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楓整整休養了十天,內傷已經完全恢複。被癡瘋子巴不易摔過的人,十天就能恢複如初的人隻有林楓一人。
林楓的身子就像鐵打的一般,無論受傷多麽嚴重,都能比常人恢複的快,如果不是師父伏木子十多年來天天逼他吃各種藥材,他現在或許早就死了,看到他身上的傷疤就會知道,他以前受過的傷有多嚴重。
宋成見林楓一副神采奕奕的樣子,咧著嘴笑了笑,道:“林大哥,你傷全好了?”
林楓道:“全好了,我們去好好吃一頓,吃的飽飽的好趕路。”
宋成嘿嘿一笑,道:“終於可以回家了。”
林楓瞥了宋成一眼,道:“誰說我要回林園了?”
宋成一愣,諾諾地問道:“我們——我們要去哪?”
林楓道:“去華山,你要是不願意去就回林園。”
宋成急得臉都紅了,急忙說道:“我不回林園,你去哪我都跟著你。”
林楓微微一笑,便走出了客棧,宋成在後麵亦步亦趨地跟著。
……
宋成駕著馬車,行進的速度並不快,他盡量讓車行的穩一點,因為他知道,坐在車廂裏的林楓基本上都是在看書,要是車太顛簸,林楓坐在車裏一定很不舒服,字也看不清楚。
稀稀落落的十幾戶村子,有一幢房子格外顯眼,隻因為那幢房子上麵酒旗又大、掛的又高。
宋成將車停在酒館門前,扭過頭朝車廂裏的林楓說:“林大哥,這裏有個酒館,我們進去吃點飯再趕路吧!”
林楓直接從車廂裏跳了下來,鼻子吸了吸,道:“沒想到這麽偏僻的酒館,竟然有如此香冽的酒。讓店夥計給馬喂點細料,我們進去喝上幾杯。”
宋成照料好馬兒後,走進酒館裏時,林楓的桌上已經擺好了四盤菜、兩壺酒。
林楓麵前的杯子裏已經斟滿了酒,宋成麵前卻是一大碗米飯。宋成自從跟隨林楓後,從來都是滴酒不沾,他要時時保持清醒的狀態,他認為服侍林楓是他最重要的責任。
酒館雖然很簡陋,房子卻並不小,或許這裏是去華山必經之路的原因,小店的生意竟然還不錯,除了林楓、宋成二人,還有一張桌子坐著三個人。看他們的神態和打扮,就知道都是江湖人。
林楓一進店裏就看到了三人,其中一人還很有名氣,江湖人都稱呼他趙四爺。
幸好他們並不認識林楓,否則林楓這頓酒一定喝不清靜。
店外一陣急促雜亂的馬蹄聲傳來,接著便聽一人扯著嗓子喊道:“這個小酒館看起來不起眼,店裏的酒聞著卻很香,沒想到這種地方竟然還有好酒,我們一定好好喝上幾杯。”
能聞出酒香味的一定是好酒之人,說不定還是個酒鬼,否則就算是把再好的酒擺在他麵前,他都聞不出酒的好壞。
另一人說道:“嚴老三,你別一見到酒就跟不要命似的,少喝幾口,我們還有正事要辦呢!”
