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問道:“宋成,你知道這個世上什麽最珍貴嗎?”
宋成不假思索地說道:“當然是金子!”
林楓搖了搖頭。
宋成又想了想,道:“皇帝老子的玉璽。”
林楓嗬嗬一笑,道:“宋成,青木鎮現在有兩千多流民,像你這樣的孤兒至少不下三百人,關外有四千多流民,孤兒更多,可是為何我偏偏隻把你一人留在身邊呢?”
宋成臉色瞬間變得莊重,語氣也非常恭敬地說道:“我不知道,我隻知道林大哥對我恩重如山,要是沒有林大哥救我,我和小弟可能早就死了。”
林楓擺了擺手,道:“你說的都不對,把你留在身邊,是因為你比別人更重情義,你的心比金子還璀璨。”
宋成雙眼一熱,頓時有種熱淚盈眶的感覺,林楓雖然素來對他很溫和,卻從來沒有跟他說過這些話,更沒有如此誇獎過他,一時間,他喉嚨有些哽咽,不知說什麽才好。
林楓道:“金子的確很珍貴,皇帝的玉璽更珍貴,但你所看到的,隻是金錢和權利而已。其實世間最珍貴的並不金子和玉璽,而是情義!所有的珍寶跟情義相比,簡直一文不值!”
宋成誠惶誠恐地拿起酒壺,小心地給林楓的杯子斟滿酒,眼淚不知為何竟然不爭氣地淌了下來,或許一半是激動、一半是高興的原因,他抹了抹眼淚,道:“林大哥,我知道你見到了項大哥高興,難得你今天這麽開心,我給你倒酒,你多喝幾杯。”
林楓豪爽地大笑了幾聲,朝宋成問道:“怎麽,我平時不高興嗎?”
宋成最大的特點就是說實話,而且直來直去,他知道即便自己說的不對,林楓也極少責怪他,所以他在林楓麵前想什麽就說什麽。
宋成道:“你平時雖然看起來很溫和,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看書,其實你一直很孤獨,有時你出神的時候,眼神裏都痛苦。”
林楓詫異地看向宋成,自己身邊這個小兄弟真的長大了,他竟然能看得懂這麽多東西。
林楓潸然一笑,道:“你還是個孩子,很多事情你不懂。孤獨是人生中的常態,人生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孤獨的,孤獨之前是迷茫,孤獨過後才是成長。痛苦是心靈的傷疤,即便你不想去觸碰它都不行,因為它就像風一樣從不停歇,時時地撕裂你的心,所以快樂才彌足珍貴。”
宋成聽完仍然陣陣發愣,他似乎無法聽懂林楓話裏意思,也無法理解林楓的心境,但他卻有他的自己的理解,他說道:“我希望林大哥每天都能像現在這麽高興才好,其實……”
他欲言又止,似乎不敢將下麵的話說出來。
林楓笑眯眯的眼神在看著他,宋成摸了一下腦袋,似乎鼓了鼓勇氣,才說道:“其實方小姐長得又漂亮對你又好,她要是陪在你身邊,大哥你一定不會再感到孤獨了,也一定會天天都很高興的。”
林楓的表情突然僵硬在臉上,心頭不由得一陣陣悸痛,每次想起方芷涵時,他都有種莫名的擔心和害怕,他怕他過不上美人添香的陶醉、花前月下的浪漫、雙宿雙飛的美好生活。
他知道自己沒有資格過這樣的生活,起碼現在沒有,因為他是林家三公子,他肩頭背負著林家三代人的抱負和責任。他的血債複仇必將時時都充滿著殺機,包括他自己的性命。為了林家三代人的抱負,注定了他每走一步必將都布滿了荊棘和坎坷,這是他的宿命,他逃無可逃、避無可避,隻因為他是林楓。
林楓將杯子裏的酒一飲而盡,朗聲大笑幾聲,摸了摸宋成的頭,道:“會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我有你們就不會感到孤獨,當一個人手上沾的血越來越多,心也會漸漸地變的越來越硬,就不會再有痛苦了。”
說罷,林楓便起身踉蹌著向客房走去,項雷和宋成都默默地看著他的背影,直到他進入客房中。
項雷竟然也伸出他那粗大的手摸了摸宋成的頭,道:“你的確是個好孩子,可你剛才不該說那些話。”
宋成喃喃地說道:“難道我說錯話了嗎?”
