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煜警惕地盯著他,看他向自己走來,趕緊往床下翻。


    可是,他全身像是被注入了什麽可怕的東西,讓他綿軟無力,腳踩在地上的一瞬間,就順著床沿滑了下去。


    男孩快步上前扶起他,他想推開都沒有力氣。


    “你到底是誰?你在我們正在偵查的案件裏到底扮演的什麽角色?你把我帶到這裏想做什麽?楊小華,我沒對你做出什麽不好的事吧?能幫的都幫了,我欠你什麽了?”方煜狠狠地瞪著他,真是越說越難受。


    楊小華勾起嘴角,伸手摸了摸方煜的臉。


    方煜厭惡地把臉給別開了。


    他的手就那麽懸空著。


    “嗬嗬,哥哥真是的...”楊小華輕笑一聲,那笑裏帶著一絲神經質的扭曲,讓人心尖發顫。


    方煜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這樣的楊小華。


    “你想做什麽?直接說,要殺要剮請便。”


    大不了這任務不做了!


    “我哪裏舍得殺你呀?方煜哥哥。”楊小華去拉他的手。


    方煜想要甩開,卻是徒勞,他使不上一點力氣。


    “你那麽多問題我要怎麽一一回答你呢,要不你自己親自看看?”


    “???”


    “哥哥不是會靈魂窺探嗎?”


    “這隻對妖魔鬼怪有效,你是其中哪一個?”


    “都不是。”


    “那看個屁。”


    楊小華嘖嘖了兩聲,慢慢靠近方煜,“我雖然不是,但我的朋友是呀,隻要你想,我這個普通人也可以讓你看。”


    “......”方煜一臉茫然地瞅著他。


    這小瘋子什麽意思?


    “所以哥哥,你要不要看?你隻有這一次機會哦。”


    “看,不看白不看!”


    聽他用嘴巴說不如用眼睛看,靈魂是不會騙人的。


    不管他是妖魔鬼怪,還是妖魔鬼怪在幫他,隻要窺探到就能真相大白,還能拖延時間等待救援。


    方煜相信葉蕭然和江毅肯定正在救自己的路上。


    於是他深深吸了一口氣,把虛浮的手掌放在了楊小華的額頭上...


    ~~~~~


    我叫楊小華。


    今年20歲。


    出生在一個無法言說的家庭裏。


    我父母身上流著同樣的血,然後相愛,生下了畸形的我,最終讓我為其買單。


    沒錯,我是個沒有感情的嗜血怪物。


    我從記事開始就對生人的血特別感興趣。


    那是一種美妙的食物,我為之瘋狂。


    第一次嚐到這味道是在八歲。


    那是我母親的血。


    盛夏的午後,她在臥室睡覺,我從廚房裏拿了把尖刀劃開了她的喉嚨。


    然後貪婪地吮吸著那清甜的甘泉。


    漸漸地,鮮血染滿白色的床單和被子。


    我看著那具屍體,異常興奮。


    我又躲進了衣櫃裏,等著父親回來。


    我要殺了他,反正他和母親相愛,就讓他們去陰曹地府相愛吧。


    晚上,他回來了,跪在床邊哭得淒慘,真是非常地聒噪啊。


    我從衣櫃裏出來悄悄來到他身後,手起刀落,他就躺在了母親身邊。


    我把三個玻璃瓶都裝滿了血,然後放在冰箱裏,這樣就可以吃上好一段時間了。


    他們的屍體被我扔進了冰冷的地下室裏。


    但我發現,比起對血的渴望,我更愛殺人的快感。


    我開始尋找機會。


    上了年紀的鄰居,路過的小女孩...沒什麽反抗能力的弱勢群體都成為了我的獵物。


    得手後我會把人拖到家裏,慢慢享用,最後都去地下室裏陪著我的父母。


    可是,慢慢地,我發現這並不能滿足我空虛的內心,我需要更加好玩的玩具和鮮甜的血液。


    我在12歲那年和邪靈做了交易。


    它給了我強大的力量,我隻需要把玩具的靈魂拱手奉上。


    但我的樣貌身高,甚至聲音都永遠停在了12歲。


    不過無所謂,我隻在乎精神層麵的愉悅。


    因為我看著小再加上邪靈的幫助,就算我不把屍體拖回家,警察也沒有懷疑到我頭上來。


    但也有可能是他們太蠢,又或者是我本來就天賦異稟。


    於是我更加肆無忌憚,隻要我開心,這座城市裏的每一個人都可能是我下手的目標。


    我還經常裝扮成小乞丐的模樣,這樣更好引誘人上當。


    ...


