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遠和顧晨陽竟然是親兄弟。”


    顧晨陽,馮嚴飛車黨案第八個,也是最後一個受害者。


    但馮嚴本人在第七起案子過後就被a殺害了。


    所以第八起飛車案,其實是a冒充馮嚴所犯的案子,顧晨陽是a所殺,並且當街割喉。


    顧晨陽是個做小本生意的老板,有一家小的五金店,父母早逝,有個弟弟就是阿遠,雖然三十七八歲了,但一直沒有結婚。


    人長得帥不油膩,特會哄女人開心,有見過他帶女人來店裏,但經常換女人,也沒固定女伴,是個情場老手。具體的誰都不太了解。


    隻知道,他那個店看著沒啥生意,但顧晨陽開的是大奔,平時給女人花錢也是大手大腳。


    警方查過他店裏的賬,幾乎可以說是入不敷出。


    那錢是從哪來的?


    調查顧晨陽的生活軌跡,他這兩年才開了這個店。早年二十多歲時也和他弟弟一樣,沒讀什麽書,在街上混,從事過很多工作。


    不過,有一點值得注意,他在阿遠被殺那年去了東南亞,兩年後才回來,在碼頭做運輸調度,後來才開店,他和別人說開店的錢都是東南亞賺的。


    小寒分析,“陳隊,會不會這兩兄弟在城裏,仗著年輕時長得好,給人販子當孔雀毛。


    其中一次就騙了馮雲,後來馮雲跑出來了,就找阿遠報仇,顧晨陽為了逃避追殺才出國的。”


    可後來顧晨陽回國,馮雲卻沒再找他麻煩。


    顧晨陽最後是死在a手裏,這點就有些想不透了。


    “我們從新捋一下時間線。


    十年前,馮雲休學失蹤,過了三年,馮嚴到下八裏網吧,又過了兩年,他找到馮雲,馮嚴離開下八裏。


    同一年,馮雲殺了阿遠,找到許清柔,也是那一年馮嚴進了一家貿易運輸公司,買了一根盲杖,由馮雲送給郝哲。


    又過了三年,馮雲化名小蝴蝶在會所重新進接近郝大偉,兩年後聯合郝哲殺了郝大偉和桃子。


    而在郝大偉這個案子前大半年,發生了馮嚴飛車黨案。


    按照推測,馮雲應該是在馮嚴死後沒多久,就進入下八裏接近王威,截止到前幾天,引出了殺死馮嚴的a。”


    聽著有點亂,捋清以後卻能看出案子的大概了。


    陳立在白板上劃了一條線,把主要時間事件寫上去。


    “我認為馮雲休學,應該就是因為被拐,被孔雀毛騙了的少女,失蹤前都是自己料理好一切,休學的休學,辭職的辭職,她們以為是和男朋友外出去打工,但實際上是被騙了。這也解釋的通馮雲突然休學,還騙了學校家裏人的原因。


    馮雲被拐後,肯定是跑出來了,但是什麽時候跑出來的?


    從她被拐,到阿遠被殺,這中間足足有五年。


    豔紅說,馮嚴在道上打聽馮雲時,是有消息的,有時候打聽到人在深圳,有時候在安城。


    既然能打聽到消息,說明馮雲那時是自由的。


    所以我推測,馮雲從人販子手裏跑出來的時間應該很早,但她沒回學校,甚至沒用自己的身份,跑出來後,為什麽不報警,為什麽不回學校,而是隱姓埋名。


    甚至中間去接近過郝大偉,接近過郝哲,卻不肯找警察。


    五年後才將拐自己的人給殺了,這不是正常被拐跑出來的人的思維。”


    當初馮雲被拐後究竟發生了什麽呢?


    可以回答這個問題的阿遠和顧晨陽都已經死了。


    阿遠死的早,顧晨陽在他死後也出國了,他們應該很久都沒再和人販子組織聯係過,所以也無從下手找到當初和他們接頭的人。


    好在線索並沒有在這中斷。


    警方走訪排查顧晨陽周邊,附近店鋪,其中一個老板就說到一個細節。


    顧晨陽家好像有親戚在第三監獄,因為顧晨陽托他找朋友,給裏麵的親戚送過東西。


    經過核實,顧晨陽托人送過東西的那個犯人,確實和他有點沾親帶故的,算是遠房,年紀挺大,顧晨陽能稱他二叔,叫顧來福。


    而顧來福,就是因為誘拐婦女被抓的。


    是幾年前的案子了。有個拐賣團夥被抓,其中一個人販子為了減刑,把他給供出來了。


    顧來福天生殘疾,街上混也沒人帶他。可雖不是團夥內的人,但給這個人販子帶來過小姑娘,而且他帶來的小姑娘都挺漂亮,那團夥就收了。也就那一兩次。


    抓到他,他也承認了,說自己就是以介紹工作為由拐的人,自己沒有上線。


    而且當時被拐的小姑娘早就在村裏被折磨死了,警方也查了,他背後確實沒有別的拐賣組織,所以直接就給他判了。


    現在看來,這個顧來福,應該是同他兩個侄子有聯係,不然以他一個殘疾老頭怎麽騙到的漂亮小姑娘,一定是阿遠出手的,然後為了避免受牽連,把小姑娘騙到一個地方後,由顧來福出麵賣給人販子。


    這樣就算以後追究起來,顧家兄弟也能狡辯脫身,說自己隻是談戀愛分手,真是好計謀。


    警方馬上提審了顧來福,他一開始還嘴硬,警方明確告知他那兩侄子都死了後,他驚訝之餘,就承認了,當年確實是顧家兄弟幫忙。


    “不過,阿陽不屑於做這事,主要是阿遠做。他比阿陽花花多了,對女人很不放在眼裏,他就喜歡追求女人的過程,到手馬上就沒新鮮感。


    可那些女人很難纏,被他甩了後要死要活的,他怎麽都甩不開。


    一開始走上這條路也是偶然,我呢,偶爾幫那幫人帶點東西,買點用具啥的,就賺個零花。


    那陣子阿遠正好為了躲個女娃,到我家來住,誰承想那女娃厲害著呢,都找到我家來了。


    阿遠就又躲出去了,那幫人當時正好來我家取貨,碰上那女娃,問我咋回事,然後就騙女娃說知道阿遠在哪,帶她去找。


    我其實當時很不忍心,但我不敢得罪那些人。那女娃跟他們走後再也沒回來。後來那幫人還給了我一筆封口費。


    但我有點害怕,把這事給阿遠說了。結果阿遠不但沒生氣,還說這是個來錢路子。


    之後他又試了一次,把人騙到我家,同樣方式讓那幫人領走。


    他說這樣既能甩了麻煩女人,還能換錢,何樂不為。他還分了我一半錢,我都沒見過那麽多錢。我膽子小,怕出事。


    阿遠卻說沒事,他找的都是沒人管的女娃,丟了也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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