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二十四年(219年),曹操親率大軍從漢中撤往長安。


    劉備大將關羽趁著襄、樊兵力空虛之際,從荊州向他的東南防線襄、樊一帶發動了進攻。


    曹操聞知,立刻派大將於禁率兵往救樊城。


    八月,漢水流域因為天降暴雨而發生了“漢水溢流,害民人”的自然災害。


    關羽趁機乘大船進攻,擒於禁,斬龐德,乘勢進軍,將樊城圍住。


    彼時,樊城曹軍隻有數千人,城池被水淹沒,水麵離城樓僅有數尺。


    曹仁率軍死守,曹操又派徐晃領兵去救樊城。


    九月,相國西曹掾魏諷謀襲鄴城,事泄被殺,相國鍾繇也受牽連被免官。


    十月,曹操從關中趕到洛陽,親自指揮救援樊城。


    孫權因關羽處其上遊,不願意讓關羽勢力發展,且他早有攻取荊州之心。


    於是,聯結曹操,準備以大將呂蒙偷襲荊州要地江陵。


    曹操接到書信後,將這一消息通知曹仁,命他繼續堅守。


    自己進至摩陂,臨近指揮,又派兵十二營增援徐晃,命他反擊關羽。


    經過惡戰,關羽敗走。


    不久,呂蒙偷襲江陵得手。


    關羽撤往益州,途中為孫權軍擒殺,孫權將關羽的首級送到洛陽。


    至此,襄樊戰役結束。


    曹操在孫權擒殺關羽、取得荊州後,表孫權為驃騎將軍、荊州牧。


    孫權遣使入貢,向曹操稱臣,並勸曹操取代漢朝自稱大魏皇帝。


    曹操將孫權來書遍示內外群臣,說:“這個小兒想把我放在爐火上烤嘛!”


    曹操手下群臣乘機向曹操勸進。


    曹操說:“如果天命在我,我做周文王足矣。”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還軍洛陽。


    同月庚子日(3月15日),病逝在洛陽,終年六十六歲,諡號為武王。


    他臨死前留下《遺令》,根據曹操的遺囑,他於二月丁卯日(4月11日)被安葬於鄴城西郊的高陵。


    曹操死後,其子曹丕襲封丞相、魏王官爵。


    黃初元年十月辛未日(220年12月11日),曹丕逼迫漢獻帝讓位,改漢為魏。


    於同年十一月癸酉日(12月13日),追尊曹操為武皇帝,廟號太祖。


    ………


    曹操的思想受儒家影響,崇尚仁義禮讓,並試圖以仁義、道德、禮讓教民和行政,即“治定禮為首”。


    另一方麵,他在治國上強調以法治國。


    在當世戰亂之下,要撥亂反正,隻能采用刑法之治。


    曹操主張執法如山,強調法不阿貴。


    他說,法令“設而不犯,犯而必誅”,要求嚴格法令規章,賞罰分明,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


    曹操重視執法者的人選和執法者以身作則的作用,認為這是貫徹法令、實行法治的保證。


    為此,他起用王修、司馬芝、楊沛、呂虔、滿寵、賈逵等地方官吏,抑製不法豪強,收到了一定的成效。


    處於亂世之中的曹操既強調刑法,也沒有忘記禮教之用,他始終尚禮重法,兩手俱用,並在禮法並舉、兩手俱用中表現出了特有的譎詐之能。


    在人事管理上,曹操主張唯才是舉,這是曹操政治思想獨具特色的地方。


    在漢末選官偏重門第、不問才德的情況下,他主張突破門閥界限,實行唯才是舉。


    他認為——天地間,人為貴,要建功立業,隻有靠人的智慧和才能,“任天下之智力,以道禦之,無所不可”。


    他重視人的才能,鄙視德行禮教,認為遵守封建禮教的人不一定有開創事業的能力,有開創事業能力的人未必肯遵守禮教,所謂“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


    故而力主起用那些果敢英勇臨陣力戰之士,出身地位低微但有高才異質的人和“負汙辱之名,見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才。


