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9章 在秋暝古國的那些年(28)
盲選任務,大哥請穩住 作者:拿鐵去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葉蕭然僵在那裏不敢接,方煜眼睛卻放著光,一把推開他,臉上也是笑意滿滿,“公主殿下,你的好意我們領了!謝謝啊!”
說著就從小瑩手裏拿過那幾個金燦燦的元寶,心裏那是樂開了花。
不錯不錯,這元寶可比金條沉,發財啦!
“有緣再見。”方煜扯起葉蕭然就往車子裏鑽,然後朝錢蝶和小瑩揮了揮手。
“有緣再見,你們可以叫我蝴蝶,這是我的化名。”錢蝶也舉起了手,眉眼帶著笑,眼神中卻帶著不明所以的情緒。
方煜看見了,但並沒有多想。
關上窗子,他總算鬆了一口氣。
“小暉,重新找一個遠一點的客棧,今天不趕路了。”
“好的,方哥。”
他又讓一直藏在包裏的小人兒出來。
“那些黑衣人你們不會真的弄死了吧?”
然然撇撇嘴,白了他一眼,“想什麽呢?我們怎麽可能隨便殺死普通人類啊?放心吧,那網兩天後自會消失,到時候這些人也餓得沒力氣了,一時半會不會追過來。”
“那就好那就好。”他可不想背著十幾條人命過日子。
“以後盡量別讓陌生人坐這馬車了,我們一直在包裏悶得慌。”
“遵命!然然小寶貝。”方煜笑嘻嘻得給他行了個禮。
“像個傻子一樣。”
“......”
...
找好了客棧,方煜又把金元寶給平分了。
“這些錢足夠我們去秋暝城租套小院子,再做點小生意了。”他碰了碰好像有心思的葉蕭然,“你說是不是啊?”
“嗯...”
“你在想什麽?”
葉蕭然老老實實地說,“你不覺得這事很蹊蹺嗎?錢勝,錢蝶,都姓錢,這姓氏已經普遍到連續幾天都能在野外碰到了嗎?關鍵其中一個還是這古國的公主,那錢勝會不會也是個什麽王爺?”
方煜拿著金元寶的手抖了抖,他光顧著開心了,完全忘了這些細節問題。
“你說得對,非常奇怪,錢蝶是公主,如果這個錢勝和她有關係,保不齊還真有可能是個王爺。”
房間裏一度陷入了沉默。
“這個秋暝城是非去不可嗎?”半晌,方煜才試探著問葉蕭然。
“也不是,如果你覺得不妥,我們可以重新換個城市生活。”
方煜皺著眉頭,盯著手裏的金元寶發愣。
他知道葉蕭然和落暉打心裏是想去秋暝城的,但又隱隱約約覺得此行會有大麻煩在等著他們。
係統所說的棘手的事情會不會就在那裏呢?
如果是係統安排的,那他們不去又能躲掉危險嗎?
算了,反正沒有生死之憂,那就去吧。
白得來的二十年人生,不能就這麽得過且過了。
這才過去一年,還有19年呢。
“按照原計劃,去秋暝城吧,來都來了,以後不要帶著遺憾回去嘛。”
“你真這麽想,確定不是因為我想去?”
“有一定的原因。”方煜不否認,“但更多的是不想留遺憾。”
“好,你說了算。”
旁邊站著的落暉一直緊張地搓著手,他生怕方哥說個不字,一聽到並沒有改變行程後,他那顆懸著的心總算落了下去。
他可能不明白作為神仙的兩位哥哥為何有個二十年之約,但他非常清楚自己未來的二十年要做什麽。
那就是去秋暝城好好幹一番事業,爭取永遠留在那裏,以後服侍完兩位哥哥,他也能在秋暝國最大的城市有個一席之地。
如果哥哥們不走,那就最好了...
落暉又偷偷地看了方煜一眼,小心髒突然就狂跳了兩下。
他開始責備自己,懊惱地往門口挪動著腳步。
方煜發現了他的異常,為他幹什麽?
“方哥,葉哥,時候不早了,我帶著然然小神仙和煜煜小神仙回房睡覺。”他微微低著頭,看不清臉上的情緒。
“這孩子,一天天心思還挺重。”方煜看著落暉像隻受了驚的兔子,無奈地搖了搖頭。
...
