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趙伊娜的情緒變得有些低落,“機構的工作人員找到他的家屬時,他們本來是堅決不同意捐贈的,你應該知道目前還有很多中國人是無法接受器官捐獻這種做法的,他們認為這是對死者的不敬。而且雖然死者簽署過捐贈協議,但如果家屬不同意,我們也是無法強迫的。但在機構提出會支付一大筆錢作為慰問金後,他的那些家屬們竟然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不僅如此,他們還因為這筆錢的分配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工作人員把現場視頻傳給我時,如果不是劉老先生急需心髒救命,另外又有兩個患者等著眼角膜重見光明,我真的想拒絕這個···交易···。”


    雖然心裏有些不是滋味,但我還是認可了趙伊娜用的‘交易’這個詞。本身沃夫調查機構向捐贈者家屬提供慰問金這件事就等於變相的進行了器官交易,也許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慰問金的說法是打了一個擦邊球,但最起碼也是違反了這個社會的公序良俗,是不值得提倡的。相信那個捐贈者在簽署眼角膜捐贈協議時並沒有任何利益驅使,他這麽做完全是出於內心的善良,可他應該怎麽也沒想到自己的親人會因為他的這個善舉而發生爭執,甚至可能反目成仇吧。


    都說醫院裏是最能看清人性的地方,事實也是如此。我想到了這幾天在醫院裏聽病房護士說過的一件事。


    劉老道剛轉到京城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沒幾天的時候,醫院裏接診了一位病人。大哥四十來歲,自己經營著一間不算大的公司,談不上大富大貴,但日子也是小康之上。可能是因為操勞過度,所以年紀輕輕就突發了腦淤血,送到醫院時人已經快要不行了,幾經搶救這才勉強保住了性命,但隨之也有死亡的危險,所以一直住在icu病房裏。


    醫院的icu是這個世界上最燒錢的地方,一天的費用沒個幾千上萬根本下不來。大哥一住十幾天家屬有些受不了了,便悄悄的找到主治醫生詢問病人到底能不能痊愈。醫生的話很明確,命是可以保住,但需要長期在icu接受治療,而且即使能治好,以後也不可能像生病前那樣再出去工作了,簡而言之就是大哥以後賺不了錢了。


    家屬聽了醫生的話以後回去一商量,就找到醫院提出要給大哥轉院,京城醫大附院的費用太高,他們準備將病人轉去偏僻點的小醫院,那樣可以節省一大筆醫療費用。但同樣的,小醫院裏的醫療條件和設備根本沒辦法和大醫院的比,所以家主的這種做法根本就是放棄了對病人的治療,轉院後大哥隻能是等死。家屬這麽做的原因很簡單,既然大哥以後都不能賺錢了,那就沒必要再在他的身上花更多的錢了。


    反之同樣是在icu病房裏,有一位住了三年的病人。大爺九十多歲了,也是腦淤血住院,反反複複搶救了幾十次,現在能活著完全是靠儀器在維持,期間各種並發症不斷,每天花掉的費用都在萬元以上,堅持到現在醫療費花了近千萬。但大爺的子女每天輪著班的到醫院照顧,他們也說了,隻要是能讓老頭活著,花多少錢都無所謂。原因也很簡單,大爺是解放前參加革命的老幹部,不光是所有醫療費全額報銷,每月還能領到高額的退休金。


    在icu住了三年,每天被病痛折磨的苦不堪言,隻能靠儀器來吊著那一口氣,這樣的生活不要說質量了,那就是一種煎熬,我想大爺自己恐怕都寧可選擇去死,也能早點結束這種痛苦。起碼換做是我有一天也到了這樣的地步,更多的還是希望的可能還是能痛痛快快的解脫吧。


    當然,讓他的子女做出放棄治療這種決定肯定在心理上是難以接受的,但如果大爺不是醫療費全額報銷,如果不是每月還有高額的退休金,他們還會這麽堅持嗎。


    不要說我小人之心,世界上的絕大多數人都是這樣,他們堅信每個人價值是有差別的,當一個人有足夠的價值的時候,他就會把你當大爺一樣的供著,當你沒有價值的時候,也就別怪人家都不理你了。對他們來說社會是現實的,家庭也是現實的,這世界本身就是現實的,隻不過是每個人追求的價值不同,能夠體現出來的價值也不同罷了。


    無論如何,那個大哥的家屬也好,還是大爺的子女也好,或者是那些為了爭奪慰問金而吵得不可開交的那個給劉老道捐心髒的人的家屬也罷,我都沒有權利去指責人家,也沒有資格在這裏去品評人性的善與惡,為了救劉老道,我不是也想過不擇手段嗎,即便那個捐贈者不是死於意外而是沃夫調查機構有意安排,我也一樣會裝作什麽都不知道,因為我本身也不是什麽聖人,我隻要劉老道能活下來,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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