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腐劑是通過什麽途徑讓死者服入體內的呢?”
“還是它。食用防腐劑好多飲料裏就有,根本喝不出來。”花小雨指了指酒杯。
“這酒裏有阿米替林,有防腐劑,甚至還有安眠藥。”
“什麽?安眠藥?安眠藥不是死者臨睡覺時吃的嗎?我們在床頭櫃上看到了一瓶安眠藥,還有裝水的杯子,上麵有死者的指紋。”蔡隊越聽越不懂了。
花小雨正襟危坐,嚴肅地搖了搖頭。
“我剛開始也認為酒杯裏有阿米替林,等晚上死者服下安眠藥,過一段時間兩者反應,引起心律失常,最終心髒衰竭,猝死。
但直到我發現那瓶安眠藥雖然開封,但是裏麵的紙球並未移動,我好信兒一粒粒數了一下,一共是50粒剛好是一整瓶的量。
也許你會說也許出廠時這瓶剛好藥粒兒放多了。
那麽接下來的物證一定令你無可辯駁。
床頭的水杯雖有指紋,但是指紋的方向卻是反著的。右手指紋,在唇印的左側,顯然沒人這麽喝水,否則相當於手反著拿杯子。
隻有一個解釋,就是凶手拿著金大中的手印上的指紋,當然還有唇印。他還細心地打開了封著的安眠藥瓶,可惜他忘記扔掉瓶口的紙團,並從中拿出幾粒藥。”
“所以說凶手這麽做的目的就是讓我們以為死者是睡前服用的安眠藥,然後睡夢中突發心髒病死亡?”
“是的。”
“但是,連花法醫你也沒有發覺屍體的腐化程度有異樣,就是說凶手要把防腐劑用的恰到好處,剛好彌補從喝酒到服安眠藥的這段時間,否則用少的話,屍體過度腐化會被發現死亡時間比晚上要早,用多的話,又顯得很怪異,與正常環境下屍體的腐化不匹配。”
“蔡隊你說的正是,沒想到還沒等我和你解釋,你自己就想到了。”花小雨很欣慰的是,這麽複雜的情況,不用多說,蔡隊就全懂,所有的疲累都在一瞬間消失殆盡了。
“我也就是大致揣測凶手的用意還行,關鍵的還是得花法醫出馬。
比如安眠藥,食用防腐劑和阿米替林都是什麽時候服下的?”
蔡隊一邊說,一邊替花小雨為難,要知道這麽長時間過去了,又是好幾種藥相互作用,再加上有酒精的反應,想想都頭大。
小李在一旁輕鬆地聳了一下肩,“蔡隊擔心的問題,就在剛剛您進來前,花法醫已經有結論了。”
“經過對桌上醒過的紅酒做細菌繁殖測定,距離現在大約36個小時,也就是周四的下午一點。
胃內同時有這三種藥物,卻沒有紅酒,而紅酒在胃內基本是一個小時被消化吸收掉,藥物要稍慢一些。
死者死亡後胃就停止工作,所以說死者是死前一個多小時喝的紅酒。
通過對兩種藥物的半衰期及血藥濃度的推算,以及食用防腐劑的在體內的代謝情況,可以得出結論死者在死前一個多小時幾乎同時服下這三種物質。
所以凶手是把安眠藥,食用防腐劑還有阿米替林一起混入了紅酒裏,騙死者喝下。
假設醒紅酒要一個小時,那麽死者就是在周四下午2點左右喝的紅酒,死亡時間大致在3點到3點半之間。”
“太好了,雖然之前說的那麽多半衰期吖,血藥濃度什麽的聽不太懂,不過這些都不重要。
能知道確切的死亡時間和喝藥時間真的是太給力了。”蔡隊瞬間眉開眼笑,高興的像個孩子。
“還有一點我得提醒蔡隊,雖然死亡距離喝藥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但是這期間死者並不會有什麽異樣,隻是阿米替林和安眠藥在身體裏作用。可能到臨近死亡的那十分鍾心髒會有點不舒服,類似於心律失常之類的症狀,等發病了還是很快的,幾分鍾內死者就會死亡。”
“你是要說,臥室床邊地磚的處理,將抽屜裏的救心丸拿走,這些都要趁其不備完成,而且要在他死後在床頭櫃擺好帶指紋和唇印的水杯,還有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片。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等死者死後才離開。”
“是的。”
“可是我還有一點不明白,為什麽他不在整瓶裏拿兩粒安眠藥溶在酒裏麵?”
