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裏單騎赴會難,熊君困境待救援。


    法界泰鬥揮神劍,斬斷糾紛心自安。


    三顧茅廬,誠意備至,終得歐陽君之約,實屬不易。歐陽君者,乃一九八七年大學首載之年,書信可證,正大之摯友也。三十六載後,本書五十五章,譽為資深法界泰鬥。書中十六章,“總會射中一隻鳥”之語,正大篤信,乃歐陽君三十五六年前之箴言。


    書中歐陽君常委之名,屢被提及,故需向讀者詳述。正大與歐陽君,同登一九八七年高考金榜,共入本省省城師範大學,同專業同屆,於長沙相識。二人皆出自偉人故裏,緣分匪淺。歐陽君幼時,與宋楚瑜先生祖居地巨魚村相鄰,百度地圖顯示,兩地相距約三十七公裏。今正大自劉家灣驅車,至歐陽君故居,僅需四十四分鍾,不及一時辰之程。


    “汝憶之幾何?”


    “汝所憶者何狀?”


    “似是往濰坊或山東某地乎?煙台耶?”


    “總之,勝矣。”


    “其詳情,吾已忘之。”


    “吾再為汝述之。”


    憶往昔,事發於二零一四年之夏,彼時有一同鄉,業為防腐保溫之承包商,於煙台得當地上市公司之施工勞務,然於外包之際,糾紛生焉。


    歐陽君言,此同鄉姓熊,人皆稱熊總。因熊總之公司,注冊於嶽陽,故與之相識。熊總既得煙台之專業分包,遂將勞務分包於嶽陽之施工隊,其包工頭姓肖,十年前或已四十有餘。經合作分包之久,不知為何故,合作之中或有齟齬,熊總遂不欲肖氏繼續分包,然關於分包之終止與結算,似乎未得善談或未談。


    “言未諧也!”


    “肖氏乃糾集一二十人,並攜家眷!”


    “赴工地喧嘩。”


    “橫幅橫陳,以示抗議。”


    “時而阻門。”


    “時而占據辦公之所。”


    “或尾隨其後。”


    “乃至熊氏公司食堂,強行用餐而不付資。”


    故,肖姓之包工頭,為迫使熊總結算,遂施此等過激之法。


    “欲按其條件結算。”


    “遂用此等手段。”


    “遷延甚久。”


    “十日半月,此輩未撤。”


    “於煙台之地,持續擾之。”


    “遂礙熊總公司之正常運轉。”


    “亦擾其施工之序。”


    熊總向歐陽君述及此事,歐陽君則與熊總探討此事,指對方行徑已然觸犯律法。如堵塞門扉,占據辦公之地,甚至尾隨他人進餐而拒不付賬,此等行徑皆屬違法。歐陽君提議,可先行與其交涉,以理服之;若交涉無果,則可請公安機關介入打擊。然熊總言,報案後,公安機關若查無傷人、毀物之實,則亦不會過問。


    “問及公安機關,人至現場,竟無一人受傷乎?財物無損乎?”


    “若是此等事,爾等自行協商,吾便不宜幹涉。”報警無果,熊總困惑無計。若以武力相向,傷人自非所願,熊總亦心憂之。


    “熊總畏而不敢出麵。”


    “其出麵與人論,恐受威脅。”


    “彼人尾隨其後,熊總覺生命受脅,故不敢直麵。”


    “其下屬亦懼,恐對方極端手段。”


    “故下屬亦無人敢出,彼人凶悍。”


    “若往談,則場麵紛亂。”


    “時有激烈之狀。”


    “是以熊總自怯。”歐陽君述熊總之事。


    “其下副總亦畏”歐陽君言眾人皆懼。


    觀歐陽君千裏之行,隻為熊也。此間“熊”字,意蘊深長。一則緣於委托者之姓氏,再者隱指其已示弱之意。有詩記雲:


    千裏路遠車轔轔,單刀赴會膽兢兢。


    為熊解難心切切,法界泰鬥意殷殷。


    紛亂世間情愫愫,歐陽揮劍意沉沉。


    一朝事畢歸途急,回首煙雲夢杳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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