    並且明令要求下屬“各舉所知,勿有所遺”,不拘一格選官用人。


    曹操用崔琰、毛玠掌管選舉,他們任用“清正之士”,“務以儉率人”,使得天下士人“莫不以廉節自勵”,即使是權貴寵臣,“輿服不敢過度”。


    以上變化,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社會風氣的轉變。


    曹操的政治思想符合時代的需求,在統一、平定北方的事業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


    他主張的法治和唯才是舉是對於漢代德化、孝治四百年傳統的對抗和否定,在政治思想界引發討論,對於後世人事管理思想的影響頗為深遠。


    曹操鑽研兵法,有高深的軍事理論,曾熟讀孫武、吳起等前代軍事家的著作,自著兵書十餘萬言(即《孟德新書》)。


    “諸將征伐,皆以新書從事”;又集錄諸家兵法,寫成《兵書接要》一書,結合自己的戰爭經驗加以論述。


    他撰寫的《孫子略解》,開創整理注釋《孫子兵法》十三篇的先河。


    其著述大都亡佚,從其《孫子注》和存世的軍事文書以及《三國誌》等史書中,可窺見其軍事思想。


    曹操認識到——軍事鬥爭離不開政治形勢的配合,要有足夠的武裝力量,才能拯救社會。


    不能像春秋時吳國夫差那樣隻憑武力,不注重政治;


    也不可似周朝諸侯徐偃王那樣,以仁義代替用兵。


    他強調“兵以義動”,“示天下形勢,以順誅逆”。


    為贏得戰爭中的政治主動權,他挾天子以令諸侯;


    為爭取人心,占領河北後免難民租賦,又發布抑豪強兼並令,以使“百姓親附,甲兵強盛”。


    謀士郭嘉頌揚他“奉順以率天下,此義勝”。


    曹操認為經濟的好壞,關係著戰爭的成敗。


    軍隊無輜重、糧食、委積,“亡之道也”,因而吸取“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的經驗,大興屯田,達到了足食強兵的目的。


    在治軍思想上,曹操拋棄儒家以禮治軍的原則,認為“禮不可治兵”,強調“吾在軍中持法是也”,注重以法治軍。


    他針對漢末為政失之於寬的狀況,“糾之以猛”,以使“上下知製”“所是進之以禮,所不是正之以法”。


    他“攬申、商之法術”,製定管理、訓練等軍事法規,如《軍令》《步戰令》《船戰令》《論吏士行能令》《敗軍抵罪令》等,以維護軍隊的統一指揮,強化軍隊的戰鬥力。


    為保證法規的實行,曹操主張嚴明賞罰,按法賞有功、治有罪。


    明君不官無功之臣,不賞不戰之士;


    治平尚德行,有事賞功能;


    告誡諸將“賞功而不罰罪,非國典也”。


    強調“諸將出征,敗軍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並“親巡將士,明勸賞罰”,在公開場合,自己也不置之法外。


    為貫徹以法治軍的思想,曹操特別注意軍中司法官吏的選拔,認為“夫刑,百姓之命也。


    而軍中典獄者或非其人,而任以三軍死生之事,吾甚懼之。


    其選明達法理者,使持典刑。”


    曹操選將用人,主張破格求實。


    他拔於禁、樂進於行陣之間;


    取張遼、徐晃於亡虜之內。


    他們後皆戰功卓著,成為名將。


    還能夠根據將領特點,用其所長。


    如,許褚、典韋壯武有力,忠誠奉法,曹操就讓他們戰則為軍鋒,息則統親兵。


    臧霸有恩信於東土,曹操將青、徐二州托付於他,從而得以專心對付袁紹。


    文聘本是劉表帳下大將,在江漢一帶頗有威恩,曹操任其為江夏太守,委以邊事,使禦孫權。


    對有過失的“賢”才,曹操往往任用如初。


    他還注意集眾人之智指導戰爭,在兗州、官渡、鄴城、當陽、渭南、襄樊等重大戰事中,均聽取和采納將士的意見。


    為盡其才,他倡導廣開言路之風,征柳城烏桓得勝回師,還重賞曾勸阻他出征的人。


    在謀略思想上,曹操認為:“欲攻敵,必先謀。”