“首先他一定是沒意識到我們會數安眠藥的粒數,再一個他溶在酒裏的安眠藥一定得是粉末狀的,不然現溶沒那麽快,會被死者發現的。”
“這凶手也真是小心謹慎吖,還特意在臥室擋了窗簾,用來偽造死者睡前服用安眠藥的假象。”
“其實我應該早就發覺問題的,胃排空是4-6小時,腸排空是10-12小時,而死者胃內沒有食物,如果按之前的死亡時間,他並沒吃完飯就睡覺了,顯然不合理。
而事實上,他隻吃了一點早飯,午飯都沒吃。”
蔡隊把從法醫室帶回來的最新死亡時間分享給大家,頓時一片嘩然。大家無不佩服凶手的別有用心,他的精心布局也的確幹擾到了警方,給破案帶來了很大困難,但是一切都過去了,相信接下來的偵破工作將會一片坦途。
隨著死亡時間的變動,不在場證明也隨之做了調整,改為周四下午2點到3點半。
由於和之前定的晚飯時間出入比較大,再加上已有比較準確的時間段,所以調查走訪要重新進行。
蔡隊記起於昕是周四晚上接待的客人,而記錄表上2點至3點半這段時間是沒有客戶預約記錄的,她完全有作案時間。於是再次帶上王進來到美容院。
於昕還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
“怎麽,是來告訴我抓到凶手嗎?”
“不是,案件有點兒複雜,我們還是得重新調查一下周四下午你在哪兒?”
於昕明顯有絲不悅,“那天不是問過了嘛,我有客人一直幹到晚上才下班。”
“上次問的是晚上,這次想知道那天下午你在哪兒,能不能再看看你的預約記錄本?”
“真是麻煩,等著,我去拿。”
“還是它。食用防腐劑好多飲料裏就有,根本喝不出來。”花小雨指了指酒杯。
“這酒裏有阿米替林,有防腐劑,甚至還有安眠藥。”
“什麽?安眠藥?安眠藥不是死者臨睡覺時吃的嗎?我們在床頭櫃上看到了一瓶安眠藥,還有裝水的杯子,上麵有死者的指紋。”蔡隊越聽越不懂了。
花小雨正襟危坐,嚴肅地搖了搖頭。
“我剛開始也認為酒杯裏有阿米替林,等晚上死者服下安眠藥,過一段時間兩者反應,引起心律失常,最終心髒衰竭,猝死。
但直到我發現那瓶安眠藥雖然開封,但是裏麵的紙球並未移動,我好信兒一粒粒數了一下,一共是50粒剛好是一整瓶的量。
也許你會說也許出廠時這瓶剛好藥粒兒放多了。
那麽接下來的物證一定令你無可辯駁。
床頭的水杯雖有指紋,但是指紋的方向卻是反著的。右手指紋,在唇印的左側,顯然沒人這麽喝水,否則相當於手反著拿杯子。
隻有一個解釋,就是凶手拿著金大中的手印上的指紋,當然還有唇印。他還細心地打開了封著的安眠藥瓶,可惜他忘記扔掉瓶口的紙團,並從中拿出幾粒藥。”
“所以說凶手這麽做的目的就是讓我們以為死者是睡前服用的安眠藥,然後睡夢中突發心髒病死亡?”
“是的。”
“但是,連花法醫你也沒有發覺屍體的腐化程度有異樣,就是說凶手要把防腐劑用的恰到好處,剛好彌補從喝酒到服安眠藥的這段時間,否則用少的話,屍體過度腐化會被發現死亡時間比晚上要早,用多的話,又顯得很怪異,與正常環境下屍體的腐化不匹配。”
“蔡隊你說的正是,沒想到還沒等我和你解釋,你自己就想到了。”花小雨很欣慰的是,這麽複雜的情況,不用多說,蔡隊就全懂,所有的疲累都在一瞬間消失殆盡了。
“我也就是大致揣測凶手的用意還行,關鍵的還是得花法醫出馬。
比如安眠藥,食用防腐劑和阿米替林都是什麽時候服下的?”
