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致
江城市大壩區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2日
武敵知道,要想讓法官了解案情,自己做為案件的當事人,必須要向法院,提供能夠證明該案,有力的證據材料。
證據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麵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直接證據包括事人的陳述
證據種類包括哪些
1、當事人陳述 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2、書證 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的證據。3、物證 物證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狀、質量、規格、特征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間接證據包括哪些
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係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包括的種類很多,例如盜竊案中犯罪分子遺留在犯罪現場的腳印,遺留在現場的痕跡等都是間接證據。
於是武敵就真對本案的事實,寫了一份當事人陳訴:
陳訴
2017年4月末,原告接到了被告,給原告打來的電話,原告說了句:“晁總你好?請問給我打電話,有什麽事嗎?”
當時被告晁xx說:“老武,我以前不是給你說過,我在江城市大壩區,朱雀山經濟開發區,有個城友飯莊,院子裏有四棟樓,要幹瓦匠活嗎?你看啥時候有時間,你能來一趟看看現場。”
武敵說:“晁總,這樣吧,今天下午我就去一趟,你說的這個城友飯莊,是不是在你原來那個川江酒店院子裏?”
晁xx說:“正是,老武,我這四棟樓,連牆麵磚加地麵磚,有8000多平方米。”
武敵說:“好的晁總,我下午就過去。”說完就掛了電話。
當天下午,我就到了江城市城友飯莊,我方要幹瓦匠活的現場,我看完後,對晁xx說:“晁總,你這個活,不好幹!”
晁xx問:“老武,怎麽不好幹了?”
武敵說:“因為我領人幹活,一般都是計件,可是你這個活,太零碎了,所以不太好幹。”
晁xx一聽,馬上說:“老武,你就幹吧,我也知道,我這個活不太好幹,所以我想給你說,我這個活,你想幹計件,或者是日工都行。你就領著人幹就行了。”
武敵當時對晁xx說:“那咱們就按照日工來幹。現在瓦匠,不包括坐車和吃飯,光工資一天是300元,力工一天是150元,晁總你看我的工人,是在你食堂吃,還是我給她們雇人做飯啊?”
這時晁xx說:“我們工人,都是早上9點,和下午13點30分鍾吃飯,咱們吃不到一起,我看還是你們,自己做著吃好了,到時候我一個人,給你們一頓飯按10元錢算。”
武敵說:“那好吧!就按晁總說的這樣幹。”於是武敵,就給跟在身邊的韓國峰說:“韓哥,那咱們明天,就開始上人。”
武敵看了一眼晁xx問:“晁總,你看咱們明天,先幹啥活呢?”
這時晁xx說:“我想先讓你們給我,先鑲外牆的文化石,和外牆磚。之後再幹新賓館、食堂,最後再幹養老院。”
武敵看了一眼晁xx問:“到時候上料是讓力工,用你新賓館和養老院的電梯上料?還是讓力工往上扛料呢?”
晁xx說:“這幾天,我讓安裝電梯的來,我把安裝電梯的錢,先給他們拿一部分,到時候讓他們先把電梯開開,讓你們用電梯上料。”
武敵說:“那也行,可是你那個食堂和別墅,沒有電梯,要是扛料,那可是要給工人加錢的啊?”
晁xx說:“沒事的,反正還早著呢,那就到時候再說吧!”
武敵問:“晁老板,那明天要是鑲外牆磚和文化石,你這裏沒有龍門架,咋搭架子啊?”
這時韓國峰說:“老武,你那不是有龍門架子,和施工的所有工具嗎?”
武敵說:“韓大哥,你聽我說,我那是有施工的工具,可是我那些工具,不都是用錢買來的嗎?所以即使咱們給晁xx幹活,按照規定,這個晁總也需要給咱們拿租金才是啊?”
