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東揉了揉太陽穴,把任命書丟在一邊,回去練功了。
第二天早上。
原東就聽到了一陣嘈雜的聲音。
“誰在外麵吵啊?”原東大聲詢問了。
“原子哥哥,是一大夥人綁著我們的人到這裏來。”‘阿沅’在門外回答。
什麽情況?原東感覺到莫名其妙,最終還是起床刷牙洗臉。
‘阿沅’的“原東哥哥”叫法是原東特例允許的。
一會。
原東走出房門,穿越大廳,才出現在了大廳外麵。
什麽事情?原東問‘路’。
“皇上,他打我們的隊員。”‘路’先說。
“我們的隊員?部落隊的?他們為什麽打人?”原東一連問了3個問題。
“額……。”‘路’也不太清楚情況。
原東瞪了‘路’一眼,轉頭問被打得鼻青臉腫的部落隊員,什麽情況。
老實說,原東也不記得眼前的部落隊員叫什麽名字。
“他說我有罪,說我上他的女人有罪。”部落隊員憤憤不平地說:“我根本沒有罪,我把他打倒了。”。
“鏹姧?臥槽,鏹姧還打別人的老公?”原東也為部落隊員的膽大妄為驚呆了。
說鏹姧沒有罪的他還是第一次見。
特別是這理直氣壯的聲音,這是多麽不要臉才能說得出來。
無恥啊!
“你怎麽可以把她給鏹姧了呢?”原東對部落隊員說。
“我打贏了他啊。”被綁的部落隊員理所當然。
“沒錯的,我可以證明,‘阿丁’確實是打贏了。”‘路’在一旁幫腔地說。
原東看著‘路’的一臉認真,在看看俘虜們的畏懼又帶著倔強。
愣住了,怎麽感覺到雙方都有道理。
到底是哪裏不對了?
忽的。
原東想起來了,部落之前確實是比賽打架,打贏才可以搶漂亮的女人睡。
記起來了。
自己剛穿越來的時候,就很驚奇這種習俗。
當時,還嘖嘖稱奇了一番,也想嚐試一下。
後來因為部落女人又髒又皮膚粗糙,所以興趣缺缺。
最後,下意識忽略這陋習,並且趕他們到一處固定的地方比鬥,所以漸漸忘了。
抬頭又看向俘虜們的希望眼神,希望給予自己老婆公平的希望,原東頭痛。
一邊是文明一邊是野蠻,可是野蠻的是自己的根基。
難判。
“同誌們,現在的部落是草創時期了。對於此次事件,朕在這裏給你們道個歉。”原東說完,就鞠了個躬。
然後就說:“對於這件事情,朕正式宣判:‘阿丁’是由於法律不明時所犯的鏹姧罪,打十軍棍。”。
“以後再犯罪,就按部落法律判決。”原東宣判完就招來部落隊員,執行軍法。
“我不服,我沒錯,首領,我沒錯。”‘阿丁’聽到原東的判決,不停地扭著身子。
可惜,原東不聽。
看著原告男的臉上鼻青臉腫的,有些解恨地看著‘阿丁’行刑,有些恍然。
看來俘虜們的‘老婆’有比較多被這樣搶了一夜,眼前的一例可能是忍無可忍的。
行完刑,原東就驅散俘虜和部落隊員,轉身回房間弄一個刑法出來了。
原東也不怎麽接觸過法律,隻好憑借著記憶力寫。
記得有段時間也曾接觸法律,不過,那段時間接觸最多就是勞動法。
畢竟自己在現代是勞動人民。
所以,原東在電腦裏麵,關於勞動法的詢問比較多。
哦,還有婚姻法。
現代,人一輩子不太可能結一次婚,所以原東也曾了解過婚姻法。
原東查了一下之前的法律: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鏹姧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姧霪不滿十四周歲的呦女的,以鏹姧論,從重處罰。
鏹姧婦女、姧霪呦女量刑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的十四歲,原東覺得要改一下,按照部落人的發育情況,估計要改低,改13歲吧。
然後,就是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些就不用改了,反正都要勞動改造的。
原東改完了鏹姧罪,又按照記憶中,把殺人罪給寫了出來。
還有故意傷害,偷竊這些法律。
實在是多得很,畢竟除了法律規定之外,還需要考慮到行為主體在實施犯罪時的精神狀況以及是否達到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等相關因素。
要每一種法律都要估計人族的各個方麵,還要是激情殺人還是其他。
精神狀況的話,原東也不管他們有沒有精神病了,都要判刑,勞動改造。
反正,以現在領地的糧食產量,實在無法養著無所事事的精神病。
抱歉!