蔡隊一邊說,一邊替花小雨為難,要知道這麽長時間過去了,又是好幾種藥相互作用,再加上有酒精的反應,想想都頭大。
小李在一旁輕鬆地聳了一下肩,“蔡隊擔心的問題,就在剛剛您進來前,花法醫已經有結論了。”
“經過對桌上醒過的紅酒做細菌繁殖測定,距離現在大約36個小時,也就是周四的下午一點。
胃內同時有這三種藥物,卻沒有紅酒,而紅酒在胃內基本是一個小時被消化吸收掉,藥物要稍慢一些。
死者死亡後胃就停止工作,所以說死者是死前一個多小時喝的紅酒。
通過對兩種藥物的半衰期及血藥濃度的推算,以及食用防腐劑的在體內的代謝情況,可以得出結論死者在死前一個多小時幾乎同時服下這三種物質。
所以凶手是把安眠藥,食用防腐劑還有阿米替林一起混入了紅酒裏,騙死者喝下。
假設醒紅酒要一個小時,那麽死者就是在周四下午2點左右喝的紅酒,死亡時間大致在3點到3點半之間。”
“太好了,雖然之前說的那麽多半衰期吖,血藥濃度什麽的聽不太懂,不過這些都不重要。
能知道確切的死亡時間和喝藥時間真的是太給力了。”蔡隊瞬間眉開眼笑,高興的像個孩子。
“還有一點我得提醒蔡隊,雖然死亡距離喝藥有一個多小時的時間,但是這期間死者並不會有什麽異樣,隻是阿米替林和安眠藥在身體裏作用。可能到臨近死亡的那十分鍾心髒會有點不舒服,類似於心律失常之類的症狀,等發病了還是很快的,幾分鍾內死者就會死亡。”
“你是要說,臥室床邊地磚的處理,將抽屜裏的救心丸拿走,這些都要趁其不備完成,而且要在他死後在床頭櫃擺好帶指紋和唇印的水杯,還有事先準備好的安眠藥片。所以凶手很有可能是等死者死後才離開。”
“是的。”
“可是我還有一點不明白,為什麽他不在整瓶裏拿兩粒安眠藥溶在酒裏麵?”
“首先他一定是沒意識到我們會數安眠藥的粒數,再一個他溶在酒裏的安眠藥一定得是粉末狀的,不然現溶沒那麽快,會被死者發現的。”
“這凶手也真是小心謹慎吖,還特意在臥室擋了窗簾,用來偽造死者睡前服用安眠藥的假象。”
“其實我應該早就發覺問題的,胃排空是4-6小時,腸排空是10-12小時,而死者胃內沒有食物,如果按之前的死亡時間,他並沒吃完飯就睡覺了,顯然不合理。
而事實上,他隻吃了一點早飯,午飯都沒吃。”
蔡隊把從法醫室帶回來的最新死亡時間分享給大家,頓時一片嘩然。大家無不佩服凶手的別有用心,他的精心布局也的確幹擾到了警方,給破案帶來了很大困難,但是一切都過去了,相信接下來的偵破工作將會一片坦途。
隨著死亡時間的變動,不在場證明也隨之做了調整,改為周四下午2點到3點半。
由於和之前定的晚飯時間出入比較大,再加上已有比較準確的時間段,所以調查走訪要重新進行。
蔡隊記起於昕是周四晚上接待的客人,而記錄表上2點至3點半這段時間是沒有客戶預約記錄的,她完全有作案時間。於是再次帶上王進來到美容院。
於昕還是一副漠不關心的樣子。
“怎麽,是來告訴我抓到凶手嗎?”
“不是,案件有點兒複雜,我們還是得重新調查一下周四下午你在哪兒?”
於昕明顯有絲不悅,“那天不是問過了嘛,我有客人一直幹到晚上才下班。”
“上次問的是晚上,這次想知道那天下午你在哪兒,能不能再看看你的預約記錄本?”
“真是麻煩,等著,我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