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淩綃眨了眨忽閃忽閃的睫毛,突然主動伸頭用他的嘴唇輕碰了一下我的臉。
你在幹什麽啊……我錯愕的看著桓淩綃。你在吻我?
我正回過神來,把眼睛從他的眸子上移開,突然發現窗外一抹緋紅色的身影站在對麵樓前台階上,江英歌靠著門柱的身子僵硬無比。眸色失神的他一個轉身消失在了樓裏。
我條件反射的從桓淩綃身上彈起來,末了還推了他一把。
桓淩綃睜大眼睛看著我,眼裏寫滿了委屈。
哦天哪,我在做什麽。我不是故意要推你的,但你為何突然要吻我?
我滿腦子亂得跟被人捉姦在床一樣,事實上我什麽也沒做,但好像什麽都做得不對。
“你聽我解釋。”我不是故意的。
我無力的看著眼前這個錯愕又委屈的小鹿,蹦出一段狗血的台詞。咽了咽口水,不知所措。
“你不用解釋。”桓淩綃垂下頭,劉海遮住了他的眼睛,在他臉上灑下一片陰霾,他動了動唇:“是我誤會了。”
“我不知道你喜歡我。”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知道,我……不會靠你那麽近……
他突然像聽到什麽可怕的事情,大聲把我的聲音掩蓋下去:“我說了你不要解釋了!我桓淩綃不會厚顏無恥賴的在不喜歡我的人身邊。”
說完,桓淩綃奪門而去。
留下錯愕和迷茫的我無力的倚靠在牆角。
我自知腳力不如他,也未打算去追他,一個人渾渾噩噩走到屋裏,倒頭睡下了。後來我在半夜裏,被馬蹄聲驚醒。
看到窗外那抹藍色倩影一閃而過,我什麽也沒想就沖了出去,拉住雪王駒的韁繩,凝眸看著馬背上的桓淩綃,沉聲道:“不要走,等我收拾收拾,我們一起回京。”
桓淩綃騎在馬背上,手中的馬鞭無力的垂在我的胸前,他背對著月光,整個人的麵前都是黑色的陰影,這熟悉的一幕,像極了那天我們策馬狂歡的一夜,但他一雙平日裏眼波婉轉的眸子此時不見光彩,他緩緩開口:“這個問題我想問你很久了,現在讓你選,你會選我還是那個紅衣服的男人?”
我的瞳孔驟然縮小,低下頭半晌沒回話。
他似乎已經知道了什麽,揚起手中的鞭子,“青雲,你若是不喜歡我,就不要那樣曖昧的靠近我。”說完‘駕’的一聲揚長而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我陷入了魔障,還是你陷入了深淵?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隻是一個平凡的人,優缺點都很明顯。
她不是聖母,但也不是什麽‘好人’,在必要的時候也會不擇手段的給自己加buff。
文章快到宮鬥部分咯。。
覺得奴家每天更文辛苦的,就藏了奴家吧~~~求收藏求花花= =
☆、金榜題名
我是不是喜歡你?不知道。我為什麽喜歡你?不知道。
我是不是愛上了你?是。我能不能不愛你?不能。
那你愛不愛我?不知道。你能不能選擇愛我?不能。
因為無法選擇自己的感覺。
也許自從江英歌過之後,桓淩綃就一遍一遍在問自己這個問題。
是我太過在意自己的痛楚,根本就忘記了考慮他的感受。
我……
不想活了!!!!
我想了一天,什麽生意都沒做成。腦子亂成麻。
“唉……”
“書呆子,你不做生意在這唉聲嘆氣幹什麽呢?”
我回過神來,是萬三千又來了。
“他走了……”
我在喃喃自語。
萬三千道:“咦,你也知道皇帝老兒走了?”
我:“……”
萬三千納悶道:“你今天怎麽怪怪的,真有事?”
我嘆了口氣:“三千,你說如果不喜歡一個男人,但是又想去接近一個男人,倒底算不算錯?”
“合著你為男人發愁呢?你這不叫問題!”三千一臉鄙夷看著我。
我挑眉道:“這怎麽不叫問題?”
萬三千擺擺手:“想去接近一個男人,本事就是喜歡的一種。喜歡又分很多種,說你是個書呆子還真是個書呆子!”
我錯愕的看著他,半晌沒講話。
“我聽說你今年又去考試了?”萬三千道。
“又……是啊,沒辦法又去考試了,生計所迫啊。”我幹笑了兩聲,“你今天怎麽有空到我這來啊?”
