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靈氣複蘇1
快穿生子係統綁定宿主後贏麻了 作者:八月雲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離啊,媽媽實在沒有辦法,今年確實困難,你看為了你妹妹念書,家裏筆記本都賣掉了,她這邊又要教學費又要培訓班還得買顏料,媽媽實在是無能為力,這大正月的也不好找人借錢,你讓你爸爸再想想辦法吧。”
江離沒有說話,轉身離開這陌生的地方。
“哎!你這孩子,什麽說走就走了?吃過飯再走啊!”
回應她的是江離更快的腳步聲,她一邊下樓一邊讓係統給她傳輸消息。
很明顯她這次是來了個新位麵了,原主出生後還沒滿月呢,她父母就離婚了,因為離婚鬧得很難看,因為是女方孕期出軌,所以算得上是鬧得不可開交。
夫妻倆都在爭原主的撫養權,不是因為舍不得女兒,而是舍不得錢,誰拿撫養權另一方就要支付給對方三百的撫養費。
兩人都不願意出,寧願養著孩子,最後原主還是被判給了當爹的,不為其他,因為當娘的沒有工作,她那小店是原主爺爺給盤的,她要離婚,那這些東西自然要還回去的。
但實際上她那姘頭條件也不差,重點是本地人,而原主一家是才來城市的創業者,一家人擠在郊區買的一個平房裏。
“她是攀上高枝了,就忘記了當時是誰將她帶出農村的了。”這是原主經常聽她姑姑說的一句話。
還有更難聽的,什麽“不安分的蕩婦”“不守婦道的賤人。”“毒婦”再要麽就是周圍自以為好意可憐原主的,會一看到她就會問:“你媽這麽多年有來看過你嗎?”“嘖嘖嘖,這女的也是狠心,孩子這麽大了她也真是一點都不想著念著當真不來看啊。”之類的言語,是原主從小聽到大的。
周圍鄰裏親戚三姑六婆自以為自己是個聖人,站在道德製高點批判別人,完全忘了他們眼前的還是個孩子,他們的言語是否會傷害到孩子,他們覺得小孩什麽都不懂,但事實上孩子什麽都懂,原主很小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了。
別人都有父母在身邊,她沒有,她從小跟著奶奶長大,父親離婚後要到她的撫養權並沒有將她養在身邊,而是將她扔給寡居的奶奶。
奶奶雖然是奶奶,但她年紀並不大,不過四十歲,也沒到養老的年紀,且她有工作,是個環衛工,每天起早貪黑的,下午還得去賣炸小黃魚,也並不是一直都有時間照顧她。
爺爺不喜歡她,看到她就想起她那個媽,小的時候沒有母乳,家裏根本不可能給她買奶粉,都是靠著米湯喂大的,大點後能吃粥了,奶奶心疼她沒有營養給她蒸水蒸蛋,他會將碗都給砸了,順帶給奶奶也打一頓。
她要是哭就給她大夏天的扔外麵水泥路上,外麵溫度有四十度,地麵可見溫度有多高,打個雞蛋都更燙熟了,幾個月大的小嬰兒皮膚能不燙傷?
