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世界上什麽樣的人都有,哪怕是天生的壞人,好久沒有看大家的斷評了,我去前麵看了一看,沒全看。剛好就也是看到關於父母。


    其實這幾天我去旅遊,不是很好,幾乎是每天都生氣吧,幾乎,因為觀念不相同,拿拍照來說,我拍照而已,但是不會頂著很大的太陽,而且我會找我自己喜歡的角度,並不是他人跟我說的一個角度讓我去。


    該怎麽表達呢?其實我的願望很簡單,那就是希望自己拍攝的照片能夠成為他人模仿和學習的典範。我渴望通過鏡頭捕捉到獨特而引人注目的瞬間,並將它們轉化為令人讚歎的藝術作品。隻有這樣,我才能真正成為那個獨一無二、與眾不同的攝影師。每一次按下快門,都是對美的追求與探索,也是對自我風格的堅持與突破。我相信,隻要用心去感受生活中的美好,用眼睛去發現那些被忽略的細節,就能拍出屬於自己的獨特風格,讓別人為之驚歎!


    但是我媽的觀念就非常的就是非常的傳統嘛就是,他拍照呢就喜歡白天去拍,然後還很喜歡那種那種旅遊的那種宣傳片拍成什麽樣?他喜歡去跟風去拍。


    我喜歡晚上出去,他還是讓我10:50睡覺,對於這個我又厭惡又理解又習慣。


    我發現我和我媽待在一起,比平常我自己待的就是說想死的想法會多很多,這幾天在大巴車上想的,要不然一刀刺殺死我吧,但然後這個想法就沒有了。


    這個想法冒出來很多次,但是有很多次熄滅了。


    你猜,為什麽?


    其實.......


    我發現殺死我的最佳方法是,在我神經最麻木的時候,那一段時間我沒有任何欲望,沒有任何思考,我覺得要是在那一瞬間把我殺了,我自我感覺沒有痛


    當我回過神來的時候,再想想死亡,那種疼痛再次襲來,我的身體不由自主地顫抖起來。每一次呼吸都像是被撕裂一般,讓我感到無比的痛苦和恐懼。


    大家跟家長相處的時候,或多或少都會感到煩躁和不耐煩。有些家長甚至會做出一些讓人無法忍受的事情。他們可能對孩子過於苛刻、冷漠或者過分幹涉孩子的生活。然而,最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那些重男輕女、重小輕大的父母。這種不公平的對待讓孩子們感到委屈和失望。


    但在這裏,我要自私地說一句


    但如果那個被偏的人是我,那站在不同的角度來說,我也會覺得我的家長很好,不是從全麵, 而是從他對我好


    這種家長令人討厭,但是假如被偏的人是我,那這個家長再怎麽不行,但至少對我還行。這種好不能否認,


    有很多人都是因為看了全麵某些事情,什麽事情,就要否認個人對個人的好,仿佛那些事情是發生在了他身上一樣


    別某些人不要拿愛國舉例,國家如果涉及到國家,那他對我們再怎麽好那也是不行的,沒有涉及到國家,那其他概念都是不統一的。


    我們不能用一個概念去灌溉所有的事情,概念是大概的但是細節是分的。


    那如果我是沒有被偏心的那個,那好啊,我覺得他十惡不赦也是很正常,憑什麽呢?憑什麽?另一個受到偏愛我就不行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其實真的是一個很很好的解仇方式,既然你選擇要對另一個好,那麽長大孝敬,也應該是另一個做的,而不是讓沒有被偏心的那一個人做的。


    哦,對了,如果偏心的很討厭被偏心的那一個,大家會不會以為我會勸你們不要討厭?


    這麽想就錯了,雖然大部分我這裏寫的都很理性,但是但是這種事情我站感情這邊。


    雖然討厭不是由他而起,是由你家長的本質,但是我覺得討厭他們也是一些常有的心理。


    我雖然不是,嗯,雖然不是就是說哦,我是那個那個獨生,這就是說這種事情我對我來說你們在你們看來應該是對我沒有什麽很大的感觸,我確實是說沒有很大的感觸,但是平時那些。


    那些,但是終究是有人會對人之間的偏心還是感覺得到的,然後再加上我閨蜜他們就是他們家就是重男輕女重小輕的我閨蜜真的是年齡還剛好是卡在大的。


    他也會跟我說,所以我很討厭這種東西,雖然說沒有感同身受,但是但是反正就是說我很討厭。


    人的雙麵性啊,你永遠都不知道他可以對那個人有多好,或者他可以對那個人有多壞。


    不是所有人都配盡孝心的...