項雷道:“你說的沒有錯,但有些話卻不該說出來。孩子,一個人從兩歲開始就學會了說話,可是卻要用一輩子去學會如何把嘴巴閉上。”
宋成吃驚地看著項雷,本以為項雷隻是個粗獷的莽夫而已,沒想到竟然會說出的如此有哲理、有深度的話。
所謂的人生哲理,無非是對生活的一種認知和感悟,隻是個人的感知角度和體會不同而已。就如同修煉武功是一樣的,有人喜歡劍,有人喜歡槍,有人喜歡鞭,有人喜歡錘,但無論如何,都需要經過深刻的磨礪,在磨礪中會有細微的觀察和深刻的感悟,從而得出他自己的見解。
……
夜很靜,但平陽酒樓裏卻燈火通明,雖然已近三更,裏麵卻依舊歌舞升平、推杯換盞,這裏是有錢人的天堂,是買酒買歌買樂的地方,是盡情享受金錢給人帶來快樂和享受的地方,酒樓裏的人完全陶醉在酒、歌舞和女人的溫柔中。
一個黑影借著暗夜的遮掩,如同鬼魅般悄悄進入了平陽酒樓,四名擔負樓外安全的護衛都死在了他的劍下。四名護衛的身手都不算差,但是在黑衣人偷襲他們時,他們連一招都沒接下,剛剛反應過來有人偷襲,便死在了黑衣人的劍下,甚至都沒來得及發出求救的呼聲。
大刀閻羅孫一虎在江湖榜上名列第十一位,一柄三十六斤重的大刀已經被他練的爐火純青,他在平陽酒樓的兩年多時間,一直很兢兢業業,精心地守護著酒樓的安全。一些喝了酒喜歡鬧事的人,在平陽酒樓裏無論喝了多少酒都不敢惹是生非,無論誰看了一眼他手中那柄陰森森的大刀,脖子都有種涼颼颼的感覺,哪裏還敢惹事。一些想打平陽酒樓主意的人,聽說孫一虎的大名後,跑得比野狗還快,畢竟命比錢更重要,恐怕錢沒搶到,卻把命丟在了大刀閻羅的刀下。
不得不說,大刀閻羅孫一虎對平陽酒樓還是做出了不少貢獻。
孫一虎從來都是手不離刀,這是他多年的習慣,他一直覺得隻有大刀在手,才會有種踏實的感覺,也或許是因為他殺人太多的原因。
即使樓內不時地傳出陣陣喧囂的興奮聲,孫一虎卻好像並沒有受到影響,他還能活到現在,就是因為他能時刻保持警惕,像狼一樣地感知外來的危險。
孫一虎今天的感覺很不好,有種說不出的焦躁和不安,他今天格外小心,剛剛巡查過樓外,四名護衛都很盡職,當他剛進入樓內時,心頭猛地一跳,是一種心悸的感覺,不由地將大刀握得更緊了。
孫一虎在樓內隻站了一小會,便再次來到樓外,或許是一種天生的感知,才讓他如此不安。當他看到倒在院角的護衛時,他便明白了為什麽會有不安的感覺了,能悄無聲息地殺死身手不錯的護衛,顯然是高手所為。
孫一虎如同一隻受驚的野獸,瞬時將自己後背靠在牆上,這樣可以避免自己腹背受敵,尤其是在黑暗之中,可以防止背後被偷襲。
孫一虎吹了一聲口哨,卻無人回應,他便知道四名護衛已經全都死了。
他口哨聲剛停下,一個黑衣人如同幽靈一樣出現在他麵前。
黑衣人蒙著麵,隻能看到他一雙眼睛,可就是這雙眼睛,看得孫一虎心驚肉跳,這是他從來沒有過的感覺。這雙眼睛完全不像人的眼睛,沒有一點溫度、沒有一絲感情,比石頭還硬,比寒冰還冷漠無情。
孫一虎看到了黑衣人腰間的劍,劍鞘又窄又薄,斜斜地插在腰間。孫一虎突然想起雲飛的劍,跟黑衣人的劍非常相似,也是又窄又薄的劍。憑他的經驗可以判斷出,使用輕薄劍的人,身法一定很快,劍法又快又怪,隻有這樣才有取勝的機會。
孫一虎可以肯定,麵前的人一定不是雲飛!因為雲飛的眼神雖然很冷漠,但雲飛的眼睛裏的情感,而這個黑衣人的眼睛裏根本沒有一絲情感,空洞而堅硬。
孫一虎突然又想起一個人,一個極其可怕的人!
黑衣人盯著孫一虎手中的大刀,開口說道:“你就是大刀閻羅孫一虎?聽說你在江湖榜上名列第十一位,刀法很不錯。”
孫一虎道:“你是黑暗人影子!”
黑衣人似乎有些驚訝,他沒想到孫一虎會認出他。
黑衣人道:“你不愧是上了姑蘇閑閣江湖排行榜的人,竟然能猜出我是誰,果然不簡單,但願你的刀法也不要讓我失望。”
影子已經承認了他的身份,孫一虎的麵色卻更加沉重,握刀的手指關節處已經有些泛白。他曾經有過不數不清的生死對決,也跟比他武功更強的人拚殺過,卻沒有一個人讓他感覺到如此危險。
宋成不假思索地說道:“當然是金子!”
