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爭辯愈演愈烈!檢方當場抗訴!
讓你法律援助,你當場整頓公檢法 作者:影正身斜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公訴人席位上。
林昊的回應倒是讓侯波眼前一亮。
他沒想到林昊的反應和邏輯都這麽無可挑剔。
不過這也激起了他的好勝心。
他挺起胸膛再次說道。
“林律師說的不錯,我國奉行的法理確實是以人為本的。”
“不過我還是要提醒林律師,本案不管是從事實、證據,還是從法理、法規上,都是鐵案一件!”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中,確實有一條關於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
“但是從本案的事實上分析,根本就無法構成特殊正當防衛!”
“本案上訴人江晨殺害朱英澤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特殊正當防衛的範疇!”
“能夠將他從故意殺人罪,改判為防衛過當,就已經是體現了我國刑法的以人為本思想!”
“你們居然還想改判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這根本就是無理要求!”
麵對侯波的強勢批判。
林昊再次從容地說道。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關於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無限防衛權」!”
“案發當時,我的當事人江晨,正在被朱英澤四人圍毆,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江晨是完全可以享有「無限防衛權」的!”
“而且在江晨之前,已經有一個江暮被她們四人打成重傷,如果江晨不采取自衛措施,結果是可以預見的!”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都不允許被害人行使無限自衛的權利,那世上所有的被害者,不是都要忍氣吞聲了嗎?”
對於林昊的反駁,侯波不以為然。
他再次義正言辭地說道。
“我非常同意林律師所解釋的「無限自衛權」。”
“我也認可,在江晨受到圍毆時,應當享有「無限自衛權」。”
“可是我認為,在朱英澤四人後撤,並準備退走的時候,他們對江晨人身安全的威脅就已經消失了!”
“在這個時候,江晨對朱英澤四人的「無限自衛權」,也應當隨著威脅的消失而一並消滅!”
“在關於特殊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中,以往的司法案例中,以及我們的一般認識中,都是這樣認定的!”
“林律師如此堅持己見,難道是想挑戰司法權威嗎?”
說著說著。
侯波的情緒越發激動起來。
以一種極其強大的威勢,怒懟了林昊。
可林昊不僅不為所動,反而還嗤之以鼻。
林昊不屑道。
“侯檢察官口口聲聲說著司法權威,難道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司法權威嗎?”
“難道我們的司法實踐就隻能固守以往的司法案例和司法解釋嗎?”
“如果我們都是用這樣簡單的邏輯來處理案件的話,那麽我們的法製應該如何健全,如何進步呢?”
“到底是誰在堅持己見?到底是誰在罔顧司法權威?”
林昊一番又一番的詭辯,讓侯波有些氣急敗壞。
“你……”
侯波正在組織語言意欲反駁,卻被一聲法槌聲打斷。
審判席上。
審判長苗峰見二人爭論得愈發激烈。
觀眾們也都被她們二人調動了情緒,變得有些躁動不安了起來。
他趕緊敲響了法槌,一臉嚴肅地說道。
“肅靜!!!”
“有必要提醒一下,法庭之上的辯訴,要以證據為準!”
“現在還沒到質證階段,請訴訟雙方不要做無謂的爭辯!”
“我宣布,本環節結束。”
“下麵請公訴人陳述公訴意見。”
在審判長的威嚴之下,法庭中的躁動才得以平息。
不過直播間的網友們,卻一時難以平靜下來。
“wtf!我看見了什麽?這才剛開場吧?就已經這麽激烈了?”
“這百公裏加速,推背感十足啊!今天的名場麵有了!”
“一來就搞這麽猛?今天的精彩程度不敢想象啊!”
“精彩是精彩,可我怎麽老感覺林律師好像在詭辯啊!人家都要跑了,還無限防衛個啥呀?”
“我也覺得,雖然林律說的也有他的道理,但還是感覺檢察官的道理更正一些!”
“感覺以往都可以無腦支持林律,今天怎麽還有點拿不定主意了呢?”
