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裏,這是一個有妖怪的架空世界,但是妖怪很稀少,普通人畢生都難得一見。


    原主葉小鯉是琉璃珠成精,可以七十二變,變成任何她能夠倒映出來的模樣。


    如果抓住她,可以煉化成一件薄如蟬翼的隱身衣,是這個小說世界裏的至尊法寶。


    男主司徒澗是個浪子回頭的采花賊,他父親是個捉妖師,為了包庇作惡多端的兒子,防止兒子犯罪的時候被抓到,於是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施展手段抓到了原主。


    把原主磨成粉末練成了隱身衣。


    男主得到隱身衣如獲至寶,聽說兵部尚書二女兒,也就是女主柳若蓮,風華絕代傾國傾城,於是穿著原主去采女主,沒想到女主其實就是為了引他上鉤。


    因為,在此之前,男主侵犯了女主的親姐姐。


    男主對女主一見鍾情,在女主設下的天羅地網中,憑借隱身衣驚險逃脫。


    然後男女主兩個人就展開了長達數月的鬥智鬥勇,最後互相欣賞傾慕,摒棄前嫌走到一起,男主為了表示自己痛改前非的決心,把隱身衣送給了女主。


    女主拿到隱身衣後愛不釋手。


    接下來的幾十年,男主偶爾會審美疲勞,見到別樣的美女也想一親芳澤,但女主總會在男主下手之前,毀掉人家女孩子的容貌。


    由於有隱身衣的存在,女主犯罪犯得神不知鬼不覺。


    唯有男主心如明鏡。


    但誰讓他愛女主呢,女主因嫉妒做這種事兒,也是一種愛他的表現。他還能怎麽辦?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裝糊塗唄。


    兩人幸福生活一輩子。


    ——是不可能的。


    男女主、甚至男主他爹都不知道的是,原主不是普通的琉璃珠,她是螭龍東旭口中所銜的珠子。


    幾百年前不堪東旭的把玩,逃到了凡間,不小心失去了法力和記憶。


    隻記得自己是一枚可以修煉的琉璃珠,好不容易可以化為人形,並且自學了七十二變,就被司徒陣間抓到,煉製成了隱身衣。


    原主成為隱身衣後,其實靈魂並沒有被煉化。


    畢竟她不是一般的琉璃珠,幾千年幾萬年來跟東旭興雲布雨,無數次拯救萬千黎民,身負功德金光,靈魂怎麽可能那麽容易被一介凡人煉化呢?


    那些年,她的意識一直都很清醒,隻是附在隱身衣上,沒辦法自由移動。


    眼睜睜看著女主穿著她作惡,原主很痛苦,覺得自己助紂為虐,一直備受道德的譴責。


    但她堅信東旭一定能夠找到她,為她報仇。


    沒讓她失望,東旭在男女主四十歲那年,終於找到了原主,見原主混的那麽慘,他冷嘲熱諷好一陣,才解救靈魂看起來眼淚汪汪的原主。


    對於欺負原主的男女主,東旭極端痛恨。


    麵對他們跪地苦苦哀求,東旭絲毫不留餘地:“你們不是喜歡穿隱身衣嗎?那還要這身皮幹什麽?”


    他大手一揮,用法術把男女主活剝一層皮,並一直用法力維持他們的生命,二十年之內無法死去,隻能痛苦的,像怪物一樣活著。


    而且,就算他們想自盡,都死不了。


    剝下來的皮,東旭給被女主毀容的女孩修複容貌,主打一個不浪費。


    就連已經投胎的司徒陣間,他也沒有放過,而是把他的靈魂捉住,附在了一麵戰鼓上,每次陣前擊鼓振奮士氣的時候,他的靈魂都好似被聲波擊碎又重組一般。


    東旭幫原主報完仇之後,冷著臉把理虧的她帶回天庭,各種把玩。


    ——未完待續,明天見——


    【但是有驚喜,你們期待的第二部在隔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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