嚴老三哈哈大笑,道:“我是醉上一分,拳頭就硬一分,放心吧,保證誤不了正事。”
門外走進四個彪形大漢,為首那人一臉絡腮胡子,樣子看起來很端正,氣勢也很有威嚴,隻是眼神閃爍滑動,帶著一股狡詐之光。林楓多年前跟師父遊曆時恰巧見過他,此人就是奪命短刀葛旬。
葛旬的目光從林楓臉上滑過,似乎有些疑慮,而後便向另一桌的人掃視,當他看到長著山羊胡須的人時,眉頭明顯一皺,便急急地將頭扭了過去,一聲不吭地到挨著窗口的桌子坐下。
嚴老三急不可耐地呼喚店夥計,道:“把最好的酒拿出兩壇,上二斤牛肉、一隻燒雞、一條魚,再做三個拿手菜,快點去做,三爺我餓壞了。”
店夥計似乎見慣了這些江湖人,就算嚴老三一臉凶相嗓門又大,卻絲毫沒有畏懼之態,笑著說:“一看爺您就是懂酒的人,別看我們小店簡陋,就算再好的館子也沒有我們店裏的酒好,這酒是叫槐花香,是我們店自己釀的,入口後又醇又香又濃烈,保證你下次來華山還想要喝我們店的酒。四位爺您先坐一會,菜馬上就給您上來。”
嚴老三屁股一沾凳子,剛想開口說話,卻見葛旬陰沉著臉瞪了他一眼,便生生將話咽了回去,瞪著牛一般大眼睛掃視一遍店裏的人,悻悻地閉著嘴巴,他似乎也感覺到了好像有些不對。
酒館裏的人都在喝酒,卻發生了很詭異的事,竟然誰都不肯再吭一聲,整個酒館的氣氛顯得分外詭譎。
山羊胡子男人突然站起身,手裏拿著劍走向葛旬四人,皮笑肉不笑地說道:“葛旬,老夫是長的可怕還是令你討厭呢?見到老夫連招呼都不打一聲,看來六年前老夫給你的教訓還不夠深,你已經把老夫給忘了。”
葛旬臉瞬間陰晴不定,表情有些尷尬,道:“趙四爺,葛某不礙你的事,要喝酒的話坐下一起喝幾杯,沒事的話大路朝天各自走一邊。”
山羊胡子趙四爺道:“葛旬,聽說你這幾年苦練刀法,還得了個綽號叫奪命短刀,看來你已經不是當年的葛旬了。”
荀旬道:“奪命短刀是江湖人亂叫的,趙四爺劍法無雙,葛某人自愧不如。”
葛旬已經認慫了,按理說趙四爺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用不著窮追猛打地再羞辱葛旬,可趙四爺卻偏偏不肯放過葛旬,依舊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態,道:“葛旬,據說你跟神偷貝寧是朋友,能否告訴老夫貝寧的下落?”
葛旬道:“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他,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趙四爺眼睛一眯,道:“你不知道貝寧在哪?連我都知道他已經到閻王那去報到了,你竟然說你不知道?”
葛旬一副吃驚的表情,道:“貝寧死了?”
趙四爺嘿嘿一笑。道:“其實他從開始偷竊的那一天起,就知道自己輕則被人打殘,重則性命不保的下場,他偷了這麽多年,能活到現在已經很不錯了。葛旬,貝寧是你最好的朋友,你又何必在我麵前裝腔作勢,裝作不知道呢?”
葛旬道:“趙四爺,我現在隻想知道是誰殺了他!”
趙四爺道:“我也想知道是誰殺了他,所以我才找你,其實我真正想問的,是貝寧偷的那件東西在哪!”
葛旬道:“我不知道趙四爺說的是什麽東西。”
趙四爺道:“你又何必跟我裝癡賣傻呢?天下恐怕隻有你一人知道貝寧把東西藏在哪了,你難道真的不想說嗎?”
葛旬道:“我不明白趙四爺的話是什麽意思。”
趙四爺陰森森地笑了一下,道:“就當我說廢話了。”
說罷,便坐回到自己的凳子上,繼續喝酒,隻是眼睛時不時地瞟一下葛旬。
或許是因為趙四爺在場的原因,葛旬四人隻是匆匆地喝了幾杯,便起身離開,當他們剛剛走出酒館時,趙四爺三人便跟了出去,隻聽趙四爺道:“難道就想這麽一走了之嗎?”
