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6
行包收拾停當,完全是隨時可以離開嶽父母家。差點忘到一幹二淨,裝化豬油的塑料桶,尚有百十來元錢的押金未退。把裝化豬油的桶子拿去退回押金,何須再為十多二十元錢發愁?趕緊找嶽父問問裝化豬油的桶子,嶽父聞言神情大變,厲聲回答:“送人了”。難怪始終沒看見化豬油桶子,原來是送人了。庶盶如鯁在喉,幾欲以師者身份,對眼前為老不尊的嶽父好好說教說教。
轉念一想,這一走,今生今世能再有幾次照麵都難說,即或有機會聚在一起,自必將是屈指可數的。
畢竟,孩子身上永遠流淌著一半他們的血液,自己若在這裏與他們較真,弄不好也就斷了孩子與他外公外婆的這條路——對孩子沒有任何好處,還是息事寧人為妥。所謂“從牛頭都剝到牛尾了”,隻要有路費走人,就了事大吉。
缺少十多二十元錢,真就沒勇氣跨出新旅程一步。實在無可奈何,庶盶希望嶽父把曉暉的錢多少取點給孩子做零用。不提賣化豬油的錢,也不提你們借錢該還的事。強行留下孩子不許帶走,為了協商解決,本人身陷此地將近三百天,盡管爭爭吵吵連續不斷,但田間地頭幹的農活大抵可以比肩嶽父母。打米、磨麵、粉豬飼料,需肩挑到1.5公裏開外,很多次加工完挑回家時(普遍是早或晚),嶽父正躺在那把陳舊躺椅上,一幅好不怡然自得神態。家裏的飲用水,來去將近一公裏一個月一百多挑,幾乎全是本人挑回。
隻要本人在家,孩子寸步不離,理所當然要照看孩子(若遇大白天則相對輕鬆)。自己身體健康愈來愈差,除精神因素外,也與這種連軸轉的強體力勞作密不可分。在此前提下,即或是舊社會的惡霸地主對待家裏的長工,在長工離開時也少不了打發幾個路費盤纏的。若是非要嶽父母打發幾個路費盤纏,同樣是天經地義的事,至少嶽父母不敢在大眾廣庭之中說個不字。不過,向嶽父母要錢,那是比剜他們心頭肉還難受,本人不提也罷。
單說自己與曉暉、孩子一家三口,無論你嶽父母心裏怎麽想、怎麽對待,但隻有本人、曉暉和孩子,才是堂堂正正的一家人。你們早已在我一家人中,肆意劃出一道血肉模糊的裂痕。沒有本人和曉暉的正式應允,你們做父母的,憑什麽無法無天地就把我們的家給分了?在本人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就公然對我的家進行事實分家,為何不在大門外公開宣布本人與曉暉已經不是一家人了?
念茲在茲通過言行,將曉暉與其丈夫削離,非要將曉暉的一家人分成幾個家。擅自給女兒及其丈夫分家的事實曆曆在目。偷偷摸摸、自欺欺人,滿以為別人的眼睛和耳朵都是不管用的陪襯。殊不知,連左鄰右舍的不少明眼人,早就看的一清二楚。且不說本人同曉暉還是堂堂正正的一家人,哪怕就算不是一家人了,確保孩子的生活、學習等不受影響,是雙方沒有任何理由推卸的起碼責任。
本人從江東回來,幾近身無分文,然後外出一個多月時間,繼之在此的三百來天,最近幾月隨時弄藥,任誰都清楚本人早已缺錢了。在此前提下,連給自己的親生骨肉——外孫子取點零用錢,何況這錢不是你們的——連外孫子應有的權利也要剝奪,敢於不拿出分文,你們有膽這樣做,有沒有膽把這件事拿到大街市上去原原本本講給人們聽聽,讓眾人評評理?
行包收拾停當,完全是隨時可以離開嶽父母家。差點忘到一幹二淨,裝化豬油的塑料桶,尚有百十來元錢的押金未退。把裝化豬油的桶子拿去退回押金,何須再為十多二十元錢發愁?趕緊找嶽父問問裝化豬油的桶子,嶽父聞言神情大變,厲聲回答:“送人了”。難怪始終沒看見化豬油桶子,原來是送人了。庶盶如鯁在喉,幾欲以師者身份,對眼前為老不尊的嶽父好好說教說教。
轉念一想,這一走,今生今世能再有幾次照麵都難說,即或有機會聚在一起,自必將是屈指可數的。
畢竟,孩子身上永遠流淌著一半他們的血液,自己若在這裏與他們較真,弄不好也就斷了孩子與他外公外婆的這條路——對孩子沒有任何好處,還是息事寧人為妥。所謂“從牛頭都剝到牛尾了”,隻要有路費走人,就了事大吉。
缺少十多二十元錢,真就沒勇氣跨出新旅程一步。實在無可奈何,庶盶希望嶽父把曉暉的錢多少取點給孩子做零用。不提賣化豬油的錢,也不提你們借錢該還的事。強行留下孩子不許帶走,為了協商解決,本人身陷此地將近三百天,盡管爭爭吵吵連續不斷,但田間地頭幹的農活大抵可以比肩嶽父母。打米、磨麵、粉豬飼料,需肩挑到1.5公裏開外,很多次加工完挑回家時(普遍是早或晚),嶽父正躺在那把陳舊躺椅上,一幅好不怡然自得神態。家裏的飲用水,來去將近一公裏一個月一百多挑,幾乎全是本人挑回。
隻要本人在家,孩子寸步不離,理所當然要照看孩子(若遇大白天則相對輕鬆)。自己身體健康愈來愈差,除精神因素外,也與這種連軸轉的強體力勞作密不可分。在此前提下,即或是舊社會的惡霸地主對待家裏的長工,在長工離開時也少不了打發幾個路費盤纏的。若是非要嶽父母打發幾個路費盤纏,同樣是天經地義的事,至少嶽父母不敢在大眾廣庭之中說個不字。不過,向嶽父母要錢,那是比剜他們心頭肉還難受,本人不提也罷。
單說自己與曉暉、孩子一家三口,無論你嶽父母心裏怎麽想、怎麽對待,但隻有本人、曉暉和孩子,才是堂堂正正的一家人。你們早已在我一家人中,肆意劃出一道血肉模糊的裂痕。沒有本人和曉暉的正式應允,你們做父母的,憑什麽無法無天地就把我們的家給分了?在本人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就公然對我的家進行事實分家,為何不在大門外公開宣布本人與曉暉已經不是一家人了?
念茲在茲通過言行,將曉暉與其丈夫削離,非要將曉暉的一家人分成幾個家。擅自給女兒及其丈夫分家的事實曆曆在目。偷偷摸摸、自欺欺人,滿以為別人的眼睛和耳朵都是不管用的陪襯。殊不知,連左鄰右舍的不少明眼人,早就看的一清二楚。且不說本人同曉暉還是堂堂正正的一家人,哪怕就算不是一家人了,確保孩子的生活、學習等不受影響,是雙方沒有任何理由推卸的起碼責任。
本人從江東回來,幾近身無分文,然後外出一個多月時間,繼之在此的三百來天,最近幾月隨時弄藥,任誰都清楚本人早已缺錢了。在此前提下,連給自己的親生骨肉——外孫子取點零用錢,何況這錢不是你們的——連外孫子應有的權利也要剝奪,敢於不拿出分文,你們有膽這樣做,有沒有膽把這件事拿到大街市上去原原本本講給人們聽聽,讓眾人評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