當然這些不是原主的記憶,而是她幾歲後,經常在奶奶念叨的時候聽來的,因為她腿上胳膊上的疤,奶奶每次看到都得歎息,原來原主以為是自己的胎記,後來才知道那是燙傷。
好不容易將孫女拉扯大點,原主爹又找了個小他幾歲的老婆回來,原本以為好歹原主能回爸爸身邊生活了,但是這倆結婚後就迅速出門打工去了,去了比這個城市更大的城市,更南方的城市打工,也就過年回來一次。
對於她這個女兒她爹估計沒多少感情,但到底是結婚了,有家庭了就要承擔起責任,父母不可能一直幫他帶著孩子。
農村老人思想就這樣,你沒結婚他們能照應著,你結了婚你就得擔起自己的一個家,畢竟二老也不是無業遊民,也得為生活奔波。
然後原主就被她爹送去一個表姨家,每月答應給五百的生活費,表姨剛結婚,找的這邊本地人,也算是在這個城市紮根了。
好在這兩口子都是好人,對孩子喜歡得很,會周末特意讓小店歇業半天帶她出去野炊放風箏,他倆剛結婚也一直在備孕,正是母愛父愛爆棚的時候。
原主倒是在他們身上感受到了從來沒有感受到過的父愛母愛,後來一年後表姨夫妻倆有了自己的孩子,也沒將原主送走,他們倒是覺得是原主給他們招來的孩子,因為他們在戀愛時已經掉過兩個了,都沒保住,這個他們覺得是福星帶來的。
對原主也一如之前那樣好,原主也很喜歡兩個表弟表妹,一家人倒是和樂。
可這和樂的生活原主到底是沒過多久,因為她那爹覺得生活費給太多了,過年回來會單獨拉著她到一邊說話,不是什麽思念關懷之類的言語,而是問她每一筆花銷是怎麽來的,對不對賬。
然後覺得給這麽多錢出去舍不得,於是又將她抱了回去,這次又將她送去了姥姥家,姥姥都快八十了,是爺爺的媽媽,雖然年紀大了,但精神頭很好,人也很康健硬朗。
但大姥並不想帶孩子,孫子開了口也不得不收留了原主半年,在鄉下的半年奶奶來看她,見她那可憐樣確實是受了不少苦,於是又將她送去了她小姥那,也就是奶奶的媽媽那,小姥六十多,是個很愛幹淨的老太太,她還帶著自己的兩個孫子。
就像她奶說的,將她放 過去也有伴,十二歲的小表舅還能幫著帶帶她。
她就跟皮球一樣一會兒被踢到這邊,一會兒被踢到那邊,直到後來小學三年級她又回到了這個城市,因為父母回來了,他們用在南邊掙來的錢在這座城市買房,然後又盤了個店麵。
奶奶被他兒子喊了回來給跟他們住,給他們帶孫子孫女,他倆要忙生意。
是的,他們有了孩子,原主這麽大了才是第一次見自己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對方比她小六歲,看著虎頭虎腦的,很喜歡笑,一看就很討喜,嘴巴也甜,跟她的性格是兩個極端,一看就是被父母寵著長大的。
江離沒有說話,轉身離開這陌生的地方。
“哎!你這孩子,什麽說走就走了?吃過飯再走啊!”
回應她的是江離更快的腳步聲,她一邊下樓一邊讓係統給她傳輸消息。
很明顯她這次是來了個新位麵了,原主出生後還沒滿月呢,她父母就離婚了,因為離婚鬧得很難看,因為是女方孕期出軌,所以算得上是鬧得不可開交。
夫妻倆都在爭原主的撫養權,不是因為舍不得女兒,而是舍不得錢,誰拿撫養權另一方就要支付給對方三百的撫養費。
兩人都不願意出,寧願養著孩子,最後原主還是被判給了當爹的,不為其他,因為當娘的沒有工作,她那小店是原主爺爺給盤的,她要離婚,那這些東西自然要還回去的。
但實際上她那姘頭條件也不差,重點是本地人,而原主一家是才來城市的創業者,一家人擠在郊區買的一個平房裏。
“她是攀上高枝了,就忘記了當時是誰將她帶出農村的了。”這是原主經常聽她姑姑說的一句話。
還有更難聽的,什麽“不安分的蕩婦”“不守婦道的賤人。”“毒婦”再要麽就是周圍自以為好意可憐原主的,會一看到她就會問:“你媽這麽多年有來看過你嗎?”“嘖嘖嘖,這女的也是狠心,孩子這麽大了她也真是一點都不想著念著當真不來看啊。”之類的言語,是原主從小聽到大的。
周圍鄰裏親戚三姑六婆自以為自己是個聖人,站在道德製高點批判別人,完全忘了他們眼前的還是個孩子,他們的言語是否會傷害到孩子,他們覺得小孩什麽都不懂,但事實上孩子什麽都懂,原主很小的時候就知道自己跟別人不一樣了。
別人都有父母在身邊,她沒有,她從小跟著奶奶長大,父親離婚後要到她的撫養權並沒有將她養在身邊,而是將她扔給寡居的奶奶。
奶奶雖然是奶奶,但她年紀並不大,不過四十歲,也沒到養老的年紀,且她有工作,是個環衛工,每天起早貪黑的,下午還得去賣炸小黃魚,也並不是一直都有時間照顧她。
爺爺不喜歡她,看到她就想起她那個媽,小的時候沒有母乳,家裏根本不可能給她買奶粉,都是靠著米湯喂大的,大點後能吃粥了,奶奶心疼她沒有營養給她蒸水蒸蛋,他會將碗都給砸了,順帶給奶奶也打一頓。
她要是哭就給她大夏天的扔外麵水泥路上,外麵溫度有四十度,地麵可見溫度有多高,打個雞蛋都更燙熟了,幾個月大的小嬰兒皮膚能不燙傷?