接著便聽到一陣乒乒乓乓兵刃相碰的聲音,林楓放下酒杯,走到門口時,隻見地上躺著五人,站著的隻剩下兩人,一個是手持短刀的葛旬,另一個是手持長劍的趙四爺。
趙四爺道:“看來傳言果然是真的,你的刀法確實比六年前有很大進步。”
葛旬道:“趙四爺,你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趙四爺道:“你把降魔手交出來,我不殺你。”
林楓聽到“降魔手”三個字,不禁有些動容,沒想到被傳為稱為天下第一奇巧兵刃降魔手竟然在葛旬手裏。
葛旬遲疑了一下,道:“你怎麽知道降魔手在我手裏的?”
趙四爺道:“神偷貝寧如果還算是有朋友的話,隻能勉強有你一個朋友,他偷了如此珍貴奇巧的東西,你不可能不知道。他死了,東西一定在你身上。”
葛旬臉上突然露出了詭異的笑容,接著他從懷裏掏出一個皮囊,左手極其熟練地伸進皮囊中,他的手從皮囊中抽出時,手已經變得黝黑發亮,左手已然成為一隻鐵手!
葛旬道:“六年前,我敗在你劍下,當時你沒有殺我。今天我本不想要你的命,可你卻苦苦相逼,還殺了我三個兄弟,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無情了!”
趙四爺道:“我猜的果然沒錯,降魔手真的在你手裏,原來貝寧是你殺的。”
葛旬道:“一個人有了如此珍貴奇巧的兵刃,就不該喝酒,就算喝酒也不該喝醉。”
趙四爺道:“貝寧喝酒沒有錯,喝酒喝醉了也沒有錯,錯就錯在他交錯了朋友,或許他到死都不相信你會殺他。”
葛旬道:“你到了地下,如果見到他,你最好告訴他一句話:君子無罪,懷璧其罪!”
趙四爺道:“葛旬,我萬萬沒想到你是個連朋友都能殺的人,我現在很後悔一件事,就是六年前沒殺了你,不過並不晚,就算你戴著降魔手,我也一樣能殺了你,貝寧一定在地下等你很久了,他也一定早已經明白‘君子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但我想他更會明白一件事,一個人什麽事都可以做錯,卻萬萬不能交錯朋友。”
林楓的身子就像鐵打的一般,無論受傷多麽嚴重,都能比常人恢複的快,如果不是師父伏木子十多年來天天逼他吃各種藥材,他現在或許早就死了,看到他身上的傷疤就會知道,他以前受過的傷有多嚴重。
宋成見林楓一副神采奕奕的樣子,咧著嘴笑了笑,道:“林大哥,你傷全好了?”
林楓道:“全好了,我們去好好吃一頓,吃的飽飽的好趕路。”
宋成嘿嘿一笑,道:“終於可以回家了。”
林楓瞥了宋成一眼,道:“誰說我要回林園了?”
宋成一愣,諾諾地問道:“我們——我們要去哪?”
林楓道:“去華山,你要是不願意去就回林園。”
宋成急得臉都紅了,急忙說道:“我不回林園,你去哪我都跟著你。”
林楓微微一笑,便走出了客棧,宋成在後麵亦步亦趨地跟著。
……
宋成駕著馬車,行進的速度並不快,他盡量讓車行的穩一點,因為他知道,坐在車廂裏的林楓基本上都是在看書,要是車太顛簸,林楓坐在車裏一定很不舒服,字也看不清楚。
稀稀落落的十幾戶村子,有一幢房子格外顯眼,隻因為那幢房子上麵酒旗又大、掛的又高。
宋成將車停在酒館門前,扭過頭朝車廂裏的林楓說:“林大哥,這裏有個酒館,我們進去吃點飯再趕路吧!”
