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飄了三四天,白鑫期間揍了鯊魚,和金槍魚掐過架,最後還是搭了虎鯨的順風車才來到一個海島上。


    和虎鯨們告別後,白鑫開始了他的荒野求生生涯,聖主也不知道對這副身體幹了什麽,不會餓也不會感到疲憊,而且還能憑空禦使火焰。


    “哦豁,看來我拿的是小龍的角色了,不過魔氣啥的我也不會啊,還是得複活聖主那個老東西。”,白鑫一把將手裏的木頭樁子扔在地上。


    忙活了大半天才在稍微空曠的岸邊弄了個sos的求救信號,接下來他還要去海島的高處弄個篝火。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白鑫的運氣來了,他剛爬到山頂就看到不遠處海平麵有個奇怪的東西出現,大概率是船隻。


    白鑫連忙點燃篝火,然後跑到岸邊開心的等待救援到來,不過過了半天都沒有看到船隻,倒是看到一個奇怪的東西飄了過來。


    “額,謝謝你,我叫成龍,是個考古學家,之前不小心遭遇海難,感謝你救我一命。”,一個大鼻子的年輕人十分激動的握住白鑫的雙手。


    白鑫則是一臉無奈,不過還好,以成龍和十三區老大布萊克的交情,他獲救的概率也是蠻大的。


    不過他都能被卷到成龍他們身邊隻能說黑氣已經注意到他了,接下來看來要躲著點老爹了。


    白鑫和成龍兩人靠著抓海鮮在島上過了一天,不遠處便傳來直升機的聲音,白鑫滿意的點點頭,看來跟著主角團還是有好處的。


    回到文明世界,白鑫因為沒有去處又不想靠近老爹,幹脆直接和成龍告別準備跑路,到時候稍微關注一下新聞就可以知道成龍他們又幹了啥。


    在街頭晃悠了半天,白鑫摸著下巴看向一邊的巷道,裏麵有不少混混在那抽煙和聊天。


    白鑫走過去看了看因為他到來而抬頭看過來的混混們,“你們這裏誰是老大啊,招不招人啊?”


    這個問題直接把混混們搞懵逼,他們還以為白鑫是過來找事的,不過一個黑人站起身,低頭看了看白鑫。


    “小屁孩還是滾回去喝奶吧,哈哈哈哈!”


    白鑫默默抬頭,隨後一拳砸向黑人老大的肚子,隻聽見“噗”的一聲,其餘幾個黑人便看到黑人的後背多出來一個沾滿血汙的拳頭。


    其餘幾名混混連忙咽了口口水,“大,大哥,這個黑鬼就是我們老大,不過我們現在跟著您混可以嗎?”


    白鑫一臉無語,看來還得練習一下控製力啊,不過他居然沒有任何反胃的感覺,也不知道是聖主改造的時候幹了啥,還是因為黑人不算人所以才沒有感覺。


    跟著混混們來到他們的住處,看了眼髒亂差的環境,白鑫差點沒吐出來,一路上還在想這群人為啥沒有槍的問題也沒有必要問了,這群窮鬼哪來的錢買啊,子彈還是蠻貴的啊。


    “看來還得來一波入鄉隨俗啊。”,白鑫不由得感慨,幸好是在國外,國內他還下不了這個手呢。


    聽著身邊幾個混混激動的數著鈔票,白鑫則是毫不在意的啃著手裏的烤雞,下午不去搶一波路人,他還沒錢吃飯呢。


    “行了,去搞點槍回來,不準買粉,誰碰那玩意誰就死,明白了嗎?”


    幾個混混連忙點頭,他們看出來白鑫應該是華夏人了,隻有那個國家才人人會功夫,也對那些東西深惡痛絕。


    他們思考一會後,便出去找認識的二手販子買幾支手槍,沒辦法,他們連新槍都買不起,畢竟一把好一點的手槍也要個幾百美元,加上子彈估計要靠一千多了。


    隻能說蛇有蛇道,混混們大概兩個多小時後就回來了,還人手一把m1911,不過看槍口應該是二手的。


    白鑫讓混混們把房間的衛生給他打掃出來後,便去休息了,而混混們則是激動的不斷撫摸手裏的裝備。


    開玩笑,白鑫今天一個人就搶回來幾千美元,要是他們以往一天能有個幾百美元進賬都是好日子了。


    差不多半夜的時候,白鑫睜開眼睛,將幾個混混搖醒,問道:“這附近的銀行,金店和取款機有哪些?”


    本來還迷迷糊糊的混混們,當即就被白鑫的發言嚇醒,“老大,冷靜冷靜,咱們就幾把手槍可不敢去搶那些啊。”


    白鑫一巴掌拍在說話的混混頭上,現在還是零零年,街麵上攝像頭都沒幾個,不趁這個時候幹幾波大的,回頭連屎都吃不上。


    見白鑫確實是下定決心,混混們隻好帶著他來到附近一個取款機附近,白鑫也不傻,將一些褲子改的頭套扔給他們後,自己一馬當先的來到取款機前。


    雖說現在是半夜,但取款機有報警係統還有街麵上巡邏的警察都比較麻煩,而且白鑫他們沒車,稍微耽擱久了跑都跑不贏。


    白鑫讓混混們準備好袋子,然後一拳砸在取款機上,僅僅十幾秒,就將一個取款機暴力拆遷,機箱內大約有個十幾萬美金,應該是晚上了沒人放新的,不然應該有個四五十萬左右。


    將錢一把扔進袋子裏,幾人著急忙慌的朝著不遠處的小巷子裏跑去,身後的警報聲在空曠安靜的街道上傳的很遠很遠。


    等他們回到住所已經是一個多小時後了,害怕被其他幫派的注意到,白鑫帶著他們在附近小巷裏躲了一會。


    看著手裏綠油油的富蘭克林,一個混混瞪紅雙眼,拿起一遝鈔票就放在鼻子前深深地呼吸著,感覺十分變態。


    沒管那群激動的娃,白鑫則是思考接下來的日子裏該怎麽混去十三區,說是十三區狗都能混進去,但去的都是什麽人啊,小玉不說,黑手幫金錢開道,白宮都能去,其他的更沒可比性了。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現在還真不知道十三區在哪,找這群混混的目的也是為了讓他們出去打探消息。


    弄到十幾萬後,他們的日子一下子鬆活不少,別管新聞上的報道,這群混混自然有他們的辦法將錢用出去,而且才十幾萬,舊金山開玩笑,這點灑灑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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