“我昨兒在桃李莊買布,夥計給我個東西叫我交給你。說來也奇怪,就這麽近幹啥不親自給你,怪哉怪哉。”她說著從懷裏摸出個包袱,遞給我。
我打開一看,愣了。是那天江英歌穿走的一套我的棉布衫。儼然洗過的衣服裏麵還包了一根用來束髮的木簪。
我心裏是苦的,心想你就這麽想跟我劃清界限嗎。
“那人有沒有說什麽?”我問阿萬。
她搖了搖頭說沒有。
我又驀地想起桓淩綃走的時候那個黯然失色的眼神。是我不好,弄不清自己的心,我問萬三千:“三千,你說占有欲算愛嗎?”
三千拍了一下我的腦門:“不知道不知道,都什麽亂七八糟的破問題!我走了,有空一起喝酒!”
我點點頭。
但我想我沒空找她喝酒了。
隔天,我就把鋪子關了。
買了匹小黑馬上路了。
山高皇帝遠,路遙人憔悴。漫天的紅霞把天空染紅了一遍又一遍,夜色把山林塗黑了一次又一次,我數不清過了多少天,終於到達了京都。人都說過了二十歲以後的日子會越來越快,因為所有的事已不再新鮮,隻剩下日復一日的重疊,我想這種感覺不過如此吧。
找好客棧下榻之後,我獨自一個人上街買酒。
賣酒的酒娘長得很好看,隻可惜女的長得好看並沒有太大用處,事業才是女人的第一姿色。外貌?那是衡量男人的標尺。
走到夜市,我突然奇想買了把劍防身。據說是京城名匠段一劍的作品,花了我不少銀子。除了讀書人,女人基本上人人都佩劍。除了沒事耍耍威風,吸引小男子的仰慕,更多的是用來格鬥。
是的,沒錯。女人血液裏的野蠻和暴力是與生俱來的,即便度過了茹毛飲血的時代這麽久,仍然可以可見一斑。讀書用來馴化女人,但也助長了女人的野心,它是女人間接空城掠地統治天下的武器。
所謂以文化治天下,道理就在此。
北方的野蠻民族仰慕中原優秀先進文化,不惜花大代價來學。而可惜的是中原讀書女人太多,軍事上幹不過野蠻民族,常常丟失邊疆。洵王則在本朝做出了突出貢獻,才能小小年紀繼承王爵。當然了,她弒母殺姐除去障礙的事,又是另算了。才華往往不與人品成關係。
我在河邊橋上漫無目的的散步,想著一些舊人舊事。
這樣悠閑的日子過了十數天,我和孟君以及王家兄妹約好在城南舊日客棧見麵,一起去接皇榜。
你在幹什麽啊……我錯愕的看著桓淩綃。你在吻我?
我正回過神來,把眼睛從他的眸子上移開,突然發現窗外一抹緋紅色的身影站在對麵樓前台階上,江英歌靠著門柱的身子僵硬無比。眸色失神的他一個轉身消失在了樓裏。
我條件反射的從桓淩綃身上彈起來,末了還推了他一把。
桓淩綃睜大眼睛看著我,眼裏寫滿了委屈。
哦天哪,我在做什麽。我不是故意要推你的,但你為何突然要吻我?
我滿腦子亂得跟被人捉姦在床一樣,事實上我什麽也沒做,但好像什麽都做得不對。
“你聽我解釋。”我不是故意的。
我無力的看著眼前這個錯愕又委屈的小鹿,蹦出一段狗血的台詞。咽了咽口水,不知所措。
“你不用解釋。”桓淩綃垂下頭,劉海遮住了他的眼睛,在他臉上灑下一片陰霾,他動了動唇:“是我誤會了。”
“我不知道你喜歡我。”我真的不知道,如果我知道,我……不會靠你那麽近……
他突然像聽到什麽可怕的事情,大聲把我的聲音掩蓋下去:“我說了你不要解釋了!我桓淩綃不會厚顏無恥賴的在不喜歡我的人身邊。”
說完,桓淩綃奪門而去。
留下錯愕和迷茫的我無力的倚靠在牆角。
我自知腳力不如他,也未打算去追他,一個人渾渾噩噩走到屋裏,倒頭睡下了。後來我在半夜裏,被馬蹄聲驚醒。
看到窗外那抹藍色倩影一閃而過,我什麽也沒想就沖了出去,拉住雪王駒的韁繩,凝眸看著馬背上的桓淩綃,沉聲道:“不要走,等我收拾收拾,我們一起回京。”
桓淩綃騎在馬背上,手中的馬鞭無力的垂在我的胸前,他背對著月光,整個人的麵前都是黑色的陰影,這熟悉的一幕,像極了那天我們策馬狂歡的一夜,但他一雙平日裏眼波婉轉的眸子此時不見光彩,他緩緩開口:“這個問題我想問你很久了,現在讓你選,你會選我還是那個紅衣服的男人?”
