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沈煜傑就讓黃總去忙了,黃總走後,沈煜傑對這倆人介紹道:“這是我的哥們淩飛。”
轉過頭又指著對麵長相比較帥氣的男人說道:“淩飛,這是林誌鵬,也是自家兄弟。”
然後又指向旁邊另外一位個頭稍微矮點的說道:“這是小宇。”
我們互相握握手,打了個招呼,就坐了下來。
幾分鍾後過來了四位姿色不錯的陪酒妹,坐到了我們四人旁邊,我不知道是黃總安排的還是林誌鵬叫來的。
可能是因為沈煜傑這層關係,林誌鵬和小宇一個勁在敬我酒喝。
沈煜傑是個直爽、實在的人,跟林誌鵬喝了幾杯之後,我發現他比沈煜傑還虎。
喝酒期間林誌鵬和小宇也互相和我留了聯係方式,沈煜傑告訴我林誌鵬家族做著石油生意,雖然比不上陳夢雅的家庭條件,但也相差不了太遠,林誌鵬是家族的接班人,現在在公司任職副總經理職位,基本出來喝酒吃飯都是他買的單。
小宇也是西安的一個富二代公子哥,經常跟在林誌鵬後邊玩。
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我漸漸有點暈了,沈煜傑的狀態比我也好不到哪裏去。
去洗手間洗了把臉,讓自己稍微清醒了下,第一次與他們喝酒,我不能先倒。
回到卡座,接著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隻記得最後幾人都是搖搖晃晃的走出了酒吧的大門。
林誌鵬開的是輛邁巴赫,小宇開的是輛邁凱倫gt,酒吧門口都有代駕,我招手喊來三名代駕,將他們三人送上了車。
看著代駕開著車遠去之後,我坐在路邊人行道的台階上陷入了深思。
現在覺得圈子不同交際層次是不同,以前我身邊的朋友就比如金少宇、許晨成這些人跟自己同樣,屬於中低層次的人。
跟著陳夢雅認識了沈煜傑,跟著沈煜傑又認識了林誌鵬和小宇,這幾位在我眼裏都是高層次的人。
不知道有朝一日我會不會像林誌鵬和小宇一樣能買得起屬於自己的豪車,有朝一日會不會正兒八經的步入他們這個層次。
因為在外邊吹了會兒風,酒勁算是徹底上來,我奔向一旁的綠化帶,扶著樹就吐了起來。
我覺得有人在我的後背輕輕拍著,想讓我舒暢一些。
我回過神,用一種迷茫的眼神看著她。
“你的那幾位朋友呢?”她冷冷地問道,並給我遞過來一張紙巾。
我擦擦嘴巴,看著她回道:“他們也都喝多了,我叫代駕送他們走了。”
這個女人是剛剛在酒吧陪我喝酒的那位,她靜靜地站在那裏,長發隨風飄動,美麗的臉龐,高挑的身材,不可否認她的長相漂亮。
她的眼睛如同深邃的湖泊,冰冷而神秘,仿佛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
“你家在哪裏?我給你叫車。”
我招招手,示意不用,邁著沉重的步伐晃晃悠悠地向大路邊走去。
可能是因為過年,街道的出租車很少很少,我邊攔車邊往家的方向走著。
走了好久好久,終於有輛出租車在我跟前停下,我上了後排座位,告訴了家的位置,師傅猛踩一腳油門車子就向前竄去。
......
大年初二早上七點多,我被電話鈴聲吵醒,睜開眼睛看到是我爸打來的電話。
我腦袋裏第一反應就是我在家,我爸怎麽給我還打電話,可是當我環顧了下房間,才發現我這是在曲江的房子。
仔細回想了下,實在是想不起怎麽來的這裏,昨天晚上上了出租車後的事情我忘的一幹二淨,看來是真的斷片了。
先不想這些,我接起了電話說道:“爸,怎麽了?”