林楓直接從車廂裏跳了下來,鼻子吸了吸,道:“沒想到這麽偏僻的酒館,竟然有如此香冽的酒。讓店夥計給馬喂點細料,我們進去喝上幾杯。”
宋成照料好馬兒後,走進酒館裏時,林楓的桌上已經擺好了四盤菜、兩壺酒。
林楓麵前的杯子裏已經斟滿了酒,宋成麵前卻是一大碗米飯。宋成自從跟隨林楓後,從來都是滴酒不沾,他要時時保持清醒的狀態,他認為服侍林楓是他最重要的責任。
酒館雖然很簡陋,房子卻並不小,或許這裏是去華山必經之路的原因,小店的生意竟然還不錯,除了林楓、宋成二人,還有一張桌子坐著三個人。看他們的神態和打扮,就知道都是江湖人。
林楓一進店裏就看到了三人,其中一人還很有名氣,江湖人都稱呼他趙四爺。
幸好他們並不認識林楓,否則林楓這頓酒一定喝不清靜。
店外一陣急促雜亂的馬蹄聲傳來,接著便聽一人扯著嗓子喊道:“這個小酒館看起來不起眼,店裏的酒聞著卻很香,沒想到這種地方竟然還有好酒,我們一定好好喝上幾杯。”
能聞出酒香味的一定是好酒之人,說不定還是個酒鬼,否則就算是把再好的酒擺在他麵前,他都聞不出酒的好壞。
另一人說道:“嚴老三,你別一見到酒就跟不要命似的,少喝幾口,我們還有正事要辦呢!”
嚴老三哈哈大笑,道:“我是醉上一分,拳頭就硬一分,放心吧,保證誤不了正事。”
門外走進四個彪形大漢,為首那人一臉絡腮胡子,樣子看起來很端正,氣勢也很有威嚴,隻是眼神閃爍滑動,帶著一股狡詐之光。林楓多年前跟師父遊曆時恰巧見過他,此人就是奪命短刀葛旬。
葛旬的目光從林楓臉上滑過,似乎有些疑慮,而後便向另一桌的人掃視,當他看到長著山羊胡須的人時,眉頭明顯一皺,便急急地將頭扭了過去,一聲不吭地到挨著窗口的桌子坐下。
嚴老三急不可耐地呼喚店夥計,道:“把最好的酒拿出兩壇,上二斤牛肉、一隻燒雞、一條魚,再做三個拿手菜,快點去做,三爺我餓壞了。”
店夥計似乎見慣了這些江湖人,就算嚴老三一臉凶相嗓門又大,卻絲毫沒有畏懼之態,笑著說:“一看爺您就是懂酒的人,別看我們小店簡陋,就算再好的館子也沒有我們店裏的酒好,這酒是叫槐花香,是我們店自己釀的,入口後又醇又香又濃烈,保證你下次來華山還想要喝我們店的酒。四位爺您先坐一會,菜馬上就給您上來。”
嚴老三屁股一沾凳子,剛想開口說話,卻見葛旬陰沉著臉瞪了他一眼,便生生將話咽了回去,瞪著牛一般大眼睛掃視一遍店裏的人,悻悻地閉著嘴巴,他似乎也感覺到了好像有些不對。
酒館裏的人都在喝酒,卻發生了很詭異的事,竟然誰都不肯再吭一聲,整個酒館的氣氛顯得分外詭譎。
山羊胡子男人突然站起身,手裏拿著劍走向葛旬四人,皮笑肉不笑地說道:“葛旬,老夫是長的可怕還是令你討厭呢?見到老夫連招呼都不打一聲,看來六年前老夫給你的教訓還不夠深,你已經把老夫給忘了。”
葛旬臉瞬間陰晴不定,表情有些尷尬,道:“趙四爺,葛某不礙你的事,要喝酒的話坐下一起喝幾杯,沒事的話大路朝天各自走一邊。”
山羊胡子趙四爺道:“葛旬,聽說你這幾年苦練刀法,還得了個綽號叫奪命短刀,看來你已經不是當年的葛旬了。”
荀旬道:“奪命短刀是江湖人亂叫的,趙四爺劍法無雙,葛某人自愧不如。”
葛旬已經認慫了,按理說趙四爺應該得饒人處且饒人,用不著窮追猛打地再羞辱葛旬,可趙四爺卻偏偏不肯放過葛旬,依舊一副高高在上的神態,道:“葛旬,據說你跟神偷貝寧是朋友,能否告訴老夫貝寧的下落?”