為了遠離是非,這天還沒亮他們就起床駕著馬車出了雲泉城。
還在路邊上買了兩籠肉包子帶上。
落暉按照方煜給的路線走,他們已經偏離了最初定的路線,現在已經離清靈河很遠了。
主要目的就是防著那群黑衣人,畢竟他們在不懷好意的人麵前用了異能。
在這個世界上,異能就是異類,權勢之人趨之若鶩,普通百姓避之不及。
他們想低調地生活,不想招惹是非。
方煜仔仔細細地研究著地圖,原計劃的路線肯定走不了了,他得重新再找一條。
他和葉蕭然約定好一年後再去秋暝城,這期間邊遊山玩水邊尋找可以待上幾個月的地方。
從雲泉城出發繼續往西走,差不多兩百公裏,有一個名叫杜鵑的小鎮,四麵環山,很是隱蔽。
他覺得可以去那裏避避風頭。
日夜兼程,花了三天時間就到了那裏。
很漂亮的地方,鎮如其名,裏麵種滿了杜鵑花,房子就隱在花裏,特別夢幻。
小鎮上隻有唯一一個客棧,而且非常便宜,30文一間的房比洞庭鎮50文的還要好。
他們大方地給了三個月的房費。
老板可高興了,還給他們打了個折。
接下來,就是簡單安穩的小鎮生活了。
亥時睡卯時起,又成了他們的常態。
沒事幹的時候,方煜就教落暉唱歌。
落暉學到了不少流行歌曲。
但他最想學的是方煜天天哼著的那首。
“方哥,我也想學,你教教我吧。”
方煜嘿嘿一笑,“這首歌我就不教你了,這可是你葉哥專門寫給我的情歌呢。”
落暉的臉上頓時就寫滿了羨慕。
他們還經常去山裏打獵,雖然沒有猛獸,但野雞野兔還是有的。
方煜讓落暉抓活物,然後拿去鎮上賣錢當做這段時間的生活費。
時間過得很快,輕鬆自在的日子雖好,但方煜覺得不能再這麽住下去了。
他們現在的生活像極了在養老,他自己倒覺得無所謂,就是苦了正是大好青春的落暉。
孩子本來就打算跟著他和葉蕭然闖南走北的,現在這樣過日子和在最初的那間破屋生活有啥區別呢?
關鍵還是葉蕭然,方煜明顯感覺他最近有些心不在焉了。
也能理解,畢竟這兩千年前,娛樂項目太少,到了晚上又是漆黑一片,隻能在房間裏摸黑做些少兒不宜的事。
這少兒不宜的事天天做也乏味,到後來方煜煩得都不讓葉蕭然碰了,說是天太黑看不見有啥可做的。
葉蕭然就更萎靡不振了。
三個大好青年,不該這麽頹廢下去啊。
“收拾一下,過兩天我們就離開這裏。”某天吃早飯的時候,方煜把這想法給葉蕭然和落暉說了。
“是繼續到處走走還是直接去秋暝城啊?”
“我看了地圖,這裏到秋暝城還挺遠的,就慢慢朝那邊走吧,走上個十天半個月的也就到了。”
葉蕭然認同地點了下頭,又問落暉的想法是什麽?
“葉哥,我哪有什麽想法啊?你和方哥做決定就好。”
“行,那就按照小煜說的,慢慢地往秋暝城那邊走吧。”
說著就從小瑩手裏拿過那幾個金燦燦的元寶,心裏那是樂開了花。
不錯不錯,這元寶可比金條沉,發財啦!
“有緣再見。”方煜扯起葉蕭然就往車子裏鑽,然後朝錢蝶和小瑩揮了揮手。
“有緣再見,你們可以叫我蝴蝶,這是我的化名。”錢蝶也舉起了手,眉眼帶著笑,眼神中卻帶著不明所以的情緒。
方煜看見了,但並沒有多想。
關上窗子,他總算鬆了一口氣。
“小暉,重新找一個遠一點的客棧,今天不趕路了。”
“好的,方哥。”
他又讓一直藏在包裏的小人兒出來。
“那些黑衣人你們不會真的弄死了吧?”
然然撇撇嘴,白了他一眼,“想什麽呢?我們怎麽可能隨便殺死普通人類啊?放心吧,那網兩天後自會消失,到時候這些人也餓得沒力氣了,一時半會不會追過來。”
“那就好那就好。”他可不想背著十幾條人命過日子。
“以後盡量別讓陌生人坐這馬車了,我們一直在包裏悶得慌。”
“遵命!然然小寶貝。”方煜笑嘻嘻得給他行了個禮。
“像個傻子一樣。”
“......”
...
找好了客棧,方煜又把金元寶給平分了。
“這些錢足夠我們去秋暝城租套小院子,再做點小生意了。”他碰了碰好像有心思的葉蕭然,“你說是不是啊?”
“嗯...”
“你在想什麽?”
葉蕭然老老實實地說,“你不覺得這事很蹊蹺嗎?錢勝,錢蝶,都姓錢,這姓氏已經普遍到連續幾天都能在野外碰到了嗎?關鍵其中一個還是這古國的公主,那錢勝會不會也是個什麽王爺?”
方煜拿著金元寶的手抖了抖,他光顧著開心了,完全忘了這些細節問題。
“你說得對,非常奇怪,錢蝶是公主,如果這個錢勝和她有關係,保不齊還真有可能是個王爺。”
房間裏一度陷入了沉默。
“這個秋暝城是非去不可嗎?”半晌,方煜才試探著問葉蕭然。
“也不是,如果你覺得不妥,我們可以重新換個城市生活。”
方煜皺著眉頭,盯著手裏的金元寶發愣。
他知道葉蕭然和落暉打心裏是想去秋暝城的,但又隱隱約約覺得此行會有大麻煩在等著他們。
係統所說的棘手的事情會不會就在那裏呢?