林楓搖了搖頭。
宋成又想了想,道:“皇帝老子的玉璽。”
林楓嗬嗬一笑,道:“宋成,青木鎮現在有兩千多流民,像你這樣的孤兒至少不下三百人,關外有四千多流民,孤兒更多,可是為何我偏偏隻把你一人留在身邊呢?”
宋成臉色瞬間變得莊重,語氣也非常恭敬地說道:“我不知道,我隻知道林大哥對我恩重如山,要是沒有林大哥救我,我和小弟可能早就死了。”
林楓擺了擺手,道:“你說的都不對,把你留在身邊,是因為你比別人更重情義,你的心比金子還璀璨。”
宋成雙眼一熱,頓時有種熱淚盈眶的感覺,林楓雖然素來對他很溫和,卻從來沒有跟他說過這些話,更沒有如此誇獎過他,一時間,他喉嚨有些哽咽,不知說什麽才好。
林楓道:“金子的確很珍貴,皇帝的玉璽更珍貴,但你所看到的,隻是金錢和權利而已。其實世間最珍貴的並不金子和玉璽,而是情義!所有的珍寶跟情義相比,簡直一文不值!”
宋成誠惶誠恐地拿起酒壺,小心地給林楓的杯子斟滿酒,眼淚不知為何竟然不爭氣地淌了下來,或許一半是激動、一半是高興的原因,他抹了抹眼淚,道:“林大哥,我知道你見到了項大哥高興,難得你今天這麽開心,我給你倒酒,你多喝幾杯。”
林楓豪爽地大笑了幾聲,朝宋成問道:“怎麽,我平時不高興嗎?”
宋成最大的特點就是說實話,而且直來直去,他知道即便自己說的不對,林楓也極少責怪他,所以他在林楓麵前想什麽就說什麽。
宋成道:“你平時雖然看起來很溫和,可是我知道,你一直在看書,其實你一直很孤獨,有時你出神的時候,眼神裏都痛苦。”
林楓詫異地看向宋成,自己身邊這個小兄弟真的長大了,他竟然能看得懂這麽多東西。
林楓潸然一笑,道:“你還是個孩子,很多事情你不懂。孤獨是人生中的常態,人生絕大多數時間都是孤獨的,孤獨之前是迷茫,孤獨過後才是成長。痛苦是心靈的傷疤,即便你不想去觸碰它都不行,因為它就像風一樣從不停歇,時時地撕裂你的心,所以快樂才彌足珍貴。”
宋成聽完仍然陣陣發愣,他似乎無法聽懂林楓話裏意思,也無法理解林楓的心境,但他卻有他的自己的理解,他說道:“我希望林大哥每天都能像現在這麽高興才好,其實……”
他欲言又止,似乎不敢將下麵的話說出來。
林楓笑眯眯的眼神在看著他,宋成摸了一下腦袋,似乎鼓了鼓勇氣,才說道:“其實方小姐長得又漂亮對你又好,她要是陪在你身邊,大哥你一定不會再感到孤獨了,也一定會天天都很高興的。”
林楓的表情突然僵硬在臉上,心頭不由得一陣陣悸痛,每次想起方芷涵時,他都有種莫名的擔心和害怕,他怕他過不上美人添香的陶醉、花前月下的浪漫、雙宿雙飛的美好生活。
他知道自己沒有資格過這樣的生活,起碼現在沒有,因為他是林家三公子,他肩頭背負著林家三代人的抱負和責任。他的血債複仇必將時時都充滿著殺機,包括他自己的性命。為了林家三代人的抱負,注定了他每走一步必將都布滿了荊棘和坎坷,這是他的宿命,他逃無可逃、避無可避,隻因為他是林楓。
林楓將杯子裏的酒一飲而盡,朗聲大笑幾聲,摸了摸宋成的頭,道:“會的,一切都會好起來的!我有你們就不會感到孤獨,當一個人手上沾的血越來越多,心也會漸漸地變的越來越硬,就不會再有痛苦了。”
說罷,林楓便起身踉蹌著向客房走去,項雷和宋成都默默地看著他的背影,直到他進入客房中。
項雷竟然也伸出他那粗大的手摸了摸宋成的頭,道:“你的確是個好孩子,可你剛才不該說那些話。”
宋成喃喃地說道:“難道我說錯話了嗎?”