我的瞳孔驟然縮小,低下頭半晌沒回話。
他似乎已經知道了什麽,揚起手中的鞭子,“青雲,你若是不喜歡我,就不要那樣曖昧的靠近我。”說完‘駕’的一聲揚長而去。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是我陷入了魔障,還是你陷入了深淵?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隻是一個平凡的人,優缺點都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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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快到宮鬥部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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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喜歡你?不知道。我為什麽喜歡你?不知道。
我是不是愛上了你?是。我能不能不愛你?不能。
那你愛不愛我?不知道。你能不能選擇愛我?不能。
因為無法選擇自己的感覺。
也許自從江英歌過之後,桓淩綃就一遍一遍在問自己這個問題。
是我太過在意自己的痛楚,根本就忘記了考慮他的感受。
我……
不想活了!!!!
我想了一天,什麽生意都沒做成。腦子亂成麻。
“唉……”
“書呆子,你不做生意在這唉聲嘆氣幹什麽呢?”
我回過神來,是萬三千又來了。
“他走了……”
我在喃喃自語。
萬三千道:“咦,你也知道皇帝老兒走了?”
我:“……”
萬三千納悶道:“你今天怎麽怪怪的,真有事?”
我嘆了口氣:“三千,你說如果不喜歡一個男人,但是又想去接近一個男人,倒底算不算錯?”
“合著你為男人發愁呢?你這不叫問題!”三千一臉鄙夷看著我。
我挑眉道:“這怎麽不叫問題?”
萬三千擺擺手:“想去接近一個男人,本事就是喜歡的一種。喜歡又分很多種,說你是個書呆子還真是個書呆子!”
我錯愕的看著他,半晌沒講話。
“我聽說你今年又去考試了?”萬三千道。
“又……是啊,沒辦法又去考試了,生計所迫啊。”我幹笑了兩聲,“你今天怎麽有空到我這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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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開一看,愣了。是那天江英歌穿走的一套我的棉布衫。儼然洗過的衣服裏麵還包了一根用來束髮的木簪。
我心裏是苦的,心想你就這麽想跟我劃清界限嗎。
“那人有沒有說什麽?”我問阿萬。
她搖了搖頭說沒有。
我又驀地想起桓淩綃走的時候那個黯然失色的眼神。是我不好,弄不清自己的心,我問萬三千:“三千,你說占有欲算愛嗎?”
三千拍了一下我的腦門:“不知道不知道,都什麽亂七八糟的破問題!我走了,有空一起喝酒!”
我點點頭。
但我想我沒空找她喝酒了。
隔天,我就把鋪子關了。
買了匹小黑馬上路了。
山高皇帝遠,路遙人憔悴。漫天的紅霞把天空染紅了一遍又一遍,夜色把山林塗黑了一次又一次,我數不清過了多少天,終於到達了京都。人都說過了二十歲以後的日子會越來越快,因為所有的事已不再新鮮,隻剩下日復一日的重疊,我想這種感覺不過如此吧。
找好客棧下榻之後,我獨自一個人上街買酒。
賣酒的酒娘長得很好看,隻可惜女的長得好看並沒有太大用處,事業才是女人的第一姿色。外貌?那是衡量男人的標尺。
走到夜市,我突然奇想買了把劍防身。據說是京城名匠段一劍的作品,花了我不少銀子。除了讀書人,女人基本上人人都佩劍。除了沒事耍耍威風,吸引小男子的仰慕,更多的是用來格鬥。
是的,沒錯。女人血液裏的野蠻和暴力是與生俱來的,即便度過了茹毛飲血的時代這麽久,仍然可以可見一斑。讀書用來馴化女人,但也助長了女人的野心,它是女人間接空城掠地統治天下的武器。
所謂以文化治天下,道理就在此。
北方的野蠻民族仰慕中原優秀先進文化,不惜花大代價來學。而可惜的是中原讀書女人太多,軍事上幹不過野蠻民族,常常丟失邊疆。洵王則在本朝做出了突出貢獻,才能小小年紀繼承王爵。當然了,她弒母殺姐除去障礙的事,又是另算了。才華往往不與人品成關係。
我在河邊橋上漫無目的的散步,想著一些舊人舊事。
這樣悠閑的日子過了十數天,我和孟君以及王家兄妹約好在城南舊日客棧見麵,一起去接皇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