葛旬道:“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他,我也不知道他在哪。”
趙四爺眼睛一眯,道:“你不知道貝寧在哪?連我都知道他已經到閻王那去報到了,你竟然說你不知道?”
葛旬一副吃驚的表情,道:“貝寧死了?”
趙四爺嘿嘿一笑。道:“其實他從開始偷竊的那一天起,就知道自己輕則被人打殘,重則性命不保的下場,他偷了這麽多年,能活到現在已經很不錯了。葛旬,貝寧是你最好的朋友,你又何必在我麵前裝腔作勢,裝作不知道呢?”
葛旬道:“趙四爺,我現在隻想知道是誰殺了他!”
趙四爺道:“我也想知道是誰殺了他,所以我才找你,其實我真正想問的,是貝寧偷的那件東西在哪!”
葛旬道:“我不知道趙四爺說的是什麽東西。”
趙四爺道:“你又何必跟我裝癡賣傻呢?天下恐怕隻有你一人知道貝寧把東西藏在哪了,你難道真的不想說嗎?”
葛旬道:“我不明白趙四爺的話是什麽意思。”
趙四爺陰森森地笑了一下,道:“就當我說廢話了。”
說罷,便坐回到自己的凳子上,繼續喝酒,隻是眼睛時不時地瞟一下葛旬。
或許是因為趙四爺在場的原因,葛旬四人隻是匆匆地喝了幾杯,便起身離開,當他們剛剛走出酒館時,趙四爺三人便跟了出去,隻聽趙四爺道:“難道就想這麽一走了之嗎?”
接著便聽到一陣乒乒乓乓兵刃相碰的聲音,林楓放下酒杯,走到門口時,隻見地上躺著五人,站著的隻剩下兩人,一個是手持短刀的葛旬,另一個是手持長劍的趙四爺。
趙四爺道:“看來傳言果然是真的,你的刀法確實比六年前有很大進步。”
葛旬道:“趙四爺,你又何必苦苦相逼呢?”
趙四爺道:“你把降魔手交出來,我不殺你。”
林楓聽到“降魔手”三個字,不禁有些動容,沒想到被傳為稱為天下第一奇巧兵刃降魔手竟然在葛旬手裏。
葛旬遲疑了一下,道:“你怎麽知道降魔手在我手裏的?”
趙四爺道:“神偷貝寧如果還算是有朋友的話,隻能勉強有你一個朋友,他偷了如此珍貴奇巧的東西,你不可能不知道。他死了,東西一定在你身上。”
葛旬臉上突然露出了詭異的笑容,接著他從懷裏掏出一個皮囊,左手極其熟練地伸進皮囊中,他的手從皮囊中抽出時,手已經變得黝黑發亮,左手已然成為一隻鐵手!
葛旬道:“六年前,我敗在你劍下,當時你沒有殺我。今天我本不想要你的命,可你卻苦苦相逼,還殺了我三個兄弟,是你自己找死,怪不得我無情了!”
趙四爺道:“我猜的果然沒錯,降魔手真的在你手裏,原來貝寧是你殺的。”
葛旬道:“一個人有了如此珍貴奇巧的兵刃,就不該喝酒,就算喝酒也不該喝醉。”
趙四爺道:“貝寧喝酒沒有錯,喝酒喝醉了也沒有錯,錯就錯在他交錯了朋友,或許他到死都不相信你會殺他。”
葛旬道:“你到了地下,如果見到他,你最好告訴他一句話:君子無罪,懷璧其罪!”
趙四爺道:“葛旬,我萬萬沒想到你是個連朋友都能殺的人,我現在很後悔一件事,就是六年前沒殺了你,不過並不晚,就算你戴著降魔手,我也一樣能殺了你,貝寧一定在地下等你很久了,他也一定早已經明白‘君子無罪,懷璧其罪’的道理,但我想他更會明白一件事,一個人什麽事都可以做錯,卻萬萬不能交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