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綠芳時,來自南國。


    父親是高官,愛上了玫瑰嶺的孤女,不顧家族反對,娶了她。


    也就是我的母親。


    之後生下我。


    滿枝是我十歲的時候,父親給我找的隨身傭人。


    剛來家裏的時候她好像隻有七八歲吧,個子小小的,傻愣愣的樣子,看著真是個小可憐。


    第一次見麵,我對她印象很好,所以我決定把她當做朋友。


    她雖然有點怕我,但聽到我說把她當朋友的時候,她露出了甜甜的笑。


    我又覺得她特別可愛。


    從那以後,我們天天在一起玩,吃飯,甚至在一張床上睡覺。


    當然,這不能讓我的父母知道,不然就會很麻煩,應該會把滿枝趕出去吧?


    所以我很小心,每天都會反複確認臥室門有沒有鎖好。


    滿枝也很乖,躺在我旁邊靜悄悄的。


    我還愛抱著她睡,軟綿綿的身體,讓我很快就能進入香甜的夢鄉。


    十八歲之前,我都是幸福的,衣食無憂,父母寵愛我,朋友陪伴我。


    可是十八歲生日一過,殘忍的事情就接踵而來。


    我的母親突然開始發瘋,無差別攻擊所有人。


    她殺死了家裏的傭人,管家,司機,還想殺死我,唯獨沒對我父親動手。


    我父親把我和滿枝推進了地下室,囑咐我們順著暗道逃走。


    他讓我們自己去玫瑰嶺尋求生路。


    “如果控製不住她,你就殺了她。”這句話是我的父親對滿枝說的。


    我看到滿枝一臉的惶恐無措。


    “父親,你也要殺死我母親嗎?”我腦袋一片空白。


    父親並沒有回答我,而是用幾近絕望的眼神盯了我很久,最後隻留下了一個字,走。


    滿枝拽著我的手奮力地往暗道裏鑽...


    從那天起,我成了孤兒,一個落魄的,需要乞討食物才能活下去的孤兒。


    ...


    滿枝沒帶我去什麽玫瑰嶺,而是一路北下,來到了繁華富有的f市。


    我們身無分文,在這陌生的城市遊走了兩個月。


    嬌生慣養的我還沒有從這突如其來的變故中緩過來,又因為饑寒交迫留宿街頭而每天都處於鬱鬱寡歡中。


    全是滿枝去為我找的食物或者...偷的食物。


    好幾次我都看到她臉上的傷。


    她沒說,我也就沒問。


    ...


    父親說我遺傳了母親的病,具體是怎樣的病他也沒明確說。


    但我知道那是種很可怕的傳染病,因為我親眼看見母親咬斷了一個女傭的喉嚨。


    我也知道是無藥可救的,不然父親也不會讓滿枝在我發病的時候殺了我。


    可是所謂的遺傳病並沒有發作。


    我以為我是幸運的,不會像母親那樣癲狂。


    直到那一天...


    因為我想吃臘腸,滿枝就去給我找,可是等到天黑她都沒回來。


    我準備出去找她,剛到巷子口,就看到她垂著肩膀往這邊走。


    小小的一抹黑影,看著是那樣的可憐。


    我快步走到她麵前,發現了異樣。


    她的右臉腫得像包子,上衣已經被撕爛,露出裏麵的吊帶,頭發淩亂,眼神空洞,像是丟了魂。


    手裏還緊緊地拽著一根生的臘腸。


    從心裏湧上的寒意讓我感到了恐懼。


    我已經成年了,知道這是發生了什麽。


    “滿..滿枝,哪個混蛋做的?”


