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一會看著小王低頭過來,陳立把他一頓訓。


    “讓你跟著紀導,你剛才去哪了?差點出事,你擔得起責任嗎?”


    小王委屈極了,“我剛才發現紀導離開,本來是要跟著的,可有緊急情況。我以為就是去個洗手間,沒想到就這麽一會。”


    “那些犯罪分子厲害著呢,就一會?瞬息萬變,什麽緊急情況能比他的安危重要,你知道紀導擔多大危險配合嗎,他要出了事,誰負責?”


    陳立氣瘋了,直接換嶽明和另一個警員頂替小王,還讓小王回去寫檢討,估計要受處分。


    小王無比愧疚,到底剛畢業的,第一次被陳隊訓,眼圈都紅了。


    搞得紀莫年受不住,他這幾天和小王關係處的很好,趕緊說沒事,覺得陳立太嚴厲了。


    陳立回頭臉色不好的把他也訓了,“這是紀律,紀導,你既然暫時在隊裏,歸我管,就要服從組織命令,不要再擅自行動,多危險知道嗎?”


    紀莫年被陳立的嚴肅嚇到了,但也知這次是自己的問題,沒想到這麽嚴重,要不是華瑤,後果不堪設想,此時和小王一樣鵪鶉般低下了頭。


    陳立不是發脾氣,就是想讓他倆長教訓,下八裏的案子不是兒戲,治安科那邊已經開始懷疑虎哥背後老板和人口拐賣,甚至器官買賣有關,一個賣淫案越挖越深。


    分分鍾都是人命關天。作為誘餌的紀莫年其實很危險。


    但看他此時小學生般的樣子,也意識到自己反應太大,語氣柔和下來。


    拍了拍小王的肩,“剛才是發現什麽情況了?”


    小王馬上抬頭匯報,“紀導他們電視台聚會,請了各方文化人,我發誓我真沒喝酒,職責在身,剛才沒跟上紀導,是因為有意外大發現,關於郝哲的。”


    小王到底年輕人,聚會上和這些媒體人聊得熱火朝天,做媒體的都緊跟時事,不知誰提到了最近有名的殘疾詩人殺人的新聞,各抒己見。


    小王驚訝,這些媒體的推測,腦洞比他們破案推理還五花八門。他也是想聽聽這些人對案子的看法,沒準找到新思路。


    結果就聽一個退休了的老編輯說,郝哲那本詩集是他審閱出版的,說起郝哲,老編輯很不屑,“他那詩集都是無病呻吟,文學價值不高,第一稿時,亂七八糟,我當時還和社裏反應這書怕是難出。


    可社裏有安排,郝哲盲人詩人有噱頭,隻要稍加炒作市場前景好,而且他哥私下裏還砸了點錢,反正這詩集必須出。


    之後就指導他改,改了不知道多少遍。”


    小王聽了想到什麽,問老編輯詩集最後一首為什麽和整本風格不同,結果說到這個老編輯更生氣了,說郝哲水平不行脾氣還大,因為這最後一首詩,和他發生了最大衝突。


    老編輯意思是刪掉,郝哲非要加進去,還想放在詩集第一頁。


    後來老編輯幹脆不給他審了,僵持中社裏領導來做和事佬,最後協商,那首詩改了一句放在最後,詩集才得以出版。


    聊到這,小王看到紀莫年出了包廂,本要起身跟著,可就這時有人好奇問老編輯,那最後一首詩改之前啥樣,他就一時分心沒跟上。


    陳立聽到這,似有所感,“那老編輯說最後一首詩改之前是什麽?”


    小王拿出手機,“我讓那個老編輯發給我了。”


    陳立拿過來,隻見上麵四句詩,“霧中盡雀,攜手難離,折枝為好,雲夜春逢。”


    原來這首詩最初的版本最後一句是,雲夜春逢。


    好折,郝哲?逢雲,馮雲?


    馮雲這個名字很耳熟啊。


    馮嚴失蹤的姐姐就叫馮雲。


    陳立不可置信,是真的暗藏馮雲的名字,還是,諧音巧合?


    郝大偉郝哲的案子是馮嚴飛車案受害者,延伸出來的案子,這兩個案件中間有千絲萬縷的勾連,還是僅僅諧音巧合?


    專案組會議上,一部分人覺得隻是巧合。


    “不一定是這兩個字,更不一定是這個人,況且隻是兩句詩,未必真的藏有人名,沒證據,都隻是推測而已。”


    還有部分人,比如陳立,則認為這世上所有不可思議,甚至看似荒唐的巧合,都有必然的因果。


    畢竟,郝大偉是馮嚴飛車黨案受害者之一,他們之前的推測,這些受害者也許並不是隨機的,而是有必然關係,馮嚴才出手。


    而郝大偉,在警方剛調查到他時,他就出了事,往下挖,查到一個神秘女人指使謀殺了他,現在懷疑這個神秘女人是馮嚴的姐姐馮雲,這種巧合幾率到底是多少?


    會不會是馮雲不想讓警方查下去,才讓郝哲殺了郝大偉?


    目前除了這個諧音名字外,找不到任何紅痣女是馮雲的證據。


    郝大偉這人,從調查到出事,到案件深入,就這幾天,變換了好幾個版本,跌宕起伏,不斷反轉。


    陳立甚至無法預料下一秒,這案子到底變成什麽樣,真相究竟如何。


    但現在新的線索指向殺害郝大偉的幕後真凶,很可能是馮嚴的姐姐馮雲,陳立不得不多想,是馮雲不想警方查她弟弟馮嚴的案子。


    畢竟在走訪調查馮嚴時,這個疑似他姐姐馮雲的女性,確實出現過,神秘莫測。


    而馮嚴的案子,根本不是普通的搶劫案,馮嚴的死更是翻轉出令人震驚的謀殺。


    所以現在任何一個可能,哪怕逆天荒唐,陳立都想抓住。


    但專案組有分歧,郝大偉的案子是否和馮嚴有關,還不能下定論。


    所以到底該不該往下查,怎麽查?


    隻是,這種分歧並沒持續多久。


    新的線索就來了。


    之前查到購買盲杖是一家倒閉小公司隨康複器械一起采購的,老板不記得誰加進去的盲杖,說可能是員工,警方又排查當年員工,有人說是個臨時工在采購裏加的盲杖,說幫朋友帶的。


    當時不嚴,單子經常有人加一個兩個的,個人用的東西,省運費,是康複用品類的,數量不多就行,不算違規。這種事大家也都默認了。


    結果警方調查當年加了盲杖的那個臨時工的身份,竟然發現是假的。


    這種小公司聘任不合規,很多都沒交五險一金,所以入職的身份認證也不嚴。


    這個人,身份證留底是假的,照片也很模糊。


    但技術部有的是辦法,除了清晰度修複,走訪當時和他一塊工作過的裝卸工的描述,加進ai融合。


    雖然也許出來的照片並不十分準,但應該最貼近真人了。


    專案組打開照片時,全都是一愣,主要照片上的人非常熟,如果這還不能完全確認,其中一個裝卸工的證詞,則幾乎坐實了這個人的身份。


    “搬運東西夏天很熱,大家經常脫了上衣,光著膀子。我記得那個人,肩膀上有個紋身。他有時拿膠布貼上,但我看見過,那紋身很女,我還嘲笑過他,大男人紋這種東西,花哨。”


    “他紋的什麽?”


    “一個蝴蝶。”


    所以,進購盲杖的人,是馮嚴?


    真相會是馮雲讓馮嚴幫忙進購盲杖,送給了郝哲,後來馮雲又指使郝哲殺了郝大偉?他們幾個人之間到底有什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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