    最近遇到一個有趣的人。


    是個警察。


    白白淨淨的長得非常好看,眼神清澈且愚蠢。


    對小乞丐的態度也相當和善,是我喜歡的玩具。


    主要是我最近想挑戰一下高難度。


    那就從他入手吧。


    異能警察的靈魂邪靈一定會喜歡,異能警察的血也一定更加香甜。


    但是他身邊的男人總是如影隨形,甚至還有兩個巴掌大的小人一直跟在身邊。


    無從下手。


    於是我開始另辟蹊徑。


    他不是重案組警察嗎?


    那我就來製造一起殺人案吧。


    不僅可以多一點快感,還能引他入局,多完美啊。


    那在廁所的狗男女可不是我隨便找的。


    我花了好幾天呢。


    我先讓邪靈附身於劉俊傑,讓他親自殺了自己的老婆,這樣他老婆就會怨氣十足變成厲鬼,為我所用。


    為什麽選擇張雪不選擇劉俊傑的小情人呢?


    因為我隻是單純地想給警察增加一些難度而已,看著他們焦頭爛額的樣子,心情會特別好。


    我在城中村隨機挑選了一家人。


    這家人也是從根上就爛掉了。


    母親吸毒,女兒用身體換錢。


    雖然這種人我一般都不會正眼看一下,但為了他,我還是決定髒一下自己的手。


    畢竟如此鮮美的血和靈魂可遇不可求。


    劉俊傑和張雪是我殺的,我讓邪靈把他們從廁所隔間裏拖了出來。


    我親自解決了他們。


    惡心....


    不是我的玩具在這裏喝酒,我也不會選擇在他倆行苟且之事的時候動手。


    其實,本來我可以在他來衛生間的時候就用刀劃破他喉嚨的。


    可是我當時卻有些遲疑,我想把這次戰線拉得更長一些。


    我為什麽要扶老人過馬路呢?是我善良嗎?當然不是。


    我就是在製造和他相遇的機會,讓他一步步邁進我設好的圈套。


    包括威脅一幫混子配合我演戲。


    果然,當他看到我臨時找到的住所的時候,選擇了為我租房。


    他讓我帶著妹妹去警局找他,可我哪有什麽妹妹?


    那個紮著羊角辮的女孩隻是我從眾多玩具當中挑選出來掩人耳目的工具而已。


    警局的那個人用不屑的眼神看我的時候,我當時是真想扭斷他脖子的。


    但我忍住了,關鍵時刻不能功虧一簣。


    我在警局外等他,他迎著陽光出來了。


    滿臉愧疚對我說,“就當我是你們的親哥哥。”


    他這一句親哥哥,讓我有些恍惚。


    我本來是打算玩夠了就親自用刀解決他的,但他輕飄飄的一句話讓我改變了最初的計劃。


    不殺他,讓他成為我活的...玩具。


    雖然這世界上好人多,但能把陌生小乞丐當親人對待的好人卻極少。


    我看上的玩具果然與眾不同,殺掉太可惜。


    我甚至願意讓他以後睡我的房間。


    他們很快就查到了劉俊傑老婆被埋的地方。


    機會來了。


    我裝了一番可憐後,他就要請我吃烤魚。


    雖然要帶上那個男人和兩個不明生物,但我一點也不生氣。


    明晚過後,這些不重要的人都得消失。


    他也必須跟我回家,成為我的專屬玩具。


    可是...


    他失約了。


    我在城中村破舊的屋裏等了很久,他也沒來。


    他騙我!什麽狗屁親哥哥?


    這世界上就沒有一個可以信賴的人。


    都是假的!


    我的恨意開始在黑暗中漫舞。


    逐漸化作熾焰般的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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