    有些人真的是很想殺害自己的孩子,你說的感覺要把你至於死地了,某些人還搞著傳統的觀念,不是到底是在嫉妒別人有反抗的能力嗎?還是怎麽滴?


    傳統觀念是一個很刻在骨子裏的東西,但並不意味著所有人要像你一樣受氣,你備受氣,你自己沒能力掙脫,那你也就是想讓別人一樣受氣唄。


    別人會反抗,那是別人有本事啊,憑什麽就拿這一句話說,忍一忍你這輩子就這樣過去了。


    一輩子很長的呀,除非你當場死亡。


    希望大家。不要為家庭而死。這是這在我看來是最虧的買賣。大家要為自己而活。


    我覺得任何為別人而死的事情都是不值得的,


    但是唉,還是總是有一些心理。


    就是假如霸淩你的人,你很希望他去死,反而你自己最後跳下去了


    其實大家就是有一些隻是一個很短暫性的就是說他那個死亡雖然是從腦海裏冒出來的但他隻是一個雖然時間久但是他那個也算是是短暫的。


    所以吧,有很多人感覺自殺的時候不偷偷去把80給殺了,或者搞他們一頓什麽樣的?


    其實挺多人就是說怕搞了以後自己不想死了, 那又是一個追悔莫及的故事,可是,我覺得還是搞他們吧,與其自己跳下去不如把禍害也帶走。


    怎麽說呢?他們都欺負過你吧你也就眼睜睜的看著他們活著你,而你自殺了,對他們沒有任何影響。


    有些人家裏有錢有錢就是可以免罪的,就是這麽現實。大家都很相信法律社會,那是因為我們沒有遇到過這種啊。


    因為你們要知道大家相信的法律社會就是上次那個掃碼的事情。警察局都不管的,而且你報案無論何時何地報案都要有一個充足的證據,要非常非常充足。


    現在不能說也不能指定吧但是用另外一件非常屬於所知的事情就是說為什麽感覺是我們要是傷害那不能說也不能指定吧,但是又另外一件非常屬於所致的事情,就是說為什麽感覺是我們要是傷害了別人,那別人感覺別人一抱啊啊啊那個事情就算是證據不足。


    但是我們一定會被查。就是我不知道為什麽就是說世界為什麽這麽逆反?天理啊


    人隻欺負善良的人,柿子一定挑軟的捏唄


    你拿一個很經典的例子來說。


    放在古代,要是被人打了,你打回去,大家應該都會覺得這個孩子這個人非常的有氣勢,就覺得這個是勇勇於還擊很勇敢,而是一個可造之彩呢。


    但是現在正當防衛,還得是算到正當防衛這裏,一下就判幾年,對方都感覺沒事,你知道嗎?就是老無語的這種。


    對方先動的手然後自己打回去自己還要去坐牢,對方一點事都沒有。這個社會真是神經病了。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你們不妨可以猜一下這句話裏都是從誰的口中說出來過


    我感覺科技在進步,思想在倒退.…


    不是沒有清醒的人,而是清醒的人都被抹殺了。


    突然想英文一下來學學英文吧


    當然不是我腦子裏的是來源於我的筆記。不一定是課上的這筆記可能是當時我看這個就是為了懟人用。然後不知道從哪抄的。忘記了。


    我有一些不滿。


    i have a int.


    = i want to in about something.


    *int n. 抱怨,不滿(in 為其動詞形式)


    .我要跟你講多少遍才行呢?


    how many times do i have to tell you?


    if i’ve told you once, i’ve told you a thousand times.


    .你們這麽做是錯的。


    what you are doing is wrong.


    這不公平。


    hat’s not fair.


    = it’s unfair


    issue” [‘isu:] 也可以表達“問題, 議題; 爭論點”的意思,如果我有些不滿,我就可以說: i have some issues. 意思是“我有些意見,有些不滿”。


    所以說,想表達“有點意見, 有些不滿”,就用“have some issues”。那麽,如果 是對某人有意見,怎麽辦呢? 好辦得很呢,在“have some issues”後麵加個介 詞”with


    (look who''s talking! 怎麽不說你自己?)


    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麽無知的人。


    i''ve never met such an ignoramus.