如果是係統安排的,那他們不去又能躲掉危險嗎?
算了,反正沒有生死之憂,那就去吧。
白得來的二十年人生,不能就這麽得過且過了。
這才過去一年,還有19年呢。
“按照原計劃,去秋暝城吧,來都來了,以後不要帶著遺憾回去嘛。”
“你真這麽想,確定不是因為我想去?”
“有一定的原因。”方煜不否認,“但更多的是不想留遺憾。”
“好,你說了算。”
旁邊站著的落暉一直緊張地搓著手,他生怕方哥說個不字,一聽到並沒有改變行程後,他那顆懸著的心總算落了下去。
他可能不明白作為神仙的兩位哥哥為何有個二十年之約,但他非常清楚自己未來的二十年要做什麽。
那就是去秋暝城好好幹一番事業,爭取永遠留在那裏,以後服侍完兩位哥哥,他也能在秋暝國最大的城市有個一席之地。
如果哥哥們不走,那就最好了...
落暉又偷偷地看了方煜一眼,小心髒突然就狂跳了兩下。
他開始責備自己,懊惱地往門口挪動著腳步。
方煜發現了他的異常,為他幹什麽?
“方哥,葉哥,時候不早了,我帶著然然小神仙和煜煜小神仙回房睡覺。”他微微低著頭,看不清臉上的情緒。
“這孩子,一天天心思還挺重。”方煜看著落暉像隻受了驚的兔子,無奈地搖了搖頭。
...
為了遠離是非,這天還沒亮他們就起床駕著馬車出了雲泉城。
還在路邊上買了兩籠肉包子帶上。
落暉按照方煜給的路線走,他們已經偏離了最初定的路線,現在已經離清靈河很遠了。
主要目的就是防著那群黑衣人,畢竟他們在不懷好意的人麵前用了異能。
在這個世界上,異能就是異類,權勢之人趨之若鶩,普通百姓避之不及。
他們想低調地生活,不想招惹是非。
方煜仔仔細細地研究著地圖,原計劃的路線肯定走不了了,他得重新再找一條。
他和葉蕭然約定好一年後再去秋暝城,這期間邊遊山玩水邊尋找可以待上幾個月的地方。
從雲泉城出發繼續往西走,差不多兩百公裏,有一個名叫杜鵑的小鎮,四麵環山,很是隱蔽。
他覺得可以去那裏避避風頭。
日夜兼程,花了三天時間就到了那裏。
很漂亮的地方,鎮如其名,裏麵種滿了杜鵑花,房子就隱在花裏,特別夢幻。
小鎮上隻有唯一一個客棧,而且非常便宜,30文一間的房比洞庭鎮50文的還要好。
他們大方地給了三個月的房費。
老板可高興了,還給他們打了個折。
接下來,就是簡單安穩的小鎮生活了。
亥時睡卯時起,又成了他們的常態。
沒事幹的時候,方煜就教落暉唱歌。
落暉學到了不少流行歌曲。
但他最想學的是方煜天天哼著的那首。
“方哥,我也想學,你教教我吧。”
方煜嘿嘿一笑,“這首歌我就不教你了,這可是你葉哥專門寫給我的情歌呢。”
落暉的臉上頓時就寫滿了羨慕。
他們還經常去山裏打獵,雖然沒有猛獸,但野雞野兔還是有的。
方煜讓落暉抓活物,然後拿去鎮上賣錢當做這段時間的生活費。
時間過得很快,輕鬆自在的日子雖好,但方煜覺得不能再這麽住下去了。
他們現在的生活像極了在養老,他自己倒覺得無所謂,就是苦了正是大好青春的落暉。
孩子本來就打算跟著他和葉蕭然闖南走北的,現在這樣過日子和在最初的那間破屋生活有啥區別呢?
關鍵還是葉蕭然,方煜明顯感覺他最近有些心不在焉了。
也能理解,畢竟這兩千年前,娛樂項目太少,到了晚上又是漆黑一片,隻能在房間裏摸黑做些少兒不宜的事。
這少兒不宜的事天天做也乏味,到後來方煜煩得都不讓葉蕭然碰了,說是天太黑看不見有啥可做的。
葉蕭然就更萎靡不振了。
三個大好青年,不該這麽頹廢下去啊。
“收拾一下,過兩天我們就離開這裏。”某天吃早飯的時候,方煜把這想法給葉蕭然和落暉說了。
“是繼續到處走走還是直接去秋暝城啊?”
“我看了地圖,這裏到秋暝城還挺遠的,就慢慢朝那邊走吧,走上個十天半個月的也就到了。”
葉蕭然認同地點了下頭,又問落暉的想法是什麽?
“葉哥,我哪有什麽想法啊?你和方哥做決定就好。”
“行,那就按照小煜說的,慢慢地往秋暝城那邊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