當然這些不是原主的記憶,而是她幾歲後,經常在奶奶念叨的時候聽來的,因為她腿上胳膊上的疤,奶奶每次看到都得歎息,原來原主以為是自己的胎記,後來才知道那是燙傷。
好不容易將孫女拉扯大點,原主爹又找了個小他幾歲的老婆回來,原本以為好歹原主能回爸爸身邊生活了,但是這倆結婚後就迅速出門打工去了,去了比這個城市更大的城市,更南方的城市打工,也就過年回來一次。
對於她這個女兒她爹估計沒多少感情,但到底是結婚了,有家庭了就要承擔起責任,父母不可能一直幫他帶著孩子。
農村老人思想就這樣,你沒結婚他們能照應著,你結了婚你就得擔起自己的一個家,畢竟二老也不是無業遊民,也得為生活奔波。
然後原主就被她爹送去一個表姨家,每月答應給五百的生活費,表姨剛結婚,找的這邊本地人,也算是在這個城市紮根了。
好在這兩口子都是好人,對孩子喜歡得很,會周末特意讓小店歇業半天帶她出去野炊放風箏,他倆剛結婚也一直在備孕,正是母愛父愛爆棚的時候。
原主倒是在他們身上感受到了從來沒有感受到過的父愛母愛,後來一年後表姨夫妻倆有了自己的孩子,也沒將原主送走,他們倒是覺得是原主給他們招來的孩子,因為他們在戀愛時已經掉過兩個了,都沒保住,這個他們覺得是福星帶來的。
對原主也一如之前那樣好,原主也很喜歡兩個表弟表妹,一家人倒是和樂。
可這和樂的生活原主到底是沒過多久,因為她那爹覺得生活費給太多了,過年回來會單獨拉著她到一邊說話,不是什麽思念關懷之類的言語,而是問她每一筆花銷是怎麽來的,對不對賬。
然後覺得給這麽多錢出去舍不得,於是又將她抱了回去,這次又將她送去了姥姥家,姥姥都快八十了,是爺爺的媽媽,雖然年紀大了,但精神頭很好,人也很康健硬朗。
但大姥並不想帶孩子,孫子開了口也不得不收留了原主半年,在鄉下的半年奶奶來看她,見她那可憐樣確實是受了不少苦,於是又將她送去了她小姥那,也就是奶奶的媽媽那,小姥六十多,是個很愛幹淨的老太太,她還帶著自己的兩個孫子。
就像她奶說的,將她放 過去也有伴,十二歲的小表舅還能幫著帶帶她。
她就跟皮球一樣一會兒被踢到這邊,一會兒被踢到那邊,直到後來小學三年級她又回到了這個城市,因為父母回來了,他們用在南邊掙來的錢在這座城市買房,然後又盤了個店麵。
奶奶被他兒子喊了回來給跟他們住,給他們帶孫子孫女,他倆要忙生意。
是的,他們有了孩子,原主這麽大了才是第一次見自己這個同父異母的弟弟,對方比她小六歲,看著虎頭虎腦的,很喜歡笑,一看就很討喜,嘴巴也甜,跟她的性格是兩個極端,一看就是被父母寵著長大的。