“追上一個逃跑的人連捅十八刀,這確實有點難洗!要不是因為對方也不是個好人,我覺得判個死刑都不冤!”
“…………”
庭審現場。
林昊乖乖坐下。
公訴人侯波依舊傲然挺立。
他正義凜然地說道。
“我方公訴意見如下:”
“本案上訴人江晨,於去年四月十九日晚,遭朱英澤等四人圍毆,遂持刀自衛。”
“在其自衛過程中,行為過激,在朱英澤等人受傷退走的情況下,追擊並連刺朱星傑一十八刀。”
“圍毆江晨的主謀朱英澤,連中江晨一十九刀,當場死亡。”
“因江晨當時的驗傷結果為輕傷二級,與朱英澤一同參與圍毆的吳燁、黃哲、蘇誠三人,已被當場執行治安管理處罰。”
“至於江晨江暮兄弟指控其三人參與圍毆江暮一事,目前尚查無實證。”
“若後經公安機關查證確有此事,我們也將另行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於江晨,我們認為,其在赴約時攜帶凶器的行為,足以認定其事先就對朱英澤等人具有行凶的故意。”
“在其與朱英澤等人進行溝通的過程中,存在惡意激化矛盾,引誘他人動手的意圖。”
“而江晨試圖以正當防衛的名義,借機殺害朱英澤,以達到其打擊報複的目的。”
“從江晨毫不猶豫的追擊行為,及其殘忍的行凶手段,我們認為江晨故意殺人的可能性,堅決不能排除!。”
“我方認為,法庭應當從這個角度進行嚴格的審理和調查,堅決不能放任這樣的惡行存在!”
“鑒於以上原因,我方特此提出抗訴!”
“申請法院重新認定上訴人江晨的罪行,維持一審判決認定的故意殺人罪,對江晨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侯波此話一出,眾人無不倒吸一口涼氣。
檢方這是要連原審二審的判決也一起推翻!
直接改回一審判決啊!
林昊的回應倒是讓侯波眼前一亮。
他沒想到林昊的反應和邏輯都這麽無可挑剔。
不過這也激起了他的好勝心。
他挺起胸膛再次說道。
“林律師說的不錯,我國奉行的法理確實是以人為本的。”
“不過我還是要提醒林律師,本案不管是從事實、證據,還是從法理、法規上,都是鐵案一件!”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十條,關於正當防衛的規定中,確實有一條關於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
“但是從本案的事實上分析,根本就無法構成特殊正當防衛!”
“本案上訴人江晨殺害朱英澤的行為,已經遠遠超出了特殊正當防衛的範疇!”
“能夠將他從故意殺人罪,改判為防衛過當,就已經是體現了我國刑法的以人為本思想!”
“你們居然還想改判正當防衛無罪釋放,這根本就是無理要求!”
麵對侯波的強勢批判。
林昊再次從容地說道。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關於特殊正當防衛的規定。”
“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奸、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采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無限防衛權」!”
“案發當時,我的當事人江晨,正在被朱英澤四人圍毆,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江晨是完全可以享有「無限防衛權」的!”
“而且在江晨之前,已經有一個江暮被她們四人打成重傷,如果江晨不采取自衛措施,結果是可以預見的!”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都不允許被害人行使無限自衛的權利,那世上所有的被害者,不是都要忍氣吞聲了嗎?”
對於林昊的反駁,侯波不以為然。
他再次義正言辭地說道。
“我非常同意林律師所解釋的「無限自衛權」。”
“我也認可,在江晨受到圍毆時,應當享有「無限自衛權」。”
“可是我認為,在朱英澤四人後撤,並準備退走的時候,他們對江晨人身安全的威脅就已經消失了!”
“在這個時候,江晨對朱英澤四人的「無限自衛權」,也應當隨著威脅的消失而一並消滅!”
“在關於特殊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中,以往的司法案例中,以及我們的一般認識中,都是這樣認定的!”