    重視謀略是曹操軍事思想的重要內容,也是他事業成功的重要保證,所以他能夠“以弱為強者,非惟天時,抑亦人謀”。


    曹操認為用兵“不可以禱祀而求,亦不可以事類而求”,顯示出其軍事思想中求實、尚變的兩大特點。


    他推崇《孫子》,但要求諸將按他結合當時社會實際和實戰經驗編撰的《孟德新書》指揮作戰。


    視善變為用兵核心,其行軍用師,被譽為“因事設奇,譎敵製勝,變化如神”。


    強調“兵無常形”“兵無常勢”“兵之變化,固非一道”,隻有靈活用兵,“以詭詐為道”,才能以變製勝。


    還說“若以險固為資,則不能應機而變化也”。


    他認為,詭詐的前提是知彼知己,隻有在掌握了對方的兵力部署、戰將強弱、地形險易、後勤保障等情況的前提下,進行全麵綜合的研究,才能製定出“因敵變化”“盈縮隨敵”的策略。


    他尤重視奇正、虛實變化,要求以“至實擊至虛”,他的戰爭實踐也體現出這一點。


    如對孫、劉集團作戰,或東攻西守,或東守西攻,皆依實際情況,將優勢兵力集中於一方,形成“至實”態勢。


    同時,常以分散、分化敵軍的策略,致其“至虛”,從而各個擊破。


    曹操的軍事思想深受曆代兵家和學者稱道,其《孫子注》對後世兵學有深遠影響。


    但有時,他強調刑罰過度,並且也有袒護失察之處,這是其思想的局限性。


    漢魏之間,社會生產遭受嚴重破壞,出現大饑荒。


    這一時期,糧食供應成為各軍事集團最大的問題,因軍糧不足而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


    曹操在北方屯田,興修水利,解決了軍糧缺乏的問題,對農業生產恢複有一定作用。


    建安元年(196年),曹操采納棗祗等人的建議,利用攻破黃巾所繳獲的物資,在許下募民屯田,當年即大見成效,得穀百萬斛。


    於是,曹操命令在各州郡設置田官,興辦屯田。


    屯田以國家投資的方式保證再生產,工作效率高於普通的自耕農。


    因此,短時間內就使地方“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


    屯田有效地解決了曹操集團的糧食問題,所以曹操自述道:“後遂因此大田,豐足國用,摧滅群逆,克定天下。”


    在興置屯田的同時,曹操采取各種措施,扶植自耕農經濟。


    針對當時人口流失,田地荒蕪的情況,曹操先後采取招懷流民、遷徙人口、勸課農桑、興修水利、檢括戶籍等辦法,充實編戶,恢複農業生產。


    此外,曹操還陸續頒布法令,始創戶調製,防止豪強兼並小農。


    建安五年(200年),曹操頒布新的征收製度。


    到建安九年(204年),又明確:“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


    曹操前後實行的這一係列措施,使瀕於崩潰的自耕農經濟不斷得到了恢複和發展,這成為曹操集團的雄厚經濟基礎。


    曹操在世時,還大力興修水利設施。


    如他舉薦的揚州刺史劉馥,修複、建設芍陂、茹陂、七門、吳塘等土壩,蓄水灌溉稻田,使得“官民有畜”。


    以身作則,提倡廉潔在開源的同時,曹操也非常注意節流,並以身作則,提倡廉潔。


    史書中稱曹操“雅性節儉,不好華麗”,後宮的衣服、鞋子不事華麗,帷帳屏風落滿補丁,床榻被褥“敗絮其中”。


    在曹操的大力糾正下,東漢以來的奢華之風為之一扭,天下的人都以廉潔勤儉自律。


    即使是高官顯貴也不敢過度鋪張,甚至出現了有人故意穿破舊衣服取悅曹操的咄咄怪事。


    建安十四年(209年),曹操反過來不得不下令來糾正這一奇怪的不正之風。


    曹操的遺囑,也體現了自己的一貫儉樸的風格:“天下尚未安定,還不是遵守古禮的時候。安葬完畢,所有人都除服。那些率軍屯戍在外的,一律不得離開屯所。有司各率其職。以時服下葬,不要在幕中貯藏金玉珍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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