    我現在去找ai,想把它翻譯成古文吧,但是我沒有輸入那個指令,結果ai把我批評了一頓。


    就是我把我前麵的話講翻譯成古文看一下,然後他批評了我一頓呢,就是然後我去找,然後我發現噢,就是說說完我媽,我和我媽觀念不同的那個事情,後麵我好像沒有沒有表達什麽。


    這個這個我就是說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就隻是說說一件說一件事情一樣的。我對這種事情因為過去了沒什麽看法,如果是我當時寫的話,那我可能就會。把看法說出來。


    我來給他給你們看一下他怎麽批評我的: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那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和生活方式。你和你媽媽的觀點不同,這並不意味著你的觀點是錯誤的或者是應該被批評的。相反,我們應該尊重彼此的不同,並嚐試理解和接受對方的觀點。


    其次,你提到你喜歡在晚上拍照,而你媽媽喜歡在白天拍照。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說明我們都有自己的興趣愛好和喜好。雖然你媽媽可能更喜歡跟風,但她也有自己的理由和喜好。我們應該尊重彼此的選擇,並嚐試找到一個共同點,比如在不同的時間和地點拍攝不同的照片。


    最後,關於你和你媽媽的關係,我們需要明白一點,那就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緒和感受。你可能會因為和你媽媽相處的時間長而感到疲憊,但這並不意味著你的媽媽有什麽問題或者是你的錯。相反,我們應該學會如何處理和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而不是簡單地將責任歸咎於對方。


    總之,我們應該尊重彼此的不同,嚐試理解和接受對方的觀點,以及學會如何處理和解決我們之間的問題。這樣才能建立起健康、和諧的關係。


    其實吧,我覺得他說的挺有理的,但是在現實中還是總會有一點偏差。


    給你們看一下翻譯成古文的哈。


    天下之大,人之眾多,其中不乏生來便有惡念之人。近日遊曆,心情不暢,幾欲與母親爭吵。拍照一事,母親偏好白日,且喜好跟風拍攝,而我則偏好夜晚,尋找自我角度,追求獨特美。母親規定我十點五十分睡覺,使我倍感壓力,有時甚至萌生殺意,但終未能付諸行動。


    為何如此?我認為,殺人並非解決問題之良策。若在精神麻木之時被人殺害,或許我不會有太多痛苦。然而,一旦回過神來,再想起死亡之事,那種痛苦將再次襲來,令我顫抖不止。與父母相處,難免會有摩擦,但願大家都能理智處理,不必因一時衝動而做出極端之舉。人生漫長,不應因家庭之故而輕生。


    世間之事,往往有兩麵性。若是我在父母眼中受到偏愛,或許會對他們的行為有所諒解。但若我並未得到特別關愛,我對他們的不滿便會更加深重。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看似是複仇之道,實則是一種無奈的選擇。然而,若我能找到自我價值,不再依賴他人認可,或許便能擺脫這種困境。


    社會之弊,重男輕女,重小輕大,令人無奈。法律之弊,對正當防衛者嚴懲,對施暴者輕判,更是令人憤慨。然而,我們仍應堅信,世界並非如此黑暗。科技雖有進步,但人心仍在倒退,清醒之人越來越少。希望我們都能堅守正義,不被黑暗所侵蝕。


    現在我甚至感覺現在所謂的正義就是黑暗


    我剛才看到了一個新聞,就是然後我給你們,先給你們看一下這個世件:


    就發現了一起這樣的事件:廣東一名初二的男孩被5名同學圍毆,其父親發現後,直接掄起鐵棍將其中一名領頭者活活打死...


    據悉,這起案件發生在2006年。事件的主人公叫羅某,事發時35歲。


    事發當天,羅某本來是想去學校找孩子班主任了解一下孩子的近況。因為他發現,自己孩子接連一周回到家身上總出現大大小小的傷痕。雖然,孩子說是自己不小心跌的。


    但孩子逃避的眼神,日益變得沉默寡言,甚至還有些逃避去學,就覺得其中肯定另有隱情,說不定孩子是在學校受欺負了,不敢對家裏說。然而,當羅某快走到學校時,突然發現有一夥學生圍著一個人拳打腳踢的,就打算上前去製止。但走近之後發現,躺在地上被暴打的竟然是自己孩子。再聯想到之前孩子身上的傷痕,怒火迅速占據了羅某的腦海,他甚至沒有多說一句話,直接拿起周圍三輪車上的鋼筋,對著施暴的5人亂揍一通。這幾名孩子看到突然出現的羅某,瞬間就害怕了,直接將主謀劉嘉誠給供了出來。