“林律師如此堅持己見,難道是想挑戰司法權威嗎?”
說著說著。
侯波的情緒越發激動起來。
以一種極其強大的威勢,怒懟了林昊。
可林昊不僅不為所動,反而還嗤之以鼻。
林昊不屑道。
“侯檢察官口口聲聲說著司法權威,難道法律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司法權威嗎?”
“難道我們的司法實踐就隻能固守以往的司法案例和司法解釋嗎?”
“如果我們都是用這樣簡單的邏輯來處理案件的話,那麽我們的法製應該如何健全,如何進步呢?”
“到底是誰在堅持己見?到底是誰在罔顧司法權威?”
林昊一番又一番的詭辯,讓侯波有些氣急敗壞。
“你……”
侯波正在組織語言意欲反駁,卻被一聲法槌聲打斷。
審判席上。
審判長苗峰見二人爭論得愈發激烈。
觀眾們也都被她們二人調動了情緒,變得有些躁動不安了起來。
他趕緊敲響了法槌,一臉嚴肅地說道。
“肅靜!!!”
“有必要提醒一下,法庭之上的辯訴,要以證據為準!”
“現在還沒到質證階段,請訴訟雙方不要做無謂的爭辯!”
“我宣布,本環節結束。”
“下麵請公訴人陳述公訴意見。”
在審判長的威嚴之下,法庭中的躁動才得以平息。
不過直播間的網友們,卻一時難以平靜下來。
“wtf!我看見了什麽?這才剛開場吧?就已經這麽激烈了?”
“這百公裏加速,推背感十足啊!今天的名場麵有了!”
“一來就搞這麽猛?今天的精彩程度不敢想象啊!”
“精彩是精彩,可我怎麽老感覺林律師好像在詭辯啊!人家都要跑了,還無限防衛個啥呀?”
“我也覺得,雖然林律說的也有他的道理,但還是感覺檢察官的道理更正一些!”
“感覺以往都可以無腦支持林律,今天怎麽還有點拿不定主意了呢?”
“追上一個逃跑的人連捅十八刀,這確實有點難洗!要不是因為對方也不是個好人,我覺得判個死刑都不冤!”
“…………”
庭審現場。
林昊乖乖坐下。
公訴人侯波依舊傲然挺立。
他正義凜然地說道。
“我方公訴意見如下:”
“本案上訴人江晨,於去年四月十九日晚,遭朱英澤等四人圍毆,遂持刀自衛。”
“在其自衛過程中,行為過激,在朱英澤等人受傷退走的情況下,追擊並連刺朱星傑一十八刀。”
“圍毆江晨的主謀朱英澤,連中江晨一十九刀,當場死亡。”
“因江晨當時的驗傷結果為輕傷二級,與朱英澤一同參與圍毆的吳燁、黃哲、蘇誠三人,已被當場執行治安管理處罰。”
“至於江晨江暮兄弟指控其三人參與圍毆江暮一事,目前尚查無實證。”
“若後經公安機關查證確有此事,我們也將另行提起公訴,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關於江晨,我們認為,其在赴約時攜帶凶器的行為,足以認定其事先就對朱英澤等人具有行凶的故意。”
“在其與朱英澤等人進行溝通的過程中,存在惡意激化矛盾,引誘他人動手的意圖。”
“而江晨試圖以正當防衛的名義,借機殺害朱英澤,以達到其打擊報複的目的。”
“從江晨毫不猶豫的追擊行為,及其殘忍的行凶手段,我們認為江晨故意殺人的可能性,堅決不能排除!。”
“我方認為,法庭應當從這個角度進行嚴格的審理和調查,堅決不能放任這樣的惡行存在!”
“鑒於以上原因,我方特此提出抗訴!”
“申請法院重新認定上訴人江晨的罪行,維持一審判決認定的故意殺人罪,對江晨進行從嚴從重處罰!
侯波此話一出,眾人無不倒吸一口涼氣。
檢方這是要連原審二審的判決也一起推翻!
直接改回一審判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