隻聽晁xx說:“老武,你就放心吧,在我這裏施工,所有的瓦工及力工的工具,我都會用你的,到時候按照租金,給你付錢就行了。”
武敵說:“好吧,既然是晁總,都這麽說了,那我就雇車,把這些工具,拉來好了,不過晁老板,你可別忘了,到時候給我算,這些工具的租金和運費?”
晁xx說了句:“好的,你就放心吧老武。”於是當天下午,武敵就把施工工具,花錢雇車拉到了城友飯莊。有小型攪拌機,四台小推車,推地麵磚的雙輪車。20把鐵鍬,還有一台鏟車。以及做飯用的電炒鍋、蒸飯車等。
隨後,武敵便給自己,常年幹鑲牆麵磚,和地麵磚的陳春,打去了電話。
隻聽陳春的聲音說:“老武,打電話有事啊?”
武敵說:“嗯,老陳,我在大壩區朱雀山經濟開發區這,有四棟樓,要鑲牆麵磚和地麵磚,明天早上,我打算先上四個瓦匠,你那有人嗎?”
陳春說:“有,那我們連瓦匠和力工,一共得去8個人,你那有車嗎?”
武敵說:“我的車,還要拉力工,你們就坐公交車好了,中午飯和車費算我的。”
陳春說了句:“好的老武,行是行,但是我想給你說,你說的這個城友飯莊,這個老板叫晁xx,他不愛給錢,去年冬天,他讓你們當地一位姓喬的瓦匠,找我們,幹過一天,當天到了晚上,因為這個晁xx沒給錢,是那個姓喬的給的我們工錢,所以第二天,我們就沒有再去給他們家幹,這次我們可不管,他給不給錢,我們可是問你要錢!”
武敵說:“好的老陳,你就放心吧。”說完就掛了電話。
次日早上武敵和韓國峰,就拉著力工,陳春等八人便坐公交車,到了超xx的城友飯莊,開始鑲外牆牆麵磚。
要知道後事如何,且聽下集分解。
江城市大壩區人民法院
2018年6月12日
武敵知道,要想讓法官了解案情,自己做為案件的當事人,必須要向法院,提供能夠證明該案,有力的證據材料。
證據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訴訟代理人的權限如果變更或者解除,當事人應當書麵告知人民法院,並由人民法院通知對方當事人。
直接證據包括事人的陳述
證據種類包括哪些
1、當事人陳述 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2、書證 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的證據。3、物證 物證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狀、質量、規格、特征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
間接證據包括哪些
間接證據,就是指不能直接證明案件的事實,但能和其他證據聯係起來,共同證明和確定案件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包括的種類很多,例如盜竊案中犯罪分子遺留在犯罪現場的腳印,遺留在現場的痕跡等都是間接證據。
於是武敵就真對本案的事實,寫了一份當事人陳訴:
陳訴
2017年4月末,原告接到了被告,給原告打來的電話,原告說了句:“晁總你好?請問給我打電話,有什麽事嗎?”
當時被告晁xx說:“老武,我以前不是給你說過,我在江城市大壩區,朱雀山經濟開發區,有個城友飯莊,院子裏有四棟樓,要幹瓦匠活嗎?你看啥時候有時間,你能來一趟看看現場。”
武敵說:“晁總,這樣吧,今天下午我就去一趟,你說的這個城友飯莊,是不是在你原來那個川江酒店院子裏?”
晁xx說:“正是,老武,我這四棟樓,連牆麵磚加地麵磚,有8000多平方米。”
武敵說:“好的晁總,我下午就過去。”說完就掛了電話。
當天下午,我就到了江城市城友飯莊,我方要幹瓦匠活的現場,我看完後,對晁xx說:“晁總,你這個活,不好幹!”
晁xx問:“老武,怎麽不好幹了?”