項雷道:“你說的沒有錯,但有些話卻不該說出來。孩子,一個人從兩歲開始就學會了說話,可是卻要用一輩子去學會如何把嘴巴閉上。”
宋成吃驚地看著項雷,本以為項雷隻是個粗獷的莽夫而已,沒想到竟然會說出的如此有哲理、有深度的話。
所謂的人生哲理,無非是對生活的一種認知和感悟,隻是個人的感知角度和體會不同而已。就如同修煉武功是一樣的,有人喜歡劍,有人喜歡槍,有人喜歡鞭,有人喜歡錘,但無論如何,都需要經過深刻的磨礪,在磨礪中會有細微的觀察和深刻的感悟,從而得出他自己的見解。
……
夜很靜,但平陽酒樓裏卻燈火通明,雖然已近三更,裏麵卻依舊歌舞升平、推杯換盞,這裏是有錢人的天堂,是買酒買歌買樂的地方,是盡情享受金錢給人帶來快樂和享受的地方,酒樓裏的人完全陶醉在酒、歌舞和女人的溫柔中。
一個黑影借著暗夜的遮掩,如同鬼魅般悄悄進入了平陽酒樓,四名擔負樓外安全的護衛都死在了他的劍下。四名護衛的身手都不算差,但是在黑衣人偷襲他們時,他們連一招都沒接下,剛剛反應過來有人偷襲,便死在了黑衣人的劍下,甚至都沒來得及發出求救的呼聲。
大刀閻羅孫一虎在江湖榜上名列第十一位,一柄三十六斤重的大刀已經被他練的爐火純青,他在平陽酒樓的兩年多時間,一直很兢兢業業,精心地守護著酒樓的安全。一些喝了酒喜歡鬧事的人,在平陽酒樓裏無論喝了多少酒都不敢惹是生非,無論誰看了一眼他手中那柄陰森森的大刀,脖子都有種涼颼颼的感覺,哪裏還敢惹事。一些想打平陽酒樓主意的人,聽說孫一虎的大名後,跑得比野狗還快,畢竟命比錢更重要,恐怕錢沒搶到,卻把命丟在了大刀閻羅的刀下。
不得不說,大刀閻羅孫一虎對平陽酒樓還是做出了不少貢獻。
孫一虎從來都是手不離刀,這是他多年的習慣,他一直覺得隻有大刀在手,才會有種踏實的感覺,也或許是因為他殺人太多的原因。
即使樓內不時地傳出陣陣喧囂的興奮聲,孫一虎卻好像並沒有受到影響,他還能活到現在,就是因為他能時刻保持警惕,像狼一樣地感知外來的危險。
孫一虎今天的感覺很不好,有種說不出的焦躁和不安,他今天格外小心,剛剛巡查過樓外,四名護衛都很盡職,當他剛進入樓內時,心頭猛地一跳,是一種心悸的感覺,不由地將大刀握得更緊了。
孫一虎在樓內隻站了一小會,便再次來到樓外,或許是一種天生的感知,才讓他如此不安。當他看到倒在院角的護衛時,他便明白了為什麽會有不安的感覺了,能悄無聲息地殺死身手不錯的護衛,顯然是高手所為。
孫一虎如同一隻受驚的野獸,瞬時將自己後背靠在牆上,這樣可以避免自己腹背受敵,尤其是在黑暗之中,可以防止背後被偷襲。
孫一虎吹了一聲口哨,卻無人回應,他便知道四名護衛已經全都死了。
他口哨聲剛停下,一個黑衣人如同幽靈一樣出現在他麵前。
黑衣人蒙著麵,隻能看到他一雙眼睛,可就是這雙眼睛,看得孫一虎心驚肉跳,這是他從來沒有過的感覺。這雙眼睛完全不像人的眼睛,沒有一點溫度、沒有一絲感情,比石頭還硬,比寒冰還冷漠無情。
孫一虎看到了黑衣人腰間的劍,劍鞘又窄又薄,斜斜地插在腰間。孫一虎突然想起雲飛的劍,跟黑衣人的劍非常相似,也是又窄又薄的劍。憑他的經驗可以判斷出,使用輕薄劍的人,身法一定很快,劍法又快又怪,隻有這樣才有取勝的機會。
孫一虎可以肯定,麵前的人一定不是雲飛!因為雲飛的眼神雖然很冷漠,但雲飛的眼睛裏的情感,而這個黑衣人的眼睛裏根本沒有一絲情感,空洞而堅硬。
孫一虎突然又想起一個人,一個極其可怕的人!
黑衣人盯著孫一虎手中的大刀,開口說道:“你就是大刀閻羅孫一虎?聽說你在江湖榜上名列第十一位,刀法很不錯。”
孫一虎道:“你是黑暗人影子!”
黑衣人似乎有些驚訝,他沒想到孫一虎會認出他。
黑衣人道:“你不愧是上了姑蘇閑閣江湖排行榜的人,竟然能猜出我是誰,果然不簡單,但願你的刀法也不要讓我失望。”
影子已經承認了他的身份,孫一虎的麵色卻更加沉重,握刀的手指關節處已經有些泛白。他曾經有過不數不清的生死對決,也跟比他武功更強的人拚殺過,卻沒有一個人讓他感覺到如此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