“你人在哪?大過年都不回家,今天要去你舅舅家走親戚知道嗎?”我爸在電話那頭責備道。
我停頓了幾秒鍾說道:“我在曲江的家裏呢,昨晚在這邊喝的酒,喝多了就沒回高新,你們先去,我想再睡一會兒,睡醒我直接從這邊去我舅家。”
我爸不信任我似的,在電話那頭又高聲道:“真在曲江家裏還是在外邊?我告訴你,雨涵現在沒在,你自己把自己把持住,別做傷害她的事情。”
現在我覺得在他的眼裏王雨涵就是他的女兒,我是女婿似的。
我果斷回道:“你兒子啥人你還能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話,在你十幾歲的時候就不會有女孩子給我打電話告狀說你把她欺負了不負責任。”
沒想到我爸還記得這件事情,這是我十七八歲的時候,暑假期間,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子,追到手之後覺得並不是很喜歡她,我要跟她分手,她不同意,於是我就玩起了失蹤。
因為追求她的時候,我還是學生,手頭不怎麽寬裕,為了節省自己的電話費,我經常拿我爸的電話給她打電話聊天,誰知她保存了我爸的電話,在我玩失蹤後就向他告狀,那次我爸是將我一頓訓斥。
言歸正傳,聽到他這麽說之後,我則尷尬地說道:“那是以前小,不懂事兒,你如果不信我,我們發視頻,你看我是不是在曲江家裏。”
說完他立馬就掛斷了電話,微信視頻就打了過來,我迅速接上,將手機轉了一圈,他看到果真是在家裏才笑嗬嗬地說道:“那你再睡一會兒,我和你媽、你姐先去你舅家了,你早點過來吃午飯。”
我點點頭,就掛了電話,將手機扔到一邊,繼續睡了過去。
睡了一會兒,再次被電話吵醒,是陳夢雅打來的。
“都九點了,你還睡著啊?”陳夢雅在電話那頭詢問道。
“你怎麽不問問我昨晚幾點睡的。”我抱怨道。
她笑了笑回道:“那你幾點睡的?”
“不知道”
“你說的不是廢話嗎?不知道還讓我問什麽?”陳夢雅略顯生氣地說道。
“我是真不記得了,我怎麽回家的也不記得了,斷片了。”
“你倆這是喝了多少,我哥他也喝多了吧。”
“比我好不了哪兒去,還是我叫的代駕送他上的車。”
轉過頭又指著對麵長相比較帥氣的男人說道:“淩飛,這是林誌鵬,也是自家兄弟。”
然後又指向旁邊另外一位個頭稍微矮點的說道:“這是小宇。”
我們互相握握手,打了個招呼,就坐了下來。
幾分鍾後過來了四位姿色不錯的陪酒妹,坐到了我們四人旁邊,我不知道是黃總安排的還是林誌鵬叫來的。
可能是因為沈煜傑這層關係,林誌鵬和小宇一個勁在敬我酒喝。
沈煜傑是個直爽、實在的人,跟林誌鵬喝了幾杯之後,我發現他比沈煜傑還虎。
喝酒期間林誌鵬和小宇也互相和我留了聯係方式,沈煜傑告訴我林誌鵬家族做著石油生意,雖然比不上陳夢雅的家庭條件,但也相差不了太遠,林誌鵬是家族的接班人,現在在公司任職副總經理職位,基本出來喝酒吃飯都是他買的單。
小宇也是西安的一個富二代公子哥,經常跟在林誌鵬後邊玩。
一杯又一杯的酒下肚,我漸漸有點暈了,沈煜傑的狀態比我也好不到哪裏去。
去洗手間洗了把臉,讓自己稍微清醒了下,第一次與他們喝酒,我不能先倒。
回到卡座,接著喝,也不知道喝了多少,隻記得最後幾人都是搖搖晃晃的走出了酒吧的大門。
林誌鵬開的是輛邁巴赫,小宇開的是輛邁凱倫gt,酒吧門口都有代駕,我招手喊來三名代駕,將他們三人送上了車。
看著代駕開著車遠去之後,我坐在路邊人行道的台階上陷入了深思。
現在覺得圈子不同交際層次是不同,以前我身邊的朋友就比如金少宇、許晨成這些人跟自己同樣,屬於中低層次的人。
跟著陳夢雅認識了沈煜傑,跟著沈煜傑又認識了林誌鵬和小宇,這幾位在我眼裏都是高層次的人。