原東心中一聲默念,就繼續寫著。
……
原東把自己關在了房間裏麵2天,才弄好了刑法的大概種類,並且有些補全,有些寫著大概。
“哈。”原東走出房間,不由得伸了個懶腰,實在是太累了。
看了看右邊的山洞,裏麵有些光柱照射而下,是從山頂打通的小通道。
一陣幹淨清爽,讓原東的疲憊掃清了大半。
原東越過挨著山洞的大廳,來到了“禦廚”那裏。
“原子哥哥,你出來了?”‘阿沅’吃著午飯,見到原東出來了,高興地去準備碗筷。
“嗯。”原東揉著頭,緩解一下腦漲。
“原子哥哥,我給你揉揉頭。”‘阿沅’打了一碗飯,幫原東揉著腦袋。
“嗯。”原東邊吃著飯,邊想著。
現在刑法已經大概弄完了,然後到民事法律了。
想想都頭疼啊。
還有更頭疼的經濟法,對於原東來說,完全就是陌生啊。
要是他懂經濟法,早就發財了,哪用得在現代,還是一個勞動人民。
這不是為難人嗎。
之後的行政法,還好一點,比較原東對當官的行為也是挺了解。
幹不好就直接撤職算了,官場他最大。
原東想著。
除了這個,還有軍法,雖然他沒有接觸過,但是在軍隊,他最大,也容易搞定。
吃完飯了,原東擺擺手,讓‘阿沅’鬆了手,回到房間裏,再次奮鬥,把《原法》的大概框架給寫了出來。
原東已經打算好了,把這部法律叫做《原法》,以他的名字命名。
第二天早上。
原東就聽到了一陣嘈雜的聲音。
“誰在外麵吵啊?”原東大聲詢問了。
“原子哥哥,是一大夥人綁著我們的人到這裏來。”‘阿沅’在門外回答。
什麽情況?原東感覺到莫名其妙,最終還是起床刷牙洗臉。
‘阿沅’的“原東哥哥”叫法是原東特例允許的。
一會。
原東走出房門,穿越大廳,才出現在了大廳外麵。
什麽事情?原東問‘路’。
“皇上,他打我們的隊員。”‘路’先說。
“我們的隊員?部落隊的?他們為什麽打人?”原東一連問了3個問題。
“額……。”‘路’也不太清楚情況。
原東瞪了‘路’一眼,轉頭問被打得鼻青臉腫的部落隊員,什麽情況。
老實說,原東也不記得眼前的部落隊員叫什麽名字。
“他說我有罪,說我上他的女人有罪。”部落隊員憤憤不平地說:“我根本沒有罪,我把他打倒了。”。
“鏹姧?臥槽,鏹姧還打別人的老公?”原東也為部落隊員的膽大妄為驚呆了。
說鏹姧沒有罪的他還是第一次見。
特別是這理直氣壯的聲音,這是多麽不要臉才能說得出來。
無恥啊!
“你怎麽可以把她給鏹姧了呢?”原東對部落隊員說。
“我打贏了他啊。”被綁的部落隊員理所當然。
“沒錯的,我可以證明,‘阿丁’確實是打贏了。”‘路’在一旁幫腔地說。
原東看著‘路’的一臉認真,在看看俘虜們的畏懼又帶著倔強。
愣住了,怎麽感覺到雙方都有道理。
到底是哪裏不對了?