    滿枝低著頭看不清眼底的情緒,隻是滾燙的淚水滴落在我的手背上,灼得我的心像被烈火燒穿。


    我開始不由自主地顫抖,全身的每個細胞就像變成了一根根毒刺戳著我的神經,又像變成了成千上萬的惡鬼攻擊著我的大腦,叫囂著想要從裏麵鑽出來。


    痛得我快要窒息,我隻能用拳頭拚命地敲打著腦袋。


    “小姐,您怎麽了?”滿枝驚恐地看著我,也顧不了悲傷,丟下臘腸想要過來扶住我。


    我發出了尖利地叫聲,嚇得滿枝後退了一步,可抓住我肩膀的手始終沒有放開過。


    我隻感覺一陣天旋地轉,瞬間就失去了意識。


    再次醒來的時候,我的身邊躺著一個血肉模糊的男人。


    喉嚨已經被咬斷,心髒不知去向,旁邊的泥地裏有一枝鮮紅的玫瑰,散發著令人作嘔的臭味。


    滿枝在不遠處的角落瑟瑟發抖,手裏握著一把小刀,滿眼是淚地看著我。


    我知道我已經變成了怪物。


    這個侵犯了滿枝的男人是我殺死的。


    我不後悔,但我明白,我的癲狂已經就此打開了門。


    “滿枝,殺了我。”我雲淡風輕地說了這句話。


    在我還有理智的時候,殺了我。


    滿枝緊抿著嘴唇,堅定地搖頭,“小..小姐,我不要!我不能殺了您,我不能沒有您。”


    “可我是個怪物,我會發瘋,我會殺人,也有可能傷了你。”


    滿枝顫顫巍巍地爬過來,一把抱住我,“小姐,我不怕,我會幫您,我會幫您的!”


    我不再說話了,痛苦地閉上了眼睛。


    ~~~~~


    我忍痛把脖子上的紅寶石取下來賣掉了。


    要想生存下去,得有錢才行。


    這塊紅寶石是我母親生下我的時候,我父親送我的,價值連城。


    我們得到了一大筆錢。


    買了f市的合法公民的身份,買了城西山頂的別墅。


    我和滿枝很長時間都躲在這裏,互相療傷。


    不管是心理的,還是生理的。


    我們以為就這樣能平平安安度過這一生。


    可是,老天哪裏肯眷顧我們呢?


    我就是個怪物,是個喝人血吃人心的惡魔。


    往後的每一年,我都會在玫瑰盛開的季節發病一次。


    去殺人。


    把獵物拖到暗處先享用一番,待恢複正常再吸幹鮮血,挖掉心髒和長出來的玫瑰花帶回山頂別墅。


    起初,我是毫無意識的。


    到後來,我已經清楚知道在幹什麽了。


    從愧疚之心到理所當然,我從裏到外都成了惡魔。


    滿枝攔不住我,隻能幫我收拾殘局。


    我還突然有了幻術,瞬移,鎖魂這些異能,讓我的犯罪多了更多的保障。


    就這樣,我們苟活了三十多年。


    我也殺了三十多個人,玫瑰花被我種在別墅的後花園,慢慢的就變成了一片特別的花海。


    那夾雜著屍臭味的玫瑰香讓我越來越上癮。


    甚至我隻有聞著這味道才能安然入睡了。


    這期間,滿枝拿著剩下的錢學著做了生意。


    她很聰明,什麽都是一學就會。


    很快,她的事業就風生水起,後來成立了滿芳集團。


    林滿枝,綠芳時。


    屬於我們兩個人的王國。


    雖然我從不參與集團任何事務,也從不在人前露麵。


    這是為了保護我自己,也是為了保護滿枝。


    殺人一直持續著,我不能停止,根本就停止不了,我好像隻有這樣才能活下去。


    可是,我發現了一個大問題。


    我的麵容一直保持著18歲的樣子,而滿枝卻有了歲月痕跡。


    她說無所謂,人本來就是要老的。


    可我卻心疼她,也不想看她老去。


    於是我逼她吃下新鮮的人肉,喝下腥甜的人血。


    第一次她朝我發了火,然後生氣地離開了山頂別墅。


    我們冷戰了三個月,還是她主動回來的。


    可我並不覺得我有錯,我要她和我一樣年輕,我要她永遠陪著我...我也不能失去她。


    我苦口婆心地給她洗腦,最後她還是同意了。


    我欣喜地又去殺了一個人,把血肉放在她的盤裏。


    “沒事,我用幻術把它變成你愛吃的好不好?”


    滿枝苦笑地搖搖頭,“算了,我可以的。”


    我知道她是為了我在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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