不知道有朝一日我會不會像林誌鵬和小宇一樣能買得起屬於自己的豪車,有朝一日會不會正兒八經的步入他們這個層次。
因為在外邊吹了會兒風,酒勁算是徹底上來,我奔向一旁的綠化帶,扶著樹就吐了起來。
我覺得有人在我的後背輕輕拍著,想讓我舒暢一些。
我回過神,用一種迷茫的眼神看著她。
“你的那幾位朋友呢?”她冷冷地問道,並給我遞過來一張紙巾。
我擦擦嘴巴,看著她回道:“他們也都喝多了,我叫代駕送他們走了。”
這個女人是剛剛在酒吧陪我喝酒的那位,她靜靜地站在那裏,長發隨風飄動,美麗的臉龐,高挑的身材,不可否認她的長相漂亮。
她的眼睛如同深邃的湖泊,冰冷而神秘,仿佛隱藏著許多不為人知的故事。
“你家在哪裏?我給你叫車。”
我招招手,示意不用,邁著沉重的步伐晃晃悠悠地向大路邊走去。
可能是因為過年,街道的出租車很少很少,我邊攔車邊往家的方向走著。
走了好久好久,終於有輛出租車在我跟前停下,我上了後排座位,告訴了家的位置,師傅猛踩一腳油門車子就向前竄去。
......
大年初二早上七點多,我被電話鈴聲吵醒,睜開眼睛看到是我爸打來的電話。
我腦袋裏第一反應就是我在家,我爸怎麽給我還打電話,可是當我環顧了下房間,才發現我這是在曲江的房子。
仔細回想了下,實在是想不起怎麽來的這裏,昨天晚上上了出租車後的事情我忘的一幹二淨,看來是真的斷片了。
先不想這些,我接起了電話說道:“爸,怎麽了?”
“你人在哪?大過年都不回家,今天要去你舅舅家走親戚知道嗎?”我爸在電話那頭責備道。
我停頓了幾秒鍾說道:“我在曲江的家裏呢,昨晚在這邊喝的酒,喝多了就沒回高新,你們先去,我想再睡一會兒,睡醒我直接從這邊去我舅家。”
我爸不信任我似的,在電話那頭又高聲道:“真在曲江家裏還是在外邊?我告訴你,雨涵現在沒在,你自己把自己把持住,別做傷害她的事情。”
現在我覺得在他的眼裏王雨涵就是他的女兒,我是女婿似的。
我果斷回道:“你兒子啥人你還能不知道?”
“我真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話,在你十幾歲的時候就不會有女孩子給我打電話告狀說你把她欺負了不負責任。”
沒想到我爸還記得這件事情,這是我十七八歲的時候,暑假期間,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子,追到手之後覺得並不是很喜歡她,我要跟她分手,她不同意,於是我就玩起了失蹤。
因為追求她的時候,我還是學生,手頭不怎麽寬裕,為了節省自己的電話費,我經常拿我爸的電話給她打電話聊天,誰知她保存了我爸的電話,在我玩失蹤後就向他告狀,那次我爸是將我一頓訓斥。
言歸正傳,聽到他這麽說之後,我則尷尬地說道:“那是以前小,不懂事兒,你如果不信我,我們發視頻,你看我是不是在曲江家裏。”
說完他立馬就掛斷了電話,微信視頻就打了過來,我迅速接上,將手機轉了一圈,他看到果真是在家裏才笑嗬嗬地說道:“那你再睡一會兒,我和你媽、你姐先去你舅家了,你早點過來吃午飯。”
我點點頭,就掛了電話,將手機扔到一邊,繼續睡了過去。
睡了一會兒,再次被電話吵醒,是陳夢雅打來的。
“都九點了,你還睡著啊?”陳夢雅在電話那頭詢問道。
“你怎麽不問問我昨晚幾點睡的。”我抱怨道。
她笑了笑回道:“那你幾點睡的?”
“不知道”
“你說的不是廢話嗎?不知道還讓我問什麽?”陳夢雅略顯生氣地說道。
“我是真不記得了,我怎麽回家的也不記得了,斷片了。”
“你倆這是喝了多少,我哥他也喝多了吧。”
“比我好不了哪兒去,還是我叫的代駕送他上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