
不過既然林昊自己提出了免費,他自然也不會推辭。
這畢竟也是一份公益事業。
他可不會跟林昊客氣。
不過他對於這個案子還是有些疑問,他說道。
“這倒是沒什麽問題,可是我們訴他們什麽呢?”
林昊自信地說道。
“要訴就訴刑事,告他們犯罪!”
楊主任有些疑慮地說道。
“可是……可是以什麽罪名來起訴呢?”
“其實我之前也考慮過這個問題,拋開證據的調查不說,光是起訴罪名就是個問題!”
“虐待罪的主體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福利院的護工和院民肯定不能算是家庭成員。”
“如果控告他們故意傷害罪的話,即便他們平時有動過手,估計也不會下手太重,不一定能達到構成標準吧?”
“所以以什麽罪名起訴是關鍵!”
楊主任的話提醒了林昊。
林昊想的是,直接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來起訴。
可是這個世界並沒有這項罪名。
即便是在前世,也是到了2015年才正式通過了刑法修正案。
並且正式施行了這條法律。
在這之前,對於非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行為仍然沒有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
這個世界沒有這項法條!
這可就難辦了呀!
不過我記得,這幾年一直有人在立法會議上提出過這項提案。
原因就是這些年來護工虐待老人,虐待病患的現象越來越多。
隻是雖然有人提案,但到目前為止,還依然在討論階段。
並沒有能正式通過這項法條。
這麽說的話。
如果我能通過這起案件,促使立法委正式立法。
社會影響力會不會直接拉滿啊?
上次隻是稍微修改了一下法律解釋。
社會影響力就突破到了s!
如果這次能修改法條。
那還不得直接起飛嘍!
想到這裏,林昊不自覺地有些興奮起來。
就這麽辦!
沒有條件,那我就創造條件!
沒有法律,那我就創造法律!
林昊得意地笑道。
“沒關係,我們就以虐待罪起訴他們!”
“到時候,我自有辦法!”
楊主任一臉驚奇地望著林昊,心想。
這小子!
真不知道他哪來的這股自信!
用這種罪名去起訴福利院,估計法院都不一定會受理吧?
真是太離譜了!
不過不知道為什麽。
明知道這件事情很離譜。
可我還是想跟他一起瘋一把!
林昊這家夥進步很大啊!
以前總是一副毫無幹勁的樣子!
現在居然變得這麽有血性了!
搞得我十幾年不曾燃起的熱血,都有些被他點燃了!
罷了,就信他這一次吧!
雖然已經有了決斷,但楊主任心裏多少還是有些不安。
他略帶遲疑地說道。
“既然你這麽有信心,我也就不多說什麽了。”
“不過,取證的事,你真的沒問題嗎?”
林昊的庭審,楊主任之前已經看過不少。
林昊總是能拿出讓人意想不到的證據。
給對方極為關鍵的一擊。
所以林昊說能拿到證據,他一點也不意外。
他之所以會這樣問。
也隻是想圖個心安。
聽楊主任問起,林昊抬頭望向剛才那棟樓。
信誓旦旦地說道。
“放心吧楊主任,不會有任何問題!”
“這個案子,我已經找到突破口了!”
在林昊的目之所及之處。
一個獨臂的小男孩,正趴在走廊的護欄上。
遠遠地望著林昊他們。
林昊和楊主任二人沒有久留。
很快就打車走了。
在她們上車後。
門口的保安室裏。
保安從桌上拿起一個對講機說道。
“他們走了!”
福利院四樓的一間臥房裏。
苗露萍老太太正坐在床沿上發愣。
瞬息間。
剛才那個胖胖的女護工卓婷。
已經拎著由舊報紙折成的一把長長的尺子,氣勢洶洶地衝了進來。
一進門,卓婷就麵色難看地說道。
“你看看!都是你幹的好事!”
“之前的警察也是,現在的律師也是,都是被你這個掃把星給招來的!”
“你讓我們福利院的名譽受到了多大的損害,你知道嗎?”
“你讓我名譽又受到了多的損害,你知道嗎?”
“我看你剛才還想跟那兩個律師說話,是不是?”
苗露萍明顯很害怕,一張老臉上滿是恐懼!
她顫抖著聲音,輕聲地說道。
“我……我沒有……”
女護工卓婷眉毛一瞪,手上的紙製戒尺就招呼上去。
“還不承認!”
“我今天非讓你長長記性不可!”
“還有,罰你今晚沒肉吃!看你下次還敢不敢作妖!”
…………
沒過幾天。
林昊就以長虹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名義。
向井田區中級法院提起了公益訴訟。
起初,正如楊主任分析的那樣。
因為罪名主體的適格問題,法院並不願意受理。
不過鑒於林昊提交了很多對福利院不利的證據。
法院最終還是決定受理了。
於是。
井田區愛心福利院。
院長辦公室。
福利院院長衛禮,滿臉怒意地盯著手中的法院傳票。
衛禮冷聲道。
“邵主任,你不是說已經搞定了,不會有什麽問題嗎?”
“為什麽我會收到法院的傳票?”
端端正正地站在一旁的邵遠,一臉委屈地說道。
“我也不知道啊!”
“那天我是全程陪同著他們,並且親眼看著他們離開福利院的!”
“我可以拿性命保證,他們什麽不該看的都沒有看到!什麽不該聽的也都沒有聽到!”
“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麽會去法院告我們呐!”
“難道,真讓他們發現什麽了?”
院長衛禮撇著嘴,一臉嚴肅地說道。
“還不快去找律師!這還要我說嗎?”
“這次的事情可大可小,保險起見,一定要找紅圈所的律師!不能貪便宜!”
“是!”
邵遠應了一聲,就立即出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