忽的。
原東想起來了,部落之前確實是比賽打架,打贏才可以搶漂亮的女人睡。
記起來了。
自己剛穿越來的時候,就很驚奇這種習俗。
當時,還嘖嘖稱奇了一番,也想嚐試一下。
後來因為部落女人又髒又皮膚粗糙,所以興趣缺缺。
最後,下意識忽略這陋習,並且趕他們到一處固定的地方比鬥,所以漸漸忘了。
抬頭又看向俘虜們的希望眼神,希望給予自己老婆公平的希望,原東頭痛。
一邊是文明一邊是野蠻,可是野蠻的是自己的根基。
難判。
“同誌們,現在的部落是草創時期了。對於此次事件,朕在這裏給你們道個歉。”原東說完,就鞠了個躬。
然後就說:“對於這件事情,朕正式宣判:‘阿丁’是由於法律不明時所犯的鏹姧罪,打十軍棍。”。
“以後再犯罪,就按部落法律判決。”原東宣判完就招來部落隊員,執行軍法。
“我不服,我沒錯,首領,我沒錯。”‘阿丁’聽到原東的判決,不停地扭著身子。
可惜,原東不聽。
看著原告男的臉上鼻青臉腫的,有些解恨地看著‘阿丁’行刑,有些恍然。
看來俘虜們的‘老婆’有比較多被這樣搶了一夜,眼前的一例可能是忍無可忍的。
行完刑,原東就驅散俘虜和部落隊員,轉身回房間弄一個刑法出來了。
原東也不怎麽接觸過法律,隻好憑借著記憶力寫。
記得有段時間也曾接觸法律,不過,那段時間接觸最多就是勞動法。
畢竟自己在現代是勞動人民。
所以,原東在電腦裏麵,關於勞動法的詢問比較多。
哦,還有婚姻法。
現代,人一輩子不太可能結一次婚,所以原東也曾了解過婚姻法。
原東查了一下之前的法律: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鏹姧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姧霪不滿十四周歲的呦女的,以鏹姧論,從重處罰。
鏹姧婦女、姧霪呦女量刑標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的十四歲,原東覺得要改一下,按照部落人的發育情況,估計要改低,改13歲吧。
然後,就是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這些就不用改了,反正都要勞動改造的。
原東改完了鏹姧罪,又按照記憶中,把殺人罪給寫了出來。
還有故意傷害,偷竊這些法律。
實在是多得很,畢竟除了法律規定之外,還需要考慮到行為主體在實施犯罪時的精神狀況以及是否達到刑事責任的法定年齡等相關因素。
要每一種法律都要估計人族的各個方麵,還要是激情殺人還是其他。
精神狀況的話,原東也不管他們有沒有精神病了,都要判刑,勞動改造。
反正,以現在領地的糧食產量,實在無法養著無所事事的精神病。
抱歉!
原東心中一聲默念,就繼續寫著。
……
原東把自己關在了房間裏麵2天,才弄好了刑法的大概種類,並且有些補全,有些寫著大概。
“哈。”原東走出房間,不由得伸了個懶腰,實在是太累了。
看了看右邊的山洞,裏麵有些光柱照射而下,是從山頂打通的小通道。
一陣幹淨清爽,讓原東的疲憊掃清了大半。
原東越過挨著山洞的大廳,來到了“禦廚”那裏。
“原子哥哥,你出來了?”‘阿沅’吃著午飯,見到原東出來了,高興地去準備碗筷。
“嗯。”原東揉著頭,緩解一下腦漲。
“原子哥哥,我給你揉揉頭。”‘阿沅’打了一碗飯,幫原東揉著腦袋。
“嗯。”原東邊吃著飯,邊想著。
現在刑法已經大概弄完了,然後到民事法律了。
想想都頭疼啊。
還有更頭疼的經濟法,對於原東來說,完全就是陌生啊。
要是他懂經濟法,早就發財了,哪用得在現代,還是一個勞動人民。
這不是為難人嗎。
之後的行政法,還好一點,比較原東對當官的行為也是挺了解。
幹不好就直接撤職算了,官場他最大。
原東想著。
除了這個,還有軍法,雖然他沒有接觸過,但是在軍隊,他最大,也容易搞定。
吃完飯了,原東擺擺手,讓‘阿沅’鬆了手,回到房間裏,再次奮鬥,把《原法》的大概框架給寫了出來。
原東已經打算好了,把這部法律叫做《原法》,以他的名字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