武敵說:“因為我領人幹活,一般都是計件,可是你這個活,太零碎了,所以不太好幹。”
晁xx一聽,馬上說:“老武,你就幹吧,我也知道,我這個活不太好幹,所以我想給你說,我這個活,你想幹計件,或者是日工都行。你就領著人幹就行了。”
武敵當時對晁xx說:“那咱們就按照日工來幹。現在瓦匠,不包括坐車和吃飯,光工資一天是300元,力工一天是150元,晁總你看我的工人,是在你食堂吃,還是我給她們雇人做飯啊?”
這時晁xx說:“我們工人,都是早上9點,和下午13點30分鍾吃飯,咱們吃不到一起,我看還是你們,自己做著吃好了,到時候我一個人,給你們一頓飯按10元錢算。”
武敵說:“那好吧!就按晁總說的這樣幹。”於是武敵,就給跟在身邊的韓國峰說:“韓哥,那咱們明天,就開始上人。”
武敵看了一眼晁xx問:“晁總,你看咱們明天,先幹啥活呢?”
這時晁xx說:“我想先讓你們給我,先鑲外牆的文化石,和外牆磚。之後再幹新賓館、食堂,最後再幹養老院。”
武敵看了一眼晁xx問:“到時候上料是讓力工,用你新賓館和養老院的電梯上料?還是讓力工往上扛料呢?”
晁xx說:“這幾天,我讓安裝電梯的來,我把安裝電梯的錢,先給他們拿一部分,到時候讓他們先把電梯開開,讓你們用電梯上料。”
武敵說:“那也行,可是你那個食堂和別墅,沒有電梯,要是扛料,那可是要給工人加錢的啊?”
晁xx說:“沒事的,反正還早著呢,那就到時候再說吧!”
武敵問:“晁老板,那明天要是鑲外牆磚和文化石,你這裏沒有龍門架,咋搭架子啊?”
這時韓國峰說:“老武,你那不是有龍門架子,和施工的所有工具嗎?”
武敵說:“韓大哥,你聽我說,我那是有施工的工具,可是我那些工具,不都是用錢買來的嗎?所以即使咱們給晁xx幹活,按照規定,這個晁總也需要給咱們拿租金才是啊?”
隻聽晁xx說:“老武,你就放心吧,在我這裏施工,所有的瓦工及力工的工具,我都會用你的,到時候按照租金,給你付錢就行了。”
武敵說:“好吧,既然是晁總,都這麽說了,那我就雇車,把這些工具,拉來好了,不過晁老板,你可別忘了,到時候給我算,這些工具的租金和運費?”
晁xx說了句:“好的,你就放心吧老武。”於是當天下午,武敵就把施工工具,花錢雇車拉到了城友飯莊。有小型攪拌機,四台小推車,推地麵磚的雙輪車。20把鐵鍬,還有一台鏟車。以及做飯用的電炒鍋、蒸飯車等。
隨後,武敵便給自己,常年幹鑲牆麵磚,和地麵磚的陳春,打去了電話。
隻聽陳春的聲音說:“老武,打電話有事啊?”
武敵說:“嗯,老陳,我在大壩區朱雀山經濟開發區這,有四棟樓,要鑲牆麵磚和地麵磚,明天早上,我打算先上四個瓦匠,你那有人嗎?”
陳春說:“有,那我們連瓦匠和力工,一共得去8個人,你那有車嗎?”
武敵說:“我的車,還要拉力工,你們就坐公交車好了,中午飯和車費算我的。”
陳春說了句:“好的老武,行是行,但是我想給你說,你說的這個城友飯莊,這個老板叫晁xx,他不愛給錢,去年冬天,他讓你們當地一位姓喬的瓦匠,找我們,幹過一天,當天到了晚上,因為這個晁xx沒給錢,是那個姓喬的給的我們工錢,所以第二天,我們就沒有再去給他們家幹,這次我們可不管,他給不給錢,我們可是問你要錢!”
武敵說:“好的老陳,你就放心吧。”說完就掛了電話。
次日早上武敵和韓國峰,就拉著力工,陳春等八人便坐公交車,到了超xx的城友飯莊,開始鑲外牆牆麵磚。
要知道後事如何,且聽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