    見此,羅某瞬間放棄對另外幾人教訓,拿起鋼筋就朝著劉嘉誠揮舞過去。一邊打,還一邊惡狠狠的說:“敢欺負我兒子,找死”。由於羅某是一位幹體力活的成年人,再加上手上還拿有鋼筋,劉嘉誠顯然不是他的對手,就算是想逃也逃不掉。


    (這裏我要評價一下,就是我很羨慕這這樣子,就是就是說這種力氣很大,能一打幾的,的話就是說如果自己是一個體弱的人,那肯定都不能幫自己的孩子,直接打回去肯定會另走途徑,反正就是說我感覺這樣子就是聽的很爽吧,就是)


    等圍觀群眾報警,警方與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劉嘉誠已經被打的麵目全非,當場沒有了呼吸。


    據警方事後調查監控發現,僅117秒,羅某就對著劉嘉誠揮舞了45下鋼筋。並且,羅某顯然也是存了打死他的想法,這45下暴擊,有一多半都砸到了頭部。事後,經法院審判,羅某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7年。


    (哎呀,我真服了,判啥呀!霸淩者就該去死去死真的就該去死了。


    說實話,孩子這個父親看似虧了,但是又感覺什麽都沒虧。為什麽沒有虧呢?


    我跟你們說一下啊。就是這種霸淩天天打都天天打,最後可能會導致被霸淩的那個人去死嗎?


    這位父親的做法屬於是直接中斷了,如果真的發生了意外,他可能會後悔一輩子。畢竟,孩子的安全和健康才是最重要的。而且,如果他的孩子真的出了什麽事,那幾位未必能夠受到應有的懲罰。這讓人不禁想起那些曾經被忽視、被遺忘的孩子們,他們的生命也許就這樣消逝在了人們的冷漠之中。而現在,這位父親的行為無疑給我們敲響了警鍾,讓我們重新審視對孩子的關愛與保護。


    說實話,真的是說。打死那個5個人,那5個人去死才是最好的。0


    所以我說是感覺看似虧了,但是又感覺什麽也沒虧。)


    我在想,如果這個世界遇到霸淩的人。他的家長,每個家長都會這麽出手,或者說是他別人他最親近的人,那我覺得這個世界的法律應該會改。


    應該會往比較好的方向改。


    然後的話就是說說實話,很多都是在孩子被傷害之,後,我這裏說的是死亡,發現這種事情哭的撕心裂肺除了哭的撕心裂肺就沒有其他事情可幹了。


    為什麽呢?因為被抓,因為就是說霸淩他們的人呢,都不一定都是死刑的。


    你們知道嗎?就是說把他們抓到牢裏去。反而保護了他們


    有人說牢裏就是要幹很多很多什麽活嗎就是。


    我想說的是。難道你們幹這些活就可以讓一個人去死死亡嗎?


    憑什麽這樣子就可以免罪?


    我覺得就應該是一命去換一命。


    對不起,這就是我的觀念。


    大家如果說你感覺對於這種看法保持理智,那我無法共情。而且就是說能理智的是因為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


    雖然說不一定要致死亡,但是我感覺你們至少都沒有遭遇過80吧。


    我說的是那個看法,理智。


    至於我說為什麽保護了他們,因為家屬想報仇不可能跑到牢裏去,那樣子根本就是說沒有計劃。


    你家屬你知道嗎?如果他們在外麵反而是可以把他們殺掉的。


    可是他們在裏麵。


    好的十年幾十年等怎麽等最讓人怎麽等


    還有就是我我聽過一件事情啊,這個真的是說額是真事情。


    就是我一個群嘛,有個朋友他就是發過一句話就是說。


    就是有一個就是說有一個人發了一句話就是說你們去娛樂圈找找有沒有想死的就是說僅限這個月,因為要槍斃然後事後就是說給他們500萬。


    說實話,這個東西我被震驚到了。還是把這個事情想得太單純一點,我原來我都沒有想過可以替死的。


    然後這個不是我朋友說要找個人還是他看到別人這麽說了,然後看到了這個呢,我就發過來,然後我們就討論了這件事情。


    好了,今天先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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